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寶豐縣大營鎮一礦“12·12”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關於河南省寶豐縣大營鎮一礦“12·12”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的批複
(國經貿安全[1999]499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寶豐縣大營鎮一礦“12·12”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處理意見的請示》(豫政文[1999]40號,以下簡稱《請示》,國務院辦公廳交我委辦理(辦856號)。經商有關部門,現批複如下:
一、 1998年12月12日11時35分,河南省寶豐縣大營鎮一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死亡66人、直接經濟損失約180萬元。02manbetx.com
發生後,河南省人民政府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調查。事故調查工作符合《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34號)的有關規定。
二、 同意《請示》對事故原因和性質的03manbetx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礦井沒有形成全負壓通風係統,井下多個采掘工作麵靠局部通風機通風,副井采掘工作麵因循環風使瓦斯積聚,4號工作麵電纜短路產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同時引起煤塵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礦井在沒有取得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開采和強行作業,並對一礦兩井實行分井承包,造成風井出煤,嚴重超能力生產。這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
三、 原則同意你省對這起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03manbetx
和處理意見。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落實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決定,按程序向有關黨組織提出有關責任人員的黨紀處分建議,向司法機關提出有關責任人員的追究刑事責任建議,公開調查處理結果,並將落實情況送國家經貿委。
四、 同意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防範措施建議。請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落實防範措施,整頓礦業秩序,堅決取締無證開采,確保安全生產。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寶豐縣大營鎮一礦“12·12”特別重大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處理意見的請示
(豫政文[1999]40號)
國務院:
1998年12月12日11時35分,我省寶豐縣大營鎮發生特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66人死亡和約180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生後,省政府迅速組成事故調查組,對此起事故進行了調查。現已查明事故原因、經過及責任情況。根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要求和事故調查結論,現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如下:
一、 寶豐縣大營鎮一礦“12·12”特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
二、 追究下列事故責任者的責任
1. 大營鎮一礦礦長(也是娘娘山煤礦礦長、黨總支書記)夏新慶,作為該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在該礦沒有《煤炭生產許可證》、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自1998年10月起,組織大量人員超能力非法冒險生產,拒不服從行業主管部門管理,對造成此起特大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給予撤銷礦長職務處分,並建議開除黨籍,追究刑事責任。
2. 娘娘山煤礦副礦長、黨總支副書記鄭留軍,承包大營鎮一礦主井,在大營鎮一礦沒有《煤炭生產許可證》、未能形成獨立通風係統、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私自將娘娘山的電轉供該礦,並組織大量人員超能力非法冒險生產,對造成此起特大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給予撤銷副礦長職務處分,並建議開除黨籍,追究刑事責任。
3. 大營鎮一礦主井實際承包人樊黑旦,在該礦沒有《煤炭生產許可證》、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組織大量人員超能力非法冒險生產,對造成此起特大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娘娘山煤礦黨總支委員、大營鎮一礦副井承包人李俊甫,在大營鎮一礦沒有《煤炭生產許可證》、未成形成獨立通風係統、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組織大量人員在禁止出煤的副井非法冒險生產,對造成此起特大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建議開除黨籍,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 大營鎮黨委副書記李留奇(聘任幹部),1998年9月10日前任娘娘山煤礦礦長,黨總支書記期間,違犯《河南省鄉鎮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標準》之規定,將大營鎮一礦主井、風井分別承包出去,造成風井出煤;又違犯關於禁止一證多礦生產的規定,在大營鎮一礦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非法組織生產,為事故發生埋下了隱患;任鎮黨委副書記後,主管工業,仍不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明知該礦非法冒險生產卻不加製止,對造成此起特大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給予解除聘幹,並建議開除黨籍,交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6. 大營鎮鎮長、鎮黨委副書記郭鵬飛,作為該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忽視安全生產,不認真貫徹落實整頓鄉鎮煤礦的政策和規定,對大營鎮一礦非法冒險生產不加製止,放任自流,對造成此起特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撤銷行政職務處分,並建議同時給予撤銷黨委副書記職務處分。
7. 大營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團主席謝孝仕,不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放任鎮辦煤礦非法生產,對造成此起特大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撤銷該鎮黨委書記職務處分,按法定程序罷免鎮人大主席團主席職務。
8. 寶豐縣地礦局安檢科科長何建國,對大營鎮一礦長期非法生產情況不認真履行督查職責,對造成此起特大事故負有重要管理責任,給予撤銷行政職務處分,並建議同時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 寶豐縣地礦局安檢科副科長盧長才,分管大營鎮一礦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對該礦非法生產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製止,對造成此起事故負有重要管理責任,給予撤銷行政職務處分,並建議同時給予黨內留黨察看處分。
10. 寶豐縣地礦局安檢科駐礦員王躍輕,不認真履行職責,對大營鎮一礦長期非法生產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施加以製止,對造成此起事故負有一定直接監管責任,給予開除留用處分。
11.寶豐縣地礦局副局長李海洋,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領導不力,對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而進行非法生產的礦井,沒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以製止,對造成此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撤銷行政職務處分,並建議同時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2. 寶豐縣地礦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張二順,自1998年9月4日主持地礦局工作以來,對安全生產領導不力、管理不嚴,對大營鎮一礦非法冒險生產存在重大不安全隱患問題研究處理不及時,對造成此起事故負有一定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13. 寶豐縣副縣長鄭茂傑,主管煤炭礦管工作,對貫徹煤礦整頓、安全檢查與治理等政策做了不少布置工作,但監督不力,未能落實,對造成此起事故負有一定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14. 寶豐縣政府在整頓煤礦工作中,存在政策棚架、貫徹落實不力等問題,對造成此起事故負有一定責任,責成寶豐縣政府認真反思,作出深刻檢查,通報全省。
三、 省政府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防範措施
妥否,請批複。
附件:河南省寶豐縣大營鎮一礦“12·12”特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關於平頂山市寶豐縣大營鎮一礦“12·12”特別重大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調查報告的函
(豫煤安字[1999]第62號)
河南省勞動廳:
1998年12月12日,平頂山市寶豐縣大營鎮一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10人受傷,66人遇難。
事故發生後,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視,於12月13日及時成立了事故調查組,對這起事故進行了認真調查,現已查明了事故原因,劃清了事故責任,提出了處理意見,並製定了防範措施。現將事故調查報告轉去,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事故調查報告
河南省煤炭工業廳
一九九年九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平頂山市寶豐縣大營鎮一礦“12·12”特別
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1998年12月12日11時35分,平頂山市寶豐縣大營鎮一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6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80萬元。事故發生後,河南省人民政府及時組成事故調查組,對這起事故進行了認真調查,現已查明了事故原因,劃清了事故責任,提出了處理意見,製定了防範措施,現將事故情況報告如下:
一、 礦井概況
大營鎮一礦位於寶豐縣大營鎮宋平村南,韓梁煤田西部,屬鎮辦集體煤礦。該礦主井和娘娘山煤礦原是一個生產係統,屬一證多礦(井),在鄉鎮煤礦整頓中,市、縣列為整頓對象,作為大營鎮一礦單獨辦證,於1998年9月取得了《采礦許可證》(證號410000981012),有效期3 年。在事故發生時,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該礦開采二1煤層,煤層平均厚度4.5米,煤層傾角平均12度,煤層有自然發火傾向,自然發火期3~6個月。煤塵有強爆炸性,爆炸指數為33.8%,按低瓦斯礦井管理。該礦設計能力為1萬噸/年,一對立井開拓,主井直徑3.2米,井深245.2米,井口安裝2KJ1600/824型提升絞車,采用1.5噸雙箕鬥提升。副井直徑2.6米,井深272米,安裝JTK—1.2型提升絞車,1噸箕鬥提升。副井選用KZF60A—10型軸流式通風機(事故發生時未投入運行)。井下共有5台11千瓦局部通風機,風筒直徑400mm(礦井通風係統見附圖,略)。采煤方法為高落式巷采,電源來自娘娘山煤礦,入井電壓380伏。
二、 事故發生與搶救
1998年12月12日8點班,該礦入井101人,其中主井61人,副井40人。12月11日下午4點班,發現1號工作麵防火牆向外冒煙,12日8點班安排打一道防火牆,7時30分鄭占林到1號工作麵確定防火牆位置,發現迎頭冒頂嚴重,決定距原密閉牆向15米處打防火牆,8時10分許,班長範國民和煤師王貴民在1號工作麵安排本班工人打密閉牆。約10時許,冒頂處高頂瓦斯發生爆燃,高溫衝擊波將正在1號工作麵工作的鄧繼彬等6人燒傷,在井下工人的幫助下,6名傷員很快升井,並送往醫院。礦輔助救護隊下井處理火區,主井人員都撤到運輸大巷休息。11時35分,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當時井下有76人,其中:10人受傷,66人遇難。
事故發生後,平項山市田承忠書記、鄧永儉市長、梁光中副市長、寶豐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立即組織寶豐縣、石龍區、韓莊礦務局6個礦山救護小隊下井搶救,迅速將10名受傷人員和部分遇難礦工救出。
省接到事故報告後,馬忠臣書記、李克強代省長非常重視,李誌斌副省長連夜趕到事故現場,對搶險救災、善後處理以及煤礦安全工作作了重要指示。省煤炭廳李九成副廳長、省勞動廳張喜梅副廳長、省經貿委馬平安副主任、省公安廳王濟晟副廳長和省總工會、省檢察院、省監察廳有關部門的負責同誌也相繼趕到事故現場。
國務院對這起事故非常重視,國家經貿委王海軍處長、監察部周可喜、李景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