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評價表-開采、爆破係統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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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價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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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價 依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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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檢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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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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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備
條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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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井應有至少兩個獨立的能夠行人並直達地麵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距離不得小於30米。 井下每一個水平、每一個采區至少有兩個便於通行的安全出口,並與直達地麵的安全出口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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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采掘工程平麵圖及現場檢查:
1、礦井必須要有兩個安全出口。
2、水平、采區安全出口情況:礦井每一個水平、采區必須具有兩個可以行人的安全出口。
3、采煤工作麵必須形成兩個安全出口,一個通到進風巷,一個通到回風巷,急傾斜煤層的采煤工作麵必須有上部回風巷;確實不能形成兩個安全出口的局部塊段,需要局扇送風采煤的,必須製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經批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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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水平、采區、工作麵必須要有兩個安全出口;采三角煤、殘留煤柱確實不能形成兩個安全出口的,擴散通風的距離不得超過6m,局扇送風的距離從作業點到回風口距離不得超過20m,同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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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用巷道淨斷麵必須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設置安全生產設施的需要,其中:礦井主要運輸巷、主要風巷的淨高自軌麵起不得低於2m,采區上、下山和平巷的淨高不得低於1.8m,回采工作麵出口20米內巷道的淨高不得低於1.6m。急傾斜掩護支架二道出口應符合作業01manbetx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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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manbetx
”第21、22、23、65、357、18條;《煤礦企業及礦井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條件執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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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設計提供井巷淨斷麵進行現場檢查:
2、2003年8月1日之前施工在用的主要回風巷,運輸巷礦井應有台帳,現場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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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日以前掘進的在用巷道淨斷麵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設置安全生產設施的需要時應製定計劃限期2006年6月30日前整改達到要求。2003年8月1日以後掘進的巷道應當符合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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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320、321、322、3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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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庫存、采掘工作麵使用炸藥及雷管型號,是否按規程規定使用。按規定使用本項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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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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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爆破作業由專職爆破工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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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3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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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爆破工人員名單、培訓情況,現場檢查爆破人員情況。沒有專職爆破工,本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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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井下放炮員)經煤礦安全三級培訓中心和當地公安機關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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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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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價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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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價 依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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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檢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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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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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掘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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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區開采前必須編製采區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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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4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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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縣國有和鄉鎮煤礦原沒有采區設計的,限期2005年底編製完成。
2、回采作業規程在工作麵回采前半月、掘進作業規程在掘進頭開工前一周必須編製審核完畢並發放至相關工區和部門組織職工學習;
3、查回采工作麵初次放頂、收尾、過斷層帶等是否有專門的補充措施;
4、查掘進工作麵有否開工通知單,掘進工作麵過斷層、探放水、防突、貫通、巷道維修等是否有專門的補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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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煤工作麵回采前,掘進工作麵施工前必須編製作業規程並及時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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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49、15、58、5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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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
每個采掘工作麵是否有作業規程?作業規程是否有執行記錄,作業規程是否有針對性,結合現場檢查,規程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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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業規程必須對回采工作麵頭、尾兩道特殊支護,切頂線及地質變化帶製訂管理措施現場按作業規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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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58、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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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回采工作麵作業規程中對工作麵頭尾特殊支護,切頂線及地質變化帶製訂管理措施,現場檢查是否按作業規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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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掘工作麵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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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54、4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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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采掘工作麵支護是否按作業規程及時支護,有無空頂作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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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采掘工作麵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製度完善,工程質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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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安監辦字[2003]96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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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質量檢查驗收製度和季度檢查報表,采掘工作麵企業自檢情況,現場檢查采掘工作麵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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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掘工作麵初次放頂及收尾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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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5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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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所有采煤工作麵初次放頂及收尾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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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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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價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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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價 依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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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檢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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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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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
破
器
料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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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上、下爆破材料庫應符合規程要求:
①地麵爆炸材料庫;②井下爆炸材料庫;③井下爆炸材料發放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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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295、299、300、303、304、305、306、307、30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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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麵爆破材料庫建築結構、庫內、外安全距離符合國家規定,炸藥、雷管的庫容量不超規定。
2、井下爆破材料庫采用方式、庫房距井筒、井底車場、主要運輸巷道、主要硐室法線距離;與行人巷道、庫房上、下巷道法線距離;井下爆炸材料庫炸藥最大存放量和雷管存放量;照明設施、電纜、電壓等應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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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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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爆破地點炸藥和雷管應分開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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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3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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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存放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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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礦井爆破材料運輸應符合規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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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311、312、313、3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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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礦井爆破材料運輸作業規程,規定是否完善,現場檢查是否有違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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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30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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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爆炸材料領退製度,電雷管編號製度,爆炸材料丟失處理製度。現場檢查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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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爆破作業必須編製爆破作業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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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3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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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采掘工作麵爆破作業說明書內容是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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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炮眼封孔長度、水炮泥,放炮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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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328、3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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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使用水炮泥及封孔情況應符合規程,放炮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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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爆破母線及發爆器符合規程規定;發爆器應按規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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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334、33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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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破母線是否用銅芯絕緣線,現場檢查破損情況;
2、發爆器、電力起爆接線盒必須采用防爆型;
3、發爆器手把或鑰匙使用是否符合規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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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爆破作業必須做到:
①“一炮三檢製度”;②爆破地點附近20m內水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或采掘工作的風量不足嚴禁裝藥、爆破;③開采爆炸性煤層的采掘工作麵爆破前應灑水降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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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第316、331、3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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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作業規程是否具體規定,現場檢查瓦檢員瓦斯檢查手冊以及是否有違章作業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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