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殘留物的采集提取及檢驗技術(1)
爆炸物品和爆炸殘留物是刑事物證技術鑒定和火災物證技術鑒定都需要鑒定的項目。檢驗爆炸物品或爆炸殘留物主要是檢驗可疑物品是否為爆炸物,屬何種爆炸物;檢驗爆炸殘留物屬何種炸藥或火藥,檢驗現場上發現的炸藥、火藥及其殘留物與在嫌疑人身上提取的可疑材料是否為同一種物質;檢驗衣物、創傷或手上附著的煙痕是否為炸藥或火藥爆炸燃燒所形成的。
由於爆炸物自身在爆炸過程中已受到嚴重破壞,大多數情況下不可能直觀地認定某物確屑有價值的物證,必須對爆炸物證的特點、分布規律、采集方法及主要的03manbetx 檢驗手段有係統的認識,才有可能使一些需要采集、整理甚至檢驗的現場樣品有效地轉化為爆炸物證。
一、常見的炸藥種類
1.按炸藥的靈敏度和爆炸威力對常見炸藥的分類
(1)起爆藥。起爆藥在較小的外力(指摩擦、撞擊、
光、熱、電等)作用下就能發生爆炸,通常用於製造雷管
等起爆器材,誘發其它炸藥的爆炸。常見的有雷汞(Hg
(ONC)2)、迭氮化鉛(Pb(N3)2)等。
(2)猛炸藥。猛炸藥爆炸時威力猛、爆破力強,必須在較大的外力或起爆藥的作用下才能發生爆炸。通常用於裝填炮彈、炸彈、爆破作業等。猛炸藥可分為三類:高級猛炸藥,如特屈兒(C2H2(NO2)3NCH3NO2)、黑索金(C3H6N3(NO2)3)等;中級猛炸藥,如梯恩梯(C6H2CH3(NO2)3)、苦味酸(C6H2OH(NO2)3)等;低級猛炸藥,如硝銨炸藥等。
(3)發射藥。發射藥是壓成一定形狀的混合物,由擊發劑引起速燃,用於發射子彈、炮彈等。發射藥可分為二類:有煙火藥,如黑火藥等;無煙火藥,如硝化棉、硝化甘油等。
(4)其它火藥。主要用於製造爆竹、煙花、導火索等的火藥,如黃色火藥等。
2.常用的混合炸藥及其組成
(1)銨梯炸藥。銨梯炸藥(又稱阿馬托)由硝酸銨和梯恩梯組成,常用的為銨90(硝酸銨:梯恩梯為90:10)和銨80(硝酸銨;梯恩梯為80:20)兩種。銨梯炸藥為淡黃色粉狀或粒狀物質,遇火星或火花不易爆炸,對衝擊和摩擦不敏感。當裝藥密度為1.38g/cm3時,爆發點為280ºC,衝擊感度為15%,爆速為5400m/s。
(2)銨油炸藥。銨油炸藥以硝酸銨為主體與輕柴油、重柴油或機油等混合而成的不含敏化劑的炸藥。最簡單的是硝酸銨與柴油混合而成的,含硝酸銨94%~94.5%,含柴油6.0%~5.5%。為了改善銨油炸藥的性能,常常再加入適量的木粉、鬆香、鋁粉等。
(3)銨瀝蠟炸藥。銨瀝蠟炸藥由硝酸銨、瀝青、石蠟、木粉混合而成,用於煤礦使用的銨瀝蠟炸藥還含有12%~20%的食鹽作為消焰劑,該種炸藥稱為煤礦炸藥。
(4)黑火藥。黑火藥是由硝酸鉀、硫磺、木炭混合而成,組成為75%的硝酸鉀、10%的硫磺、15%的木炭,也有用硝酸鈉代替硝酸鉀製黑火藥。黑火藥對摩擦、撞擊、火花敏感,主要用於製造導火索、煙火劑及作為無煙火藥的引火藥。
(5)無煙火藥。無煙火藥按其主要能量成分不同,分為單基藥、雙基藥、三基藥等。單基藥的主要成分為硝化棉,雙基藥的主要成分為硝化甘油和硝化棉,有的還加人中定劑二苯胺、二甲基二苯脲和其他輔助成分。
(6)氯酸鹽炸藥。氯酸鹽炸藥是以氯酸鉀為主要成分,其次還含有富碳的有機化合物,如木粉、石油、油脂、苯、甲苯等,有時加入硝酸酯以增加其爆炸能力。常見的組成為氯酸鉀75%、硫磺15%、蔗糖10%。該炸藥對衝擊、摩擦作用的敏感度極高。
二、爆炸現場勘查的特點
為了獲取爆炸物證,必須認真細致地進行現場勘查。爆炸現場不同於一般刑事現場和火災現場,爆炸現場的勘查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爆炸物品的危險性決定了先排爆後勘查。為保證勘查人員的安全,必須在勘查前先期進行排爆工作。
2.爆炸現場的破壞性決定了勘查重點在於尋找殘留物和遺留物。爆炸現場是爆炸物引爆後被破壞了的場所,勘查的注意力應主要集中在粉碎最嚴重的物體上和爆炸殘留物上。
3.爆炸作用的立體性決定了勘查工作的立體性。爆炸力是以球麵輻射形式向四麵八方擴張,如果是在室內的爆炸,除了要對地麵進行勘查外,地下、牆壁、天花板等處,均應進行認真的勘查。
4.勘查手段的綜合性決定了多警種、多技術專業的通力合作。爆炸現場需要大範圍警戒和搜索,不僅需要刑警和火調人員投入工作,治安警、保安等均應配合工作,技術工作需要痕跡、照像、檢驗、法醫、爆破等技術人員共同配合。
5.爆炸物證的多態性決定了必須同時采集宏觀物證和微觀物證。爆炸現場的物證體積大小和形態差別十分顯著,宏觀物證和微觀物證都是物證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勘查時必須同時兼顧。
三、爆炸殘留物的分布規律
爆炸殘留物是指爆炸後爆炸現場上殘留的炸藥微粒和分解產物。爆炸後,炸藥絕大部分都被高溫、高壓的作用分解為氣體產物,隻有極少量炸藥未被分解,以極細的微粒分布在現場的塵土中或其它物品中,是肉眼看不到的,但它們是客觀存在的,是極為重要的爆炸物證。研究爆炸殘留物的分布規律對指導現場勘查人員正確提取物證是十分重要的。
爆炸殘留物在現場上的分布峰值區和擴散區三個區域。
1.殘留物在中心區的分布
般可分為中心區
中心區是指在炸坑以內及緊鄰炸坑的邊緣地帶。中心區域內爆炸殘留物濃度取決於被作用介質的硬度和顆粒度。硬度和顆粒度越大,爆炸後殘留物濃度越小。
2.殘留物在峰值區的分布
研究表明,如果在一塊不很鬆軟的介質上引爆炸藥時,中心區的殘留物並不很多,而中心區外圍的殘留物隨著距離向外延伸會達到一個濃度的高峰(稱為峰值區),再向更遠的外圍延伸,殘留物逐漸減小而直至消失,可以把這種規律簡單地定性表述為“少一多一少一直至消失”。運用這一規律,可以有針對性地在濃度高峰區加大物證采集的力度。
3.殘留物在擴散區的分布
由峰值區向外為擴散區,擴散區內殘留物逐漸減少直至消失,在這一邊緣地帶有時受風向和建築物的阻擋作用,仍可發現微量的爆炸殘留物。
四、爆炸物證的發現、采集與送檢
1.爆炸物證方位的固定
為了準確描述爆炸中心的位置,並把現場發現、采集的爆炸物證的位置準確地記錄、固定下來,可在現場勘查的初期用建立直角坐標係或極坐標係的形式將它們表示出來。
(1)直角坐標係。在室內或在不太大的建築物內的爆炸,可借助建築物來建立直角坐標係。如在室內,可以某一牆角為零點,以牆壁和地麵的交線為X、Y、Z軸,這樣就建立起三維的直角坐標係。室內任何一點的位置都可用這個坐標係來記錄、固定和描述,室內任何部位的散落物和收集塵土的位置也都可由該坐標係來固定、描述和記錄。
(2)極坐標係。在一個較為空曠的場所的爆炸,建立極坐標係較為方便。以爆炸點作為極點,選擇爆點至某一特定方向為極軸,那麼這一場所任何位置的遺留物或收集塵土的位置都可以固定、記錄和描述清楚。
2.爆炸殘留物的采集方法
(1)收集現場塵土的方法。由於爆炸殘留物混在爆炸現場的塵土中,收集爆炸殘留物實際上是收集現場混有爆炸殘留物的塵土。收集現場塵土的方法有重量法和麵積法兩種。
①重量法。以爆心為零點,在不同距離上刮取地表塵土,按距離遠近編號記錄,送實驗室檢驗。殘留物含量以每克土樣中含爆炸殘留物的多少表示。
②麵積法。先從爆炸中心向外圍劃出一係列固定麵積的塵土進行采集,經實驗室定量03manbetx 後,以每份土樣單位麵積上炸藥殘留物的含量表示。
(2)不同部位塵土的取樣方法
①炸點取樣(典型試樣)。在炸坑內取樣,若為懸空爆炸可在爆心正對著的地表采取,先將回填土取出包裝,再將坑壁土層鏟下2cm2包裝(動鏟前必須拍照和測量炸坑的尺寸)。若炸點為極硬的介質,如鋼板、水泥等,則可先將炸點處的灰塵、碎塊提取包裝後,再用丙酮棉球擦拭炸點表麵,擦拭3~4次,並將棉球全部裝入塑料袋,與先前提取的塵土、碎塊一起作為炸點的樣本。在炸點和其它塵土殘留物出現多的地方取到的樣品稱典型試樣。
②外圍取樣(係列試樣)。自炸點開始,按不同距離和固定麵積提取的塵土樣品稱為係列試樣。距離差別越小越好,若能做到每點之間距離不超過10cm,則能使炸藥量的估算誤差降到最低限。應把表麵塵土取淨,並把上層堅硬的土壤刮下一層,共同裝入一個袋內,同時準確記錄麵積和距爆心的距離。
3.空白樣品(比對試樣)。在距爆炸現場較遠(未受爆炸殘留物汙染)且與現場灰塵性質相似的部位采集的土樣稱為空白樣品,以此與現場的典型試樣和係列試樣作空白對照。自然界存在著與爆炸現場待測物質相同的微量成分,如NH4+、NO3-、Cl-、K+、Na+等,對我國10座大中城市塵土樣品03manbetx 的結果表明,一半以上的塵土樣品中含有微量的TNT。因此,隻有將現場土樣和當地空白樣品比較後,才能得出炸藥殘留物種類的正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