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礦山地質環境的現狀及對策
作者:佚名
2008-07-01 09:47
來源:不詳
為了摸清全市礦山地質環境的基本情況,加大地質環境保護力度,為礦山環境治理及礦山生態恢複重建提供基礎資料和決策依據,銅川市國土資源局近期開展了全麵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工作。
一、現狀
銅川市是一座資源型城市,煤炭、水泥石灰岩、耐火粘土、陶瓷粘土等礦產資源儲量大,品位高,易於開采,現已形成北部、中部和西部以煤炭開發為主,南部以建材為主,東南部以陶瓷、冶金輔助材料為主的礦業開發格局。 煤礦區包括銅川礦區和焦坪礦區、旬耀礦區。
全市共調查各類礦山企業(包括已關閉的礦山)285個,其中 煤礦生產企業103個,閉坑 煤礦企業106個,生產建材企業59個,關閉建材企業17個。
據統計全市礦山企業總麵積39007.39公頃, 煤礦采空區麵積17550.34公頃,礦山占用破壞土地麵積18732.35公頃,已恢複治理2337.56公頃。矸石廢石年排放量186.2萬噸,年綜合利用量32萬噸,累計積存量3130.37萬噸;廢水廢液年排放量473.27萬立方,年循環利用量77.28萬立方;采空造成地麵塌陷區麵積15719.57公頃。
二、存在問題
1、政出多門,監管不力。目前《環境保護法》、《水土保持法》、《礦產資源法》、《固體廢棄物汙染防治法》等對礦山環境都有原則性規定,各主管部門都有監管權,但又 管理不到位。本次調查發現,已關閉的煤礦企業廢渣廢矸沿河道、溝道直接堆放,大多已被植被覆蓋,大部分不會造成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和環境汙染。現正在產生的大中型煤礦廢矸石已堆放成山,利用率不高,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且不斷排放有害氣體。如北區的陳家山礦、東區的鴨口礦、徐家溝礦、王石凹礦等矸石堆放如山。
2、礦山環境破壞嚴重。我市采煤已有50多年的曆史,礦山地質環境先破壞後治理的局麵在今後一定時期內仍難以改變。在長期的煤炭開采過程中,直接破壞了地表植被和地下水,造成水土流失和煤礦附近村莊水窯幹枯、村民飲水困難、房屋裂縫等危害(如東坡礦采空造成廣陽鎮劉家堡村30多戶房屋裂縫,井水幹枯),礦區內因煤矸石和采礦剝離物中可燃物的自燃和長期的雨水淋濾,主要有SO2等氣體嚴重危害礦區群眾和附近村民健康(如王石凹矸石山排放大量SO2等有害氣體)。老市區內因采空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依然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 安全。
3、廢棄、關閉礦山環境治理投入不足。 計劃經濟時期建設的老礦山和已廢棄、關閉的礦山環境治理恢複缺乏投入,在資源開發萎縮的同時,生態環境惡化,大量職工下崗,地方政府壓力過大,也主要表現在老市區采空區的桃園礦、史家河礦、三裏洞礦。
4、礦山企業環境保護意識淡薄。現生產的礦山企業重開發輕保護礦山地質環境的現象仍很嚴重,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對礦山地質環境的恢複和保護意識淡薄。沒有也不願對礦山地質環境的恢複、治理進行投資。個別正在生產的大中型礦山企業雖然對造成塌陷的村莊進行了搬遷,但生產效益不佳或已關閉的礦山企業造成地麵塌陷的村莊仍然沒有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如東坡、王石凹、桃園礦因開采造成劉家堡村、苟村南灣組地麵塌陷,喬子村的馬泉、鹿台組等地裂縫沒有得到徹底解決,隱患依然存在。
三、治理建議
(一)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
1、市、區縣政府要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並製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將規劃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9 7 3 12 3 4 8 : 來源:中國 安全天地網 ,使礦山地質環境恢複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
2、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恢複保證金 製度,由礦山企業向當地國土資源 管理部門繳納,實行專項 管理,用於資源開發過程中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保護工作。礦山企業承擔對造成破壞的地質環境進行治理,經驗收合格後保證金退還礦山企業。對新辦的礦山,要嚴格審查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和地質環境保護方案,防止礦山開采誘發地質災害。生產和在建的礦山企業在製定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方案內,進一步完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和防治 措施。
3、建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 評價 製度,為礦山地質環境監督 管理和保護提供依據。
(二)強化對礦山地質環境的依法治理
1、各級政府要成立或確定專門機構,加強對礦山企業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依據《礦產資源法》製定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
2、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依法進行治理。
3、對今後發生新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其治理恢複費用全部由礦山企業從生產成本中解決,若企業不能承受,應采取必要的 措施,確保不再發生新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
4、加大國家對老市區因采空造成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恢複治理的資金投入,加快老市區改造力度,確保人民生命財產 安全。對列入老市區地質災害恢複治理項目資金應由國土資源部門管理,並按項目進展監督使用。
(三)明確責任,及時采取 措施消除礦山地質災害隱患
今後,對生產礦山企業因礦山生產可能造成村莊地麵塌陷或地裂縫等地質災害隱患的,在未開采之前由礦山企業實施村莊整體移民搬遷;對已造成村莊地麵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礦山企業應由當地政府監督實施移民搬遷,並由礦山企業申報礦山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實施治理或生態恢複。
(四)逐步建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複治理機製
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汙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複,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複和“三廢”治理,實現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統一。
1、新建礦山生態環境的準入條件
(1)必須通過礦區範圍內地質災害 評價;
(2)提供礦山生態環境調查資料及保護 措施、水土保持、土地複墾等方案;
(3)提供環境影響 評價及恢複保護方案;
(4)禁止在本規劃劃定的禁止開采區內辦礦;
(5)禁止新建含硫大於3%的煤礦,限製含硫1.5-3%的煤礦。
2、現有礦山生態環境保護
根據銅川市現有礦山生態環境現狀和曆史原因,建立健全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管理體係。
(1)礦山生態環境由市政府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加強監督管理,重點落實礦山地質環境影響 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水土保持、土地複墾等方麵的責任。
(2)礦山企業依法負責本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補充編製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礦山企業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責任製,落實邊生產、邊保護和治理恢複的責任。
(3)建立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 製度。礦山企業開采中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對已破壞的生態環境治理恢複不力的,由主管部門依法限期整改,對在限期內未整改的,依法收回采礦權。
3、閉坑、關閉礦山生態環境恢複治理
(1)嚴格礦山閉坑報告審查和報批 製度。對閉坑礦山,督促其按規定報批閉坑。閉坑9 7 3 1 23 4 8 : 來源:中國 安全天地網 前要做到礦坑、廢渣、廢水的汙染根治和礦山損毀土地的“複墾還綠”。礦山損毀土地複墾要因地製宜,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漁則漁,盡可能地增加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礦山企業未按要求治理汙染和進行生態環境恢複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予批準閉坑報告,對該礦山企業申請的新采礦權,不予受理。
(2)對以往治理整頓和產業結構調整中關閉的礦山,由原礦山企業對破壞的礦山生態環境恢複治理,各區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4、建設礦山生態環境恢複治理示範區
采用多渠道籌集資金的方式,政府、企業共同負責,“十五”、“十一五”期間,建設銅川礦務局煤礦、王石凹煤礦和川口至黃堡沿210國道兩側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複示範區,以點帶麵,推動礦山生態環境治理。
5、加強礦山生態環境調查動態監測
加強礦山企業生態環境的管理和治理,依照《環境保護法》等 法規,對所轄行政區域礦山企業的生態環境進行全麵調查與監測。市、縣(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每年製定出包括“三廢”治理、水土保持、土地複墾、地質災害防治等內容的礦山企業生態環境調查與監測方案。市、縣(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環保部門、礦山企業成立生態環境調查與監測網,並對調查與監測結果備案。縣(區)每季度對轄區內礦山企業監測報表進行綜合整理,以季報、半年報、年報形式上報市級;特殊情況及時形成專報上報,及時處理。市級每季度對轄區內縣(區)的季報、半年報、年報進行彙總,形成文件歸檔備案。對礦山生產中可能誘發的地質災害等隱患的調查與監測,由礦山企業單位負責,派專人采取現場觀察、連續記錄等辦法進行動態調查與監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采取相應措施。市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環保部門對礦山企業生態環境每半年調查與監測一次,全年調查與監測率達到50%以上,調查與監測結果形成《調查與監測報告》。市、縣(區)國土資源部門對礦山在生態環境恢複治理方麵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及時處理,及時上報。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9 7 3 1 2 34 8 : 來源:中國安全天地網 $False$ $False$
一、現狀
銅川市是一座資源型城市,煤炭、水泥石灰岩、耐火粘土、陶瓷粘土等礦產資源儲量大,品位高,易於開采,現已形成北部、中部和西部以煤炭開發為主,南部以建材為主,東南部以陶瓷、冶金輔助材料為主的礦業開發格局。 煤礦區包括銅川礦區和焦坪礦區、旬耀礦區。
全市共調查各類礦山企業(包括已關閉的礦山)285個,其中 煤礦生產企業103個,閉坑 煤礦企業106個,生產建材企業59個,關閉建材企業17個。
據統計全市礦山企業總麵積39007.39公頃, 煤礦采空區麵積17550.34公頃,礦山占用破壞土地麵積18732.35公頃,已恢複治理2337.56公頃。矸石廢石年排放量186.2萬噸,年綜合利用量32萬噸,累計積存量3130.37萬噸;廢水廢液年排放量473.27萬立方,年循環利用量77.28萬立方;采空造成地麵塌陷區麵積15719.57公頃。
二、存在問題
1、政出多門,監管不力。目前《環境保護法》、《水土保持法》、《礦產資源法》、《固體廢棄物汙染防治法》等對礦山環境都有原則性規定,各主管部門都有監管權,但又 管理不到位。本次調查發現,已關閉的煤礦企業廢渣廢矸沿河道、溝道直接堆放,大多已被植被覆蓋,大部分不會造成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和環境汙染。現正在產生的大中型煤礦廢矸石已堆放成山,利用率不高,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且不斷排放有害氣體。如北區的陳家山礦、東區的鴨口礦、徐家溝礦、王石凹礦等矸石堆放如山。
2、礦山環境破壞嚴重。我市采煤已有50多年的曆史,礦山地質環境先破壞後治理的局麵在今後一定時期內仍難以改變。在長期的煤炭開采過程中,直接破壞了地表植被和地下水,造成水土流失和煤礦附近村莊水窯幹枯、村民飲水困難、房屋裂縫等危害(如東坡礦采空造成廣陽鎮劉家堡村30多戶房屋裂縫,井水幹枯),礦區內因煤矸石和采礦剝離物中可燃物的自燃和長期的雨水淋濾,主要有SO2等氣體嚴重危害礦區群眾和附近村民健康(如王石凹矸石山排放大量SO2等有害氣體)。老市區內因采空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依然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 安全。
3、廢棄、關閉礦山環境治理投入不足。 計劃經濟時期建設的老礦山和已廢棄、關閉的礦山環境治理恢複缺乏投入,在資源開發萎縮的同時,生態環境惡化,大量職工下崗,地方政府壓力過大,也主要表現在老市區采空區的桃園礦、史家河礦、三裏洞礦。
4、礦山企業環境保護意識淡薄。現生產的礦山企業重開發輕保護礦山地質環境的現象仍很嚴重,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對礦山地質環境的恢複和保護意識淡薄。沒有也不願對礦山地質環境的恢複、治理進行投資。個別正在生產的大中型礦山企業雖然對造成塌陷的村莊進行了搬遷,但生產效益不佳或已關閉的礦山企業造成地麵塌陷的村莊仍然沒有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如東坡、王石凹、桃園礦因開采造成劉家堡村、苟村南灣組地麵塌陷,喬子村的馬泉、鹿台組等地裂縫沒有得到徹底解決,隱患依然存在。
三、治理建議
(一)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
1、市、區縣政府要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並製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將規劃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9 7 3 12 3 4 8 : 來源:中國 安全天地網 ,使礦山地質環境恢複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
2、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恢複保證金 製度,由礦山企業向當地國土資源 管理部門繳納,實行專項 管理,用於資源開發過程中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保護工作。礦山企業承擔對造成破壞的地質環境進行治理,經驗收合格後保證金退還礦山企業。對新辦的礦山,要嚴格審查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和地質環境保護方案,防止礦山開采誘發地質災害。生產和在建的礦山企業在製定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方案內,進一步完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和防治 措施。
3、建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 評價 製度,為礦山地質環境監督 管理和保護提供依據。
(二)強化對礦山地質環境的依法治理
1、各級政府要成立或確定專門機構,加強對礦山企業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依據《礦產資源法》製定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
2、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依法進行治理。
3、對今後發生新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其治理恢複費用全部由礦山企業從生產成本中解決,若企業不能承受,應采取必要的 措施,確保不再發生新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
4、加大國家對老市區因采空造成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恢複治理的資金投入,加快老市區改造力度,確保人民生命財產 安全。對列入老市區地質災害恢複治理項目資金應由國土資源部門管理,並按項目進展監督使用。
(三)明確責任,及時采取 措施消除礦山地質災害隱患
今後,對生產礦山企業因礦山生產可能造成村莊地麵塌陷或地裂縫等地質災害隱患的,在未開采之前由礦山企業實施村莊整體移民搬遷;對已造成村莊地麵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礦山企業應由當地政府監督實施移民搬遷,並由礦山企業申報礦山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實施治理或生態恢複。
(四)逐步建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複治理機製
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汙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複,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複和“三廢”治理,實現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統一。
1、新建礦山生態環境的準入條件
(1)必須通過礦區範圍內地質災害 評價;
(2)提供礦山生態環境調查資料及保護 措施、水土保持、土地複墾等方案;
(3)提供環境影響 評價及恢複保護方案;
(4)禁止在本規劃劃定的禁止開采區內辦礦;
(5)禁止新建含硫大於3%的煤礦,限製含硫1.5-3%的煤礦。
2、現有礦山生態環境保護
根據銅川市現有礦山生態環境現狀和曆史原因,建立健全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管理體係。
(1)礦山生態環境由市政府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加強監督管理,重點落實礦山地質環境影響 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水土保持、土地複墾等方麵的責任。
(2)礦山企業依法負責本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補充編製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礦山企業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責任製,落實邊生產、邊保護和治理恢複的責任。
(3)建立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 製度。礦山企業開采中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對已破壞的生態環境治理恢複不力的,由主管部門依法限期整改,對在限期內未整改的,依法收回采礦權。
3、閉坑、關閉礦山生態環境恢複治理
(1)嚴格礦山閉坑報告審查和報批 製度。對閉坑礦山,督促其按規定報批閉坑。閉坑9 7 3 1 23 4 8 : 來源:中國 安全天地網 前要做到礦坑、廢渣、廢水的汙染根治和礦山損毀土地的“複墾還綠”。礦山損毀土地複墾要因地製宜,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漁則漁,盡可能地增加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礦山企業未按要求治理汙染和進行生態環境恢複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予批準閉坑報告,對該礦山企業申請的新采礦權,不予受理。
(2)對以往治理整頓和產業結構調整中關閉的礦山,由原礦山企業對破壞的礦山生態環境恢複治理,各區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4、建設礦山生態環境恢複治理示範區
采用多渠道籌集資金的方式,政府、企業共同負責,“十五”、“十一五”期間,建設銅川礦務局煤礦、王石凹煤礦和川口至黃堡沿210國道兩側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複示範區,以點帶麵,推動礦山生態環境治理。
5、加強礦山生態環境調查動態監測
加強礦山企業生態環境的管理和治理,依照《環境保護法》等 法規,對所轄行政區域礦山企業的生態環境進行全麵調查與監測。市、縣(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每年製定出包括“三廢”治理、水土保持、土地複墾、地質災害防治等內容的礦山企業生態環境調查與監測方案。市、縣(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環保部門、礦山企業成立生態環境調查與監測網,並對調查與監測結果備案。縣(區)每季度對轄區內礦山企業監測報表進行綜合整理,以季報、半年報、年報形式上報市級;特殊情況及時形成專報上報,及時處理。市級每季度對轄區內縣(區)的季報、半年報、年報進行彙總,形成文件歸檔備案。對礦山生產中可能誘發的地質災害等隱患的調查與監測,由礦山企業單位負責,派專人采取現場觀察、連續記錄等辦法進行動態調查與監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采取相應措施。市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環保部門對礦山企業生態環境每半年調查與監測一次,全年調查與監測率達到50%以上,調查與監測結果形成《調查與監測報告》。市、縣(區)國土資源部門對礦山在生態環境恢複治理方麵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及時處理,及時上報。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9 7 3 1 2 34 8 : 來源:中國安全天地網 $False$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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