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所麵臨的困難
作者:佚名
2006-09-22 10:08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網
(1)企業對
安全
評價不重視。企業領導人對
安全
評價認識不足,不重視,不願在這方麵多投資,而且有一種錯誤的思想就是認為
安全
評價是走過場, 無實質性作用;企業員工
安全培訓少,對安全
評價必要性認識不足,配合安全評價人員的工作不積極,有 時還故意隱瞞安全隱患;崗位工作人員安全意識薄弱,在安全評價人員收集資料時(現場資料),員工不能如實反映情況;
安全
管理人員少,而且有些隻掛名,不做事。
(2)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少,人員素質低。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少,而且安全評價中介機構的安全評價人員不足,有注冊安全評價師資質的人數也很少; 評價工作人員的素質比較低,如有些沒有化學基礎的評價人員照樣去搞化工安全評價;在評價過程中,有部分評價人員抱著無所謂的態度,對工作不認真; 評價人員安全檢測少,現場取數據少,原因有兩方麵:一是安全評價機構缺少相關儀器設備;二是檢測的數據難以有效,即企業方不予承認,評審時這些數據也起不了作用。
(3)安全生產的 法律、 法規陳舊。盡管我國的安全生產立法取得了較大的進步,但仍然有許多工作要做。現有的 法規有些內容明顯陳舊,需要及時更新;有些方麵則協調性不夠,有些方麵未能及時立法,整個體係需要完善。從 法律的性質來看,與科學技術及社會經濟的發展總有一定的滯後性,立法界在這方麵的任務是盡可能減少這種滯後,建立統一協調、功能齊全、銜接配套的安全生產 法律、 法規與 標準體係。
(2)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少,人員素質低。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少,而且安全評價中介機構的安全評價人員不足,有注冊安全評價師資質的人數也很少; 評價工作人員的素質比較低,如有些沒有化學基礎的評價人員照樣去搞化工安全評價;在評價過程中,有部分評價人員抱著無所謂的態度,對工作不認真; 評價人員安全檢測少,現場取數據少,原因有兩方麵:一是安全評價機構缺少相關儀器設備;二是檢測的數據難以有效,即企業方不予承認,評審時這些數據也起不了作用。
(3)安全生產的 法律、 法規陳舊。盡管我國的安全生產立法取得了較大的進步,但仍然有許多工作要做。現有的 法規有些內容明顯陳舊,需要及時更新;有些方麵則協調性不夠,有些方麵未能及時立法,整個體係需要完善。從 法律的性質來看,與科學技術及社會經濟的發展總有一定的滯後性,立法界在這方麵的任務是盡可能減少這種滯後,建立統一協調、功能齊全、銜接配套的安全生產 法律、 法規與 標準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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