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務局謝某礦“1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997年11月27日3時09分,某礦務局謝某礦43采區北翼C13槽4312(3)頂區采煤八隊工作麵上風巷,發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死亡45人(包括井下災區因封閉未救出的43人,已無生還可能,其中有搶救過程中遇難的2名救護隊員和1名礦副總。傷後死亡2人),其中重傷4人。直接經濟損失21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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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後,有關方麵極為重視。國務委員個采煤工作麵。采用走向長壁式采煤法,頂板自行垮落。有開拓隊7個,其中5個頭施工,2個頭返修;掘進隊11個、其中7個施工,4個隊返修。
礦井為混合式通風方式,有南風井和中兩個風井。南風井使用GAF—31.5/19—1風機兩台,一台運轉,一台備用;中央風井使用2K60—N028風機一台,備用一台70B2—21N028風機。礦井總進風量11213m3/min,總回風量為11538m3/min,其中南風井4388m3/min,中央風井7150m3/min。
立井提各項為1對6.7噸箕鬥。井下運輸采用GTY8/9G型、CXTS—8型、XKB8—9/140型蓄電池機車牽引MGC3.3型固定式箱式礦車。
礦井地質構造複雜。井田位於某礦區八公山單斜構造與李郢孜向斜構造的過渡帶南端,屬構造應力集中帶。井田內落差大於5米的斷層有15條,其中落差大於30米的7條。
該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絕對瓦斯湧出量為60.37m3/min,相對瓦斯湧出量30.13m3/t。所有煤層均有煤塵爆炸危險和自然發火傾向。煤塵爆炸指數為33%~44.8%,煤層自燃發火期為3~6個月。礦井設有永久抽放係統,用SZ—4抽排泵3台。配置KJ—4瓦斯監測係統1套,設17個分站,其中井下分站11個,瓦斯探頭40個。井下采煤工作麵、煤及半煤巷掘進工作麵安裝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建有永久灌漿係統。
發生02manbetx.com
的43采區現僅有4312(3)一個采煤工作麵(沒有掘進工作麵)。工作麵走向長340m,平均傾斜長112m。煤層平均厚度為6.0m,上風巷標高為-500.8m,下風巷標高-553.8m。本塊上階段於1988年2月份回采收作。該麵1996年3月份開始施工,1997年2月19日貫通,4月份驗收投產。該麵為“雙突”煤層,10月份,瓦期絕對湧出量為8.36m3/min,供風量842m3/min.煤塵具有強爆炸性,煤層自燃發火期3~6個月。新鮮風流從43輔助軌道和43-556MB-C運輸石門進入-556MC組運中巷,經過43南翼平門、下風巷到工作麵。回風從上風巷經過-500m回風斜石門、-500m回風巷、-500m回風石門、-480m回風石門進入中央回風井。采取“四位一體”防突措施,並實施多種鑽孔方式抽放瓦斯。1993年至1997年4312(3)區段累計抽排瓦斯量164.61萬m3。上風巷安設兩個瓦斯監測探頭。工作麵采用分層炮采,規定采高1.9m,由北向南推進,已采過走向長280m(上口餘5m,下部餘70m)02manbetx.com
當班,安排甩采工作麵下部,第一峒從上出口向下90棚處采到底,第二峒采第一台車(從機巷往上75棚)。
二、 事故發生及搶險經過
11月27日3時20分,礦調度所接到井下采八隊開泵司機姚萬彙報說:井下聽到響聲,巷道粉塵大。調度所立即調出各生產頭麵瓦斯探頭數據,發現43采區采八隊探頭數據中斷,立即通知井下撤人停電,並向局調度和礦領導彙報。
3時28分,局礦領導接到彙報後陸續趕到現場,組成了由局黨委書記王金鎔為組長,局有關領導為成員的搶險指揮部,並在-522M調度站設立現場指揮組。為探明災區情況,派四個救護小分隊分別到43采區下順機槽、上風巷進行探險和外圍搜索。
5時20分,下順槽救護小隊探險到運中巷四岔門向裏50m處,測得CO為190000ppm,CH48%,溫度>40℃,探險受阻,搶險人員撤出。發現運輸-556m巷內皮帶機衝壞,通往567m軌道石門的兩道風門被衝垮。
6時,上風巷救護小隊在回采麵回風石門外口30m處測得CO為30ppm,CH42%,裏麵巷道垮落,探險受阻。
6時28分,災區發生第二次爆炸,6名救護員受傷,2名救護員和礦采煤副總下落不明。根據災情,搶險指揮部決定43采區所有搶險人員撤至-552m調度站,密切觀察災區變化狀況。
11時許,發現-522m正石門岩巷內有明火,並發現中央風井地麵擴散器出口冒白煙。災區人員生還的可能極小。據此,搶險指揮部決定,井下全部撤人,全部停電,關閉井上下瓦斯抽排係統,采取風井調風措施,並通知與該礦有連通關係的謝李施工隊停電撤人。同時研究臨時封閉、處理明火、然後逐步縮封處理4312(3)工作麵的措施。
截止到23時20分,43采區觀測到的瓦斯爆炸共計5次。
為了避免災區範圍擴大,波及鄰近采區、經搶險指揮部研究,部省批準,將43采區與其南邊的31采區、北翼的42采區在通風係統上隔開。自11月27日20時至12月2日早班,先後在采區總進、總回風巷等處打10道密閉牆。通過觀測,無異常變化,災情初步得到控製。
三、 事故性質和原因
經調查和技術03manbetx
初步認證,謝某礦“1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事故原因如下:
(一) 直接原因
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礦為解決采煤工作麵上隅角瓦斯超限問題,4312(3)工作麵上風巷在措施沒有會審、報批和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使用FSWZ—11B型礦用塑料外殼電機抽出式軸流局部通風機,導致局部通風機吸入大量老塘和工作麵瓦斯,風筒內瓦斯濃度超過規定(不排除工作麵上隅角和風筒的泄漏處),因風筒靜電、局扇吸入異物磨擦產生火花或電氣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二) 主要原因
1.個別領導安全意識不強,重生產,輕安全
為了急於生產,個別領導在沒有詢問《安全措施》是否會審、報批情況下,11月26日在4312(3)工作麵上風巷安裝使用FSWZ—11B型局扇,違反了該礦《停送電管理製度》第2、3條的規定。
2.通風、瓦斯管理製度執行不嚴
(1)礦在安排生產過程中沒有嚴格做到“以風定產”。該工作麵上風巷按“謝某礦1997年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要求,斷麵應不少於4.75m2,但實際僅有2.24m2,不能滿足工作麵通風需要。如采八隊工作麵10月份平均日產382噸,瓦斯絕對湧出量為8.36m2/min,實際風量僅842m3/min,而11月23日產量達811噸。
(2)有關領導對“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認識不足,采取措施不力。自今年6月份以來,謝某礦部分工作麵瓦斯經常超限,4312(3)工作麵10~11月份因瓦斯超限共停止作業17次,其中潘三礦“11·3”事故後又超限8次,但仍未引起礦領導足夠重視,製定出切實可行的瓦斯治理方案和行之有效的隱患整改措施;經查,11月份召開的6次礦長辦公會議,均未對4312(3)工作麵瓦斯頻繁超限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發現1997年以來黨委會和礦長辦公會很少專題研究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而且記錄很不規範。礦務局雖然也派出工作組幫助治理該麵瓦斯超限問題,但未能提出實質性的具體指導意見。
(3)礦長和總工程師沒按規定審閱瓦斯日報表,違反《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154條的有關規定。
(4)安全例會很少專題研究通風、瓦斯管理問題。
3.現場管理不嚴
(1)采八隊工作麵采取全工作麵一次裝藥分組放炮的方法,違反《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296條的規定。
(2)放炮作業沒有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違反《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292條的有關規定。
(3)事故當班,采八隊工作麵因現場管理不嚴發生放炮崩人事故。
4.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質量不高,效果不明顯
職工自主保安意識不強,如違章放炮、放炮崩人;在事故調查中,四個接受談話的采煤工有三人不知道什麼是“三人連鎖放炮”,甚至有些放炮員和測氣員也不十分清楚“三人連鎖”的具體程序。
5.局、礦有關領導未能及時認真吸取潘三礦“11·13”事故教訓,對安全重大隱患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1)潘三礦事故發生後,謝某礦沒有認真及時吸取事故教訓,針對礦存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題研究,製定有效措施。
(2)在停產整頓期間,該礦雖按上級部署進行“縮頭減麵”,但卻增加了該工作麵等高瓦斯麵的作業人員,加大開采強度,加劇了產量與風量之間的矛盾。
(3)在潘三礦事故前後,礦務局主持行政工作主要負責人在短期內多次更換,也給全局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帶來影響。
四、 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1. 裴國漢,謝某礦礦長,是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沒有認真吸取潘三礦“11·13”事故教訓,針對本礦實際,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存在的問題,采取相應措施堅持“以風定產”。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撤銷謝某礦礦長職務處分。
2. 張金銀,謝某礦黨委書記,應對這次事故負安全教育、監督不力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 閆如樸,謝某礦總工程師,負責全礦生產技術管理工作。沒有堅持執行措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