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企業在安全評價中怎樣審核報告
作者:佚名
2007-07-08 14:37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網
企業對
安全
評價報告的審核主要從兩個方麵入手,一方麵是
安全
評價報告完成的工作程序是否合理和完整,另一方麵是
安全
評價報告的內容是否完整和準確。一個
安全
評價報告的完成必須由
煤礦生產單位和評價機構相互配合,需要經過資料準備(評價機構提出資料清單,
煤礦負責整理資料)、資料審查、製定評價方案、井下檢查、提出對策
措施及建議並進行會議通報、提出評價結論。一些特殊的情況還需要複查。作為
煤礦企業要清楚,如果哪一個評價機構缺乏其中的任何一個工作環節,其完成的評價報告就會有問題。資料準備能夠說明該評價機構知道進行該項安全評價從哪些方麵入手,是否熟悉安全評價的一些基本內容;資料審查過程是熟悉礦井的生產環節的過程,是製定評價方案的必要階段;評價方案是進行安全評價的必要的技術文件,決定著安全評價工作的質量和準確性;現場檢查是安全評價的主要技術內容;整改意見是一個評價機構必須提出的內容,需要以會議的形式詳細說明井需要整改的內容、如何整改、整改達到什麼樣的程度,並形成文件蓋章後下發給生產單位,
煤礦生產單位需要根據整改意見進行整改。一些情況在整改完成後評價機構需派人對其整改的內容進行複查,根據整改的結果提出評價結論。 隻有上述評價環節比較齊全,其評價報告的準確性才是得到保障。煤礦生產單位在審核評價報告時應注意該評價報告的內容是否完整,是否湧蓋安全評價導則中要求的全部內容,對於本礦井的安全方麵的描述是否準確;對於一些客觀存在的危險性定性是否合理;劃分的評價單位是否準確;是否有一些沒有評價到的部分;對策
措施建議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是最佳方案;評價結論是否合理準確等。可以針對這些內容與評價機構進行磋商,據理力爭,使評價機構能夠充分地理解本礦井的具體情況,但在評價結論方麵,還應尊重評價機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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