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 凡出現汙染事故的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內查清汙染源及汙染程度,采取適當措施,及時上報,最大限度地減少汙染造成的損失。凡出現汙染事故,對事故單位罰款1000元(罰款對象針對單位黨政技、責任人),另對對口職能科室罰款500元。 第十四條 汙染嚴重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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