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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壓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作者: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 2007-11-21 15:22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網

一、現場運行01manbetx 不規範

主變壓器是企業設備中的主要設備。因此在變壓器的運行方麵無論是操作、巡視檢查和維護,都應有嚴格的規定。按原國家電力公司和原電力部要求,對每一台電力設備,尤其是重要的電力設備如主變壓器,在運行方麵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運行01manbetx 。在安全評價中,我們發現有一些單位的變壓器運行01manbetx ,內容過於簡單,不便於現場工人們學習和貫徹。有的單位甚至將主變壓器當成輔助設備。在一次對某發電廠查評中,電氣專業工程師需要查閱有關主變壓器運行方麵的規定,廠方拿來該廠編製的一本電氣運行01manbetx ,專工翻了幾遍,竟沒有找到有關主變壓器方麵的規定。原來他們將主變壓器當作配電設備,在規程中將其列入配電設備一節中的第二小項,而且隻作了幾條簡單的規定。我們認為,作為發電廠中重要設備的主變壓器,無論現場運行規程或檢修規程,都應參照部頒典型規程中的規定進行修編。下麵是一些單位變壓器現場運行規程中普遍存在問題:

(1)內容不夠完整。主變壓器作為主要設備,在運行規程中沒有明確規定主變壓器的設備規範和應具備的條件,沒有明確主變壓器在運行中電壓的允許變化範圍、負載電流與溫度的限值和變壓器在不同負載狀態下的運行方式,沒有規定主變壓器啟動和停運操作的程序與注意事項,沒有詳盡地提出對主變壓器進行監視調整方麵的要求,沒有規定對主變壓器進行巡視檢查的內容、時間和要求,甚至對主變壓器在運行中出現異常和故障時,如何進行判別處理都沒有明確的規定等。這些工作都是值班運行人員必須掌握和認真貫徹執行的,運行規程中缺少這方麵的規定,值班運行人員在進行工作時就沒有依據,實際上就是無章可循。

(2)層次不夠分明。上述各項規定,有的單位在電氣運行規程中也有一些,但將主變壓器部分與其他配電裝置和附屬設備的有關規定混在一起,設備既不分類,也不分主次,將那些重要的、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和一般的規定不分先後編在一起,形成一個大雜燴。

不便於工人們學習和領會。

(3)條理不夠清晰。有些規定模棱兩可,含糊不清,似是而非,甚至可以作多種解釋。這類問題的關鍵是文字不夠嚴謹。如在發受操作令的有關規定中,將“調度員”寫成“調度”,丟掉了一個“員”字。這樣規定在執行時,容易理解為隻要是調度所(局)的調度員,無論值班與否都可以發令,都應該執行。對缺乏值班經驗的工作人員,甚至會誤認為調度的其他人員,即使是事務員、統計員等發令都應該執行。又如在變壓器02manbetx.com 處理中有一條規定:“在發現變壓器內部有爆裂聲、嚴重漏油或噴油,致使油位下降到低於指示的極限、套管嚴重破損並有放電現象或變壓器冒煙著火時,應立即將變壓器停止運行”,有的單位將此條規定中的“或”字寫成“和”字,雖然不過是一字之差,但卻將原來規定的性質改變了。原規定隻要變壓器出現上述四種故障現象中的任何一種,都應將變壓器立即停止運行。將“或”字改為“和”字後,就變成隻有上述四種故障同時出現時,才將變壓器停止運行,顯然就大錯特錯了。

對修編變壓器現場運行規程的幾點建議:

(1)對變壓器應編製專用的現場運行規程。根據原國家電力公司和原電力部編訂典型規程的原則,無論運行規程或檢修規程,一般都是按照設備分類來編訂的。在運行方麵如:變壓器運行規程、斷路器運行規程、電纜運行規程、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運行規程,直流係統運行規程等。采用這種方式編寫,便於內容集中、重點突出,有關人員通過學習容易領會。不應將變壓器當成一般配電設備或輔助設備對待。有關變壓器運行方麵的規定不應與一般配電設備或輔助設備的規定混在一起。

(2)現場規程內容必須全麵完整。一般變壓器,尤其是主變壓器的現場運行規程應包括以下幾方麵的內容:

1)設備概況和基本要求,包括設備的運行參數、有那些輔助設備和附件,如配備什麼樣的冷卻裝置,風冷、強迫油循環風冷或強迫油循環水冷,是否有兩個獨立的工作電源,能否自動切換,有那些保護裝置和測量裝置等。隻有將這些內容納入規程中,才能給閱讀規程的人員首先對變壓器有一個全麵的了解,以便於查閱和應用規程中的其他規定。

2)變壓器的各種運行方式,包括允許電壓的變化範圍,除了規定不應高於運行分接額定電壓的105%外,對特殊的使用情況,如允許在不超過110%的額定電壓下運行時電流與電壓的相互關係、變壓器允許的頂層油溫、變壓器在不同負載狀態下的運行方式(包括正常周期性負載、長期急救周期性負載和短期急救負載)、負載電流和溫度的限值、其他設備的運行條件等。如為了防止高電壓大型變壓器的油流靜電造成變壓器損壞,規定強油循環冷卻的變壓器在空載時不應投入過多的冷卻器,並規定在各種負載下投入冷卻器的相應台數,當冷卻係統故障切除全部冷卻器時,允許帶額定負載運行時間(一般規定為20min,若在20min後頂層油溫允許上升到75℃。在這種狀態下運行最長時間不得超過1h等)。

3)有關變壓器啟動和停止運行操作方麵的規定,如對變壓器充電,應在有保護裝置的電源側用斷路器操作,停運時應先停負載側,後停電源側;水冷卻的變壓器應先啟動油泵,再開啟水係統,停電操作應先停水,後停油泵;新裝、大修、02manbetx.com 檢修或換油後的變壓器,在施加電壓前,應按不同電壓等級靜止一段時間(220kV變壓器應靜止48h,500kV變壓器應靜止72h);強油循環的變壓器帶電前,應使油循環一定時間後將油中的殘留空氣排盡,開泵前應將變壓器各側繞組接地,以防止油流靜電危及操作人員的安全;在110kV及以上中性點有效接地係統中,投運或停運變壓器的操作,中性點必須先接地(這項規定是為了防止待投切的變壓器中性點不接地時,可能出現傳遞過電壓或因斷路器三相非同期動作而產生的過電壓,危及變壓器的安全),投入後再按係統需要,由值班調度員下令中性點是否斷開。長期停運的變壓器應定期充電,同時投入冷卻裝置,如係強油循環的變壓器,充電後不帶負載運行時,應輪流投入部分冷卻器等。

4)有關變壓器在運行中進行監視調整與維護方麵的規定,如強油循環冷卻的變壓器,在空載和輕載時不應投入過多的冷卻器,在各種負載下投入冷卻器的台數,在現場規程中應有明確的規定(這項規定主要是為了防止油流過速,在油紙表麵產生電荷分離,在局部位置形成電荷積累,並隨流速升高而加劇。當積聚的空間電

荷使局部直流場強升高,超過該處的絕緣耐受強度時,可能產生靜電放電。若運行電壓下的高場強部位與靜電空間電荷形成的高場強部位相重合,就可能在這個部位出現連續的局部放電,甚至會造成絕緣擊穿。20多年來,高電壓大型變壓器的油流靜電現象,已在國內外造成多起變壓器損壞02manbetx.com )。在日常巡視檢查方麵的有關規定,如正常巡視檢查的次數和項目、夜間巡視的項目、特殊巡視的主要項目等規定,都應納入現場運行規程中;在變壓器運行中,清掃和檢查分接開關的電動機構、更換吸濕器和淨油器內的吸附劑、清除儲油櫃集汙器內的積水和汙物、衝洗被汙物堵塞影響散熱的冷卻器、檢查清掃各種控製箱和二次回路等,在現場運行規程中也都應有明確規定。此外,在這部分規程中還應包括各種定期試驗項目,如強油循環冷卻變壓器冷卻裝置的自動切換試驗、消防水係統的定期試驗、長期停運或備用的變壓器定期充電,以證實其是否正常,或與其所替代的變壓器輪流投入運行等。

5)變壓器的不正常運行和處理,主要內容包括:油溫或油位超過規定時如何處理;發現鐵芯多點接地時如何處理;冷卻裝置故障時如何處理;瓦斯保護裝置動作時如何處理(如輕瓦斯繼電器動作如何取樣03manbetx );以及變壓器在運行中出現哪些故障時應立即停運等。在這些規定中,必需明確哪些項目應先請示領導批準或取得調度同意後方可進行操作,哪些項目值班運行人員不用請示領導或聯係調度,應立即執行,以免延遲02manbetx.com 處理時間,造成事故擴大。

(3)在規程的結構上層次要分明,做到有主有次,先主後次。對工作的闡述,應按程序逐項進行。不應將主要的和次要的內容混在一起,將工作展開的順序前後顛倒,以致造成主次不分,工作程序混亂,容易發生誤導。

(4)現場規程應按照法規性文件的模式編寫,在這方麵可參考以下幾條原則:

1)所有規定必須條理清晰,一般要求每條隻規定一個內容,有明確的含義和嚴格的要求。不僅要有科學依據,而且要符合實際,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含糊其詞,混淆不清。

2)用詞嚴謹,內涵明確,外延不能隨意擴大。如“開關”與“開關設備”不同,一般“開關”是指各種斷路器和負荷開關,而“開關設備”除了上述內容外,還包括隔離開關、接地開關及防誤閉鎖裝置等,兩者不能混用。

3)規程中所用的技術名詞必須采用國家標準法規和電力行業技術規程中通用的名詞,聯係工作和發受操作令,所用的技術術語必須采用規定的調度術語,不得隨意命名或使用地方方言。

4)文字簡練,通俗易懂,便於工人們閱讀。

二、有載分接開關運行維護和試驗問題

有些單位對有載調壓裝置的運行維護和試驗工作重視不夠。沒有認真貫徹執行部頒《有載分接開關運行維修導則》(DL/T 574—1995)(下稱《導則》)中的有關規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l)調壓操作不規範。在導則中對有載分接開關的操作有許多重要的規定。如當分接開關處在極限位置,需要手動操作時,必須確認操作方向無誤後方可進行;分接變換操作必須在一個分接變換完成後方可進行第二次分接變換;操作時應同時觀察電壓表和電流表的指示,不允許出現回零、突跳、無變化等異常情況,分接位置指示器及動作計數器的指示應有相應的變動;隻有在三相分接開關依次完成1個分接變換後,方可進行第2次分接變換,不得在一相連續進行2次分接變換;兩台有載分接調壓變壓器並聯運行時,允許在85%變壓器額定負荷電流及以下的情況下進行分接變換操作,不得在單台變壓器上連續進行2個分接變換操作,必須一台變壓器的分接變換完成後,再進行另一台變壓器的分接變換操作,每進行1次分接變換後都有要檢查電壓和電流的變化情況,防止誤操作和過負荷;升壓操作,應先操作負荷電流相對較小的一台,再操作負荷電流相對較大的一台,以防止過大的環流。降壓操作與此相反;當變壓器過載1.2倍以上時,禁止進行分接變換操作;一般平均每天分接變換次數可參考在下列範圍內:35kV電壓等級為30次、60~110kV電壓等級為20次、220kV電壓等級為10次等。這些《導則》中的規定在許多單位的運行規程中大都沒有相應的規定,因而實際操作時都未執行。

(2)未按導則規定進行維護。在運行維護方麵導則中也有許多重要的規定,如當分接開關油室內的絕緣油的擊穿電壓低於30kV時應停止自動電壓控製器的使用,當擊穿電壓低於25kV時應停止分接變換操作,並及時進行處理;每1~2年或分接變換達到5000~10000次,或油擊穿電壓低於25kV時,應開蓋清洗換油或濾油;當分接開減弱在累計分接變換次數達到所規定的檢修周期應進行大修(如無明確規定,一般每分接變1~2萬次,或運行3~5年也應吊芯檢查;每年應結合變壓器小修,操作3個循環分接變換等。這些規定許多單位都未認真執行。某發電廠的500kV主變壓器分接變換達6788次,未按上述規定處理。有的進口變壓器,雖然製造廠規定切換操作達20000次才對油進行過濾,但仍要求應對絕級油進行定期耐壓試驗和化學03manbetx 。雖然製造廠沒有規定耐壓試驗和化學03manbetx 的周期,但接導則規定精神,製造廠沒有明確規定的,可參照導則中的有關條文執行。有的單位大型的進口變壓器已投運幾年,從未在每 6個月至1年,或分接變換2000~4000次時采油樣檢測過一次。某發電廠有一台500kV750MVA變壓器,在製造廠製造時遺漏了在分接開關油箱上加裝放油門,此變壓器已投運3年,由於沒有放油門,不可能按規定進行定期采油樣檢測。從製造廠留下的設備外部缺陷運行了3年未及時發現這件事,可以看出這個單位對運行中的設備,無論在定期巡視檢查或定期預防性試驗方麵,長期都沒有到位,對部頒規程、導則和本單位製定的現場規程,執行都不夠認真。

(3)在變壓器檢修中未按規定項目進行試驗。在《電力變壓器檢修導則》中對有載分接開關試驗的規定非常詳盡具體,如其中規定:在搶修時要測量各觸頭的燒損量不得大於3mm;用直流示波器測量觸頭的切換時間、弧觸頭的橋接時間和三相同期誤差(限值標準分別為30~50ms、3~5ms、3ms);測量過渡電阻值誤差不大於10%;測量各對觸頭接觸電阻應小於500mW 等。查閱有關單位的大修記錄和大修報告,可以看出這些規定大都未認真執行。

有載分接開關的變壓器,由於帶負荷操作,事故率比較高。因此,對有載分接開關的運行、維護和檢修,都應按部頒導則中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在導則中有關運行方麵的規定都應納入現場變壓器運行規程中,以便於值班運行人員學習和貫徹執行。有關維護和檢修方麵的規定,尤其是在大修中對觸頭的檢查和測試規定,必須認真執行,以便及時發現觸頭存在問題,進行處理。

三、變壓器出口或近區發生短路事故後未進行繞組變形試驗

電力變壓器在運行中發生低壓側出口短路或近區短路事故時,衝擊電流很大,可能超過10倍額定電流,對變壓器有較強的破壞力。尤其是國產變壓器,承受這種衝擊的能力較弱,往往造成內部結構、特別是繞組嚴重變形。某供電局一台220kV 150MVA的主變壓器,在一次低壓側出口短路後,做了各種絕緣檢測,並對變壓器油進行了色譜03manbetx ,各項檢測結果都顯示良好。但在做繞組變形試驗時,發現內部繞組嚴重變形,經吊罩檢查,打開圍屏後發現低壓側繞組已亂成一團,對此及時進行了處理,避免了一起變壓器損壞的重大事故。

據不完全統計,在1990~1996年間,全國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主變壓器,因出口短路或近區短路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有124台·次,占同期主變壓器事故的30.3%。

根據上述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1)在主變壓器出口或近區發生短路事故後,除了進行各種絕緣檢測和色譜分析外,還應及時檢測變壓器的電抗值和對繞組進行變形試驗;部頒《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DL/T 574—1995)中沒有繞組變形試驗的規定,建議國家電力公司電科院等有關部門在該規程中補充變壓器繞組變形試驗項目和要求。

(2)為了便於對比,建議有條件的單位結合停電機會,對每一台主變壓器都做一次繞組變形試驗,將試驗記錄作為曆史檔案加以保存。

(3)據了解,目前一般發電企業大都沒有測試變壓器繞組變形試驗的儀器,每次試驗都隻能請外單位協助進行。由於支付的試驗費用較大,尤其是停電時間難於配合,往往因此無法進行。若企業單位擁有較多的變壓器(如50台以上),建議購置一台繞組變形試驗儀器,應用就非常方便了。

四、電磁式電壓互感器鐵磁諧振過電壓

在電力係統出現某種特殊的運行方式進行倒閘操作時,由於用帶有斷口並列電容器的斷路器,投、切帶有電磁式電壓互感器的空母線而產生鐵磁諧振過電壓,造成電磁式電壓互感器爆炸。為了防止類似事故,提出以下建議:

(1)改進操作方法。在係統中若配置了電磁式電壓互感器和帶有並聯電容器的多斷口斷路器時,為了防止鐵磁諧振過電壓造成電磁式電壓互感器爆炸,在操作時應避免用此種斷路器投、切帶有電磁式電壓互感器的空母線。在將斷路器合閘向空母線充電前,先將電磁式電壓互感器從母線上斷開。待母線充電接帶負荷後再投入電壓互感器;或在母線停運前,在母線上保留少量負荷,先將電壓互感器從母線上斷開,然後再斷開斷路器。由於這種操作程序比較複雜,有時電力係統中的運行方式不允許,難於實現。

(2)將所有多斷口斷路器的並聯電容器拆除。在斷口間加裝並聯電容器就是為了解決電壓分布不均勻的問題。並聯電容器拆除後,由於斷路器采用多斷口結構,每個斷口間存在電容,斷路器的鋁帽和中間傳動箱對地也存在電容。這些電容會造成斷路器在開斷後,各斷口恢複電壓分布不均勻,斷路器的遮斷容量將會有所下降(一般約降低30%),因此,在拆除並聯電容器前應征求製造廠的意見,並經過核算,確認在並聯電容器拆除後,斷路器的遮斷容量能滿足電力係統的要求。

(3)將電磁式電壓互感器更換為電容式電壓互感器,或將帶有並聯電容器的多斷口斷路器更換為無並聯電容器的斷路器。根據《交流電氣裝置的過電壓保護和絕緣配合》(DL/T 620-1997)4.1.1條規定“應避免在110kV及220kV有效接地係統中偶然形成局部不接地係統,並產生較高的工頻過電壓。對可能形成這種局部係統、低壓側有電源的110kV及220kV變壓器不接地的中性點,應裝設間隙。間隙間的距離應調整到,在接地故障形成局部不接地係統時,該間隙應動作;在係統以有效接地方式運行發生單相接地故障時,該間隙不應動作。在安全評價中,我們發現有的單位由於對此條規定,缺乏正確的理解,沒有認真研究即認為在本單位電網結構中,不可能偶然形成局部不接地係統,就將所有 110kV和 220kV變壓器中性點所裝的間隙全部拆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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