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完善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機製
作者:佚名
2008-06-12 11:22
來源:不詳
一、我國
保險
製度中
02manbetx.com
預防現狀
目前我國的 保險體係主要包括三大類 保險,即社會 保險、商業保險和互助保險。這三類保險在我國社會保險體係中各占有重要位置,相互不可取代。
1.我國 工傷保險 製度改革前的 工傷預防
改革前,我國具有 法律效力的 工傷保險立法是1951年2月頒布,1953年1月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和實施細則。在這兩項 法規中,對 工傷的認定、工傷治療、工傷期間的收入保障及其因工傷致死的審定等,都做了相應的規定。但是,這一立法中有關 工傷保險的隻限於工傷發生後的鑒定與傷、殘、亡的各項待遇 標準, 工傷保險是單純消級的醫療照顧與生活保障,是“事後處理”型的,而“預先”型的 02manbetx.com 預防內容則完全沒有涉及,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傷社會保險的積極作用。
工傷 02manbetx.com 的預防工作由勞動部的勞動 安全監察部門負責。為加強此項工作,我國政府自50年代初就頒布了諸如勞動保護“三大 01manbetx ”(《工廠 安全衛生 01manbetx 》、《建築安裝工種 安全技術 01manbetx 》、《工人職員傷亡 02manbetx.com 報告 01manbetx 》)等 法規條例,此後又相繼頒布了《礦山 安全條例》等一係列 法規條例,對企業勞動條件、生產環境以及保護勞動者的健康與安全的其他 措施都做出了 法律規定,對工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工傷事故與職業病的防範,無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從立法形式與工礦企業 管理實踐角度來看,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國 工傷保險 製度與工傷預防工作分別由不同的政府部門 管理和運行。
2.我國 工傷保險 製度改革試點中的工傷預防
自1989年以來,。我國海南、廣東、福建、遼寧等10個省的30多個縣、市先後開始進行工傷保險製度改革的試點,其中廣東、海南、遼寧逐漸在全省實行改革,製定了省級立法,推進改革的實施。在改革過程中,各試點地區主要從以下幾方麵探索和加強了“以工傷保險促進工傷預防”的機製。
一是以工傷保險基金為調控手段,促進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在實行工傷保險改革的省份及地區,根據本地區行業風險不同的特征,製定了不同的“差別費率”。一些市、縣還在實行判別費率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了“浮動費率”的作法,將企業繳納的工傷保費額度直接與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工傷預防 措施及工傷事故實際發生率掛鉤。實踐證明,實行按行業不同事故頻率確定判別費率和結合安全考績實行功過獎懲辦法,對於降低事故是行之有效的。
二是在工傷保險基金中設置專項資金用於事故預防。采取的 措施主要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為事故預防費用(主要是檢測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安全生產科研及宣傳教育費用;運用獎懲手段促進事故預防。
3.工傷保險製度改革中的工傷預防
雖然我國工傷保險費用實行社會統籌起步較晚,但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中規定了工傷保險與工傷預防相結合的原則,明確了各地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工傷預防工作。在我國的工傷預防工作中,建立專職安全監督員隊伍是其發展方向。工傷保險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監督人員,督促企業執行安全生產 法律、 法規,向企業提出消除不安全隱患的建議,是工傷保險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
總體上看,我國工傷保險機構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工作還處於探索階段。與國外保險機構相比,我國工傷保險機構還沒有真正認識到工傷預防的重要性,舍不得花錢搞工作預防工傷。根據《中國社會保險年鑒》(2000年),1999年全國工傷保險的累計結餘超過40億元以上,而且據有關資料顯示,2000年累計結餘超過50億元。在我國,近年來事故特別是特、重大事故頻繁發生,而9 7 3 12 3 4 8 : 來源: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 工傷保險結餘卻如此之高,顯然工傷保險不能起到預防事故的作用,更體現不出統籌基金、共擔風險的工傷保險原則。同時,目前我國工傷保險還沒有明確職業康複和工傷預防所需資金的比例,即或從工傷保險基金提取了工傷預防經費,其經費脫離了工傷保險機構的 管理和監督,人為地割裂了工傷保險的業務,從而不利於工傷保險事業的發展。
由於我國商業保險和互助保險發展曆史不長,對於事故預防工作開展得還較少,重承保、輕預防是我國商業和互助保險普遍存在的現象,在商業和互助保險機構中也基本沒有專門從事事故預防的機構。而國外的保險機構從保險經營穩定和社會安全出發,在事後補救的同時,還積極采取事前 措施,以防止風險的發生,有效降低出險概率。有些保險機構采取鼓勵措施,促使被保險機構預防風險事故的發生,有些則直接參與風險的預防,拿出專門經費資助風險預防的研究,或設立有關機構用以預防風險事故的發生等。因此,與國外相比,我國商業和互助保險的事故預防工作還較弱。
二、完善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機製的建議
建立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機製,利用保險的功能促進事故預防,對企業安全生產形成製約機製,既是深化改革工傷保險製度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須采取多種舉措,盡快完善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機製。對煤炭這一高危險作業行業,建立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機製更為重要。
1.以“兩項費率”為經濟調節杠杆
可根據 煤礦安全生產事故頻率及風險概率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首先確定合理的費率和費率差。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往往具有反複性和不可預見性,受生產工藝的特點、作業環境、勞動條件及廣大職工,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安全素質影響很大。“兩項費率”的確定如果不與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職業危險程度有為風險概率等直接掛鉤,就不利於調動企業 安全 管理的積極性。因此兩項費率應與其安全狀況掛鉤,而且應是動態的。尤其是企業的浮動率應以上年企業的工傷事故頻率、作業環境、 安全措施的改善和預防費用的投入以及員工的安全教育、法人安全意識等綜合因素為依據定時調整,優則下浮、差則上調,以激勵行業或企業抓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的主動性。
2.建立有效的健全職業傷害保險獎懲機製
對於當年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職業病或事故發生率低於本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除對企業下浮費率外,可以采取多種方式,按當年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用的一定比例返還給企業,以獎勵在事故預防和職業傷害保險方麵有突出貢獻的企業和個人,對於工傷事故率和職業病發生率大大高於本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除對本企業上浮費率外,應會同安全生產監察部門按照工傷保險獎懲製度對其懲罰,並限期整改。
3.開展 煤礦安全生產評估和預防性檢查工作
設置 煤礦安全生產評估機構,建立 煤礦安全生產評估與檢查係統,每年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開展評估,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一是普查。每年年初企業上報指標數據,主管部門審核數據後,錄入評估係統進行 評價;二是抽查。針對安全生產狀況不好或不穩定的煤礦,以及當年度抽查重點對象,派出專家赴企業實地考察進行現場評估和檢查。可以獨立於保險機構之外。設置安全評估機構,掛靠在國家煤礦安全生產監督局管理的現有事業單位內,由安監局管理。該機構也可為商業性保險機構提供谘詢、評估等服務;也可在保險機構內部設立專門的評估機構,開展安全生產評估、預防性檢查、工傷事故信息統計 03manbetx 等工作。通過不斷完善,可調入安全方麵的專業人員,逐步建立自己的預防隊伍。
現階段,工傷保險機構可以與安全衛生檢測機構合作,委9 7 3 1 23 4 8 : 來源: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 托它們定期對企業進行預防性安全檢查,督促企業消除不安全隱患。
4.在保險管理機構設置 安全技術培訓與研究等機構
在保險管理機構和保險機構中直接設置安全培訓及研究、技術監督、醫療、康複及轉業培訓部門。所有用來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措施都同時作為減少保險費用支出的手段。
5.形成安全監察與保險機構協調配合的機製
安全監察與職業傷害保險屬於兩個範疇,其工作範圍各有側重。防範和治理職業危害屬於安全衛生監察工作,救治、撫恤和補償職業傷害屬於職業傷害保險工作。但兩者的宗旨一致,都是運用自身的行為手段與調控體係減少和控製傷亡事故,都是立足於和服務於企業的安全生產及勞動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事故預防方麵,隻靠保險機構孤軍作戰是不利於事故預防和控製事故的。隻有強化完全監察與保險機構的配合力度,形成共管體係,才能從根本上搞好事故預防。因此,應本著“分工負責歸口管理、協調配合、相互製約”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監察與保險機構的協調配合機製。
一是健全保險機構與煤礦安監部門定期聯係、互通信息製度。煤礦安監部門應定期向職業傷害保險機構提供企業安全狀況、職業危害程度及汙染崗位分布情況,職業傷害保險機構應把企業工傷事故與職業病發生情況定期向安全監察部門通報。為對企業安全生產實施有效地監督,以及對企業職業傷害保險費率實行“預警”和對有害作業進行積極的預防提供依據。
二是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雙向報告製度。企業發生事故不僅要向煤礦安監部門報告,同時也要向保險部門通報。實行事故雙向報告製度,可以為及時、準確地認定職業傷害提供可靠的依據,減少非職業性因素的幹擾,以避免糾紛。職業傷害保險部門一方麵可以監督職工和醫療機構及時作出醫療終結結論,避免小殘大養,延長醫療終結期,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和工作,另一方麵可以避免職工醫療終結期滿後,企業拖延傷殘鑒定時間,甚至不予進行傷殘鑒定,侵害職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三是建立事故管理與傷殘鑒定的製約反饋製度。為了避免同一事故的重複性調查、 03manbetx ,減少事故處理上的人力、物力浪費,提高工作效率,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在組織事故調查 03manbetx 時應邀請職業傷害保險機構積極參與,並建立“事故會審製度”,定期交流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傷殘鑒定情況及企業的安全狀況、職業危害等信息,以防企業瞞報、漏報或遲報影響傷殘人員醫療康複的現象。 9 7 3 1 2 34 8 : 來源: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 $False$ $False$
目前我國的 保險體係主要包括三大類 保險,即社會 保險、商業保險和互助保險。這三類保險在我國社會保險體係中各占有重要位置,相互不可取代。
1.我國 工傷保險 製度改革前的 工傷預防
改革前,我國具有 法律效力的 工傷保險立法是1951年2月頒布,1953年1月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和實施細則。在這兩項 法規中,對 工傷的認定、工傷治療、工傷期間的收入保障及其因工傷致死的審定等,都做了相應的規定。但是,這一立法中有關 工傷保險的隻限於工傷發生後的鑒定與傷、殘、亡的各項待遇 標準, 工傷保險是單純消級的醫療照顧與生活保障,是“事後處理”型的,而“預先”型的 02manbetx.com 預防內容則完全沒有涉及,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傷社會保險的積極作用。
工傷 02manbetx.com 的預防工作由勞動部的勞動 安全監察部門負責。為加強此項工作,我國政府自50年代初就頒布了諸如勞動保護“三大 01manbetx ”(《工廠 安全衛生 01manbetx 》、《建築安裝工種 安全技術 01manbetx 》、《工人職員傷亡 02manbetx.com 報告 01manbetx 》)等 法規條例,此後又相繼頒布了《礦山 安全條例》等一係列 法規條例,對企業勞動條件、生產環境以及保護勞動者的健康與安全的其他 措施都做出了 法律規定,對工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工傷事故與職業病的防範,無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從立法形式與工礦企業 管理實踐角度來看,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國 工傷保險 製度與工傷預防工作分別由不同的政府部門 管理和運行。
2.我國 工傷保險 製度改革試點中的工傷預防
自1989年以來,。我國海南、廣東、福建、遼寧等10個省的30多個縣、市先後開始進行工傷保險製度改革的試點,其中廣東、海南、遼寧逐漸在全省實行改革,製定了省級立法,推進改革的實施。在改革過程中,各試點地區主要從以下幾方麵探索和加強了“以工傷保險促進工傷預防”的機製。
一是以工傷保險基金為調控手段,促進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在實行工傷保險改革的省份及地區,根據本地區行業風險不同的特征,製定了不同的“差別費率”。一些市、縣還在實行判別費率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了“浮動費率”的作法,將企業繳納的工傷保費額度直接與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工傷預防 措施及工傷事故實際發生率掛鉤。實踐證明,實行按行業不同事故頻率確定判別費率和結合安全考績實行功過獎懲辦法,對於降低事故是行之有效的。
二是在工傷保險基金中設置專項資金用於事故預防。采取的 措施主要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為事故預防費用(主要是檢測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安全生產科研及宣傳教育費用;運用獎懲手段促進事故預防。
3.工傷保險製度改革中的工傷預防
雖然我國工傷保險費用實行社會統籌起步較晚,但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中規定了工傷保險與工傷預防相結合的原則,明確了各地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工傷預防工作。在我國的工傷預防工作中,建立專職安全監督員隊伍是其發展方向。工傷保險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監督人員,督促企業執行安全生產 法律、 法規,向企業提出消除不安全隱患的建議,是工傷保險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
總體上看,我國工傷保險機構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工作還處於探索階段。與國外保險機構相比,我國工傷保險機構還沒有真正認識到工傷預防的重要性,舍不得花錢搞工作預防工傷。根據《中國社會保險年鑒》(2000年),1999年全國工傷保險的累計結餘超過40億元以上,而且據有關資料顯示,2000年累計結餘超過50億元。在我國,近年來事故特別是特、重大事故頻繁發生,而9 7 3 12 3 4 8 : 來源: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 工傷保險結餘卻如此之高,顯然工傷保險不能起到預防事故的作用,更體現不出統籌基金、共擔風險的工傷保險原則。同時,目前我國工傷保險還沒有明確職業康複和工傷預防所需資金的比例,即或從工傷保險基金提取了工傷預防經費,其經費脫離了工傷保險機構的 管理和監督,人為地割裂了工傷保險的業務,從而不利於工傷保險事業的發展。
由於我國商業保險和互助保險發展曆史不長,對於事故預防工作開展得還較少,重承保、輕預防是我國商業和互助保險普遍存在的現象,在商業和互助保險機構中也基本沒有專門從事事故預防的機構。而國外的保險機構從保險經營穩定和社會安全出發,在事後補救的同時,還積極采取事前 措施,以防止風險的發生,有效降低出險概率。有些保險機構采取鼓勵措施,促使被保險機構預防風險事故的發生,有些則直接參與風險的預防,拿出專門經費資助風險預防的研究,或設立有關機構用以預防風險事故的發生等。因此,與國外相比,我國商業和互助保險的事故預防工作還較弱。
二、完善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機製的建議
建立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機製,利用保險的功能促進事故預防,對企業安全生產形成製約機製,既是深化改革工傷保險製度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須采取多種舉措,盡快完善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機製。對煤炭這一高危險作業行業,建立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機製更為重要。
1.以“兩項費率”為經濟調節杠杆
可根據 煤礦安全生產事故頻率及風險概率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首先確定合理的費率和費率差。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往往具有反複性和不可預見性,受生產工藝的特點、作業環境、勞動條件及廣大職工,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安全素質影響很大。“兩項費率”的確定如果不與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職業危險程度有為風險概率等直接掛鉤,就不利於調動企業 安全 管理的積極性。因此兩項費率應與其安全狀況掛鉤,而且應是動態的。尤其是企業的浮動率應以上年企業的工傷事故頻率、作業環境、 安全措施的改善和預防費用的投入以及員工的安全教育、法人安全意識等綜合因素為依據定時調整,優則下浮、差則上調,以激勵行業或企業抓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的主動性。
2.建立有效的健全職業傷害保險獎懲機製
對於當年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職業病或事故發生率低於本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除對企業下浮費率外,可以采取多種方式,按當年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用的一定比例返還給企業,以獎勵在事故預防和職業傷害保險方麵有突出貢獻的企業和個人,對於工傷事故率和職業病發生率大大高於本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除對本企業上浮費率外,應會同安全生產監察部門按照工傷保險獎懲製度對其懲罰,並限期整改。
3.開展 煤礦安全生產評估和預防性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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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雙向報告製度。企業發生事故不僅要向煤礦安監部門報告,同時也要向保險部門通報。實行事故雙向報告製度,可以為及時、準確地認定職業傷害提供可靠的依據,減少非職業性因素的幹擾,以避免糾紛。職業傷害保險部門一方麵可以監督職工和醫療機構及時作出醫療終結結論,避免小殘大養,延長醫療終結期,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和工作,另一方麵可以避免職工醫療終結期滿後,企業拖延傷殘鑒定時間,甚至不予進行傷殘鑒定,侵害職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三是建立事故管理與傷殘鑒定的製約反饋製度。為了避免同一事故的重複性調查、 03manbetx ,減少事故處理上的人力、物力浪費,提高工作效率,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在組織事故調查 03manbetx 時應邀請職業傷害保險機構積極參與,並建立“事故會審製度”,定期交流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傷殘鑒定情況及企業的安全狀況、職業危害等信息,以防企業瞞報、漏報或遲報影響傷殘人員醫療康複的現象。 9 7 3 1 2 34 8 : 來源: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 $False$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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