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危機催生山西可再生能源快步上路
在我國,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能源短缺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也越來越多地被提上能源領域開發的議程。國家發改委《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到201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將達到10%,全國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達到3億噸標準煤,比2005年增長近1倍。
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斷再生、永續利用、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它對環境無害或危害極小,而且資源分布廣泛,適宜就地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
山西可再生能源開發前景無限
我省擁有豐富的太陽能、水能、風能、地熱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太陽能輻射總量僅次於青藏高原和西北地區,是我國光能資源高值區;山多溝深,地麵氣流受地形影響較大,風能資源較為豐富,平均有效風速密度50—150瓦每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我省具有很大開發潛力。
“可再生能源具有三個基本的特征,即:利用的相互替代性、傳遞與轉化性、品質的差異性。可再生能源在豐富性、經濟性與環保性等方麵均具有優良的特性,是21世紀潛力巨大的新能源。”省社科院能源經濟研究所連璞介紹。
我省有著豐富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也具備了一定的基礎和實力。總體看來,傳統的水能資源開發已形成規模、成為產業,但其他類型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仍處於起步階段,處於技術開發向產業化過渡的初期。
根據國家有關規劃,我省就如何開發利用本地可再生能源、重點建設項目布局和實施保障措施等,做出了初步的規劃。在今後一段時間內,將重點開發水電、風電、生物質能、太陽能等能源。在風能開發利用方麵,規劃到2010年,擬建立10至15個5萬千瓦試點風電場;到2015年,擬建立3至5個10萬千瓦及以上的風電場作為大型示範風電場,同時新建若幹個5萬千瓦規模的風電場。到2020年,風電裝機容量達到230萬千瓦,使風力發電規模化、商業化運行。
難以承受的成本之重
可再生能源具有先天的優勢,卻不得不麵對發展緩慢的尷尬。
據統計,把風轉換為電,成本是煤電的1.7倍,而且成本需要10年才能收回,太陽能發電更高些,可達6-10倍,小水電發電成本約為煤電的1.2倍,生物質發電(沼氣發電)為煤電的1.5倍,光伏發電為煤電的11至18倍,高昂的成本和所對應的電價一直製約著產業的拓展和壯大。
要解決可再生能源技術運營成本高的難題,專家建議政府給予政策支持。企業在先期啟動可再生能源技術應用項目時,政府應給予鼓勵,如給予貸款作為啟動資金等。當這項技術的應用形成良性循環後,再由企業自己投資。德國在利用風能轉換為電能的過程中,政府就采取了鼓勵的做法,給予政策支持,或者撥給貸款。英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國實行可再生能源強製性市場配額政策,美國、巴西、印度等國對可再生能源實行投資補貼和稅收優惠等政策。除政策激勵外,各國還十分重視可再生能源的產業扶持。
我國早已頒布了《可再生能源法》,明確規範了政府和社會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麵的責任和義務,確立了鼓勵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和技術開發的一係列原則。將發展可再生能源上升到國家法律的高度;同時,國家還通過減稅、生產補貼、低息貸款等方式,降低可再生能源產品和相關服務的成本和價格,用經濟激勵的手段培育和擴大市場,推動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
朝陽產業將迎來“黃金”發展期
十七大報告提出,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為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重要內容。目前,我國已經把發展可再生能源放到國家能源發展戰略的優先地位。
能源專家們指出,在政府的高度重視與扶持下,可再生能源是未來能源發展的方向,必將迎來黃金發展機遇。
可再生能源作為一種朝陽產業,孕育著巨大的潛在經濟利益。據歐洲風能協會預測,2020年全世界風機規模將達到12億千瓦,年營業額在670億歐元。根據歐洲太陽能協會的預測,到2020年,全球可能擁有14多億平方米的宏大市場。
在當下能源領域,雖然煤炭和油氣在未來相當長時間裏仍將是主要能源,但我國油氣的“儲采比”已達到警戒線,煤炭的“儲采比”也遠低於大多數國家的水平,尋找新的可替代能源已經成為大勢所趨,也許在不久的將來,一個可再生能源的時代即將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