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製(1)
現場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應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編製。下麵分別對生產經營單位的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編製的依據、編製原則、預案內容、注意事項和演練與修訂等進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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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預案編製的依據
生產經營單位在編製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前首先應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然後對重大危險源的潛在事故和事故後果進行03manbetx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潛在事故和事故後果進行03manbetx
來編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因此,編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依據就是危險源的潛在事故和事故後果03manbetx
。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可參照我國《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GB18218—2000進行。
潛在事故和事故後果03manbetx
就是係統地確定和評估重大危險源究竟會發生什麼事故和可能導致什麼緊急事件,後產生什麼嚴重後果,危害程度如何等。
潛在事故和事故後果分析不但要分析那些容易發生的事故,還應分析雖不易發生卻會造成嚴重後果的事故。
生產經營單位所作的危險源事故後果分析包括以下內容:
1)可能發生什麼樣的事故類型,應包括被考慮的最嚴重事件;
2)導致那些最嚴重事件發生的過程;
3)對潛在事故的描繪(如容器爆炸、管道破裂、安全閥失靈、火災等);
4)對泄露物質數量的預測(有毒、易燃、爆炸);
5)對泄露物質擴散的計算(氣體或蒸發液體);
6)有害效應的評估(毒、熱輻射、爆炸波);
7)非嚴重事件可能導致嚴重事件的時間間隔;
8)如果非嚴重事件被中止,它的規模如何;
9)事件之間的聯係;
10)每一個事件的後果。
為了在安全貯存、化學品的管理和處置方麵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重點分析重大危險源所存在的危險物質的危險性,可從生產廠家附帶的危險物質說明書中獲得危險物質的特性。
2.編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原則
1)生產經營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針對那些可能造成本單位、本係統人員死亡或嚴重傷害、設備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災害,如火災、爆炸、毒氣泄漏等。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設備和環境的防護,盡量減少災害的損失程度。
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對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4)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
在重大危險源潛在事故及事故後果的分析基礎上,就可著手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有以下內容:
(1)潛在事故性質和規模及影響範圍
包括對潛在事故危險的性質和規模及緊急情況發生時的可能關係及影響範圍進行預測和評估。
(2)危險報警
1)生產經營單位應設置報警裝置以保證將任何突發的事故或緊急情況迅速通知給所有有關工人和非現場人員,使其能迅速做出相應決定。
2)生產經營單位應保證所有工作人員熟悉報警步驟,以確保能盡快采取措施,控製事態發展。
3)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危險設施規模考慮是否建立緊急報警係統。
4)在需要安裝報警係統時,應在多處安裝報警裝置,並達到一定的數量,以保證報警係統正常、有效工作。
5)在噪聲較嚴重的地方,生產經營單位應考慮安裝顯示性報警裝置以提醒在現場工作的人員。
6)在工作場所報警係統報警時,為能盡快通知場外應急服務機構,生產經營單位應保證建立一個可靠的通訊係統。
(3)通訊聯絡方法
主要包括:
1)與生產經營單位內部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關人員的通訊聯絡方法,包括召集重大危險源其它部位或非現場的主要人員到達事故現場的聯絡方法。
2)與場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機構進行聯係的方法,包括與場外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和應急救援服務機構的聯絡方法等。
3)與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主管部門的聯絡方法等。
4)應急控製係統
應急控製係統的應急指揮聯絡圖如下:
生產經營單位在編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考慮建立應急控製中心,應急控製中心負責指揮和協調處理緊急情況,保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執行。其主要要求如下:
1)應急控製中心的地點
應把應急控製中心設在較安全的地方;
應考慮建立輔助應急控製中心,因為主控製中心也可能會因事故影響而癱瘓。
2)應急控製中心的組成
一般包括總指揮和指揮部成員,總指揮由生產經營單位法人代表擔任。指揮部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單位內生產、設備、消防及醫療機構。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應急專業隊,並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3)應能夠順利接收外部信息,具有向事故現場及現場外管理人員發送指令的能力;
4)一般情況下,控製中心應包括如下設施和資料:
●數量充足的內線和外線電話;
●無線電和其它通訊設備;
●危險物質數據庫:危險物質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其物理化學特性。
●救援物資數據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重大危險源示意圖,圖中應注明;
——存放大量危險物質的地方;
——救援設備存放點;
——消防係統和附近水源;
——汙水管道和排水係統;
——重大危險源的進口和道路狀況;
——安全區;
——重大危險源的位置與周邊地區的關係。
●測量風速、風向的設備;
●個人防護和其他救護設備;
●企業職工名單表;
●關鍵崗位人員的地址和聯係方式;
●現場其它人員名單,如承包商和參觀者等;
●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理法規標準手冊;
●地方政府和應急服務機構的地址和聯係方式。
●事故現場的其它人員名單,如承包者和參觀者;
(5)現場總指揮及現場管理者的職權
生產經營單位應委派一名現場總指揮(如需要,也可委派副手),在應急控製中心負責全麵的事故管理。另外,還應委派一名現場事故管理人員(如果必要,還應委派副手)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控製、處理事故。
1)現場總指揮的職權:
①判斷是否可能或已經發生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是否要求應急服務機構幫助,並實施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②在安全的地方,嚐試對危險設施進行直接操作、控製;
③繼續調查和評估事故的可能發展方向,以預測事故的發展過程;
④指導危險設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運行,並與現場事件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的人員配合,指揮危險源現場人員撤離;
⑤應重視所有事故造成的傷害;
⑥與消防人員、地方政府和政府安全監管人員保持密切聯係;
⑦在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製;
⑧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安排;
⑨向新聞媒體公布權威信息;
⑩在事故緊急狀態結束之後,安排恢原受事故影響地區的正常秩序。
2)現場事故管理人員的職權:
①評估事故的規模,決定需要內部或外部應急機構;
②建立應急步驟以確保人員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的損失;
③在消防隊到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和滅火活動;
④安排受傷人員並尋找失蹤人員;
⑤安排無關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
⑥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係點;
⑦在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到來之前代理其職責;
⑧如有必要,應給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⑨現場事故管理人員應能從穿著上容易辨認。
(6)現場人員的行動準則
生產經營單位應確保現場人員準確知道自己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承擔的任務(如負責搶救、監測、照顧傷員等);
應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的行動步驟、撤離程序等。
(7)非現場但可能影響範圍內人員的行動原則
應製定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外人員和其他人的行動原則。
(8)現場措施
1)在存在危險設施的重大危險源內外,應製訂事故現場的人員應采取的緊急補救措施。特別應包括在突發事故發生初期能采取的緊急措施,如緊急停車等;
2)無關人員可沿著具有明確標誌的撤離路線到達安全區;
3)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並告知應急控製中心:
4)控製中心指定專人核對並區分到達安全區的事故現場和現場外人員的名單;
5)由於節日、生病和當時現場人員的變化,需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核對並更新應急控製中心所掌握的名單;
6)安排對現場人員情況進行記錄,包括姓名、工作崗位、地址等,並保存在應急控製中心,還要定期更新;
7)在事故後的適當時機,授權披露有關信息,並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作為該信息的唯一發布者;
8)事故處理結束後,在恢複現場的過程中應對進入現場的人員進行指導。
(9)設施關閉程序
生產經營單位應充分考慮複雜危險設施各個部分的內部關係,並製訂緊急停止運行程序,這樣當事故一旦發生時或必要時,可將危險設施停止運行。
4.注意事項
1)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都應有一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應確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所需的各種資源(人、財、物)及時、迅速到達和供應;
3)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應與應急服務機構共同評估,是否有足夠的資源來執行這個預案;
4)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定期演練,以保證先進和科學的防災減災設備和措施被采用;
5)不應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作為維持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的替代措施;
6)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需要外部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的情況下,生產經營單位應弄清這些服務機構到現場開始進行搶救所需的時間,然後考慮在這個時間內現場人員能否抑製事故的進一步發展;
7)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充分考慮一些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如由於工作人員生病、節日和危險設施停止運行期間工作人員不在崗位時,應配備足夠的人員以預防和處理事故發生。
5.演練與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是必不可少的,通過演習可以驗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合理性,發現與實際不符合的情況,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主要應注意以下事項:
1)在演練過程中,生產經營單位應讓熟悉危險設施的現場人員、有關的安全管理人員一起參與;
2)一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製完成以後,生產經營單位應向所有職工以及外部應急服務機構公布;
3)與危險設施無關的人,如高級應急官員、政府安全監督管理也應作為觀察員監督整個演練過程;
4)每一次演練後,生產經營單位應核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內容是否都被檢查,找出不足和缺點。檢查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①在事故期間通訊係統是否能運作;
②人員是否能安全撤離;
③應急服務機構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搶救;
④能否有效控製事故進一步擴大。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把在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方案,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生產經營單位應在現場危險設施和危險物發生變化時及時修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應把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情況及時通知所有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