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雨季防治水知識
作者:煤礦安全生產網
2007-09-30 13:23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網
<--插入廣告JS代碼-->一、在巷道出現掛紅、掛汗、煤岩鬆軟、淋頭水加大等情況下掘進打眼時,如果出現來壓或鑽孔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必須停止打眼,嚴禁拔出鑽杆,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地麵報告。如果發生危急情況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二、在可能存在積水的區域進行作業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一)放炮時,躲炮時間延長到至少30分鍾以上,等待響炮地點穩定後,判明是否有水流,方可進行其他作業。 (二)放炮躲炮時,人員應站在不被水流衝擊威脅的地方,防止響炮後采空區積水突然湧出,危及人員的安全。 (三)交接班時,上一班不能在溜煤道上留有存煤,防止在交接班過程中,存煤被滲透出來的水流泥化、軟化,形成水煤泥,在下一班作業人員放煤時造成水煤泥湧人02manbetx.com
。 三、在作業過程中,需要探放水的情況主要有:(1)遇到可能積水的老空窯和本礦采空區;(2)遇到上水平大巷時,應防止與大巷水溝打透;(3)遇到鑽孔時,應探明鑽孔是否有積水或與其它積水區相通。 探水前,要03manbetx
查明采空區或老窯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探放水時,要撤出探放水點部位受水害威脅區域的所有人員;探放水孔必須打透老空水體,並要監視放水全過程,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探放水時,要認真檢查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確保探放水安全進行。 在距離采空區或大巷20米左右時,應由技術部門或技術人員製定探水措施,開始探水。探水時,每打完一組探水孔,應由探放水負責人和技術部門共同確定下一步巷道掘進長度,一般規定是探5米,掘進1米。 四、雨季前,要對礦井排水設備和供電設施進行一次全麵檢修,清挖水倉、水溝和沉澱池,開展一次聯合排水試驗。要配備與礦井湧水量相匹配的水倉、水泵、輸電線路(雙路)等設施,確保礦井正常排水,並滿足最大湧水量的排水需求。 煤礦位於地表河流、山洪部位等附近,井口、工業廣場要修築堤壩、開挖溝渠等截流設施,防止地表水體倒灌礦井。 地表水體、采煤塌陷區、煤係地層露頭等部位有漏水現象時,要對漏水的水體基底進行防漏加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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