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集體煤礦防治發生重大瓦斯煤塵事故的規定
【分類號】221009199404
【標題】 鄉鎮集體煤礦防治發生重大瓦斯煤塵02manbetx.com 的規定
【時效性】 有效
【頒布單位】 煤炭工業部
【頒布日期】19940910
【實施日期】19940910
【失效日期】
【內容分類】安全
【文號】煤辦字〔1994〕第430號
【名稱】鄉鎮集體煤礦防治發生重大瓦斯煤塵02manbetx.com 的規定
【題注】
【章名】全文
為防止鄉鎮集體煤礦重大瓦斯煤塵02manbetx.com ,確保煤炭行業健康發展,現作如下規定:
一、鄉鎮集體煤礦的礦長對礦井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要全麵負責礦井“一通三防”(指通風、防治瓦斯、防治粉塵、防滅火,以下同)工作所需的人、財、物,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對所轄範圍內歸口管理的鄉鎮集體煤礦進行業務指導,並實施監督檢查。每一礦井的礦長必須經過縣以上煤炭理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二、每一生產礦井必須至少有兩個能行人的通到地麵的安全出口,必須有完整的獨立的通風係統,必須實現機械通風,保證井下采掘工作麵有足夠的風量。主要通風機必須安裝在地麵,並配備相同型號的備用電機,保證風機正常運轉。因檢修、停電或其它原因需停風時,必須製訂措施報礦長批準後執行。
三、每一生產礦井必須配備足夠的專職瓦斯檢查員,專職瓦斯檢查員必須經過縣以上煤炭管理部門的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專職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填寫瓦斯檢查記錄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板,不得出現空班漏檢或弄虛作假的現象,礦長必須每日審批瓦斯報表。凡瓦斯超限,瓦斯檢查員有權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四、礦井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放炮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放炮。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機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五、每個生產礦井必須配備足夠的經過縣以上煤炭管理部門培訓合格的放炮員。放炮員必須配帶便攜式瓦檢儀或報警礦燈,必須執行“一炮三檢(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放炮製度。井下嚴禁明火明電放炮,必須使用符合質量要求的防爆型放炮器,放炮母線必須使用絕緣雙線,必須使用煤礦安全炸藥和電雷管。
六、井下嚴禁明火明電照明。在低瓦斯礦井的井下作業場所、峒室應使用礦用一般型照明燈具,高瓦斯、突出礦井必須使用礦用防爆型。入井人員必須每人配帶一盞礦燈。
七、井下嚴禁明刀閘開關。井下必須按規定選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礦用電纜,嚴禁出現“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
八、高瓦斯礦、突出礦井的采煤工作麵及掘進工作麵迎頭必須配備瓦斯監測探頭或懸掛便攜式瓦檢儀,並按規定對裝備的儀器進行定期標定、檢修,保證瓦斯監測儀器設備的正常使用。
九、在掘進岩巷、半煤岩巷道必須采用濕式鑽眼,采掘工作麵要灑水降塵。在煤塵飛揚地點,如運輸機頭、轉載點、裝載點等要設噴霧灑水裝置,巷道中的浮煤必須定期進行清掃,所有礦井必須定期檢測煤塵,作好記錄,礦長必須審查測塵報表。
十、每一礦井必須具備下列圖紙,並隨著情況變化及時填繪:
1.井上、下對照圖
2.采掘工程平麵圖
3.通風係統圖
4.地麵、井下配電係統示意圖
5.井下避災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