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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危險辨識及控製措施

作者: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 2008-01-14 13:56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網

序號

係統名稱

危險內容及危險程度

造成危險原因

控製措施

1

壓力容器

各類容器(罐)爆炸、泄漏02manbetx.com 對人造成傷害和損壞設備、廠房建築

  1. 罐體有嚴重腐蝕和損傷

  2. 超重超載、超壓碰撞、高溫曝曬

  3. 安全裝置不齊全、安全閥失效、壓力表失效,造成壓力超高,無防護墊圈、防護帽等。

  1. 定期檢驗,不準用廢殘罐。

  2. 不超裝不碰撞,避高溫。

  3. 安全裝置完整可靠,並有明顯標誌。

  4. 安全閥、壓力表定期效驗。

2

化學危險品庫

發生火災、爆炸、中毒02manbetx.com

  1. 可燃液體由於泄漏,電器材料導電摩擦,金屬材料在空氣中自燃等原因均可發生火災。

  2. 可燃液體由於存放、保管不當均有發生爆炸02manbetx.com 的可能。

  3. 有毒氣體、油類由於泄漏可導致中毒。

  1. 對化學危險品要求存放於不被高溫、日曬的場所,庫內嚴禁明火,照明燈具要防爆,容器要完好無損。

  2. 庫內各電氣線路絕緣良好,接觸有毒有害化學品人員要正確佩帶防護用品。

  3. 巨毒品要專庫專櫃保管,有專門的保管製度

3

油庫

發生火災及爆炸02manbetx.com

  1. 油庫(站)與廠房或明火作業(電氣焊等)地點距離太近。

  2. 油罐設備管道接地不良。

  3. 庫房內電氣設施及照明不防爆。

  4. 輸、灌油采用了產生火花的工具。

  5. 庫房內通風不良。

以上原因均可產生火災與爆炸。

  1. 油庫(站)遠離明火作業,與明火間距不應少於30米。

  2. 各類設備接地良好。

  3. 所有電氣設備采用防爆措施

  4. 采用不產生火花工具。

  5. 通風良好,配足消防器材。

  6. 油庫建築符合規定。

  7. 各種安全附件完整可靠。定期效驗。

4

液化氣站

  1. 貯罐、鋼瓶損傷腐蝕及超量充裝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2. 壓縮機各緊固件有鬆動時,漏氣易發生火災。

  3. 電氣照明設施因沒采用防爆設備或雷擊,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4. 消防器材配備不足或發生火情時撲救失效。

  5. 工作人員吸煙帶明火,易發生火災。

  1. 對罐體、鋼瓶沒有經常檢查,對應報廢鋼瓶不及時更換。

  2. 對係統管路各接頭檢查維修不及時。

  3. 電氣照明等設備設施不防爆,設備管路靜電接地失效。

  4. 不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5. 工作人員勞動紀律鬆懈,違章帶明火進入工作間。

  6. 防雷接地設施不全。

  7. 安全閥、壓力表、防泄漏裝置以及噴淋降溫設施失效。

  1. 按規定周期檢測貯罐及鋼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 維修人員定期檢查,維護各管路接頭保證各環節安全可可靠。

  3. 電氣照明采用防爆設施,管路采用防靜電裝置。

  4. 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5. 工作人員遵紀守法,按工種01manbetx 01manbetx 作業。

  6. 定期檢查接地。

  7. 安全閥、壓力表、定期效驗,經常檢查防泄漏及噴淋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

製氧站

  1. 發生爆炸傷人和損壞設備及建築物。

  2. 發生火災。

  1. 設備腐蝕和損傷未發現。

  2. 操作不當引起液氧罐和係統壓力超高。

  3. 安全附件失效。

  4. 未執行規定而誤充瓶。

  5. 靜電接地失效。

  6. 有油脂和油漆與氧氣接觸。

  1. 容器定期檢驗。

  2. 各安全附件靈敏可靠,定期效驗。

  3. 嚴格執行01manbetx 01manbetx

  4. 嚴格遵守氧氣充罐製度

  5. 嚴禁油品、油漆接觸氧氣設施。

  6. 按規定配足消防器材。

  7. 定期對靜電接地進行檢測。

6

木製品材庫

  1. 發生火災。

  2. 物體打擊砸傷事故。

  1. 電氣設施短路可發生火災。

  2. 有明火(吸煙)等可發生火災,易燃的木屑、刨花、鋸木等清運不及時。

  3. 木材堆放超高,不平穩造成人員砸傷。

  1. 電氣線路完好、設備可靠接觸。

  2. 嚴禁明火進入木製品座,各種刨花,鋸木清運及時。

  3. 木材堆放平穩、整齊、不超高。

7

鍋爐

  1. 外露轉動部分易發生絞傷事故。

  2. 鍋爐漏電,可造成觸電事故。

  3. 鍋爐發生爆炸事故。

  1. 皮帶輪等處無防護罩或有罩拆除。

  2. 接地線失靈或電線裸露。

  3. 安全閥、壓力表失靈,操作不當。

  1. 司爐人員要經培訓、持證上崗。

  2. 鍋爐三證齊全,按時年檢。

  3. 皮帶輪處安裝防護罩。

  4. 可靠接地,及時更換老化線路。

  5. 定期對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進行校驗。

8

熱交換器

爆炸傷人損壞設備、廠房建築

安全閥失效或本體腐蝕

更換失效的安全閥,在檢驗周期內使用,定期檢查本體腐蝕情況。

9

空壓機

  1. 噪聲傷害可造成職業性耳聾。

  2. 可發生爆炸傷害。

  3. 皮帶輪可發生絞傷事故。

  1. 噪聲超過85分貝,作業人員無防護措施

  2. 貯汽缸嚴重腐蝕、壓力表、安全閥不定期效驗失靈。

  3. 皮帶輪無防護罩。

  1. 建立隔音休息室,作業人員帶耳罩等措施

  2. 壓力表、安全閥定期檢驗,貯汽缸定期檢查,不帶隱患作業。

  3. 皮帶輪安裝防護罩。

10

起重機械

  1. 觸電傷害。

  2. 機械傷害。

  3. 高空墜落。

  4. 火災。

  1. 接地失靈。

  2. 違反01manbetx 01manbetx 帶電作業。

  3. 漏電保護器失效。

  4. 吊鉤、吊件和鋼絲繩觸電、觸滑線。

  5. 上、下車登梯滑落。

  6. 吊物上方站人。

  7. 吊門無連鎖及失效。

  8. 鉤限位或大、小車限位失靈。

  9. 違反01manbetx 01manbetx

  10. 誤操作。

  11. 抱閘失靈。

  1. 定期檢查接地,經常檢查漏電保護器。

  2. 維修時嚴禁帶電作業。

  3. 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作到10不吊。

  4. 車上保險裝置完好連鎖裝置有效。

  5. 經常檢查設備開閉器,操作開關、抱閘、限位要有效、鋼絲繩鉤頭磨損不能超標,滑輪不能有損壞,否則要更換。

  6. 電器部分要經常檢查,特別是接線柱與觸點要接觸好。

  7. 駕駛室要備用滅火器。

龍門吊(1)電源線是拉線卷筒注意線老化,扯斷,造成觸電傷人。(2)地下滑線式的防止連電,接蓋裝置活動有效。(3)設置鉗軌板、鐵鞋、吊鉤並用,保證不溜車。(4)裝車時確認安全時再進行操作。

電葫蘆吊(1)操作者應熟知按鈕作用,發生緊急情況時應按緊急開關停車。(2)發現異常及時檢查。(3)檢修應設專用平台。(4)行走時不得跨件跟車行走。

磁盤吊(1)操作現場禁止無關人員入內。(2)操作前檢查磁盤鏈條、連鉤、電線、滑線等是否正常,電壓不能超過250伏。(3)按操作規程操作運行不能過高,最高鐵件不能超0.5米。

11

廠內機動車

  1. 車輛易發生相撞,損壞。

  2. 車輛撞、壓行人。

  3. 發生火災。

  1. 離合器分離不到位,結合異常。

  2. 轉向裝置、刹車製動裝置不靈敏、不可靠。

  3. 儀表、照明、信號裝置安全性能不良好。

  4. 油箱滲漏。

  5. 不按期檢測、駕駛員未經培訓上崗作業,不按章操作。

  1. 離合器分離徹底,結合平穩可靠。

  2. 轉向、製動刹車裝置靈敏可靠,每日開動前進行自檢。

  3. 儀表、照明、信號裝置符合安全要求。

  4. 油箱嚴密、不滲漏。

  5. 車輛按期檢驗,操作者要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按章操作。

13

各種電焊機

  1. 觸電傷人可致殘、致死。

  2. 弧光傷人。

  3. 發生火災。

  1. 二次線接線處無防護板。

  2. 沒安裝接地(零)保護,絕緣電阻過大。

  3. 一次線過長、二次線接頭過多。

  4. 操作者不正確穿戴防護用品。

  5. 焊把絕緣不好。

  6. 焊活地點附近有可燃物。

  1. 電源線與焊機接線處有屏護裝置。

  2. 焊機必須有完整的接地(零線)。

  3. 一次線不超過2米,二次線接頭不允許超過三個。

  4. 工人正確配戴護具。

  5. 焊把絕緣要好。

  6. 焊活地點無可燃物。

14

衝剪壓設備

  1. 設備漏電可造成觸電事故。

  2. 衝剪壓設備均可發生衝手事故。

  3. 傳動外露部分可發生絞傷手指,手臂事故。

  4. 物件下落可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1. 設備接地、(接零)不良,不按時檢查。

  2. 離合器失修,產生連衝,製動器失靈,維修不及時,緊急停止按鈕不起作用。

  3. 傳動外露部分沒安裝防護罩,特別是2米以下無防護措施。

  1. 可靠接地,定期檢查。

  2. 設備開動前要自檢,每周要全麵對防護,保險設施檢查一次,不得帶病運作。

  3. 所有外露特別是2米以下部分要全部安裝防護罩或安網罩。

  4. 踏板開關要有部分防護罩,防止誤動作。

15

木工機械

  1. 設備漏電可造成觸電事故。

  2. 圓鋸、平壓刨設備可發生衝手事故。

  3. 鋸條、鋸片可發生蹦眼、臉事故。

  4. 距車可發生撞入事故。

  5. 長期作此可發生塵肺。

  1. 設備接地不良,不按時檢查。

  2. 圓鋸無防護罩、平刨無防護罩、旋轉部分防護裝置不完全。

  3. 鋸條、鋸片有裂紋、缺陷、夾緊裝置不可靠。

  4. 跑車兩端無護欄。

  5. 無吸塵裝置。

  1. 可靠接地,定期檢測。

  2. 按規定安裝各類防護保險裝置,每周全麵檢查一次,不得隨意拆卸安全裝置。

  3. 鋸條、鋸片完好無損,夾緊作業。

  4. 跑車兩站設護欄。

  5. 安吸塵器。

16

酸堿油槽

  1. 發生火災事故。

  2. 發生燙傷事故。

  3. 人員墜槽淹溺。

  4. 觸電傷害。

  1. 油溫過高、油條不當,油槽滲漏,管閘失靈與氧氣瓶過近,作業者及煙,近處焊接作業,均可引起火災事故。

  2. 油溫過高,往槽裏放件過程,速度過快,部件捆綁不牢,濺起火花,作業者護具不全,均可引起燙傷。

  3. 油槽距地麵0.8米無圍欄或圍欄損壞,均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4. 電解槽體 措施不良。

  1. 控製油溫及油量,油槽保持完好無損,作業者嚴禁吸煙。

  2. 往油槽放件時要勻速,部分捆綁牢固,作業者按規定正確配帶護具。

  3. 油槽設置護欄或蓋板,經常檢查其完好狀況。

  4. 嚴格按工藝、按操作規程操作,配備好消防器材。

  5. 槽上帶電設備與槽件的絕緣保持良好。

17

煉鋼爐

  1. 鋼水及爐體易發生爆炸傷人。

  2. 爐體漏電產生觸電傷害。

  3. 易造成鋼水燙傷事故。

  1. 原材料混有爆炸物,出鋼時地坑有水,易發生爆炸事故。

  2. 鋼爐未安裝可靠的接地(零)。

  3. 違反操作規程。

  4. 鋼包盛裝鋼水超量或吊運不平穩,吊車製動不好。

  1. 檢查原材料後進爐冶煉,出鋼水的地坑要幹燥無異物。

  2. 可靠接地。電阻符合要求。

  3. 按操作規程作業,出鋼前檢查吊車,出鋼時鋼水不易過滿,吊運時平穩不晃,吊車工與地麵指揮人員配合協調,不誤操作。

18

衝天爐

  1. 爆炸及燙傷。

  2. 爐料掉落傷人。

  3. 觸電傷害。

  1. 防爆箱、防爆門缺損、爐坑內積水。

  2. 上料部位無護欄,行人靠近。

  3. 鼓風機和電動機未安裝可靠的接地(零)。

  1. 開爐前認真檢查防爆門、防爆箱、保證完好無損。

  2. 上料部位設置防護柵欄,以防行人靠近。

  3. 保證可靠的接地(零),定期檢查。

19

工業爐窯

  1. 易發生火災。

  2. 電器設備易造成觸電傷害。

  3. 外露傳動部分傷人。

  4. 爐門失控和部件墜落傷人。

  1. 設備有漏油現象。

  2. 電器設備未接地。

  3. 外露部分無防護罩。

  4. 爐門升降機構不完好,爐車鋼絲繩和滑輪有缺陷,部件擺放不穩。

  1. 設備存油部分密封合格,油管路無泄漏,保證工作現場清潔。

  2. 可靠接地。安裝合格的防護罩。

  3. 對爐門升降機構、鋼絲繩、滑輪、保險裝置等經常進行檢查,保證完好無損。

  4. 按操作規程操作。

20

鍛造機械

  1. 設備漏電,易產生觸電事故。

  2. 傳動部分易絞纏人體。

  3. 錘頭意外蹦傷操作者。

  4. 銷楔、橫銷下落砸人及部件。

  5. 夾件夾鉗傷人。

  1. 設備接地下良。

  2. 外露傳動部分沒安防護罩。

  3. 錘頭有裂紋,衝力下易碎裂蹦傷人體。

  4. 銷楔、橫銷不緊固、鬆動下落傷人。

  5. 夾鉗裂紋,碎鐵飛出傷人。

  1. 接地良好,定期檢查。

  2. 安裝合格的防護罩。

  3. 穿戴好防護用品。

  4. 經常檢查錘頭及夾具等,有問題及時更換。

  5. 銷楔、橫銷要緊固。

21

全切設備

  1. 設備、照明漏電,可發生觸電事故。

  2. 旋轉部位楔子、銷子可發生絞傷。

  3. 清除鐵屑時可發生刺割事故及蹦眼。

  4. 加工長料可甩脫擊人,部件可甩、飛出擊中人體各部致殘。

  5. 防護保險裝置、欄、蓋等原因均能造成絞傷、碾傷。

  6. 磨刀時可發生砂輪碎片傷人事故。

  1. 設備接地不良,照明沒采用安全電壓。

  2. 旋轉部位楔子、銷子突出,有的沒加防護罩。

  3. 清除鐵屑無專用工具,操作者未戴護目鏡。

  4. 加工長料時尾部無防彎裝置或托架。

  5. 零部件裝卡不牢。

  6. 防護保險裝置不全或維修不及時。

  7. 砂輪有裂紋或裝卡不合規定。

  8. 違反操作規程,旋轉機床帶手套幹活。

  1. 設備可靠接地,照明采用安全電壓。

  2. 楔子、銷子不能突出表麵。

  3. 用專用工具,帶護目鏡。

  4. 尾部安防彎裝置及設料架。

  5. 零部件表卡牢固。

  6. 及時維修安全防護、保護裝置。

  7. 選用合格砂輪,裝卡合理。

  8. 加強檢查,杜絕違章現象。

  9. 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1-1

車床轉動部位的工件絞手,纏卷衣袖、衣襟造成“碾、碰、割”等各種“機械、工具傷害”事故。

  1. 防護用品使用不當(戴手套操作,衣袖,衣襟不緊)。

  2. 安全防護裝置有缺陷或被拆卸。

  3. 用手直接抓砂布在工件上磨光。

  4. 隔著正在加工的工體拿取物體。

  5. 在加工過程中清理刀具上的朽屑。

  6. 在切屑過程中測量工件,擦拭機床等。

  7. 加工細長工件超過主軸後200mm沒有加設防護裝置。

  1. 安全教育,使操作者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

  2. 嚴禁戴手套操作。

  3. 每天對安全防護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各種違章作業。

  5. 加工細長工件超過主軸200mm時加設防護裝置。

轉動的工、卡具、工件飛出,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1. 工卡具裝卡不牢或卡壓方法不合理。

  2. 加工偏心工件時,沒有做好平衡配重。

  3. 卡盤保險銷子沒有鎖緊。

  1. 合理、牢固裝卡工、卡具。

  2. 加工偏心工件時做好平衡配重。

  3. 經常檢查卡盤保險銷子是否銷緊。

  4. 不準在立車卡盤上放置浮動物體。

工、卡、刃具,以及工件墜落,導致“物體打擊”或“起重傷害”事故。

  1. 工卡刃具擺放不符合要求。

  2. 吊卸工卡類工件時不符合起重作業安全要求。

  1. 按要求擺放工、卡、刃具。

  2. 操作者與吊車司機共同遵守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金屬鐵屑傷人

  1. 沒有穿戴好防護用品。

  2. 操作者素質差。

  3. 操作不當,高速切屑易傷人。

  1. 穿戴好防護用品。

  2. 提高技術和操作水平。

  3. 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觸電

  1. 機床接地不好,照明燈線裸露。

  2. 照明未采用安全電壓。

  1. 經常檢查接地及線照明線路。

  2. 使用安全電壓。

21-2

立式車床

工件、工具、浮動物件甩出、刀架與工件相撞,工件或卡盤(壓板)刮衣。

金屬鐵屑傷人

觸電

  1. 工卡具裝卡不牢或卡壓方法不合理,卡盤上有浮動物體。

  2. 未調整工件與刀架間距。

  3. 卡盤爪或壓板超出卡盤。

  4. 沒有穿戴好防護用品。操作不當,高速切屑易傷人。

  5. 機床接地不好;照明燈線裸露,照明未采用安全電壓。

  1. 合理、牢固地裝卡工、卡具、不準卡盤上放置浮動物體。

  2. 合理調整工件與刀架間距。

  3. 根據工件尺寸合理選擇設備

  4. 穿戴好防護用品,提高技術和操作水平。

  5. 經常檢查接地線,照明線,要使用安全電壓。

21-3

刨床

龍門刨工作台、牛頭刨滑枕在運行中觸及人體、導致“機器”工具

  1. 龍門刨行程開關、牛頭刨行程限位失靈。

  2. 龍門刨行程方向沒有護欄或護欄被拆除。

  3. 在牛頭刨滑枕行程方向觀察工件。

  1. 經常檢查,行程開關,行程限位失靈。

  2. 設立護欄並不準拆除。

  3. 不準在滑枕行程方向觀察。

刨削中工、卡、刀具,工件飛出,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1. 刨削量過大使工件鬆動, 刀具碎斷。

  2. 夾具、刀具有缺陷。

  3. 刀具和工件裝卡不牢。

  4. 龍門刨刀架搖把,牛頭刨虎鉗板子調行程手柄等用後未及時取下。

  1. 正確選擇刨削量。

  2. 經常檢查,隨時修理有缺陷夾具、刀具。

  3. 正確裝卡刀具的工件,使之牢固。

  4. 搖把、板子、手柄等用後及時取下。

工、卡、刀具和工件墜落以及工件傾倒導致“物體打擊”或“起重傷害”事故。

  1. 工作台麵上浮放工具,工件被碰撞墜落。

  2. 工具、工件擺放不平穩。

  3. 吊卸工、卡具。工件時不符合起重作業安全要求。

  1. 不在機床工作台表麵浮放工具和工件。

  2. 平穩擺放工具,工件。

  3. 與起重機司機共同遵守起重作業安全規定。

金屬切屑傷人

  1. 沒有穿戴好防護用品。

  2. 操作者素質差。

  3. 操作不當。

  1. 穿戴好防護用品。

  2. 提高技術和操作水平。

  3. 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觸電

  1. 機床接地不好。

  2. 照明燈線裸露。

  3. 照明未采用安全電壓。

  1. 常檢查接地線。

  2. 經常檢查照明線。

  3. 要使用安全電壓。

21-4

鏜床

轉動的偏心盤滑塊、刃具飛出,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滑塊楔鐵、刀杆頂絲銷子鬆動。

經常檢查以防鬆動。

用回轉台轉動工件時擠傷人

  1. 工作台未開到機床中心位置。

  2. 有關人員未站在安全位置。

將工作台未開到機床中心位置、有關人員必須站到安全位置。

螺栓、壓板、墊鐵、方箱等墜落傷人

  1. 擺放位置不當。

  2. 未穿防護鞋。

  1. 按定置管理要求,正確擺放。

  2. 穿好防護鞋。

裝卸工件時工件、卡壓工具等墜落傷人。

  1. 違反起重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 在卸工具時未用吊車吊住,就鬆開壓板螺栓。

遵守起重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卸工件時用吊車吊往後,在鬆開壓板螺栓。

工件傾倒傷人

  1. 工卡刃具擺放不符合要求。

  2. 吊卸工卡具工件時不符合起重作業安全要求。

  1. 按要求擺放工、卡、刃具。

  2. 操作者與吊車司機共同遵守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金屬鐵屑傷人

  1. 沒有佩戴好防護用品。

  2. 操作者素質差。

  3. 操作不當。

  1. 穿戴好防護用品。

  2. 提高技術和操作水平。

  3. 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觸電

  1. 機床接地不好。

  2. 照明燈線裸露。

  3. 照明未采用安全電壓。

  1. 經常檢查接地線。

  2. 經常檢查照明線。

  3. 要使用安全電壓。

21-5

磨床

砂輪,拔盤等轉動時觸及人手。

  1. 戴手套操作或袖口未紮緊。

  2. 未按規定使用砂輪防護罩。

  3. 工件未停穩時測量工件。

  1. 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戴手套操作。

  2. 按規定使用砂輪防護罩。

  3. 工件未停穩時不準測量工件

砂輪破碎飛出,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1. 防護罩損壞或被拆除。

  2. 砂輪有裂紋、損傷。

  3. 砂輪安裝有缺陷(裝夾不牢、不平衡、卡裝過緊等)。

  4. 磨削用量過大或行程速度超速。

  5. 設備缺陷(液壓係統故障、行程限位失靈、滾刀磨分度不準等)。

  1. 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罩。

  2. 認真檢查以淘汰有缺陷的砂輪

  3. 正確安裝砂輪。

  4. 正確選擇磨削用量和行程速度。

  5. 及時檢查設備,排除故障。

工件飛出傷人

  1. 工件裝卡不牢。

  2. 胎具,頂尖有缺陷。

  1. 正確裝卡工件。

  2. 不使用有缺陷的胎具、頂尖。

工具、工件墜落或傾倒傷人

  1. 工作台麵上浮放工具、工件被碰撞墜落。

  2. 工具、工件擺放不平穩。

  3. 吊卸工、卡具。工件時不符合起重作業安全要求。

  1. 不在工作台表麵浮放工具和工件。

  2. 平穩擺放工具、工件要平穩。

  3. 與起重機司機共同遵守起重作業安全規定。

觸電

  1. 機床接地不好,照明燈線裸露。

  2. 照明未采用安全電壓。

  1. 常檢查接地線。

  2. 經常檢查照明線,要使用安全電壓。

21-6

鑽床

工件異常運動

機床絞傷

觸電

  1. 工卡具裝卡不牢。

  2. 操作失誤,護品佩戴不正確;

  3. 機床接地不好;照明燈線裸露;

  4. 照明未采用安全電壓。

  1. 合理、牢固地裝卡工、卡具。

  2. 正確戴好防護用品。

  3. 經常檢查接地及照明線路。

  4. 要使用安全電壓。

21-7

銑床

銑床轉動的各種銑刀絞手、纏卷衣袖導致“碾、碰、割”等各種“機器、工具傷害”事故。

  1. 防護用品使用不當(未戴防護帽;戴手套操作,袖口未紮緊)。

  2. 手拿棉紗操作。

  3. 在銑削過程中測量工件、拆卸工件,擦試機床及用手清理鐵屑等。

  1. 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戴手套操作和手拿棉紗操作。

  2. 不準在加工過程中測量工件,拆卸工件,擦軾機床及用手清理鐵屑等。

轉動的工件、破碎的刀具飛出,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1. 吃刀時進給量大使工件鬆動或刀具碎斷。

  2. 夾具、刀具有缺陷。

  3. 裝卡方法不正確或卡緊力不夠使工件或刀具裝卡不牢。

  1. 正確掌握進給量。

  2. 認真檢查,及時淘汰有缺陷夾具,刀具。

  3. 正確裝卡刀具和工件。

工、卡、刃具或工件墜落、傾倒導致“物體打擊”或“起重傷害”事故。

  1. 工作麵上浮放工具,工件被碰撞墜落。

  2. 工具、工件擺放不平穩。

  3. 吊卸工、卡具。工件時不符合起重作業安全要求。

  1. 不在機床工作台表麵浮放工具和工件。

  2. 平穩擺放工具,工件。

  3. 與起重機司機共用遵守起重作業安全規定。

金屬鐵屑傷人

  1. 沒有穿戴好防護用品。

  2. 操作者素質差。

  3. 操作不當。

  1. 穿戴好防護用品。

  2. 提高技術和操作水平。

  3. 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觸電

  1. 機床接地不好。

  2. 照明燈線裸露。

  3. 未采用安全電壓。

  1. 經常檢查接地線。

  2. 經常檢查照明線路。

  3. 要使用安全電壓。

21-8

插床

滑輪、刀杆、刀頭及頂絲等在運行中觸及手、頭部,導致機器、工具傷害事故。

  1. 頭部伸入滑枕行程內觀察加工件。

  2. 用手觸摸加工件,測量工件,清理切屑。

運行中不準將頭深入滑枕,行程內觀察加工件不準用手摸加工件,不準測量加工件,清理切屑。

運行中插刀折斷,飛出,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1. 插頭有裂紋等缺陷。

  2. 插削量過大。

  3. 插刀伸出刀杆過長。

  4. 插刀裝卡不牢。

  1. 不使用有缺陷的插頭

  2. 正確選擇插削量。

  3. 安裝插刀時,不能伸出過長。

  4. 工作前,檢查插刀量,是否緊固。

工、卡具或工件墜落,以及工件傾倒導致物體打擊或起重傷害事故。

  1. 工作台麵上浮放的工具、工件被碰撞墜落。

  2. 工具工件擺放不平穩。

  3. 吊卸工卡具、工件時不符和起重作業安全要求。

  1. 不在工作台表麵浮放工具和工件。

  2. 平穩擺放工具、工件。

  3. 與起重機相同機合作時,共同遵守作業01manbetx

金屬鐵屑傷人

  1. 沒有穿戴好防護用品。

  2. 操作者素質差。

  3. 操作不當。

  1. 穿戴好防護用品。

  2. 提高技術和操作水平。

  3. 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觸電

  1. 機床接地不好。

  2. 照明燈線裸露。

  3. 照明不符安全電壓。

  1. 常檢查接地線。

  2. 經常檢查照明線路。

  3. 要使用安全電壓。

22

砂輪機

  1. 砂輪碎塊飛出蹦傷而部及眼睛,嚴禁可致殘致死。

  2. 磨刀時傷手

  1. 防護裝置強度不夠或拆卸防護裝置

  2. 罩與沙輪間隙不匹配,裝夾砂輪片不符合要求

  3. 檔板與砂輪間隙過大

  1. 砂輪不能有裂紋,按要求裝夾砂輪片

  2. 防護罩要有足夠的強度,安裝牢固可靠

  3. 檔板緊固,間隙不超3�5毫米

23

風動工具

  1. 砂輪碎裂蹦傷臉部及眼睛。

  2. 風帶裝卡不緊、接頭多,風帶傷人。

  3. 作業者被毛坯灰、屑等蹦迷眼睛。

  1. 砂輪有裂紋、破損或砂輪沒卡緊,防護罩不起作用或未安防護罩。

  2. 氣路有泄漏,風帶緊卡不牢,甩脫傷人。

  3. 作業者持風動工具作業時,不戴防護眼睛。

  1. 用完好無損的砂輪,卡緊牢固,安裝合適的防護罩。

  2. 風帶卡緊,風帶不得接頭多,防止甩脫。

  3. 正確配帶防護用品。

24

碾砂機

  1. 皮帶輪絞傷致殘,

  2. 設備漏電可造成觸電事故。

  3. 易造成人體卷入

  1. 皮帶輪未安防護罩。

  2. 碾砂機未可靠接地(零)。

  3. 罩門未安裝電氣聯鎖裝置或聯鎖失靈

  4. 誤操作

  1. 安防護罩要牢固可靠。

  2. 可靠接地(零),定期檢查。

  3. 罩門聯鎖靈敏可靠,碾砂機運轉時必須在取樣門處取樣

  4. 人員進入碾內檢修或清掃時要在控製按鈕處掛有“警示標牌”

25

皮帶運輸機

  1. 設備漏電,可發生觸電事故。

  2. 頭、尾架的主動輪、被動輪可發生絞傷事故。

  3. 所有連接的外露部分、皮帶輪、齒輪均可發生絞、碾傷事故。

  1. 設備接地(零)不良,檢查不及時。

  2. 頭、尾架的主、被動輪無防護罩。

  3. 齒輪箱與電動機、電動輪的連接處無防護罩。

  4. 清理皮帶輪時未停機

  1. 設備可靠接地,按時檢查。

  2. 安裝防護罩。

  3. 連接牢固,安防護罩。

  4. 清理主動輪與皮帶輪時必須停車。

26

破碎機

  1. 觸電。電動機外殼可能會因電感應或短路而帶電。

  2. 機械傷害

  1. 電機接地不可靠。

  2. 護欄不牢固,傳動部件未設防護罩。

  1. 定期檢查電機接地。

  2. 護欄堅固完好,傳動部位設防護罩。

27

炊事機械

  1. 炊事機械防護裝置易發生絞手、絞衣服現象。

  2. 合麵機、壓片機、切麵機、電烤爐接地不良,易發生觸電事故。

  3. 由於蓋機聯鎖失靈,絞入上肢體事故發生。

  4. 護具佩帶不合格,女工發辮易卷入。

  1. 各類機械傳動部分防護裝置殘缺不全或隨意拆卸。

  2. 接地接零失效,不按規定檢查。

  3. 蓋機聯鎖損壞不及時維修。

  4. 作業人員不按規定佩帶防護用品。

  1. 完善防護裝置,開動前先檢查防護裝置。

  2. 電工按規定對設備接地接零情況進行檢查。

  3. 蓋機聯鎖每天都要檢查一次,不得帶病開車。

  4. 單位桉時發放防護用品,督促工人正確佩帶。

28

登高梯台

  1. 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2. 滑倒傷人。

  1. 梯級間距過大(含直梯、斜梯)。

  2. 3米以上直梯無防護籠。

  3. 扶手開裂開焊、鏽蝕。

  4. 平台及走台無護欄,鐵板腐爛,空間大,無墊板。

  5. 活動扶梯梯長超過8米,梯腳無防滑措施。

  1. 梯級間距要符合規定。

  2. 安裝防護籠。

  3. 經常檢查扶手,踏板,及時更換腐爛、腐蝕的鐵板。

  4. 高於1.5米的走台或平台按標準設置護欄和梯腳擋板。

  5. 梯長符合規定,梯腳防滑措施。

  6. 高平台有圍板高度符合要求。

29

廠房建築耐火等級

1、三、四級建築物為磚木結構和木屋頂易發生火災。

  1. 有險情發生,人員疏散不利。

  2. 事故中煙熏者居多。

  3. 火勢蔓延得不到有效控製。

  4. 貴重物品庫房,甲類廠房沒按一級防火設計

  1. 可燃物多,一旦起火出現爆燃,結構倒塌後引起空氣流通火勢更大。

  2. 事故照明措施不配套,滑在疏散門及安全出口。

  3. 沒有排煙設施。

  4. 沒有防火分離,防火間距小。

  5. 沒按一級耐火設計搞鋼筋混凝土設計

  1. 加強消防設施管理

  2. 有完好的事故照明和安全疏散門等設施配音。

  3. 安裝排煙裝置和排風係統。

  4. 設防火牆,防火間距設計施工要符合規程。

  5. 按規程設計耐火等級按耐火等級安排使用。

  6. 定期檢查,隱患盡快整改。

30

臨時用電

  1. 觸電傷害可造成人殘、死。

  2. 拌傷行人、操作者。

  1. 安設臨時線未經審批,無專人監護

  2. 臨時線絕緣不好,線經與負荷不匹配。

  3. 臨時用電設備無良好的接地(零)。

  4. 臨時線沒有沿牆或懸空架設,在地麵易拌傷行人或砸、絞碾、壓。

  1. 架設臨時線必須審批,專人監護;到時拆除。

  2. 絕緣良好,線經與負荷匹配。

  3. 用電設備要接地(接零)。

  4. 臨時線懸空或沿牆鋪設。

31

變配電站

  1. 易觸電傷亡

  2. 易發生火災事故。

  1. 設備絕緣不良,操作機構失靈。

  2. 變壓器等設備接地、接零不良。

  3. 安全用具沒有定期檢測。

  4. 變壓器油位不正常,漏、滲油,變配電設備過熱。

  1. 按期對絕緣狀況檢測。

  2. 對所有接地(接零)做到安全可靠。

  3. 半年檢測一次,做到安全可靠。

  4. 及時檢查、維修,安裝排風裝置,經常檢查。

32

照明箱(板、櫃)

  1. 觸電事故可製人傷殘死亡。

  2. 弧光傷及麵部,眼睛。

  3. 發生火災。

  1. 照明箱、板沒按電氣安裝規程安裝。

  2. 各種電氣元件、儀表絕緣性能不好。

  3. 箱、櫃接地(零)不正確。

  4. 箱、櫃內雜物多,箱內開關圖不明確。

  1. 箱櫃按規程標準安裝。

  2. 電氣元件絕緣性能良好,連接可靠。

  3. 正確接地接零。

  4. 箱櫃內清潔衛生,箱內開關線路明確,正確操作。

33

電網接地係統

主要危險是發生觸電事故。

  1. 接地電阻過大。

  2. 接地線斷裂。

  1. 按期檢測,電阻要符合要求。

  2. 按期檢測,保證機械強度。

34

防雷擊裝置

主要危險雷擊事故。

  1. 避雷針斷裂。

  2. 避雷裝置與建築物等距離過近。

  1. 避雷針采用焊接並定期檢測。

  2. 按技術要求裝置避雷針,與其他建築物達3米以上。

35

手持電動工具

  1. 因漏電等原因可造成觸電傷亡。

  2. 可造成燒傷。

  3. 蹦傷麵部、手部。

  1. 電纜線有破損、漏電、接頭多。

  2. 各類工具不按規定定期檢測。

  3. Ⅰ、Ⅱ類工具無漏電保護器,Ⅰ類工具無接地(零)措施。

  4. 防護罩破損或鬆動。

  1. 電纜完整無損,無損電現象。

  2. 定期檢測,達到安全使用。

  3. 安裝漏電保護器,不使用Ⅰ工具。

  4. 防護罩安裝牢固,完好無損。

36

移動電扇

  1. 觸電傷人

  2. 風葉旋轉傷人

  1. 電扇外殼帶電和橡膠軟線裸露

  2. 未設備防護柵網或設置不符合要求

  1. 采用保護接零措施可靠,定期測量絕緣,達規定規定值(IMΩ),橡膠軟線無老化、破損,並接膛相匹配的插座。

  2. 設置防護棚網,並達到標準要求。

37

管道泄漏率

  1. 蒸氣管道泄漏,蒸氣噴出傷人

  2. 地下風管道易發生爆炸事故

  3. 氧氣管道泄漏遇明火助燃

  1. 管道腐蝕嚴重,年年失修

  2. 管道泄漏,未及時檢修

  1. 管道及閥門更新

  2. 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8

危險建築麵積

危險建築隨時有倒塌可能(如喬風下雨,年年失修)造成人員傷亡,設備財產損失

  1. 建築物未經有關部門簽定,存在危險建築隱患

  2. 已被簽定為危險建築的仍在使用,並無防範措施。

  1. 對建築物接受簽定。

  2. 拆除危險建築,一時拆除不了的要采取加固措施。

39

油漆作業場所

  1. 易發生火災事故,燒傷作業人員。

  2. 作業人員易發生中毒事故。

  3. 電氣設備易致人觸電。

  4. 濃度過高,造成爆炸。

  1. 油漆作業場所附近有明火作業,或作業人員吸煙或夜間作業點明火照明。

  2. 在容器內或窄小作業點通風不良,可造成中毒。

  3. 電氣設備無防爆措施。

  1. 作業場所嚴禁明火

  2. 現場應有良好通風,專人監護,輪換作業。

  3. 電氣設備要有防爆措施,可靠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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