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現狀綜合評價表-防塵、防火係統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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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價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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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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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檢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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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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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備
條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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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各煤層的煤塵爆炸性鑒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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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manbetx
”第1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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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有國家授權單位鑒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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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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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礦井應有自燃傾向性報告,生產礦井延深水平時必須對所有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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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manbetx
”第2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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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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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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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礦井有防塵供水係統,供水係統的安設應當達到井下采掘點和轉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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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manbetx
”第15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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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采掘麵、各轉載點有防塵管路,有閘門並有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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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塵供水係統有可靠穩定的水源,防塵水池容量及提供的水壓符合要求,並能噴霧。防塵主管要求φ50mm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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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有防滅係統,采取綜合防滅火措施。
(1)、礦井消防管路係統、消防水池應符合要求。
(2)、井下要設消防材料庫,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工人必須熟悉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3)有綜合防滅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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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manbetx
”第218、225、226、2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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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有無消防管道,是否按規定設支管與閘門,消防水池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查有無消防材料庫,數量是否符合規程要求,抽查作業工人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查綜合防滅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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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
塵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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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塵水有無過濾。管材、管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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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15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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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詳細記錄管材、管徑及是否過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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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溜煤眼是否有存煤,溜煤眼是否亦作通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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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15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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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確定有無存煤,是否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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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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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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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價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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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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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檢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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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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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
塵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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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掘進工作麵應濕式打眼、衝洗井壁巷幫,水炮泥、爆破噴霧、裝岩(煤)灑水和淨化風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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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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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是否采取了防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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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煤工作麵回風巷有淨化水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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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15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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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有無淨化水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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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溜煤眼、放煤口、轉載點應安設噴霧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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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15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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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有無噴霧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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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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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采取了個人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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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15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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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作業人員是否用了個人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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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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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消除浮塵,定期衝刷巷道,不得有煤塵堆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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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度5m,厚度2mm,飛揚煤塵為煤塵堆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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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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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國家規定對產生的粉塵進行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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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7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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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場所粉塵,井下每月測定2次。
呼吸性粉塵,采掘麵每3個月一次,其他場所6個月一次。
定點呼吸性粉塵每個月一次。
粉塵中遊離SiO2含量6個月測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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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國有和鄉鎮煤礦沒有力量或測定裝備的,也可以由縣(區)煤炭管理部門或重點產煤鄉鎮組織測定,或聘請中介機構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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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
塵
隔
爆
設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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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156~15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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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撒布岩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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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156~15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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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是否撒布岩粉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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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隔爆設施安裝的地點、數量、水量,安裝的質量應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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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156、15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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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程現場檢查與查資料安裝地點數量、水量、檢查時間符合視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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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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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價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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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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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檢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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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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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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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開采自燃煤層均要開展對火區的預測預報工作,每周至少觀測一次。觀測地點:采區防火牆、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及回風巷及其他可能發熱地點,觀測內容:氣體成分,密閉內外壓差、氣溫、水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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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247條
《質量標準化標準》防治自燃發火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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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是否齊全,查記錄、查報表、無記錄、報表不全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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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程執行。礦井應有消防係統並儲存足夠消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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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除采區密閉內及其他地點超過35℃的高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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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標準化標準》防治自燃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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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記錄,有無高溫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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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必須在45天內撤出一切設備、材料,並進行永久性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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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2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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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資料、查記錄、是否按時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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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處火區都要建立符合規程的火區管理卡片,啟封火區要有計劃和批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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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247~2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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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資料、查圖紙、查火區管理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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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井上、下絞車房、風機房、礦燈房、變電所等主要場所和井下主要硐室每處配備鐵鍁、砂箱和2台以上合格的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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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煤安字[2004]21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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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其配備數量、滅火器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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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木料場、矸石山離進風井的距離應符合“規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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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2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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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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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進風井口有防火鐵門或防煙火入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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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2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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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勘察有無防火鐵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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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井口20m範圍內應無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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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1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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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發現煙頭即為有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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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井底車場、井下機電硐室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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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1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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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察支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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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應有井下明火作業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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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1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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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井口明火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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