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煤礦安全培訓工作“走過場”
安全培訓是確保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但在培訓過程中,不少地方發生了不正常現象,嚴重影響培訓效果,進而威脅煤礦的安全生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如某煤礦企業主管部門舉辦“煤礦安全礦長培訓班”,要求所轄煤礦的安全礦長務必參加,盡管培訓費用相當高,但所屬單位的安全礦長基本上都報了名,共48人,教室已經不夠用,隻得增加了4張桌子。第一天上課42人,第二天37人,到第六天23人。第七天上級領導到該單位視察,經清查,當天“真人”參加培訓的13人,基層單位安排“專人”替“安全礦長”上課的8人,教師衝抵8人,請假5人。
目前煤礦安全培訓工作中普遍存在如下幾種現象——
1.“培訓專業戶”現象。對於常規業務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一般僅規定各單位的參訓人數,加上培訓效果不是很好,基層不願安排骨幹參加會議,而是選擇那些不好好工作的人員參加培訓。
2.“先進者無法當先進”現象。如評職稱、評先進等與培訓證書或繼續教育有一定關係的事情,往往骨幹人員由於缺乏“教育硬件”落選,而“培訓專業戶”不用爭就可以滿足條件。
3.“替學替考”現象。一般出現在指定培訓角色的培訓,如“生產礦長培訓班”。既想取得資格證書,但又不想上學,隻能找一個具有“官相”的人替代領導上課或考試。
4.培訓單位大都以“賺錢”為目的,很少考慮培訓質量。
5.培訓內容過時、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都不強,影響了受訓人員的積極性。
為此建議:
嚴把培訓入口關,參加培訓學員、照片、身份證必須對應,否則取消培訓資格,對一些培訓專業戶堅決予以清退;嚴把考勤關,對隻報名不參加培訓或者參加培訓考勤超一定時間者取消考試資格;嚴把教案關,嚴格審核每位老師的教案,符合要求者才準予講授,授課內容重實際操作,少高談闊論;嚴把考核關,培訓完畢後,培訓機構、用人單位等部門要層層考核,確保培訓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