变电所检修工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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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8-24 |
变电所检修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疾 第1条 检修工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掌握检修技术,并掌握触电咕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2条 检修工必须掌握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3条 检修工应持合格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4条 检修工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并必须有2人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5条 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第6条 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讲清现场情况、具体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等事项。 第7条 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8条 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值班负 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 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 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第9条 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拦住,并悬挂“危险”标志牌。 三、操作 第10条 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它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11条 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第12条 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13条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第14条 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工作命令。 第15条 油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油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它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第16条 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第17条 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电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拧得不宜过紧。 第18条 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第19条 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礄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第20条 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第21条 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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