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瓦斯檢查工安全常識
作者:煤礦安全生產網
2008-03-17 20:57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網
1.瓦斯檢查工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及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和控告。
2.瓦斯檢查工發現瓦斯積聚、超限、自然發火、瓦斯突出等異常災害預兆時,有權責令相應地點停止工作和撤出所有人員。
3. 在煤變質程度高、煤層埋藏深度大、煤層傾角小的條件下的煤層瓦斯含量較高。
4. 絕對瓦斯湧出量、相對瓦斯湧出量、瓦斯的湧出形式是確定礦井瓦斯等級的依據。
5.在井下礦燈熄滅後,不應及時換上備用燈泡。
6.井下每一水平到上水平都必須有2個便於行人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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