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企業安全性評價
作者:中國電力安全管理網
2007-03-06 19:52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網
供電企業
安全性
評價內容包括三個方麵,即生產設備、勞動
安全和作業環境、
安全
管理。 一、生產設備
安全性
評價(一)火電設備 二、主變壓器 (l)整體運行工況及技術狀況。①變壓器油溫及溫升是否存在異常情況:各冷卻器是否有雜物封堵,溫度相近,油溫正常;油溫較往常同一負荷和同一冷卻溫度下,是否有高出10℃及以上現象或負荷不變油溫不斷上升;風扇、油泵是否齊全完好,備用冷卻器是否能正確投運。②油箱及其他部件是否存在局部過熱現象:油箱表麵溫度是否分布均勻,局部過熱點溫升不超過80℃;各潛油泵溫度是否相近,軸承部位無異常高溫。③溫度計、超溫信號裝置是否齊全,本體溫度計、遠方測溫溫度計指示與本體實際溫度是否一致,超溫信號是否準確可靠。④套管引線接頭是否有發熱征象,接頭溫度監視是否完善。⑤充油套管、儲油櫃的油麵、油色是否正常,套管及本體有無滲漏油。⑤預防性試驗(含絕緣油,500kV變壓器含水量、含氣量)中,是否有超標項目或試驗數據超標缺陷尚未消除,是否超過了網、省局批準的期限。①500kV變壓器運行電壓是否超過了製造廠規定的最高允許電壓。 (2)主要部件及附屬設備保安、保護設備技術狀況。①繞組、鐵芯、壓緊裝置、內引線接頭、調壓開關、套管和冷卻係統等是否存在重要缺陷。②套管防漏雨密封
措施是否良好。③套管爬距是否符合所處地區汙穢等級要求,是否采取了防汙閃
措施。④新裝或大修後的變壓器(含套管)是否按規定進行真空注油。⑤變壓器是否按要求采用膠囊、隔膜或充氮保護。⑥淨油器是否正常投入,呼吸器維護情況是否良好。⑦有載調壓裝置是否存在缺陷,是否按製造廠規定的動作次數進行檢修和更換絕緣油。⑧瓦斯保護:氣體繼電容及瓦斯保護中間端子盒防水
措施是否良好;現場是否配置合格的瓦斯取氣用具,值班人員是否熟知取氣方法。②發生過出口或近區短路的110kV及以上變壓器(尤其是鋁線圈結構),是否進行必要的試驗和檢查。10. 變壓器防火
措施是否符合規定,儲油坑及排油管道是否保持良好狀態,達到不積水、不積油和無雜物。 (3)技術資料:①主要技術資料如出廠安裝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書、出廠試驗記錄、有載分接開關安裝使用說明書及出廠試驗記錄、壓力釋放閥、防爆膜出廠試驗記錄、潛油泵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是否齊全。③試驗報告及大修記錄(報告)及主要內容是否齊全:大修記錄主要內容是否具有放、注油時間,芯子暴露的環境,環境溫度、濕度、時間,內部部件檢查和試驗記錄,有截調壓裝置檢查和試驗記錄,注油真空度(含套管和有載裝置),抽真空時間,注油速度,注油後靜止時間等;試驗報告中是否有新安裝和最近一次大修後及最近一次周期性電氣試驗、油化驗、油色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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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報告。 2. 高壓配電裝置 (1)屋外高壓配電裝置電瓷外絕緣爬距配置是否符合所處地區汙穢等級的要求,是否采取了防汙閃措施(包括清掃)。 (2)配電裝置各類接頭及斷路器、隔離開關觸頭是否有發熱征象,接頭溫度監視是否完善,各類設備容量能否滿足最大負荷要求。 (3)變電站各級電壓的短路容量是否控製在合理範圍,導體和電器是否滿足動、熱穩定校驗要求。 (4)母線及架構。①多元件支柱絕緣子和懸式絕緣子串是否按規定搖測絕緣或檢測零值絕緣子。②水泥架構(含獨立避雷針)有無嚴重龜裂、混凝土脫落、鋼筋外露等缺陷,鋼架構及金具有無嚴重鏽蝕。 (5)戶內外高壓開關設備。①斷路器遮斷容量和性能是否滿足安裝地點短路容量要求,允許不檢修切故障次數是否有明確規定,在達到切故障次數後能否及時檢修。②國產的戶外斷路器是否采取了可靠的防雨密封措施。③油斷路器本體及液壓機構有無漏油,空氣斷路器本體及貯氣筒有無漏氣。SF6氣體檢漏周期是否符合規定,室內有SF6斷路器的變電站運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規定。④預防性試驗中是否有超標項目,是否有超過了批準的期限 (含SF6水分含量測定及SF6氣體係統檢漏)。⑤高壓斷路器、隔離開關大修項目是否齊全無漏項,是否超過了規定的大修周期。⑤配電室門窗(孔洞)、電纜進入配電室孔洞是否封閉嚴密,無小動物進入的可能。①國電公司規定應淘汰的斷路器是否全部淘汰,明確應改造的小車開關櫃是否全部進行了改造,或安排了更新改造
計劃並落到實處。③是否按規定采取開關防慢分措施。②各類斷路器、隔離開關的安裝使用說明書是否齊全。 (6)“四小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避雷器和耦合電容器)。①110kV及以上國產戶外外電壓、電流互感器是否采取可靠的防雨密封措施。②110kV及以上磁吹避雷器、金屬氧化物避雷器是否按規定在運行中測量電導電流或泄漏電流。③35kV及以上“四小器”的 預防性試驗是否有超標項目,試驗是否超過了規定周期。④“四小器”瓷套管是否有裂紋,互感器是否有漏油現象,耦合電容器是否有滲油現象。⑤現場安裝的35kV及以上“四小器” 廠家安裝使用說明書是否齊全。 (7)防誤操作閉鎖裝置。①戶外35kV及以上配電裝置是否全部實現“四防”(不含防止誤入帶電間隔),各單元閉鎖裝置功能是否可靠。②戶內高壓配電裝置是否全部實現了“五防”[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或手車一次插頭;防止誤分合斷路器;防止帶電掛地線(合接地開關);防止帶地線(接地開關)合隔離開關或手車一次插頭或合斷路器;防止誤入高壓帶電間隔,各單元閉鎖裝置功能是否可靠]。③防誤閉鎖裝置是否有單獨的電源係統(與繼電保護、控製回路的電源分開)。④閉鎖裝置的維護責任製是否明確,維護狀況是否良好。⑤解鎖鑰匙或備用鑰匙
管理是否嚴格,
評價期內是否發生過強行解鎖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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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過電壓保護及接地裝置。①避雷針(線)的防直擊雷保護範圍是否滿足被保護設備、設施和建築物的要求。②110kV及以上主變壓器中性點過電壓保護是否完善。③各處避雷器配置、選型是否正確,防雷設施在雷雨季節是否全部投入。④中性點非直接接地係統按規定裝設消弧線圈是否已裝設,補償方式及調整的脫諧度是否符合要求。⑤主係統是否存在鐵磁諧振過電壓隱患,是否采取防範措施。⑥接地裝置(含獨立避雷針)的接地電阻是否按規定周期進行測試,接地電阻是否合格,接地引下線與接地網的連接情況是否按規定周期進行檢查,運行10年以上(或按網、省公司規定年限)或腐蝕嚴重地區的接地網腐蝕情況是否進行了抽樣開挖檢查。⑦接地裝置地線截麵能否滿足熱穩定校驗要求。熱穩定校驗規定:大電流接地係統,取係統最大運行方式下,母線發生單相短路時流過接地線的短路電流穩定值為校驗電流,取主保護後備一段保護時間為等效持續時間(0.7s);小電流接地係統,取係統最大運行方式下,三相短路時流過接地線的短路電流的穩定值為校驗電流,取後備保護時間為等效持續時間(3.5s)。 (9)設備編號、標誌及其他安全設施。①戶外高壓斷路器是否裝有雙重名稱(設備或線路名稱、調度編號)的編號和路名牌,隔離開關(含接地開關)是否裝有調度編號牌,各編號牌是否安裝牢固,字跡清晰。②戶內高壓配電裝置各間隔(開關櫃)前後是否均有雙重名稱編號牌,隔離開關是否均有調度編號牌。③常設警告牌如戶外架構上的“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戶內外間隔門上的“止步、高壓危險”等,是否齊全清晰。④帶電部分的固定遮攔尺寸、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牢固、齊全、完整、關嚴、上鎖。⑤控製和儀表盤上的控製開關、按鈕、儀表、熔斷器、二次回路壓板、端子排名稱是否齊全清晰。⑤一次模擬圖是否完善,與實際運行方式是否相符。 3. 直流係統 (l)直流係統運行工況。①直流母線電壓是否保持在規定範圍內。 直流係統對地絕緣是否良好。③蓄電池電解液比重、液位、室溫是否處於正常範圍。④蓄電池極板有無彎曲、脫落、硫化、極柱腐蝕等不正常情況,堿性蓄電池有無爬堿現象,蓄電池外殼是否整潔幹燥。⑤浮充運行的每個蓄電池電壓是否保持在規定值。(按製造廠的使用維護說明書規定,無說明書時控製範圍應為:鉛酸蓄電池,2.15~2.18V;免維護鉛酸蓄電池,2.25~2.3V;高倍率鎘鎳蓄電池, 1.36~1.40V)。⑤蓄電池是否按規定周期進行核對性放電或全容量放電,是否能在規定的終止電壓下分別放出蓄電池額定容量的50%和80%,並按規定進行均衡充電。①蓄電池組中不浮充運行的補助電池是否定期(半個月~l個月)進行充電。充電裝置技術性能是否定期進行全麵校驗,技術狀況是否良好,穩壓、穩流功能是否正常,精度、紋波係數能否滿足要求,限流功能是否正常(用於免維護電池),整流器溫度是否超過說明書規定,內部是否清潔,各部接觸良好,無異常響聲。 (2)監測與維護。①全部蓄電池單體電壓、比重的測量是否每月一次,典型(領示)電池單體電壓、比重的測量是否每周一次,蓄電池組浮充電壓、浮充電流(有條件時)的測量是否每日一次,能否定期測量,測量準確性是否能夠保證。②監測蓄電池運行參數的儀表是否定期校驗,準確度是否合格。 (3)保安措施。①直流係統各級
保險定值是否有專人
管理,能否定期檢查核對,是否滿足選擇性動作要求。②各種盤櫃上的直流開關、刀閘、熔斷器有無設備或回路名稱和熔件額定電流的標誌。③樞紐變電站控製、保護、信號電源是否由兩組母線供電,110kV及以上裝有母差保護的母聯斷路器的控製、保護、信號電源是否由母線經單獨的熔斷器供電。④變電站內是否備有現場需用的一定數量的(各種不少於2隻)各種形式、容量的熔件,熔斷器額定電流有無明顯標誌。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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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及切換裝置是否正常,是否定期進行切換試驗。⑥酸性蓄電池室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規定。 (4)技術資料。①初充電記錄是否完整,初充電程序是否符合廠家規定。②專業班(阻)及變電站直流設備檔案和運行維修記錄是否齊全:設備檔案內容包括設備台賬、設備原理圖、接線圖、技術說明書或使用維護說明書、直流原理圖、網絡圖、直流熔斷器一覽表;運行維護記錄內容是否有蓄電池浮充電壓、浮充電流記錄,單體蓄電池電壓、比重測試量記錄,補充充電、均衡充電記錄,定期放電記錄,維護檢修記錄等。 4.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 (1)主變壓器、母線、斷路器失靈、非全相、500kV電抗器和110kV及以上線路保護和自動裝置的配置是否符合規定,並能正常投入運行,是否全麵落實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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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要求。 (2)主變壓器、母線、斷路器失靈、非全相、500kV電抗器和110kV及以上線路保護和自動裝置以及其他重要的複雜的保護是否符合現場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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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人員是否掌握。 (3)新投入或經更改的電壓、電流回路是否按規定檢查二次回路接線的正確性,電壓互感器是否進行了定相,各保護盤和儀表盤的電壓回路是否均已定相,單元保護經電壓切換後的回路是否進行了定相。 (4)新投入或更改二次回路後,差動保護是否在投運前測量相量、差電壓或差電流,帶方向的保護、距離保護在投運前是否測量動作保護區。所有差動保護如母線、變壓器、縱差、橫差等,在投運前,除測定相回路及差回路電流外,是否已測各中性線的不平衡電流。 (5)需定期測試技術參數的保護如高頻保護,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測試,並且記錄齊全正確。 (6)故障錄波器、故障測距裝置、故障順序記錄儀、設備自投、低頻低壓減載解列等裝置是否正常投入,工作情況是否良好。 (7)保護盤櫃及盤櫃上的繼電器、壓板、試驗端子、熔斷器、端子排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其名稱、標誌是否齊全清晰,室外保護端子箱是否整潔嚴密。 (8)繼電保護定值變更是否認真執行定值通知單
製度,各保護定值與定值單是否相符。 (9)繼電保護機構是否根據運行部門編製的各種運行方式圖,編製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整定方案,並且審批手續符合要求。遇有運行方式較大變化或重要設備變更是否及時修訂繼電保護整定方案,並且全麵落實。 (10)是否按期編製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年度檢驗
計劃,是否按《繼電保護及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規定和年度檢驗
計劃,對主變壓器、母線、斷路器失靈、非全相、500kV電抗器和110kV及以上線路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檢驗,檢驗項目是否齊全,檢驗報告是否完整。 (11)複雜保護裝置是否有廠家或網、省局編製或批準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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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繼電保護
班組及變電站是否備有符合實際的繼電保護原理接線圖、展開圖和端子排圖。 (13)保護正確動作率是否達到上級要求,是否存在原因不明的繼電保護不正確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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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無功補償設備 (l)變電站無功補償設備配置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按規定正常投運。 (2)調相機。①運行中調相機各部位的溫度或溫升是否有異常情況。②軸承振動是否超標。③定子電壓調整控製情況是否良好,三相電壓是否平衡。④滑環和整流子表麵火花是否嚴重。⑤保護和測量裝置是否正常投入,功能是否良好。⑥冷卻係統、油係統及其他主要部件是否存在重要缺陷。⑦預防性試驗是否超過規定周期,是否存在超標現象(含透平油)。⑧大、小修是否超過規定的周期,檢修報告是否完整。 (3)電力電容器。①單台電容器的熔斷器是否齊全,熔斷特性是否符合要求(Ird=1.5~2.0Icc)。②電容器組內部故障、過負荷、外部接線短路及係統異常運行,保護配置是否完善,並投入運行。③運行中,是否有漏油、鼓肚的電容器。④電容器組放電裝置是否完好。⑤電容器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規定。⑥串聯電抗器電抗值是否滿足限製湧流和高次諧波要求。 6. 電抗器和阻波器 (1)電抗器:①戶外電抗器電瓷外絕緣(含支持絕緣子)爬距是否符合所處汙穢地區等級要求,是否采取了防汙閃措施。②電抗器引線接頭是否有發熱征象,設備容量能否滿足最大負荷要求。③預防性試驗(含絕緣油色譜)有無超期超標項目。④充油電抗器油溫及溫升是否存在異常情況。⑤充油電抗器套管、儲油櫃油位是否正常、清晰,套管及本體有無滲漏油現象。⑤充油電抗器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規定。 (2)阻波器:①阻波器導線有無斷股,接頭是否發熱,銷子、螺絲是否齊全牢固。②阻波器安裝是否牢固,有無防搖擺措施,與架構的距離是否符合要求。③阻波器是否掛搭異物,架構有無變形。 7. 站用電係統 (l)樞紐變電站、容量在60MVA及以上的變電站、裝有水冷或強油風冷主變壓器的變電站、裝有調相機的變站電是否設有兩台站用變壓器,能夠自動切換並定期進行切換試驗。 (2)采用整流電源操作的變電站是否設置了兩台站用變壓器,分別接在不同電壓等級的電源上,並且裝有備用電源自投裝置。 (3)站用電容量、電纜截麵在變電站擴建後是否進行校驗,滿足最大負荷要求。 (4)檢修電源及生活用電回路是否裝設合格的漏電保安器。 (二)電纜及電纜構築物 (l)運行單位是否備有全部電力和控製電纜清冊,清冊內容是否有每根電纜的編號、起止點、型式、電壓、芯數、截麵、長度等,是否備有電纜線路路徑圖或電纜布線圖。 (2)電力電纜預防性試驗按照網、省公司批準的期限,有無超標或超期的項目。 (3)電纜巡查是否按規定周期進行,並有完整記錄。 (4)電力電纜最大負荷電流是否超過電纜
設計及環境溫度、土壤熱阻數值、多根電纜並行等校正係數後的允許載流量。 (5)電力電纜終端頭是否清潔,無漏油、溢膠、放電、發熱(含引線接頭)等現象。 (6)地下電纜或直埋電纜的地麵標誌是否齊全,符合有關要求。 (7)電纜隧道、電纜溝防止進水、滲水及排水設施是否完好。 (8)電纜夾層、電纜隧道照明是否齊全良好,高度低於2.5m的隧道是否使用安全電壓 供電。 (9)電纜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l)穿越牆壁或樓板或電纜溝道進入控製室、控製櫃、儀表盤、保護盤等處的電纜孔、洞及豎井是否封堵嚴密,符合要求。 2)電纜夾層、隧道、豎井、電纜溝內是否整潔,不堆放雜物,電纜溝和洞內是否有積油。 3)電線主隧道及架空電纜主通道分段阻燃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特別重要的電纜如蓄電池引至直流母線的電纜等,是否采取了耐火隔離措施或更換了耐火電纜。 5)電纜敷設是否符合要求。 (10)電力電纜室內外終端頭和溝道中電纜及中間接頭的指示牌是否符合要求。 (三)架金送電線路 (l)下列專業技術資料是否齊全完整:地區架空送電線路地理平麵圖;每條送電線路的路徑圖;110kV及以上線路斷麵圖;每條送電線路的交叉跨越圖;每條線路的杆塔型式和基礎型式圖;110kV及以上線路導線、避雷線安裝曲線或安裝表;110kV及以上線路導線和避雷線連接安裝圖;各條線路經過地區汙穢等級分布圖及明細表;送電線路沿線其他特殊區域如雷擊頻繁區、強風區、洪水衝刷區、重冰區、導線舞動區、鳥害區、滑坡沉陷區、微氣候區及易受外力破壞區等劃定圖或表;110kV及以上送電線路換位(相)圖;有關隱蔽工程記錄;110kV及以上送電線路參數的測試報告。 (2)每條線路是否明確其所屬的運行單位和專責人,運行設備的管轄範圍與分界點是否明確,不出現空白點。 (3)送電線路絕緣子鹽密植是否定期、定點監測,記錄齊全,並且能在劃定汙穢等級及防止汙閃中實際應用。 (4)各條線路絕緣子爬距是否符合相應地段汙穢等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是否采取了防汙措施。 (5)線路絕緣子是否按規定周期進行清掃或水衝洗。 (6)35kV及以上絕緣子串零值絕緣子是否按規定周期進行檢測。 (7)杆塔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是否按規定周期進行測量,接地電阻是否合格。 (8)導地線連接器及線夾是否按規定周期進行檢查。 (9)鐵塔基礎、拉線地下部分及接地裝置的鏽蝕情況是否按規定周期進行抽查。 (10)防洪、防冰凍、防火設施是否按規定周期進行檢查。 (11)線路運行是否按規定周期正常巡視,對線路特殊區域有無重點巡視
計劃安排,能否做好季節性事故預防工作。 (12)線路杆塔標誌是否統一規定,做到齊全、正確、醒目及各種輔助設施是否齊全: l)線路名稱和杆塔采用雙重編號。 2)同杆並架或鄰近平行或交叉線路應用標識、色標或其他方法加以區別,能明確區分每條線路在杯塔上的具體位置。 3)有必要的相序色標和防護標誌。 4)標誌位置統一,設在易見的一側。 (13)同杆並架或鄰近平行或交叉線路的檢修工作,有無防止錯上帶電線路或誤登帶電杆塔的組織措施,是否發給檢修人員相對應的線路識別標誌、並設專人監護等。 (14)各級運行單位是否做了防外力破壞的宣傳工作,有無組織沿線群眾護線的計劃安排,貫徹落實如何。 (15)有無事故巡線、搶修組織表和有效的聯係辦法,如搶修圖表、人員住處和召集辦法等,是否備有事故搶修備品、搶修工具、照明設施及必要的通信工具,並組織落實。 (16)防止倒杆塔和斷線事故的措施是否落實。 (17)核對性抽查線路運行情況如抽查杆塔及基礎、導地線、絕緣子、金具、連接器、導地線弛度與限距、拉線、接地裝置以及線路防護區、巡線通道、標誌等是否符合運行
標準要求。 (四)配電網 1. 城市中、低壓配電網 (l)城市中壓配電網應以高壓變電所(二次變)為核心,分成若幹個相對獨立的“分區配電網”,是否有明確的供電範圍,相互是否交錯重疊,每個分區是否有兩路及以上的電源供電。 (2)低壓分區配電網是否有明確的供電範圍,低壓架空線路不穿越10kV線路分段開關和聯絡開關,不跨越街區供電。 (3)有無事故處理
管理規定,有無事故搶修組織和有效的聯絡辦法,是否備有事故搶修用品如材料、器材、工具等。 2. 多路電源用戶或裝有自備發電裝置用戶 是否備案並采取防反送電措施。 3. 凡能產生諧波電源使係統電壓或電流波形畸變的用電設備 如整流設備、電弧爐、電氣化鐵道、交流弧焊機等,是否采取措施限製注入電網的諧波電流到允許值範圍。 4. 配電線路 (1)各條線路絕緣子爬距是否符合相應地段汙穢等級要求。 (2)是否按規定周期檢查導線連接器及線夾。 (3)各級運行單位有無防止外力破壞與安全用電宣傳計劃安排,是否貫徹落實。 (4)線路杆塔標誌有無統一規定,做到齊全、正確、醒目:①線路名稱及杆塔采用雙重編號。②同杆並架或鄰近平行或交叉線路應使用標幟、色標或其他方法加以區別,並能明確區分每條線路在杯塔上的具體部位。③有必要的相序色標和防護標誌。 5. 配電變壓器台及柱上斷路器 (l)柱上變壓器台距地麵高度是否大於2.5m,落地式變壓器台是否設有牢固的、安全淨距離及高度均滿足要求的圍欄。 (2)變壓器台有無線路名稱和編號標誌,是否裝有醒目的“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誌牌,柱上斷路器調度名稱和編號是否齊全。 (3)變壓器油溫、油色、油麵是否正常。 (4)變壓器台高低壓側是否按規定裝設避雷器,接地線連接是否符合規定。 (5)柱上斷路器的防雷裝置是否符合規定。 (6)導線各銅鋁接頭是否采用了銅鋁過渡措施。 (7)變壓器、柱上油斷路器有無嚴重油汙或滴油、滲油現象,柱上SF6斷路器檢漏周是否符合廠家規定。 (8)運行單位是否有下列資料:變壓器台賬;變壓器預試報告;避雷器和柱上斷路器輪換記錄、試驗報告;接地電阻測量記錄;負荷記錄。 (9)變壓器、避雷器、柱上斷路器、接地電阻等各項試驗和運行技術參數的測量是否均按規定的項目和周期進行,是否全部處於合格範圍之內。 6. 小區配電站 (1)倒閘操作是否嚴格執行操作票
製度,檢修工作是否嚴格執行工作票
製度。 (2)檢修維護人員是否定期進行設備巡視檢查。 (3)是否按周期對一次設備如變壓器、斷路器、電力電纜、避雷器等及接地裝置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修,主要試驗項目是否超標。 (4)繼電保護裝置及指示儀表是否按周期進行校驗。 (5)變壓器是否存在重要缺陷,充油設備有無滴油、滲漏油現象。 (6)變壓器的油溫是否正常,負荷電流是否按規定進行測量。 (7)開關、刀閘觸頭及配電裝置各部固定接頭是否有發熱征象。 (8)配電裝置(配電室)是否有小動物進入的可能。 (9)安全用具是否齊全完好,並定期檢查試驗,妥善保管。 (10)配電站有無名稱或編號標誌,配電站設備的編號、標誌及其他安全設施是否符合規定。 (五)通信設備 1.通信設備運行的可靠性 (l)有無由於通信電路和設備故障影響供電設備運行操作和電力調度的現象,整改措施是否落實。 (2)通信設備是否有可靠備用電源如蓄電池、電動或汽(柴)油發電機、逆變器等。當交流電源中斷時,通信專用蓄電池組單獨供電時間是否能夠達到3h以上。 (3)無人值班站是否達到設備運行穩定、故障率低、設備電源可靠、自動投入,在有人值班站是否有相應的監視係統。 2. 通信設施防雷 (l)通信機房內所有設備的金屬外殼、金屬框架、各種電纜的金屬外皮以及其他金屬構件,是否有良好接地,采用螺栓連接的部位是否用含銀環氧樹脂導電膠粘合。 (2)室外通信電纜、電力電纜、塔燈電纜以及其他電纜進人通信機房前,是否已經水平直埋10m以上。電纜屏蔽層是否已經兩端接地,非屏蔽電纜是否已經穿鍍鋅鐵管水平直埋10m以上,鐵管兩邊是否接地。非屏蔽塔燈電纜是否全部穿金屬管,金屬與塔身是否兩端連接。 (3)通信電纜進入通信機房是否首先接入保安配線架(箱),保安配線架(箱)性能是否良好。 (4)保安配線架(箱)是否良好接地,通信電纜空線是否接地。 (5)通信機房配電屏或整流器入端三相對地是否裝有氧化鋅避雷器(箱),並且性能良好。 (6)通信直流電源正權在電源設備測和通信設備側是否良好接地;負極在電源機房側和通信機房側是否接有壓敏電阻。 (7)通信站防雷接地網、室內均壓網、屏蔽網等施工材料和規格及施工工藝是否符合要求,焊接點是否進行防腐處理,防雷接地係統隱蔽工程
設計資料、施工記錄及重點部位照片是否齊全。 (8)每年雷雨季節前,通信站接地設施是否進行了檢查和維護,接電電阻是否合格。 3. 保安措施 (l)在微波通信機房及工作人員活動區,微波輻射漏能功率密度是否符合下列規定:一日8h連續輻射時不應超過38mW/cm2。微波工作人員是否配有微波防護服、防護帽和防護鏡。 (2)通信機房是否有良好的保護環境控製設施,以防止灰塵和不良氣體的侵入,全年室溫是否保持在15~30℃之間。 (3)通信機房能否保證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 (4)各通信設備供電電源是否全部采用獨立的分路開關和熔絲。 (5)通信設備機架是否牢固固定,有可靠的防震措施。 (6)通信站是否具有防盜、防汛、防鼠、防蟲等
安全措施。 (7)用於高處作業的安全工具是否良好,用於在高壓設施區工作的絕緣工具是否良好 (六)調度 (l)調度範圍是否劃分明確,是否有正式書麵依據和附圖說明。 (2)係統一次主接線圖,各廠(站)一次主接線圖及主要設備參數是否齊全,並與實際情況相符。 (3)地區電網正常接線方式是否與主網正常接線方式相適應,並報中調備案。如發生運行方式改變與主係統接線方式有矛盾,影響係統設備運行或引起電能質量、負荷計算的改變,事先是否取得中調的同意。 (4)並網運行的自備電廠,必須並列倒閘的雙電源用戶或裝有自投裝置的雙電源用戶,是否參加電力係統的統一調度,應有正式書麵調度協議。 (5)新建、擴建和更改設備有無投運
管理
製度,投運申報資料、審批資料、投運方案,審批手續是否齊全無差錯。 (6)有無調度事故處理、電網事故處理、失去通信聯係時的事故處理等規定。 (7)有無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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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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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是否有:調度員操作前應充分考慮的事項,作命令的形式,倒閘操作條件等一般操作規定和係統間的並解列、合解環、主變壓器、路、母線等特定形式的操作規定。 (8)調度模擬板(特別是配電網開閉設備)是否與實際相符,能否明確標出所有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實際拉合位置,地線標記是否明顯。 (9)調度下達操作命令是否符合下列要求:擬訂操作命令票,說明需停送電範圍,目的任務和執行互審,模擬預演,監護,重複命令,通報時間,做好相應記錄和使用專業術語並全部錄音等。 (l0)調度電話錄音設備管理是否嚴格,運行是否可靠,錄音質量是否良好。 (11)有無電網負荷管理規定和負荷自動控製計劃安排,自動監控和實控是否達到網、省公司規定指標,負荷監控是否嚴格,保證係統頻率正常。 (12)有無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調度管理規定,包括:繼電保護運行、新設備投運繼電保護管理規定及特殊保護、重合閘、故障錄波器的具體管理規定。 (13)地區電網調度自動化功能如調度自動化係統基本功能、基本指標、調度自動化主站計算機配置,遠動終端機功能等,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14)調度值班室是否有下列技術資料:送變電設備一次接線圖及相應參數表,保護定值記錄簿,低頻率減載裝置記錄簿,變電站運行值班員、工作負責人、相關人員名單及電話,調度通信通道圖,年、季、月運行方式及特殊方式,新設備投運方案檔案,變電站現場規程,繼電保護現場運行規定及重合閘停投的有關規定,調度範圍劃分明細表,設備分工管理明細表,調度值班表等。 (15)調度所是否有可靠的供電電源(兩路交流電源、必要的直流電源和事故備用電源),能保證在係統發生事故時供電不中斷。 二、勞動安全和作業講授
評價(一)勞動安全 1. 電氣安全 (1)電氣安全用具如絕緣操作杆、絕緣手套、絕緣靴鞋、驗電器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攜帶型接地線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管理是否嚴格,存放位置與編號是否對應;變電站使用模擬圖板指示、工作票和操作票、裝設地點三處是否對應。 (3)手持電動工具如電鑽、電砂輪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移動式電動機具如抽水泵、砂輪鋸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有無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氣機具安裝漏電保安器的具體規定,並嚴格執行。 (6)動力、照明配電箱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施工現場臨時電源敷設有無
管理製度,現場臨時電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電氣工作人員是否普遍掌握了觸電急救及心肺複蘇法。 2. 高處作業安全 (l)安全帶(在用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其存放、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2)腳扣、升降板(在用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其存放、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3)腳手架(越線架)。腳手架組件(木質或金屬腳手杆、管腳手板、連接卡具、吊架等在用品)、安全網及存放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現場搭設的腳手架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移動梯台(含梯子、高凳等在用品)及其存放、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5)安全帽的形狀、材料、結構、現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供電公司或二級單位有無生產場所戴用安全帽的具體規定,並認真執行。 3. 起重作業安全 (1)各式起重機包括門式、橋式起重機,汽車、履帶和其他流動式起重機、鬥臂車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起重用鋼絲繩、纖維繩、吊鉤、夾頭、卡環、吊環等是否按規定定期檢查試驗。 (3)起重機司機是否經過專門訓練和考試,持有合格證,並按期進行複審。 (4)各式電動葫蘆、電動卷揚機、垂直升降機(載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手動葫蘆(倒鏈),千斤頂,手搖機動絞車,抱杆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焊接安全 (l)各種類型乙炔發生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氧氣及乙炔氣瓶庫或貯存處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交直流電焊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電焊工、氣焊工是否經過專門訓練和考試,持有合格證,並按期進行複審。 5. 機械安全 (l)主要木工機械如電刨、圓鋸、帶鋸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固定式、移動式鑽床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固定式砂輪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衝、剪、壓機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金屬切削機床如車床、銑床、刨床、磨床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6)對從事機械加工的人員是否發放合格的勞保用品,並在工作中按要求使用。 (7)各類電動機械設備是否訂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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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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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機械設備旁懸掛。 6.各種小型鍋爐、壓力容器(高壓氣瓶和空壓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帶電作業安全 (l)帶電作業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監護人,是否由具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擔任,參加帶電作業的人員是否具有經局簽發的合格證。 (2)帶電作業工作票簽發人是否經局領導批準,工作負責人是否經工區領導批準。 (3)帶電作業是否設專人監護,複雜或高杆塔上的作業是否增設杆塔上的監護人。 (4)帶電作業是否按規定停用重合閘,並不得強送電。 (5)帶電作業工具是否定期試驗,完好無損,有專人保管。工具庫是否整潔,通風和濕度是否符合要求。屏蔽服有無破損。各點連接是否牢固,最遠端點之間電阻值不大於20 。 (6)220~500kV作業有無感應電壓防護措施,是否落實。 (7)帶電作業
班組是否具有以下技術資料並且填寫認真,保管有序:帶電作業工具登記冊和工具製造組裝圖、帶電作業工具試驗記錄和試驗報告、帶電作業作業表、帶電作業項目工具卡、帶電作業培訓考核記錄等。 8. 爆破壓接工作安全 (l)從事爆破壓接人員和爆破壓接質量驗收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雷管、導火索、炸藥的儲存保管運輸是否有
管理製度,並符合公安部門的要求。 (二)作業環魂 (1)生產區域照明如控製室、配電室、室外設備區、樓梯照明等,是否符合要求。 (2)永久登高設施如鋼斜梯、鋼直梯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生產廠房及生產區域地麵狀況: 1)生產廠房有無滲漏雨,室內設備頂部有無脫落牆皮砸壞設備的可能。 2)地麵(含樓板)孔洞的欄杆、蓋板、護板是否齊全,符合安全要求。 (4)防毒: 1)劇毒品是否有
管理製度,並真正貫徹落實。 2)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絕緣油、SF6、絕緣材料等的工作間(如油化驗室、變壓器檢修間等),通風是否良好。 (三)交通安全 (l)各類機動車輛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有無包括技術保養、檢驗在內的機動車輛管理製度,是否落實。機動車司機是否持有駕駛證和準駕證。 (3)各種機動車輛是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惡劣氣候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4)有天乘車安全規定(包括車槽欄杆、乘車人及客貨混裝等),是否嚴格執行。 (四)防火防爆 (l)各級防火責任製是否健全。 (2)專職和群眾性消防組織是否健全,其成員是否定期培訓或訓練。 (3)防火重點部位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規定,有無清冊和定期檢查製度,是否嚴格執行。 (4)禁火區域、部位是否有明顯的符合
標準的禁火標誌。 (5)禁火區(含電纜夾層)動火,有無健全的動火作業管理和動火工作票製度。 (6)消防泵有無定期試驗、撿修製度,是否落實。 (7)消防水係統(含高位水箱)是否完善並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8)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9)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是否有健全的製度,並得到落實。 (五)防汛 (l)汛期前能否做到提前研究防汛工作,製訂措施,落實防汛值班及搶險組織。 (2)永久性防汛設施和防汛器材是否處於良好狀態。 (六)抗震 (l)主廠房、建築物及構築物是否進行了抗震鑒定。 (2)抗震鑒定不合格建築物是否采取了加固措施。 (3)是否製訂了防震抗災措施
預案。 (4)根據地震預報及有關部門要求,需要對主變壓器、蓄電池及其他設備采取抗震措施的,是否已經落到實處。 三、
安全管理評價 參照火電廠
安全管理評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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