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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作業的安全

作者: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 2007-11-22 14:18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網

一、安全帽的問題

1.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

有些檢修班的安全帽內套破損,有些使用竹製安全帽,這種竹條安全帽沒有帽箍、後箍,不符安全要求。部分劣質的安全帽,並不是按中國人的頭型特點進行設計,粗製濫造,戴上後令作業人員頭疼不止,這些多為私營、個體企業的假冒偽劣產品。安全帽上既無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編號,也沒有製造廠家、商標、型號、製造日期等永久性標記,使安全帽根本無安全性可言。

為此建議:應根據國標《安全帽》 (GB 2811—1989)中規定的安全帽技術性能要求和特殊技術性能要求對本單位的安全帽進行一次全麵檢查,技術性能是指安全帽的防護性能,這是判定安全帽產品合格與否的重要指標。國標《安全帽》(GB 2811—1989)是國家強製性執行標準。選擇安全帽時,一定要選擇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標誌齊全、經檢驗合格的安全帽。在選購安全帽產品時還應檢查其近期檢驗報告。近期檢驗報告應由生產廠家提供給購買單位。並且要根據不同的防護目的選擇不同的品種,如:在電力生產帶電設備場所的作業人員,就應選擇T4類電絕緣性能檢驗合格的安全帽,否則就達不到防護作用。電力部門職工因常常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或在其他電力生產現場作業,周邊環境都是帶電設備,兼顧考慮絕緣因素,因而發供電單位一般不使用竹製和藤製安全帽。

電力生產企業安全工用具的選型、購置,由所在單位安監部門審查把關,購入的安全帽應經驗收合格後方準使用,以防社會低劣產品混入本單位。

現場使用的安全帽,每一頂應有製造廠家、商標、型號、製造日期、生產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永久性標記。不齊全的,應查明產品來源,否則視為不合格產品。

凡不合格的安全帽不能放在班房工具房內與合格的安全帽混放,應予以淘汰。不能將不合格的安全帽給臨時工、民工使用。

電力企業應配備並指導職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安全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產品質量涉及到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其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未製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經標準化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企業標準。國家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製度。用人單位采購、發放和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

2. 安全帽的使用和佩戴不正確

在生產現場使用安全帽時,其下頜帶常常沒有紮緊係好,這種習以為常的違章現象在現場普遍存在,它的危害性還未引起眾多人的高度警惕。一旦發生高處墜落,其安全帽首先脫落,導致頭部直接受外力衝擊,加重腦部受傷,後果是非常嚴重的。有些新購的安全帽,在帽兩邊各開許多個透氣孔,製造廠家未提供帽體開孔強度核算。一些送電班組以防署降溫通風為理由,未經核算擅自將安全帽開孔。

為此建議:進入生產現場,不但要戴安全帽,而且要正確使用和佩戴安全帽,重點是紮緊係好下頦帶,沒有下頦帶的安全帽不允許使用。使用時要將安全帽戴正、戴牢不能晃動,要係緊下頜帶,調節好後箍以防安全帽脫落。沒有係緊下頜帶引發的02manbetx.com 是很多,如:

某單位配合線路進行短路、接地。參數測試等工作,當進行到C相線路測絕緣時,要坐在鐵塔橫擔主材內側角鐵上待命的檢修班一工作人員去解開C相接地線,於是先解開扣於角鐵上的安全帶,起立並用手準備去拿身旁已解開的轉移防墜保險繩時,因站立不穩,從18m高處墜落,所戴安全帽因沒有係好下頦帶在其下墜過程中淩空脫落,頭部跌落至塔基回填土上,造成重傷。

某廠鍋爐運行班長在除焦工作中,爐內突然掉焦,正好砸在手握的除焦棒上,棒彈起擊中頭部前額,人跌倒時,因安全帽沒有係好下頦帶先離開頭部,人的頭部直接著地後昏迷,當即送醫院施行開顱手術。

某新建電廠工地,3人不慎同時從汽機本體層臨時棚架處墜落,其中一人由於安全帽下頜帶沒有扣,在高處墜落時,安全帽離開頭部,造成人身死亡,餘兩人重傷。這是生命換來的教訓,應認真吸取。

據有關部門統計,墜落物傷人02manbetx.com 中15%是因為安全帽使用不當造成的。因此,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必須要注意如下問題:

(1) 在使用之前要檢查安全帽上是否有裂紋、碰傷痕跡、凹凸不平、磨損,安全帽上如存在影響其技術性能的明顯缺陷就應該及時報廢,以免影響防護作用。

(2) 不能隨意在安全帽上拆卸或添加附件,以免影響其原有的防護功能。

(3) 不能隨意調節帽襯的尺寸,關於安全帽的內部尺寸如:垂直間距、佩戴高度、水平間距等標準中是有嚴格規定的,這些尺寸直接影響安全帽的防護功能。隨意調節後,一旦遇落物衝擊,安全帽就會因佩戴不牢脫出或因衝擊觸頂而起不到防護作用,直接傷害佩戴者。

(4) 不能私自在安全帽上開孔。在安全帽帽體開孔的,要聯係製造廠家提供強度核算資料,如強度核算不符合要求則該批新帽不宜使用。自行開孔的帽亦應參此要求整改。

(5) 不要隨意碰撞安全帽,不要將安全帽當板凳坐,以免影響其強度。

(6) 受過一次強衝擊或做過試驗的安全帽不能繼續使用,應作報廢。

(7) 安全帽不能放置在有酸、堿、高溫、日曬、潮濕或化學試劑的場所,以免其老化或變質。

《安全生產法》第49條規定: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01manbetx 01manbetx ,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作為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要使每個員工正確佩戴和使用。

3. 安全帽沒有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

生產現場使用的安全帽,許多都沒有進行定期檢查試驗,更多的情形是安全帽發放後,由個人保管和使用,一直到安全帽不能再使用時才以舊換新,還有一些工作人員對安全帽也要進行定期試驗表示不理解,以致大量不合格的安全帽仍在生產現場中使用,降低了安全要求。

為此建議:安全帽必須嚴格按國家標準《安全帽試驗方法》 (GB 2812—1989)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進行定期檢查試驗。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公布對安全帽的抽檢結果表明,安全帽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主要項目一般是衝擊吸收性能不強和耐穿刺性能不合格兩項。

(1) 衝擊性能試驗:指安全帽在受到墜落物衝擊時對衝擊能量的吸收能力。較好的安全帽在衝擊吸收過程中能將所承受的衝擊力吸收80%一90%,使作用在人體上的衝擊力降到最低,以達到最佳的保護效果。衝擊吸收指標的製定是以人體頸椎麵能夠承受的最大衝擊力為依據的。世界各國包括國際標準對衝擊吸收性能的要求是一致的,均規定5kg鋼錘自lm高度自由落下,衝擊到戴著木製頭模上的安全帽頂部,衝擊力應小於4900N。在沒有吸收的情況下,衝擊力一般在22246N左右,這就要求安全帽具有足夠的強度和良好的緩衝效果。具體檢驗方法可查閱《安全帽試驗方法》(GB 2812—1989)。

(2) 耐穿刺性能試驗:指安全帽受到帶尖角的墜物衝擊時抗穿透的能力。這是對帽殼強度的檢驗,這就要求帽殼材料具有較好的強度和韌性,使安全帽在受到尖銳墜物衝擊時不會因帽殼太軟而穿透,也不會因帽殼太脆而破裂,以防墜物紮傷人體頭部。

在某些特殊環境中進行生產作業時,安全帽除了符合衝擊性能試驗和耐穿刺性能試驗要求外,還應具備特殊技術性能要求。如電力生產作業要求電絕緣性能;易燃易爆作業場所需要抗靜電性能;火焊電焊作業需要阻燃性能等等。這些性能的檢驗方法在《安全帽試驗方法》(GB 2812—1989)中也有具體規定。

安全帽的使用期以產品製造日期開始計算,植物枝條編織帽不超過2年;塑料帽不超過2年半;玻璃鋼橡膠帽不超過3年半。達到上述使用期後的安全帽,由單位組織按國標《安全帽試驗方法》進行抽查測試,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以後每年抽檢一次,抽檢不及格的則將該批安全帽報廢。

二、安全帶的問題

1.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帶

許多單位按規定發放安全帶後,沒有對使用中的安全帶作進一步的監督檢查,以至現場作業人員使用了不合格的安全帶。比較普遍的是安全帶保險扣被拆除,此類缺保險扣安全帶,過去曾在許多施工現場發生過自動脫扣02manbetx.com 。有個別單位使用舊式圓鐵製作的掛鉤安全帶,其保險套易鬆動而造成掛鉤脫落。

為此建議:應按國標《安全帶》 (GB 6095—1985)的要求對照檢查,對此類安全帶加強檢查維修,如不便維修或無維修價值則改用扁型雙保險扣的安全帶,提高高空作業的安全可靠性。進行高處作業,係安全帶後必須立即檢查扣環是否扣牢扣好。

2. 沒有正確使用安全帶

有些單位的作業人員,工作時安全帶隻是係在身上,掛鉤還沒有掛上,便匆匆工作。還有個別現場人員,把安全帶係在可移動的物件上,使用方法不正確。

為此建議:在杆塔上或其他構架上高處作業,必須使用帶有後背防墜保險繩的雙保險安全帶,係安全帶後必須立即檢查扣環是否扣牢扣好。安全帶應係在杆塔及牢固的構架上,防止安全帶從杆頂脫出或從構架上鬆脫。在杆塔、構架上作業轉移位置時,不得失去後背防墜保險繩的保護。為了減少人體對墜落基準麵的絕對落差,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並注意防止擺動碰撞。當使用3m以上長繩時,應加裝緩衝器。

3. 安全帶沒有進行定期檢查試驗

抽查檢修班組存放的安全帶,一些帶邊已經磨損、變形,自領用後一直未做過定期試驗。沒有編號,更沒有造冊登記。有些安全帶作定期靜負荷試驗時沒有分大小帶。

為此建議:安全帶應按國標《安全帶檢驗方法》(GB 6096—1985)的要求作定期試驗。外表檢查每月一次。靜負荷試驗大安全帶按2205N拉力拉5min,半年一試。護腰帶按1470N拉力拉5min,半年一試。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情況,並做好試驗、檢查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淘汰。

安全帶使用2年後,按批量購人情況,抽檢一次;圍杆帶做靜負荷試驗,以2205N拉力拉5min,無破斷可以繼續使用。對抽試過的樣帶,必須更換安全繩後才能繼續使用。安全帶使用期限為3—5年,發現異常應提前報廢。達到使用期限5年的安全帶,盡管外表無損傷,也應報廢。

對安全帶作定期試驗是國際通行做法。UL是美國最有權威、也是世界上從事安全試驗和鑒定的較大的民間機構,它主要從事產品的安全認證和經營安全證明業務,最終目的是讓市場得到具有相當安全水準的商品。UL對安全帶也有安全認證的行業標準。在新安全帶上重疊縫上3種不同顏色的方形布料,每次定期試驗合格後,撕去一層布料,到最後一層布料撕掉後,這條安全帶就不能再使用了,統一報廢。

4. 高處作業位移時失去安全帶保護

普遍的情形是高處作業位移時,工作人員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以為是瞬間完成的事,存在僥幸心理。如送電管理所的工作人員在杆塔上作業,雖然是一項經常性工作,但對杆上作業危險性重視不夠,對工作條件、工作環境認識不足,存在著麻痹思想,上落杆塔過程均沒保護措施

為此建議:上杆塔前應先檢查登杆工具、防墜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完整、符合要求。線路施工班組無論采用腳鉤或踏板上落杆塔,或徒手上落鐵塔,如無保護手段,是非常不安全的。上落杆塔時,應有具體防止墜落的安全技術措施,以防登高過程中下墜時失去保護。在杆塔上作業,包括在杆塔上待命、間竭休息、位置轉移等,任何時候不得失去後背防墜保險繩的保護。要防止失控,特別是上杆塔過程中的失控保護。

三、梯子的問題

1. 梯子沒有作定期檢查試驗

現場檢查梯子,許多沒有編號,沒有定期檢查試驗和記錄。較長的竹梯中部沒有用鐵絲紮牢。一些廢舊的梯子,甚至中間橫踏竹條已斷的梯子,分成兩截仍在使用。部分竹梯端部沒有包紮防滑裝置,有的折梯(人字梯)沒有限製開度裝置。

為此建議:盡管梯子的種類和形式很多,有直梯、折梯;材質也有竹製、木製、鋼製和合金製的多種,但對應的結構構造都有國家標準,如《移動式木梯安全技術要求》(GB7059.1—1986)、《移動式木折梯安全技術要求》(GB7059.2—1986)以及《移動式輕金屬折梯安全技術要求》等。因此,在定期檢查試驗時或購置梯子時,要對照國標的規定逐項檢查是否符合要求。

梯子也要作定期試驗,許多現場工作人員不甚理解,但當認識到登高工具與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息息相關時,就自覺接受並積極配合完成這項工作。梯子的試驗項目和周期:靜負荷試驗,半年一試,施加1765N靜壓力,持續時間5min。對梯子的踏板施加1765N的載荷,加載速度應緩慢上升,不允許衝擊性加載,試樣在此載荷下持續5min,卸荷後,梯子的各部件應不發生永久變形和損傷。試驗完畢後,試驗人員應該及時出具試驗報告,用不幹膠或掛牌製成標誌牌。梯子上應有編號和使用部門,造冊登記定期檢查試驗情況,以利隨時查核。不合格的梯子應立即修複,以免留下隱患。

2. 鋼直梯沒有安裝防墜護籠

有部分高度超過3m的鋼直梯沒有安裝防墜護籠,特別是早年設計投用的鋼直梯,都沒有考慮防墜護籠。值得提醒的是經常上下的梯子,如上高處閥門的鋼直梯、上行車的鋼直梯、鍋爐空預器上軸承檢查平台的鋼直梯、一些經常巡查、操作設備的梯子等,沒有裝設鋼直梯防墜護籠是很不安全的,這些都是導致發生高處墜落的隱患。

為此建議:直鋼梯高度超過3m時,應按國家標準《固定式鋼直梯安全技術條件》(GB4053.1—1993)規定補裝護籠,這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工作。若有些鋼直梯不作經常性使用,應在梯級中懸掛警告牌,注明使用此梯時,必須采取防止墜落的安全措施,如使用安全帶等。

固定式直爬梯通常采用金屬材料製成。使用鋼材製作時,要采用Q235A·F。梯寬應不大於0.5m,支撐應采用不小於L70mm×6mm的角鋼,都必須埋設和焊接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和攀登的頂麵兩者應該齊平,並需加設1一1.5m高的扶手以備臨時拉扶。如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攀登高度以一級高處作業即5m為限,超過2m時應加設安全防護圈。二級作業中高度超過8m的,則需在中間設置梯間平台,以備稍歇之用。

3. 使用梯子時的習慣性違章

生產現場使用梯子的場合較多,也較頻繁較普遍,因而,也常常被作業人員忽視一些基本安全要求,通過現場檢查,我們把常見的違章現象歸納如下:

(1) 需用梯子登高作業時,見到梯子隨手搬用,用前沒有認真檢查梯子是否符合基本安全要求。

(2) 下梯子時,背向梯子而下。

(3) 上下梯子時,手中持帶工具或設備。

(4) 梯子不夠高時,臨時找墊物墊高使用。

(5) 梯腳底部不堅實,梯腳沒有采用防滑橡膠套、橡膠墊或加以包紮。

(6) 使用立梯時,梯子太陡,即工作梯子與地麵夾角過大。

(7) 使用人字梯時,沒有限位鉸鏈或可靠的拉撐措施

(8) 作業人員站在梯子最高處或最上麵一二級踏板上工作。

(9) 在梯子上作業時,將工具放在最高處;

(10) 傳遞工具時沒有使用工具袋。

為此建議:

(1) 任何登高用具,其結構構造要牢固可靠。供作業人員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應不大於1100N,這是以人和衣著的重量750N乘以荷載安全係數1.5而定的。當梯麵上有特殊作業,壓在踏板上的重量有可能超過上述荷載值時,應按實際情況對梯子踏板加以驗算。如果不適合使用,就要更換或予以加固,以確保安全。

(2) 用任何梯子上下時,都須麵向梯子,不允許手中持帶任何器物。

(3) 移動式梯子種類較多,使用次數也較頻繁,往往使用前不加細察。因此,除新梯在使用前須按照現行的國家標準進行質量驗收外,還需經常性的進行檢查和保養。

(4) 梯腳底部要堅實,並且要采用防滑橡膠套、橡膠墊或加以包紮等防滑措施,以防滑跌傾倒。

(5) 梯子不準墊高使用,以防止受荷後發生不均勻下沉或梯腳與墊物間的鬆脫,產生危險。梯子的上端要加設固定措施。

(6) 為了避免靠梯翻倒滑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5°為宜,過大則易發生傾滑,具有危險性。踏板上下間距以0.3m為宜,不能有缺檔。

(7) 人字梯使用時,上部尖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並要設置可靠的拉、撐措施,應加拉鏈或拉繩。

(8) 在梯子上工作時,梯頂一般不應低於工作人員的腰部,或者說工作人員應站在距離梯頂不小於1m的踏板上工作。切忌站在梯子或高凳最高處或最上麵一二級踏板上工作。

(9) 梯子上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此外,在發電廠變電所設備上進行檢修、裝設接地線、清掃等工作,上下構架應使用工作梯,並有人扶持。禁止依靠不受力、不牢固的瓷柱等設備作為梯子支持物,防止瓷柱斷裂及梯倒傷人。

4. 在帶電場所使用鋁合金梯

檢查部分電氣檢修班,在生產現場使用鋁合金梯子較多,進出高壓帶電場所,易誤碰帶電設備或安全距離不夠對地放電,造成母線短路。在帶電場所、帶電設備附近使用鋁合金梯子,進出帶電場所作業若沒有防誤觸碰措施,造成人身和設備02manbetx.com 的風險非常大,過去曾發生過此類事故,也造成了工作人員傷亡。

為此建議:在發電廠變電所的戶外開關站,戶內高壓室、廠用電室等高壓帶電場所進行部分停電的工作需要使用移動式梯子時,不應使用金屬材料(如鋁合金)製成的梯子,應使用堅硬木質或其他絕緣性能良好的梯子。搬動梯子、管子等長物時,應兩人放倒搬運,並與帶電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四、腳手架的問題

1. 腳手架使用前未經嚴格驗收

一些設備檢修現場所搭設的腳手架均未按《安規》的規定和要求進行檢查、檢驗、核對限載荷重等,並由搭設的班組負責人標掛“合格證”。

為此建議:腳手架使用前應經過檢查驗收。首先要求搭設腳手架的架子工、結構安裝工等特殊作業人員應通過培訓和考試,取得合格證件後持證上崗。非專業工種人員不得搭拆腳手架。

腳手架搭設和組裝完畢在投入使用前,應逐層逐段,由架子班負責人、專職技術員和工作負責人一起組織驗收。驗收時,要檢查架子所使用的各種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現行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以及是否符合設備檢修方案的要求。驗收時應有安全監督部門參加,並填寫驗收單或出具書麵證明,通過驗收標掛“合格證”。

驗收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 架子的布置:立杆、大、小橫杆間距。

(2) 架子的搭設和組裝,包括工具架起重點的選擇。

(3) 連牆點與結構固定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剪刀撐、斜撐是否符合要求。

(4) 架子的安全防護、安全保險裝置必須有效;扣件和綁紮擰緊程度應符合規定。

(5) 腳手架的起重機具、鋼絲繩、吊杆的安裝等,必須安全可靠,腳手板的鋪設應符合規定。

(6) 腳手架基礎處理、作法、埋深必須正確和安全可靠。

對特殊腳手架,如插口架的驗收,要求將全部組裝好的插口架安裝在樓層上,並與建築物的結構固定好後進行。

在腳手架工作麵的外側和斜道兩邊、斜道轉彎處,應設置1.05m高的欄杆,其下部內側加設0.18m高的防護板,以防墜物傷人。搭腳手架的杆柱應采用無腐朽、無折裂、無枯節的堅韌木、竹杆或金屬管。使用鋼管搭建腳手架時,嚴禁使用彎曲、壓扁、有裂紋或已嚴重鏽蝕的鋼管。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凡有脆裂、變形或滑絲的嚴禁使用。

檢修作業現場使用的腳手架應嚴格按規範搭設,腳手板應擺設整齊且綁紮牢固,護欄高度和密度應嚴格按要求裝設,上、下腳手架的梯子也牢固與腳手架固定。這些規範的做法,也許會增加工作量,但能有效地防止高處墜落的發生。

2. 腳手架上鋪設的踏板沒有綁緊固定

腳手架上鋪設的踏板,有些沒有綁紮固定,可以移動,也有些僅綁紮一頭。在許多電廠基建期間,都發生過施工人員從沒有綁紮固定的腳手架上墜落死亡的事故,這是生命和血的教訓,應引起高度重視。

為此建議:高處作業搭設的腳手架,不應有空隙和探頭板,跳板中部應設有支持物,兩頭要綁紮。腳手架相互間連接要牢固,腳手架板跨度間應無接頭。腳手架踏板厚度不能小於50mm並滿鋪在腳手架上,腳手架應能夠承受站在上麵的人員和材料等的最大重量,一般不應超過270kg/m2。要有足夠的牢固性和穩定性,保證在施工期間對所規定的荷載或在氣候條件的影響下不變形、不搖晃、不傾斜,能確保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3. 每日開工前沒有對腳手架進行檢查

檢修作業的腳手架往往由多個檢修班共同使用,其他檢修班組由於工作需要經工作負責人同意有可能對腳手架進行增減變動,或因其他施工原因改變安全措施,因此,每日工作前不對腳手架進行檢查。對周邊的工作環境是否發生變化,心中無數,潛在著事故隱患。

為此建議:每日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應對腳手架進行全麵檢查。若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及時報告並立即處理解決。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複使用前應經檢查鑒定合格後方可使用。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有些確因施工需要而暫拆除或移位的都要報經工作負責人審批後才能拆移,工作完畢後即行複原。

腳手架在接近帶電設備時應與帶電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傳遞繩應使用幹燥的麻繩或尼龍繩,禁止使用金屬線,以防觸電和感電下墜。

在高處上下層同時作業時,中間應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以防落物傷人。傳遞工具應使用工具袋。高處作業下方應設置圍欄或遮欄,並懸掛警告牌,不準人員通行和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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