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的危險性分析
作者:xumin
2008-08-12 15:45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網
1)易燃性 油品揮發的蒸氣與空氣形成可燃混合氣體,達到一定的濃度後遇點火源即發生燃燒。易燃液體閃點越低,發生燃燒危險性越大。汽油的閃點(-50℃)很低,常溫下容易揮發出易燃的油蒸氣,其著火所需的能量極小,具有高度的易燃性。 2)易爆性 油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當達到一定混合比例範圍時遇火源即能發生爆炸,爆炸的危險性取決於爆炸下限和爆炸範圍。爆炸下限越低或爆炸範圍越寬,爆炸的危險性就越大。如汽油的爆炸下限極低,混合氣體中汽油蒸汽濃度達到1.3%,在極小的點火能量下即可引起混合氣體爆炸。 3)毒害性 油品蒸汽具有一定的毒性。油蒸氣經人口、鼻進入呼吸係統,使人體器官受害而產生急性和慢性中毒。空氣中汽油蒸汽含量為0.28%時,經過4~12分鍾,人便會感到頭暈,含量達到1.13%~2.22%時,便會發生急性中毒,使人難以支持;當油蒸汽含量更高時,會使人立即昏倒,失去知覺,甚至有生命危險。油蒸汽的慢性中毒會使人產生頭暈、疲倦和嗜睡等症狀,經常與油品接觸的皮膚會產生脫脂、幹燥、皮炎和局部神經麻木。 4)揮發性 油品在較低的氣溫下就能蒸發,如1kg汽油大約可蒸發0.4立方米的汽油蒸汽,煤油、柴油在常溫下蒸發得慢一些。隨著溫度的升高,蒸發速度加快。這些蒸發出來的油蒸汽,相對密度較大,且不易擴散,積聚在空氣不流通的低部位或低窪處。當油蒸氣與空氣達到一定濃度時,遇火源極易發生燃燒爆炸。 5)靜電性 油品為非極性物質,電阻率高(汽油、柴油的電阻率一般在1010~1015Ω.cm之間),導電性能差,積累電荷的能力較強。在管道輸送、灌裝等過程中,由於摩擦易產生靜電。當油品所帶靜電荷聚集到一定程度時,就會產生電火花,如果靜電火花能量達到或大於油品蒸氣的最小點火能量時,就會立即引起燃燒和爆炸。如汽油的最小點火能量為0.1~0.2毫焦,而油品在裝卸、灌裝、泵送等作業過程中,由於流動、噴射、過濾、衝擊等緣故所產生的靜電電場強度和油麵電位,往往高達20000~30000伏,據測定,靜電電壓在350~450V時,所產生的放電火花就能引起可燃氣體燃燒或爆炸。 6)流動擴散性 汽油及柴油的粘度一般都很小,極易流動和滲透,且溫度升高,粘度降低,流動擴散性增強。當油罐容器有極細微裂紋,油品會在滲透、浸潤及毛細現象作用下滲出容器壁外,不斷地揮發,使空氣中的蒸氣濃度增高,增加油品燃燒、爆炸的危險性。 7)受熱膨脹性 儲罐容器中的汽油、柴油受熱後,部分液體揮發成蒸氣,體積膨脹,蒸氣壓力增加。在密閉的固定儲罐(如柴油拱頂罐)中儲存時,若儲罐充裝超量,或在儲罐呼吸器、泄壓閥損壞等危險因素存在下,儲罐在受熱時體積將急劇膨脹,超過容器的最高充許壓力限度,會引起容器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