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總體方案(四)
第二部分 指導思想、發展導向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關愛礦工生命,樹立“瓦斯02manbetx.com
可以預防和避免”、“瓦斯是資源和清潔能源”的意識,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瓦斯治理“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方針,完善與主體能源地位相適應的煤炭法律政策體係、煤礦安全技術標準體係,切實加強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工作,努力建設本質安全型煤礦,確保能源供應安全和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
二、發展導向
(一)樹立“瓦斯02manbetx.com
可以預防和避免”的意識,依靠科技進步和發展先進生產力,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矛盾;
(二)堅持采煤采氣一體化、地麵與井下抽采相結合,通過瓦斯治理與利用,解放生產力,保護生命,保護資源,保護環境;
(三)堅持用嚴格的安全準入和清理整頓標準,淘汰落後的煤礦生產力,逐步構建安全、高效、節能、環保的煤炭產業新秩序;
(四)堅持用技術和經濟手段,逐步淘汰高耗能產業中技術落後的企業,逐步構建節能型社會;
(五)堅持用資源市場化調節國家、行業、企業三者利益關係,形成煤礦良性的內生循環機製,推動煤炭產業升級;
(六)堅持“可保盡保、應抽盡抽、先抽後采、煤氣共采”的瓦斯綜合治理戰略,“高投入、高素質、嚴管理、強技術、重責任”的瓦斯治理原則和“以抽定產、以風定產、工程先行、技術突破、裝備升級、管理創新、全麵提高”的治理思路;
(七)堅持本質安全型開采,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通過瓦斯治理,確保在安全狀態下進行開采;
(八)堅持“以抽保用、以用促抽”,優先開發民用瓦斯燃氣,適量改造和新建瓦斯鍋爐,主導發展瓦斯發電,適當考慮瓦斯化工,逐步建立瓦斯利用工業體係。
三、主要目標
(一)“三大階段”治理目標
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大體分三大階段:
第一階段,初步治理階段(2005~2006年),主要目標是控製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特別重大瓦斯02manbetx.com
,瓦斯02manbetx.com
起數和死亡人數在現有基礎上下降三分之一,實現煤礦安全狀況穩定好轉。
第二階段,基本治理階段(2007~2010年),主要目標是有效控製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在第一階段的基礎上繼續下降三分之一,實現煤礦安全狀況明顯好轉。
第三階段,根本治理階段(2011~2012年),主要目標是有效控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在第二階段基礎上再下降三分之一,實現煤礦安全狀況根本好轉。
根據現狀,2005~2006年集中進行大規模的瓦斯治理工作。要加大資金投入,重點健全礦井通風係統、瓦斯抽采係統、安全監測監控係統、防滅火灌漿和注氮係統、綜合防塵係統等。
(二)45戶安全重點監控企業分類目標
按照瓦斯災害嚴重程度、災害事故發生頻率、治理瓦斯災害成本、企業安全欠賬、企業足額安全投入經濟承受能力等綜合因素,45戶安全重點監控企業分為三類:
一類企業20戶,分別為淮南、平頂山、陽泉、鬆藻、撫順、天府、芙蓉、窯街、南桐、豐城、淮北、漣邵、阜新、銅川、焦作、鄭州、晉城、韓城、水城、盤江等礦區。這類企業瓦斯災害威脅十分嚴重,自然條件比較差,煤層賦存和地質構造複雜,所屬礦井普遍存在瓦斯治理難題,礦井設計和現行技術標準不能適應瓦斯日益升級的需要,礦井各大係統不能滿足瓦斯治理的需求。這類企業,在瓦斯治理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是國家資金投向的重點,應采用一流的技術、一流的裝備、一流的管理,推廣應用《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對所有礦井的“一通三防”係統,特別是通風係統和瓦斯抽采係統,都要進行技術改造,盡快建立瓦斯治理與利用示範工程,充分發揮行業領頭和示範帶動作用。到2006年底,建立起比較可靠的瓦斯防治係統。
二類企業15戶,分別為沈陽、白沙、樂平、雞西、徐州、開灤、大同、山西焦煤、鶴崗、峰峰、鶴壁、七台河、攀枝花、資興、華鎣山等礦區。這類企業災害程度次之,部分礦井瓦斯災害威脅嚴重,自然條件較差,煤層賦存和地質構造複雜。要重點應用成熟的瓦斯治理技術、管理經驗和裝備模式,推廣應用《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對部分礦井“一通三防”係統進行技術改造。到2006年底,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瓦斯防治係統。
三類企業10戶,分別是通化、遼源、烏達、雙鴨山、義馬、廣旺、達竹、平莊、寧夏、包頭等礦區。這類企業瓦斯災害程度一般,瓦斯治理以風排為主,但已經出現瓦斯升級的苗頭,急需規範管理,推廣應用成熟的瓦斯治理技術,建立健全瓦斯抽采係統。重點要做到規範管理,提升治理瓦斯意識,推廣應用《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到2006年底,建立起比較實用的瓦斯防治係統。
(三)其他煤礦企業目標
積極采用機械化采掘技術,淘汰落後的生產方式和非正規采煤方法。按規定健全“一通三防”係統,高瓦斯突出礦井全部實現瓦斯抽采、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專門機構,按標準配足“一通三防”技術人員、專職瓦斯檢測員、安監員、防突員。到2006年底,各類煤礦必須達到上述要求。
(四)瓦斯抽采與利用目標
2006年,有開采保護層條件的礦井,開采保護層比例達到30%以上;煤礦瓦斯抽采率達到30%以上;瓦斯(煤層氣)抽采量達到40億立方米。2010年,開采保護層比例達到90%以上;煤礦瓦斯抽采率達到50%以上;瓦斯(煤層氣)抽采量達到100億立方米。2006年,全國礦井瓦斯利用總量8億立方米以上;已開展瓦斯利用的礦區,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尚未開展瓦斯利用的高瓦斯礦區必須實施瓦斯利用。2010年,利用總量50億立方米以上,利用率50%以上。其中,民用和工業燃氣利用量20億立方米以上,發電利用量30億立方米以上,瓦斯發電裝機容量150萬千瓦以上,50%以上的發電設備實現熱電或熱電冷聯供。
第三部分 重點任務
一、加強對瓦斯防治工作的領導
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機構,協調各方麵力量,促進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工作。要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製定本地區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的規劃或方案,協調和幫助解決各種困難和問題。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取長補短,相互促進,逐步完善瓦斯綜合治理的長效機製。
二、加大投入,完善安全係統與裝備
煤礦企業要根據安全實際需要,製定安全保障能力的補套計劃,自覺增加安全投入,完善瓦斯綜合治理係統和裝備,重點是礦井通風、瓦斯抽采、防滅火、綜合防塵、監測監控等,做到“可保盡保、應抽盡抽”。
(一)完善通風係統
按照“縮短通風流程,擴大通風斷麵,減小通風阻力,增大通風能力,提高抗災能力”的原則,優先選擇分區式通風方式,優化通風係統,做到網絡簡單、風流穩定、係統可靠、風量充足、風速風質符合要求。通風能力的配置:礦井有效總風量富餘係數應在1.8以上,突出礦井、衝擊地壓礦井或瓦斯異常湧出礦井應在2.0以上;采區風量富餘係數應在1.5以上,突出危險區域、衝擊地壓危險區域或瓦斯異常湧出區域應在1.8以上。2008年前,45戶安全重點監控企業完成通風工程補套;2010年前,所有大中型礦井完成通風工程補套。
(二)完善瓦斯抽采係統
按照“大流量、多抽泵,大管徑、多回路”的原則完善瓦斯抽采係統。泵和管網的能力要留有足夠的富裕係數,泵的裝機能力應為需要抽采能力的2~3倍。選擇高負壓大流量水環式真空泵,配齊配全各類抽采鑽機和必要的移動抽采泵,逐步淘汰玻璃鋼瓦斯抽采管路。瓦斯利用礦井應根據不同的抽采方法和抽采瓦斯的濃度,實現分係統抽采,既滿足安全需要,又符合利用要求。到2006年,所有高瓦斯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地麵永久瓦斯抽采係統。
(三)完善防滅火係統
自燃發火礦井要建立健全完善的防火灌漿係統,自燃發火嚴重的礦井要裝備防火注氮係統。配齊配全防火裝備,包括移動注氮機、注漿泵、束管監測係統、氣相色譜儀、一氧化碳檢測儀等。大力推廣國內外已經成熟的新型防滅火材料。井下所有設備、設施等達到消防要求。
(四)完善防塵係統
健全防塵設施,安裝隔爆抑爆、噴霧降塵和灑水控塵設施,實施煤層注水,裝備除塵器、采煤機負壓二次降塵等設施,配齊配全測塵儀器儀表。井下粉塵濃度符合《煤礦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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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五)完善監測監控係統
高瓦斯、突出礦井盡快實現安全監測監控係統遠程聯網,建立“人機互檢”瓦斯檢測雙檢體係。局扇和移動抽采泵必須安設開停傳感器,並按規定配齊瓦斯檢測儀器儀表。安全監測裝置安設率必須達到100%。到2006年,高瓦斯、突出礦井全部建立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
(六)完善安全防護設施
2006年底以前,突出礦井和衝擊地壓高瓦斯礦井全部取消架線電機車運輸,改為蓄電池機車或其他安全運輸方式;按規定全部配備防突反向風門、壓風自救係統;所有高瓦斯、突出礦井非防爆電氣設備全部更換為防爆型電氣設備;所有回風流中的電氣設備必須安裝瓦斯斷電裝置和饋電監視裝置,並逐步推廣帶電閉鎖(兩閉鎖)裝置;配齊隔絕式個體自救器,淘汰過濾式自救器。
三、突出重點,加大瓦斯抽采力度
必須掌握開采水平和回采區域準確、可靠的煤層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煤層透氣性等參數。瓦斯含量達到或超過
礦區規劃必須充分考慮瓦斯因素,要按照現有的瓦斯治理技術水平和設備能力,科學合理地確定礦區生產規模。在礦井設計和采區設計中,必須根據煤層瓦斯含量、瓦斯壓力、透氣性等基礎參數,設計瓦斯抽采工程。瓦斯抽采工程的施工要超前於礦井建設和生產準備,留足預抽時間。
優先利用采動煤岩移動卸壓技術抽采煤層瓦斯。具備開采煤層群條件的必須先開采瓦斯含量低、突出危險性小的煤層,並抽采受采動影響的高瓦斯、突出煤層中的卸壓瓦斯。2005年底之前,具備保護層開采條件的所有高瓦斯、突出礦井以及高瓦斯區域都必須啟動保護層開采。
不具備保護層開采條件的突出煤層,應施工煤層頂、底板巷道和穿層鑽孔預抽煤層瓦斯,突出危險掘進工作麵作業應在穿層鑽孔的掩護下進行。
掘進麵要采用先抽後掘、邊抽邊掘技術。突出危險掘進工作麵和瓦斯絕對湧出量大於
采煤工作麵根據瓦斯湧出量選擇瓦斯抽采方法。凡瓦斯絕對湧出量大於
四、強化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建立並嚴格執行煤礦專業技術崗位和技術工種職業資格證書製度,嚴格技術崗位人員配備標準,提高技術崗位準入門檻。
建立和完善與瓦斯治理、利用相適應的人才戰略機製,包括教育培訓機製、人才使用機製、人才激勵機製,創造“以人為本”、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環境。
建立和完善正常的職工教育培訓機構,有計劃地進行強製性全員安全培訓,安監員、瓦檢員、防突員等特殊工種崗位必須做到持證上崗。重視抓好在職人員的繼續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
五、強化技術,推進煤礦科技進步
煤礦企業要學習應用國家“九五”、“十五”科技攻關和其他科技成果,2010年前重點推廣應用以下瓦斯治理與利用的技術和裝備:
高產高效開采:主要有厚煤層、薄煤層高效長壁綜采成套技術與裝備,高效短壁綜采成套技術與裝備,快速掘進、支護技術與裝備,礦井提升、裝車配煤、輔助運輸技術與裝備等。
瓦斯預測:主要有,煤層瓦斯含量及瓦斯壓力測定技術、礦井瓦斯湧出量預測技術及方法、礦井瓦斯富集(異常)帶預測技術及方法、保護層開采及強化瓦斯抽采條件下回采工作麵瓦斯湧出預測方法等。提高預測準確性和效率。
瓦斯抽采:主要有地麵、采動區、采空區抽采技術,采煤工作麵平行鑽孔、交叉鑽孔、穿層和順層網格式鑽孔、頂板鑽孔、高抽巷、底板岩巷穿層鑽孔、回風巷穿層孔、上隅角埋管、尾抽、高冒帶鑽孔等瓦斯綜合抽采技術,掘進工作麵邊抽邊掘技術,開采保護層區域治理瓦斯技術,深孔控製預裂爆破技術,水力鑽(擴)孔抽采技術,石門揭煤控製截流抽采鑽孔技術,全液壓鑽機和大功率移動泵等。
礦井通風:主要有通風係統優化技術,綜采放頂煤沿空留巷技術,長距離大斷麵巷道掘進通風技術與成套裝備,高效對旋局部通風機,掘進巷道及盲巷的瓦斯排放技術,災變通風與反風技術,礦井複雜條件下的巷道、火區瓦斯層流動態03manbetx
技術等。
煤與瓦斯突出防治:主要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區域預測技術、地質構造探測技術、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技術、區域性和局部防突技術等。
瓦斯煤塵爆炸預防:主要有礦井瓦斯爆炸危險性評價技術、爆炸危險性監控和03manbetx
技術,防止局部瓦斯積聚技術與裝備,主動、被動式隔抑爆技術,粉塵防治技術等。
瓦斯監測監控與預警:主要有煤礦瓦斯災害監控技術與裝備、礦井火災早期預測預報技術與裝備,基於瑞利波、雷達波、AE聲發射、電磁輻射等瓦斯地質原理和方法的煤與瓦斯突出或煤岩動力災害預測技術等。
事故應急救援:主要有井下無線通訊或救災信息傳輸技術,個體防護和救護技術與裝備,救災機具及裝備等。
瓦斯利用:主要有民用瓦斯燃氣技術與器具,中低壓供氣熱水和蒸汽瓦斯鍋爐應用技術與裝備,燃氣發電機組發電技術與裝備等。
六、嚴格管理,落實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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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措施
《煤礦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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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確保煤礦安全生產的法規性文件,要把《煤礦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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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到生產管理的全過程。要按照規定合理集中生產,在一個獨立、可靠的采區通風係統內,同時作業的人員不得超過100人。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是煤礦瓦斯治理的技術性文件。煤礦要落實“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加強礦井地質測量工作,準確掌握礦井瓦斯地質變化情況,瓦斯賦存和湧出的變化規律,及時製定和實施各種防範措施。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要編寫防突預測圖,指導現場防突工作。突出礦井要及時調整采掘部署和生產作業計劃,為落實防突措施提供條件。
《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是煤礦瓦斯治理實踐經驗的結晶,是煤礦職工鮮血和汗水換來的。各類煤礦要認真學習,積極推廣應用。
製度建設是從嚴管理的基礎。煤礦要建立領導幹部下井帶班製度,礦長月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述職製度、瓦斯治理督查和防突督導及事故評判製度、瓦斯超限分級追查處理製度、現場瓦斯異常情況實時監控製度、瓦斯治理“一礦一策”、“一麵一策”製度、瓦斯治理工程“兩同時、一超前”製度、班隊長“一通三防”持證上崗製度等瓦斯治理製度體係。
七、示範引導,推進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
(一)煤層群條件下高瓦斯、高地溫、高地壓、安全高效開采的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示範工程
選擇開采煤層群、煤層突出危險性比較嚴重、礦井開采深度超過
示範煤礦安全監測監控及瓦斯災害預警技術,實現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熱害治理技術,礦井工作地點溫度降低
(二)嚴重突出礦井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示範工程
在無保護層開采條件的嚴重突出礦區選擇示範點,示範煤與瓦斯突出綜合防治技術、煤礦瓦斯抽采與民用、發電利用技術。2010年達到有效控製煤與瓦斯突出災害,形成一套無保護層開采條件下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的技術和管理體係,示範礦區瓦斯抽采量達到1.
(三)自燃發火嚴重高瓦斯礦井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示範工程
選擇開采厚煤層、自燃發火嚴重的高瓦斯礦區進行示範,主要示範采空區瓦斯抽采並有效控製采空區自燃發火的技術,順煤層長鑽孔瓦斯抽采技術,瓦斯民用和發電技術。瓦斯抽采量達到1.
(四)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的技術研發與裝備製造示範工程
選擇具有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研發製造能力的國內一流企業,建設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的技術研發與裝備製造示範工程。主要示範礦井通風、瓦斯抽采、監測監控、防滅火、綜合防塵、瓦斯利用等技術研發和裝備製造,達到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水平。
(五)煤層瓦斯地麵、井下綜合抽采與利用示範工程
選擇阜新、潞安、晉城礦區,建設煤層瓦斯地麵、井下綜合抽采與利用示範工程。
阜新礦區,實施采煤采氣一體化。1~3年內,在已經開采的區塊,采取地麵抽采、采動區抽采、采空區抽采、井下抽采及商業利用等措施,綜合抽采煤層瓦斯,並進行商業化利用,向阜新城市供氣。瓦斯利用量達
潞安礦區,實施羽狀水平井煤層瓦斯地麵抽采。施工一批羽狀水平井,先采氣後采煤,煤層瓦斯抽采率達到70%以上,構建安全、高效、節能、環保的新礦山。
晉城礦區,著重研究高瓦斯中厚單一煤層井下和地麵綜合抽采瓦斯技術,不同抽采技術的集成、集輸、化工利用技術,實現單一工作麵年產原煤300~600萬噸,有效控製瓦斯事故,建成年抽采瓦斯10億立方米的生產能力,瓦斯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2萬千瓦。
八、加強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
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認真學習和借鑒國外先進的瓦斯治理與利用技術和管理經驗。研究製定切實可行的鼓勵政策,廣泛吸引有關國際組織和企業財團參與我國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進一步提高煤層氣產業對外開放水平,形成大規模有序開發的新局麵。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及政策
煤礦安全是我國工業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瓦斯治理與利用是解放生產力、減少礦難、保護生命、保護資源、保護環境的大事,又是高投入、高回報,具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有利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工程。對此,國家應建立對煤炭工業的“反哺機製”,創造與主體能源地位相適應煤炭法律政策環境,完善煤礦安全標準、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隊伍素質標準,構建與煤炭生產和消費大國相匹配的科研、教育、裝備製造體係,促進煤炭工業的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
一、完善以《煤炭法》為主體的法律法規體係
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組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全監察局、國土資源部、國家環保總局、勞動保障部、煤炭工業協會等部門和單位,修訂和完善《煤炭法》及其配套法規。
在法律法規中,製定煤礦辦礦標準,明確煤礦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安全裝備的最低標準和人員素質標準,明確煤炭資源最低回采率標準,明確重大事故追究法律責任的辦法,加大煤礦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懲處力度等。
力爭今年完成《煤炭法》(修訂稿)起草工作,並具備上報條件。2010年完成相關配套法規的完善和製訂工作。
二、深化“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煤礦安全工作格局
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強對地方政府煤礦監管部門的檢查指導。地方監管部門要突出重點,加大對瓦斯治理的監管力度。企業要把瓦斯治理作為搞好企業安全工作的重點。
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把礦井瓦斯治理作為今後一個時期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為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的主要內容,對國有煤礦瓦斯治理工作要嚴格按照“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依法實施監察;對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的小型礦井,要把礦井通風係統、開采方式、監測監控係統和“四位一體”作為監察的重點,采取切實措施,加大執法力度。
地方監管部門也應按照國辦發[2004]79號明確的職責,充分發揮日常監管作用,把瓦斯治理作為日常監管工作的重點。
發揮國家監察與地方監管協調工作機製的優勢,對重點地區的瓦斯治理,及時通報情況,交流信息,重大問題共同研究解決,形成齊抓共管、功能互補、運轉有序、關係協調的運行機製,共同搞好瓦斯治理工作。
三、健全煤礦安全技術和管理標準體係
由相關安全標準化委員會牽頭,組織協調企業、科研院校等力量,用3~5年時間,完成煤礦安全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的製修訂工作,完善煤礦安全技術標準體係,逐步與國際接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全麵參與此項工作。
(一)製定煤礦安全準入和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包括建井、開采、“一通三防”、機電裝備、煤礦用工、職工培訓等。
(二)製定安全評價係列標準。包括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評價標準、瓦斯煤塵爆炸危險性評價標準、通風係統穩定性與可靠性評價標準、礦井煤炭生產能力評價標準、礦井瓦斯災害嚴重度評價標準、煤層自燃發火危險性評價標準、煤塵爆炸危險性評價標準、瓦斯治理技術評判標準、瓦斯抽采利用標準、瓦斯抽采係統監測標準、隔抑爆技術使用標準等。
(三)製定高產高效礦井瓦斯治理與利用的技術和裝備標準。
(四)製定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的安全管理標準。
(五)製定煤層瓦斯地麵抽采技術標準。包括鑽井工程作業規程和施工設計、地質錄井作業規程和施工設計、測井作業規程、鑽井工程質量驗收評級標準、注入/壓降試井技術規範、儲層改造技術規範(試行)和質量驗收標準、排采工程技術規範等。
(六)研究製定《煤礦瓦斯利用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評分細則》和《煤礦瓦斯利用設計規範》。
四、完善煤炭資源市場準入製度
由國土資源部負責,盡快完善煤炭礦業權的市場準入製度。
推動煤炭礦業權評估工作。根據資源數量、資源品位(發熱量、煤種、硫磷含量等)、賦存條件、區位、通道、伴生資源、淡水資源等狀況,評估確認煤炭礦業權價款。
煤炭資源實行有償使用,探礦權、采礦權實行有償出讓。國家鼓勵煤礦采用先進適用技術開采非經濟儲量。礦業權價款的收取,應該用於煤炭資源的保護和補償。
培育和規範探礦權、采礦權市場,大力推行以招標、拍賣等競爭性方式出讓礦業權。探礦權、采礦權交易,必須符合礦業權設置方案,並保障國家大型煤炭基地資源的合理配置,有利於資源危機型礦山的資源接續。對特殊和稀缺煤種實行保護性開采。
建立嚴格的煤炭資源利用監管製度。新建礦井要嚴格按照回采率規定標準編製開發利用方案,凡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登記發證;現有煤礦達不到回采率標準的,一律限期整改,逾期仍不達標的,吊銷其采礦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對不符合資源開發規劃和布局的煤礦,依法整頓、關閉。
充分發揮市場機製的作用,鼓勵大型煤炭企業兼並改造中小煤礦,鼓勵資源儲量可靠的中小煤礦進行資產重組和聯合改造,整合煤炭資源,實行集約化開發和生產。
五、強化礦區環境監管
由國家環保總局、國土資源部牽頭,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盡快研究出台《礦山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法規。
完善煤礦環境影響評估、土地複墾、排汙收費等製度,加強對煤礦環境保護的行政稽查。新建項目必須評估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包括水土保持、土地複墾、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等,並報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嚴格做到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建設 “三同時”。現有煤礦,要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汙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複”的原則,加強礦區生態環境保護、廢棄物和采煤沉陷區治理。國家鼓勵開采低硫、低磷、高熱值的煤炭。
籌措煤礦環境治理和土地複墾資金。探索煤礦企業實行環境治理保證金製度,用於礦區環境治理。國家應加大對曆史遺留的礦區生態環境治理的投入力度。
六、調整國家財稅政策
煤炭是我國的主體能源。根據煤炭行業特殊性,國家應將煤炭產業重新定位於基礎能源產業,製定與之相適應的財政、金融、稅收等配套政策。
(一)瓦斯抽采與利用
2006年底前,出台並實施以下政策和措施:
1、製定瓦斯超標排放處罰辦法,製定政策,鼓勵煤礦抽采或利用瓦斯(責任單位:環保總局、財政部)。
2、2020年以前,煤礦瓦斯利用和地麵抽采項目免交探礦權和采礦權使用費(責任單位:財政部、國土資源部)。
3、瓦斯發電電量先自用,多餘部分上網,地方或國家電網按有關規定優惠接受(責任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和地方電網公司)。
4、工業、民用瓦斯價格不低於同熱值天然氣價格,瓦斯發電上網電價比照《可再生能源法》中風能發電的政策執行(責任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和地方電網公司)。
5、瓦斯清潔發展機製(CDM)項目,因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所獲收益,10年內歸實施項目企業所有(責任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保總局)。
(二)資金支持
按照“企業負責、政府支持”的原則,采取企業投入、國家適當補助等方式,加大煤礦安全改造投入。中央和地方財政的資金支持,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開發銀行和各省(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1、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資金
據專家測算,2005~2010年,全國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的靜態資金需求總量約865億元,由企業為主自籌解決。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的資金,主要用於引導示範工程建設、科研教育、技術標準與管理規範製定、煤礦安全改造等。
2、煤層瓦斯勘查評估及地麵抽采利用資金
到2010年,煤層瓦斯勘查評估及地麵抽采約需總投入120億元,由企業自籌、銀行貸款、國家適當貼息等方式解決。
(三)煤炭產品市場化
在開放、競爭、統一和有效監管的體製下,堅持政府宏觀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配置煤炭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完善能源價格市場形成機製,促進電煤價格與市場煤價格並軌。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協調解決。
(四)煤炭成本完全化
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真實性、完整性、可比性”的原則,研究煤炭產品成本構成及核算問題。由財政部牽頭研究解決。
(五)稅收政策
對煤礦瓦斯的抽采利用及其他煤礦綜合利用項目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實施辦法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盡快研究,另行上報國務院批準後實行。
七、構建與煤炭生產和消費大國相匹配的煤炭科研、教育、裝備製造體係
(一)建立瓦斯治理與利用的科研體係,大力推進科技攻關
1、建立瓦斯治理與利用的科研體係。
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組建煤層氣、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年底前完成組建任務。國家資助建設工程研究中心,以技術和資金為紐帶,由具有國內優勢力量的煤炭科研、高校、企業組建緊密型實體。以此為依托,組建瓦斯治理與利用國家級研發基地,通過國內合作與國際交流,將重大科研成果進行完整的工程化、集成化研究開發和產業化,消化、吸收和集成創新引進的先進技術,為煤礦瓦斯防治提供成套成熟的先進工藝、技術和裝備,並不斷地推出具有市場競爭力和提高煤礦整體安全生產水平的新技術和產品,培養高水平的煤礦安全工程技術與管理人才,為煤炭行業安全生產和控製重特大瓦斯災害提供技術創新、服務和支撐平台。
2、圍繞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開展科技攻關。
由科技部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啟動“煤礦安全科技行動”,將基礎研究列入“973”計劃,啟動“十五”科技攻關應急項目,將重大科技難題列入“十一五”攻關計劃,從國家科技經費中給予支持,並加強對現有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有關技術的推廣、開發與應用,力求5年內取得重大突破,10年內基本建立較為完整的瓦斯治理與利用的基礎技術和裝備體係。
“973”計劃“預防煤礦瓦斯動力災害的基礎研究”項目。主要課題是,煤礦瓦斯災害的地質構造作用機理,采動裂隙場時空演化與瓦斯流動場耦合效應,煤礦瓦斯動力災害演化機製及地球物理響應規律,瓦斯煤塵爆炸動力學演化及預防機製等。
“十五”科技攻關“煤礦瓦斯治理技術集成與示範”項目。主要課題是,煤礦瓦斯治理技術篩選及適用性研究,高瓦斯礦區瓦斯災害診斷及治理方案研究,瓦斯治理適用技術完善提高及應用研究,煤礦瓦斯治理技術規範及標準的研究,瓦斯治理技術推廣與應用示範等。
“十一五”科技攻關“礦井瓦斯災害預警與控製技術”項目。主要內容包括:瓦斯災害預警智能化係統及相關技術研究,瓦斯災害預測預報新技術與裝備研究,礦井高可靠性寬帶快速反應綜合監控關鍵技術與裝備研究,瓦斯災害防治技術與裝備研究,救災救援技術與裝備研究等。
瓦斯利用技術與裝備的研發。包括:瓦斯提純技術,主要研究碳分子篩變壓吸附瓦斯提純技術,研製防爆型碳分子篩變壓吸附瓦斯提純設備及安全監控裝置;熱電冷聯供與礦井降溫,主要研究熱電冷聯供瓦斯發電配套技術及設備國產化;製氮防火和富氧發電技術,主要研究低濃度瓦斯發電的配氣技術,研製瓦斯發電的自動配氣裝置;低濃度瓦斯工業鍋爐助燃技術,主要研製低濃度瓦斯的自動配氣和控製裝置。
3、保證瓦斯治理與利用的科研投入。
國家投入科研資金,對瓦斯治理與利用的基礎理論、工藝、重大裝備進行研發和工程化轉化。依托大型企業集團建立技術推廣應用基地,國家和企業投入基地建設和推廣應用資金;企業推廣應用基地,在國家級研發基地指導下,對瓦斯治理與利用的技術和裝備進行推廣應用,並輻射到周邊煤礦企業。
(二)整合教育資源,建立瓦斯治理與利用人才培養基地
由教育部牽頭,會同勞動保障部,組織有關單位,對煤炭教育資源進行整合,建立不同層次的人才培養教育體係。到2010年,培養瓦斯治理與利用的高級研發人員100名,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10000名,高級技術工人50000名。
采用著名高校與國家級研發基地相結合的辦法,在國家和用人單位共同投入的機製下,建立高層次研發人才培養、繼續教育、學術交流的基地。
利用高校的教育平台以及國家和用人單位共同投入的機製,建立一批企業專業技術和管理隊伍培養基地、企業技術推廣應用隊伍培養基地、繼續教育和學術交流基地。
鼓勵支持大型煤炭企業興辦職工大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用人單位投入為主、國家投入為輔的機製下,建立一批技能型人才培養和實施繼續教育的基地。
國家鼓勵學校自行設立煤炭專業獎學金,鼓勵和支持考生報考煤炭院校。
(三)整合煤礦安全裝備製造業,建立安全裝備產業化基地
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國資委、煤炭工業協會等單位配合,用3~5年時間完成。
適應我國煤炭工業的發展需求,對國內煤機製造業進行戰略性重組,組建開發創新能力強、產品技術含量高、市場競爭能力強的企業集團,成為我國煤礦安全裝備產業化基地和主要供應商。
注重引進國際先進的關鍵技術與核心技術,在積極消化和吸收的基礎上,提高自主開發和技術創新能力,推進重大裝備國產化。
利用提高技術標準、強化市場準入和監管等手段,對現有煤礦安全裝備市場進行清理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