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開采設計的減災思考
[關鍵詞]案例03manbetx ;礦井設計;減災思考;減災措施
煤礦爆炸02manbetx.com 之所以傷亡人數多,在很多情況下都是由於爆炸摧毀了通風設施,爆炸波的有毒氣體大麵積漫延造成的。在礦井開采設計過程中,將各個方案在不同地點發生爆炸02manbetx.com 時,礦井各係統將如何演變,02manbetx.com 可能漫延到何種程度,應作為法定設計程序的一個步驟,以找出損失最小的方案。這不同於井巷已經形成以後每年都要編製災害預防計劃,更不同於事故發生以後,要找出的經驗教訓和整改措施。當然,為了說明這個觀點,還是要討論已經發生的事故。
案例一
1990年七台河礦務局桃山礦七采區煤與瓦斯爆炸事故。事故03manbetx 認定,爆炸前4h,礦井事故停電,七采區一水平68層順槽掘進工作麵瓦斯積聚,大巷送電後,架線電機車牽引一列車駛來,掘進工作麵瓦斯爆炸。爆炸波到達大巷時,受到列車阻擋,衝擊波反射衝擊煤倉下口,煤倉開口放煤堵塞大巷,爆炸波轉向采煤工作麵。這次事故共造成33人死亡。見圖1。
事故發生時,爆炸起源點所在的巷道沒有人,也沒有送電。所以很難解釋爆炸是如何發生的。有人提出可能是雜散電流引爆雷管。但計算表明,即使有雜散電流,其最大電流強度比引爆雷管所需的電流強度小一千倍,能量小一百萬倍,不能導致爆炸。
案例二
1997年5月28日撫順礦務局龍鳳礦煤與瓦斯爆炸事故。情況類似。也是礦井事故停電4h,掘進工作麵瓦斯積聚。爆炸發生時,這個掘進工作麵沒有電,也沒有人作業。由於采煤工作麵就在這個掘進工作麵的對麵,爆炸波通過采煤工作麵。這起事故造成68人死亡。見圖2。
上述這兩起事故在追查時,人們最大的疑問是:沒有人,沒有電,怎麼可能爆炸?我就經曆過這樣一起瓦斯爆炸事故。1982年,七台河礦務局新建礦四采區發生瓦斯爆炸,事後查明,爆炸源是一段已經封閉了的下山掘進工作麵。由於不是永久停工,所以風筒沒撤出。根據風筒破損的方向以及其他跡象,可以判定,爆炸是1個錨杆脫落砸到鐵軌上產生火花引起的。這起事故沒有人員傷亡,我當時是這個礦的總工程師,參與了事故調查的全過程,我相信這個結論是真實的。
而對於前麵說的兩個案例,調查組對於事故是如何漫延的,有比較正確的敘述,可是對於即使發生爆炸,也能做到盡量減少人員傷亡,並沒有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事實上,事故發生前,就井巷當時的現狀,能想到的減災措施也都做到了,如瓦斯斷電儀、隔爆水棚等。可是,盡管按規定采取了措施,仍然發生了特大事故。我看,事故的責任人,局長、礦長、總工程師,並沒有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明顯違章行為(當然,要找他們的毛病還是能找到不少的)。根據當時的政策,以傷亡人數決定對他們的處分。處分本應起到使人們吸取教訓的作用,但這兩個案例中,盡管受了處分,人們還是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避免類似事故再發生。
類似事故可以說是數不勝數。2003年7月,雞西煤業集團城子河礦發生煤與瓦斯爆炸事故,情況也類似。也是係統停電,掘進工作麵瓦斯積聚,送電後,掘進工作麵修理電煤鑽,引爆瓦斯,波及采煤工作麵,總經理趙文林等一百多人死亡。事故調查時,還有人認為趙文林應當負相當大的責任。
這些案例說明,當井巷已經形成再來討論減災,隻能是修修補補,作用有限。如果在設計時,就考慮減災,就考慮到如果某點發生爆炸,怎樣才能使破壞、傷亡減到最小,結果會大不一樣。我們來當一次事後諸葛亮,看看這兩個案例在設計時可以怎樣做。
案例一隻要做兩件事。第一,68層順槽掘進工作麵在煤倉之後拉門;第二,拉門以後,先掘通風上山,貫通以後順槽再正常掘進。見圖3。這樣,即使掘進工作麵發生爆炸,也不會波及到采煤工作麵。
案例二如果將中央並列式的采區布置改為邊界上山布置,采掘係統互不聯通,也可以做到減災。如圖4。
圖4案例二改進方案
所以,礦井開采設計減災的第一個思路,是對多個設計方案進行事故推演,看可能發生爆炸地點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將如何漫延,找出相對安全的設計方案和施工順序,可以使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小。
案例三沈陽煤業集團紅菱礦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這個礦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多次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為了準備1個回采工作麵的石門揭煤,用了1年時間進行鑽孔抽放,△h2等指標都合格,結果揭煤放炮28h後,於2001年12月28日發生煤與瓦斯突出,突出煤5000多噸,瓦斯40萬m3,死亡28人,通風處長、救護隊長、礦長、總工程師等多名幹部殉職。這個礦由於石門揭煤困難,導致采掘關係非常緊張,愈是緊張,石門揭煤就愈頻繁,形成惡性循環。和前麵幾個案例一樣,事故責任人也沒有多少明顯違章之處,規定的防突措施都執行了。但死了人,仍然要對有關責任人給以處分。但是,我們能從中汲取什麼教訓?執行了人們再加上的幾條規定,是不是就保證不再突出?
10多年前,丹麥有個煤礦發生了煤與瓦斯突出,死了6個人。政府撥款委托專家在世界範圍做了調研。調研結論是,目前人類的認識水平,還不能保證杜絕同類事故。於是,經國會批準,國家收購這個煤礦,予以關閉。當然,我並不是說應當關閉所有有煤與瓦斯突出的礦井,但至少有一些礦井的災害目前還無法治理時,也應當考慮關閉。
如果礦井不能關閉,而石門揭煤又非常危險,還有沒有辦法?我曾經和他們討論過,能不能不用石門揭煤。我建議這個礦的下一個水平大巷布置在煤層中,不做岩巷;所有的煤巷都在超前鑽孔的掩護下施工,可以不用石門揭煤。他們也說這可能是個好辦法。可是並沒有深入研究,更沒有照辦。我估計,他們的心態,照舊辦法做,盡管可能不管用,但有先例,不求有功,但可以減過。如果另搞一套,成則未必有功,出了問題就一定有過。在當前這種煤礦安全管理體製下,人們有這種想法是不奇怪的。
1997年5月28日撫順龍鳳礦的爆炸事故出來以後,擺在我們麵前的一個回避不了的問題就是,老虎台礦還能不能生產?老虎台礦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由於煤層條件變化,繼續沿用V型長壁水沙充填采煤法已經不可能了,采用放頂煤采煤法,當時的安全生產01manbetx 有6條限製性條文。如果不能采用放頂煤采煤法,老虎台礦必然關閉,撫順礦區將馬上破產。我當時用科學實驗的名義批準了他們的安全措施。2001年版煤礦安全01manbetx 更進一步,明文規定,突出煤層嚴禁采用放頂煤采煤法。我們隻好對每一個工作麵在投產前都由撫順分院做出鑒定,按規定報批。其實大家都知道,這條規定是很荒謬的。因為很明顯,放頂煤有利於地應力的釋放,緩解突出危險。但是這件事是皇帝的新衣,誰都不肯說破。
鐵法煤業集團三台子二井(現稱為大平礦)是高應力軟岩礦井,建井期間,馬頭門、井底車場、峒室大麵積損壞,立了1個重大科研項目,曆時3年,有的地點每米維修費高達4萬元,才算治理住了。這當然是很了不起的成績。但是,如果在設計階段認真考慮礦壓問題(有小康礦即三台子一井的實踐,我們對礦壓危害的嚴重性是有足夠了解的),就不至於產生這麼大的礦壓災害,也可能不需要這麼治理。我看過德國一個礦深度1400m的井底車場,礦壓相當大,他們采用的是一個直徑11m的全圓斷麵大巷,7車道,空車線、重車線、材料車線、中央變電所、水倉、泵房等全都布置在這條大巷中。因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應力集中。他們隻要把直徑11m的大斷麵全圓大巷支護搞好就行了,而這當然不是很困難的。
所以,我們礦井開采設計減災的第二個思路,是客觀地研究災害,哪些是我們采取措施可以避免的,我們就采取相應的措施,哪些是由於人對客觀世界認識的局限性,我們所有的手段並不能確保安全的,就應該盡量避免或者繞開這種不利情況。
可以說,對於爆炸事故,風門、密閉之類的通風設施,是整個礦井各係統中最薄弱的環節;而通風設施,在相應的礦井設計中,又是必不可少的。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在礦井開采設計裏,采用盡可能減少甚至不用風門、密閉之類的通風設施的方案。
采掘工作麵設計、采區巷道布置、采掘工作麵和采區的通風設計,是最基礎的技術工作,往往都是由基層的工程技術人員做的。他們可能經驗不多,做設計時照書本辦事,是自然的事。問題是存在的不等於是合理的。總工程師做了多年的技術工作,有了一些經驗教訓,也知道了一些與教科書不同的做法,有了一些與教科書不同的想法,但是總工程師往往要考慮宏觀的布局,很少有機會親手做這些基礎工作了。這也是我們幾十年一貫製,甚至謬種流傳的原因之一。我想,可以就以下問題開展爭論。
第一個問題,回采工作麵後退式推進、U形通風是最好的麼?關於回采工作麵的推進方向,書上一直介紹後退式最好。其實這種方式的通風對風門的依賴性最大,風流中任何一點發生事故,沿途所有相關聯的地點都可能受災。與它相比,采煤工作麵Y形通風更安全。這種方式,由於兩順都入風,瓦斯積聚的可能性減小,而且隻要回風巷不行人,不供電,沒有電氣設備,即使發生明火甚至爆炸,也不會波及其他巷道,回風巷中發生意外的可能性很小。過去,由於沿空留巷的維修費用較大,這種布置主要用於應付高溫熱害。現在,沿空留巷的技術已經很成熟,留巷成本甚至可能比掘巷低一半。
第二個問題,兩順采用單巷、雙巷或者3巷4巷,哪種方法好?我們過去認為,沿空留巷或沿空掘巷都不易控製,3巷或4巷掘進率過高,所以習慣采用雙巷。如果兩條巷道同時並行掘進雙巷布置還有益於掘進時風管理的優點,但缺點甚多。煤柱留小了,可能由於壓力迭加而被壓垮,煤柱留大了,回收率降低。在近距離累煤層開采時,缺點更明顯。與它相比,沿空留巷或者沿空掘巷的單巷處於免壓帶,在定向巷道使用,效果更好。由於煤巷掘進裝備和技術的進步,煤巷掘進煤已經是礦井收入的重要部分,也可以考慮采用美國常用的3巷或4巷。這種方式對通風安全有利,長壁工作麵采完以後,煤柱幾乎可以全部回收。
第三個問題,采區內的中央並列式巷道布置是安全的麼?我們翻翻教科書,看看國內各種文獻資料,就會發現大多數的采區采用中央並列式巷道布置。我看,這種采區巷道布置是從片盤斜井套用過來的,並沒有誰做過認真的技術經濟03manbetx 。我們可以找一個采區進行圖上作業,在走向兩翼邊界布置上山,計算一下巷道長度,就會發現,兩翼邊界上山方式與中央並列式比,其移交生產工程量、萬噸掘進率都較低,采煤工作麵尺寸倍增,工作麵搬家次數減半。這種采區巷道布置的最大優點是安全。它可以做到采煤和掘進的通風係統、運輸係統等完全分隔,各自獨立。任何地點發生爆炸,產生的有害氣體都直接進入回風係統,不會威脅相鄰地點的安全。
所以,我們礦井開采設計減災的第三個思路,是客觀的審視過去在礦井開采設計中通用的習慣做法,要想一想,為什麼我們是這麼做的,為什麼別人是那麼做的,尋找現在的技術裝備條件下更合理、更安全的礦井開采設計。
50年來我國煤礦的種種條條框框,很多是從前蘇聯原封不動搬來的。其實他們的基本思路就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並不高明。礦井有瓦斯,瓦斯能爆炸,爆炸條件一個是相當濃度的瓦斯,一個是火源,於是就要求瓦斯濃度不得超過多少,就要求電氣設備防爆,我們的質量標準就要求防爆率100%,邏輯嚴密得很,可是不見得管用。如雞西的這起事故,可能事故前檢查防爆率是100%,可是,僅僅1個工人打開電煤鑽的這一地點這一時刻不防爆,於是就爆炸,就死人,死一百多人。平時檢查的防爆率百分之百並不能保證不爆炸,不死人!
中國語言言簡意駭,有些人善於提出一些標語口號,真是朗朗上口。但這些口號正由於簡單,往往避免不了片麵性。諸如什麼“有水快流”,什麼“三年扭虧”,其效果都不好。在安全方麵,我們也免不了有類似問題。例如,現在產量倍增了,而礦井能力並沒有倍增,瓦斯爆炸事故頻繁,有人認為,顯然是風量不足,冒險作業所致。恐怕“以風定產”的命令就由此而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於是大家紛紛要求重新核定礦井能力,結果,不用投資擴建,礦井能力也紛紛倍增了。
采用不同的采掘設備,采用不同的生產方式,單產單進的差異很大,礦井所需風量的差異也很大。中外煤礦生產建設的實踐都證明,礦井經過技術改造集中生產以後,所需風量成倍降低。也就是說,集中生產以後,如不提高礦井產量,則需要更換小號主扇,如不更換主扇,則通風能力有餘。我們過去核定礦井能力時,將通風能力、排水能力等也換算成煤炭產量,當時就被很多人所垢病,如再提到“以風定產”的高度,是否妥當,應當是可以討論的。
對我國近年來煤礦重大事故的分析表明,造成礦井局部風量不足的根本原因是單產單進太低,局部作業麵過多,人海戰術,突擊生產所致。片麵強調“以風定產”,一方麵可能不利於發現局部的風量不足,一方麵不利於礦井集中改造後效能的發揮。
美國煤礦安全的基本思路和我們不同。礦井風量按我們的習慣看要大幾倍,規定采空區也要配風,其乏風瓦斯濃度不得超過2%;同時,井下所有電氣設備都不防爆。效果如何?美國年產商品煤10億多噸,年死亡人數20-40人,多年沒有瓦斯爆炸事故。我國年產原煤達到20億噸,年死亡6000人,其中瓦斯爆炸事故死亡人數一半以上,這還是多年來的最好成績。兩種思路,孰優孰劣,一目了然。
所以,我們煤礦減災的的基本思路要改變。不應就事論事,應當有理論來指導。我1997年提出一個煤礦安全生產的理論框架,就是嚐試這樣做。我認為,熵理論、耗散結構理論和協同學理論是依次關聯的3個重要理論,在這3個理論的基礎上,可以建立1種煤礦安全評價體係框架,用以分析煤礦安全生產狀態,提出改善煤礦安全生產的途徑。
這個理論框架對煤礦安全生產的指導意義在於,明確指出煤礦是一個耗散結構。它服從耗散結構的一般規律。
第一,它的生存依賴於與外界進行物質、能量和信息的交換。
第二,係統越複雜,表明係統自身的熵越大,為了維持係統的運動就需要更多的能量交換。
第三,複雜係統比較容易失穩、崩潰和瓦解。這個理論指出,煤礦作為一個耗散結構,服從熵增定律。而熵增是表示係統混亂程度的指標。混亂是與發生事故的幾率正相關的。
這個理論還指出,煤礦作為耗散結構是要演化的。其進程受必然因素和偶然因素的共同影響,服從協同學的一般規律。
從上麵這些基本認識出發,我們可以分析,什麼樣的煤礦是相對安全的,怎麼做是對安全生產有利的。我相信這個理論框架基本是對的。當然還有很多名家提出更高明的理論。至於那個理論更符合實際,需要討論。但總不能沒有理論。我希望我們煤礦安全工作在理論的指導下,朝著有效的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