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和蓄電池室設計不規範
一、蓄電池組中單個電池數超過規定
《火力發電廠、變電所直流係統設計技術規定》(DL/T 5044-1995)中對單體蓄電池的個數,要求應能滿足在正常浮充電方式下,直流母線電壓為直流係統額定電壓的105%。對額定電壓為220V的鉛酸蓄電池組,按規定蓄電池數應為107~108個。某電力設計院在為某發電廠設計蓄電池組時,將單體蓄電池數定為110個。發電廠在投運時,按規定將每個電池浮充電壓調整到2.15V時,直流母線電壓高達236.5V,超過額定電壓7.5%。大大超過直流用電設備所允許的電壓波動範圍。考慮到對直流設備的影響,發電廠總工程師決定將蓄電池組電壓保持在220V。因此,每個蓄電池的浮充電壓降到2V運行,加上運行維護不當,致使蓄電池因長期充電不足而嚴重損壞,在一次02manbetx.com 中由於保護和斷路器拒動,造成發電機嚴重燒損。
二、蓄電池室的設施不完善
主要問題有以下幾方麵:
(1)蓄電池室采用一般透明的玻璃窗。按規定蓄電池室應采用毛玻璃或在一般透明玻璃上塗以半透明油漆,以防止陽光直接射入室內。有的單位甚至在走廊牆麵上開設了百葉窗或玻璃采光窗,都有是不允許的。
(2)蓄電池室的通風采暖設施不合要求。根據蓄電池正常運行的要求,室溫宜保持在5~35℃之間,室內應有通風係統,以便將蓄電池在充電中釋放的氣體排出。而且通風電動機應采用防爆式的,並應直接與空氣過濾器連接。實際上許多變電所的蓄電池室,在設計時都違反了上述規定。如在南方某些地區,冬季氣溫經常在5℃以下,甚至低於0℃,但設計時未考慮采取采暖設施,而且通風係統采用的是一般的非防爆式電動機。
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1)對設計院提出的設計方案應嚴格審查。生產單位在進行設計審查時,應指派熟悉蓄電池的技術人員具體負責。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應要求設計單位改進,不允許不合規定的設計付諸實行。
(2)及時改進已建成的不合格設施。透明玻璃窗可塗上半透明油漆。走廊牆麵上的百葉窗或玻璃采光窗,應將其封堵。
(3)在冬季氣溫低於5℃的地區,應加裝通風采暖設備。以免在氣溫超過限值時蓄電池的容量下降。通風裝置應采用防爆式電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