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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8·24”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作者:煤礦安全生產網 2008-09-20 21:53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網
河南省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8·24”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的批複

(國經貿安全[2000]142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8·24”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處理意見的請示》(豫政文[1999]233號,以下簡稱《請示》)國務院辦公廳已交我委辦理(辦3389號)。經商有關部門,現批複如下:

一、1999年8月24日,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死亡55人,重傷5人,直接經濟損失約650萬元。02manbetx.com 發生後,河南省人民政府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調查。事故調查工作符合《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34號)的有關規定。

二、同意《請示》中對這起事故原因和性質的03manbetx 。事故直接原因是:該礦2505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未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222條規定及時密閉。某華辰供電有限公司違反國家有關電力法律法規,斷開向韓莊礦務局某礦供電的孫韓Ⅰ、Ⅱ線,造成該礦全礦停電10分鍾,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井下通風正壓消失,采空區內積存的大量高濃度瓦斯湧出後遇到2504火區明火,引起瓦斯爆炸,瓦斯爆炸的衝擊波蕩起煤塵,繼而又引導起煤塵爆炸。這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

三、原則同意你省對這起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03manbetx 和處理意見。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落實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決定;按程序向有關黨組織提出有關責任人員黨紀處分的建議;向司法機關提出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刑事責任的建議;公布調查處理結果,並將落實情況送國家經貿委備案。

四、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防範措施建議。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強化對某等重、特大事故頻繁發生地區的安全監督和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注意解決好你省煤炭與電力部門之間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生產。

此外,自1996年以來,全國煤礦共發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11起、死亡834人,其中某市就有6起、死亡435人。請你省認真研究該市煤炭行業的安全生產問題,並專題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家經貿委。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二○○○年二月十六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8·24”

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處理意見的請示

(豫政文[1999]233號)

國務院:

1999年8月24日17時許,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死亡55人,重傷5人,直接經濟損失約650萬元。經調查確認,這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經省研究,現對這起事故有關責任人員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張景礦,韓莊某礦通修隊隊長,負責通風巷修全麵工作。2505采麵回采結束後,沒有及時組織密閉,對2504風巷火區管理不嚴、抓得不力,造成火翻牆,對這起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建議撤銷通修隊隊長職務,由司法機關依法立案查處。待司法機關查明情況,作出處理決定後,及時作出黨紀處理。

二、付行孔,韓莊某礦安通科科長,負責全礦通風、安全檢查工作。未能認真履行管理職能,2505采麵回采結束後,沒有及時組織密閉,對井下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檢查不嚴、監督不力,對這起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撤銷安通科科長職務,同時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胡二本,韓莊某礦安通科副科長,分管安全工作,未能認真履行管理職能,2505采麵回采結束後,沒有及時組織密閉,對井下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檢查不嚴、監督不力,對這起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撤銷安通科副科長職務。

四、胡六欣,韓莊礦務局副局長,某礦行政主要負責人,石龍區政協副主席。沒有認真落實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安全管理混亂,在電力部門限電的情況下仍然安排生產,對這起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五、張封文,韓莊礦務局局長,沒有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對安全工作領導不力、重視不夠,對安全隱患督查不力,在供電部門限電情況下,堅持生產,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降級處分,同時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六、周金亭,韓莊礦務局黨委書記,未能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對某礦領導班子建設重視不夠,從7月初,讓礦務局主管安全的副局長“休息”後,未及時明確分管安全的領導,削弱了安全生產的管理,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七、苗建軍,某市華辰石龍區供電公司孫嶺變電站工人,事故當班班長,違犯《電力法》第二十九條《供電營業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部第8號令)第六十七條等規定,發令中斷向韓莊某礦井下雙回路供電10分鍾(16時45分~16時55分全礦停電),造成嚴重後果。事故發生後,又銷毀當班運行記錄,建議給予開除留用處分並由司法機關依法立案查處。

八、劉明,某華辰供電公司副經理兼石龍區供電公司經理,對石龍區供電公司管理混亂、有法不依、違規辦理、隨意停電(8月14日對韓莊某礦停電3次,最長19分鍾,8月15日對韓莊某礦停電2次,最長一次15分鍾,8月24日對韓莊某礦停電2次,16時45分至16時55分,17時42分至17時48分)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事故發生後,又指派苗建軍銷毀當班記錄。建議撤銷華辰公司副經理、石龍區供電公司經理職務,按程序罷免其石龍區人大代表,由司法機關依法立案查處,待司法機關查明情況,作出處理決定後,及時作出黨紀處理。

某石龍區供電部門管理混亂,違規辦理,服務意識差,隨意停電問題較為突出。責成某電業局向某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寫出書麵檢查,並盡快理順石龍區供電公司管理體製,嚴格依法辦理,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某市政府對韓莊礦務局存在的安全隱患監督不力,對煤礦企業與電力部門之間的問題協調不力,責成某市政府向省政府寫出書麵檢查。

以上意見當否,請批複。

附件: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8·24”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8·24”特別重大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1999年8月24日17時許,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55人死亡,5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約650萬元。按照國務院34號令的規定,河南省政府及時組成事故調查組,對這起事故進行了認真調查。現已查明了事故原因,劃清了事故責任,提出了處理意見,製定了防範措施,並且認定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礦井概況

韓莊礦務局某礦位於某市寶豐縣大營鎮境內,屬某市管理的地方國有煤礦,該礦於1958年12月開始建井,1966年5月建成投產,原設計能力21萬噸/年,經過3次技術改造,礦井生產能力達到30萬噸/年。因礦井資源枯竭,1996年2月經省煤炭廳(豫煤計字[1996]44號文)批準,核銷了礦井生產能力(煤炭部煤規字[1994]第211號規定,礦井報廢〈核銷能力〉條件為:“當剩餘可采儲量為20%左右,且無進一步擴大儲量的可能時,即進入收尾階段,煤礦企業提出申請,報煤炭主管部門批準”)。事故發生時礦井正在回采殘餘煤量和煤柱。

該礦開采石炭二疊係山西統(已16~17)煤層,煤層傾角0~12度,煤厚4~9米,煤層具有自然發火傾向,自然發火期2~6個月。煤塵具有強爆炸性,爆炸指數為33%~35%。礦井屬低瓦斯礦井,1997年11月該局組織瓦斯鑒定,礦井瓦斯絕對湧出量為1.5m3/min,相對湧出量為2.71m3/t。

礦井原為一立一斜井開拓方式,1989年皮帶斜井建成投產後變為雙斜井開拓。井下有兩個生產采區,分別是250采區和107采區,事故發生在250采區。該采區有一個采煤工作麵(編號2509)和一個為回收采區煤柱做準備的掘進工作麵(稱為改造機巷掘進頭),另外,2505工作麵於7月8日回采結束尚未密閉,事故發生時正在巷修。采煤方法為走向長壁放頂煤一次采全高,後退式開采。頂板管理采用金屬磨擦支柱,鉸接頂梁支護,放炮落煤。

礦井通風方式原為中央邊界抽出式通風,後因小煤礦和大礦聯通,井下火區漫延,1994年5月改為壓入式通風,1998年7月19日井田範圍內一小煤礦透水,潰入大礦井下,淹沒了部分低凹回風巷道,使礦井通風係統癱瘓。該礦租用了一個距+63水平大巷煤倉較近的小毀礦立井作為風井,該風井直徑2.0米,井深170米,安裝一台KZF60A—13型礦用高效對旋軸流式通風機向井下壓風,電機功率55kW,額定風量846~1740m3/min。經該局安通科人員計算,礦井所需總風量為1031m3/min,8月23日實測礦井總進風量為876m3/min,總回風為792m3/min,250采區井下共有2台局部通風機,其中一台28kW安裝在2509采麵進風巷,為輔助扇風機,另一台5.5kW向改造機巷掘進頭供風,該台局部通風機原為4.0kW,因掘進頭風量小,溫度高,炮煙吹不散,8月24日上午更換為5.5kW。事故前井下有多處火區,其具體位置及局部通風機位置和風流方向如附圖所示。

礦井供電由某華辰石龍區供電有限公司孫嶺變電站雙回路35kV高壓架空線進入韓莊礦務局35kV變電所,又由雙回路6kV鎧裝電纜送至井下中央變電所,再由雙回路高壓電纜送入230采區變電所和250采區變電所,采區變電所降壓後由660V低壓線路送至各工作地點。由於韓莊礦務局經濟極度困難沒有及時交納電費,截止1999年7月,韓莊礦務局累計拖欠華辰石龍區供電限公司電費691.8萬元。華辰石龍區供電有限公司以欠費和超負荷為由,對韓莊礦務務局某礦頻繁拉閘斷電,據韓莊局35kV變電所統計,1999年7月23日至27日雙回路全停8次,長時13分,短時僅1分鍾。進入8月份以後,停電更加頻繁,8月14日、15日、23日、24日4天累計拉閘54次,其中雙回路全停7次,累計停電68分鍾,最長一次停20分鍾。

二、事故發生與搶救

1999年8月24日下午4點班,該礦入井104人(其中:機運隊44人,巷修隊17人,采掘一隊13人,采掘二隊21人,救護隊7人,生產科1人,安通科1人),分別在+107水平掘進頭、+63水平運輸巷和250采區的采麵及掘進頭等地點作業。

8月23日15時許,石龍區供電公司經理劉明給公司調度室主任楊燦錦打電話:“因韓莊欠電費,負荷指標為12A,不得超過15A,超過15A,雙回路可以全停,停電時間不能超過10分鍾”,之後,楊燦錦將劉明的指令轉告孫嶺變電站值班長王紅昭,王紅昭又將劉明的指令轉告事故當班。8月24日16時32分,孫嶺變電站調度員苗建軍以韓莊礦務局某礦超負荷用電為由,下令讓值班員姬德玄、鄧利剛兩人先將向該局雙回路供電的孫韓Ⅱ線拉閘斷電,16時45分又將孫韓Ⅰ線拉閘斷電,直到16時55分恢複送電。造成韓莊某礦井上、下失電10分鍾。正在2504火區組織滅火的救護隊發現井下停電停風後,支部書記王振水到250采區變電所欲打電話了解情況,因礦電話交換機無備用直流電源,停電後,通信癱瘓。據王振水回憶,在變電所等了幾分鍾,發現來電了,大約1分鍾井下有風,之後,不到1分鍾就聽到爆炸聲,強衝擊波將他吹倒;與此同時,風井值班員韓橋和風井附近人員,聽到兩聲爆炸,看到風井先冒白煙,緊接著又冒黑煙,衝擊波將風井防爆蓋摧毀。稍後,調度室接到井下230變電所值班員牛二聚報告,井下發生了爆炸,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時間為17時02分。調度室迅速通知局領導,韓莊礦務局立即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及時開展搶救工作,44人安全升井,5人受傷,55人遇難。經事故現場勘察,井下作業地點人員均在撤離途中遇難。

省委、省政府接到事故彙報後,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克強及時對搶救工作和事故處理作了重要指示,李誌斌副省長帶領省煤炭廳高國安廳長、李九成副廳長、省勞動廳張喜梅副廳長、省檢察院李文生副檢察長、省公安廳王濟晟副廳長、省監察廳馮曉武副廳長、省總工會趙蘭英副主席及省有關部門同誌連夜趕到事故現場,幫助指導事故搶救。

8月25日,國家煤炭工業局副局長王顯政趕到韓莊某礦,對事故搶救和礦區穩定工作提出了要求。國家經貿委、國家監察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領導也相繼趕到事故現場,了解事故情況,指導工作。

國家電力總公司對這起事故也非常重視,事故發生後,及時向國家經貿委進行了彙報,並向全國電力係統發了明傳電報,對停供電提出了明確要求,高嚴總經理、陸延昌副總經理又派發輸電運營部徐紀法副主任等和省電力局李菊根局長、吳鐵錚副局長到某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並將調查情況及時報告省政府和國電公司,對省政府事故調查組工作給予有力支持。

某市田承忠書記、鄧永儉市長對這起事故非常重視,多次到韓莊某礦解決具體問題,主管工業的蔣益民副市長及市有關部門領導自始至終在現場,協調搶險救災和做好礦區穩定工作。

由於井下多處嚴重冒頂,加上2504火區的影響,事故搶救難度很大,先後調動了某市汝州、寶豐、石龍區救護隊和某煤業(集團)公司救護大隊共70多名隊員參加事故搶救,經過36天的日夜奮戰,至1999年9月29日將井下54名遇難礦工找到升井,到目前為止還有一名礦工屍體沒有找到。

三、事故原因

自八十年代以來,韓莊某礦井田範圍內有170多處小煤礦相繼開采,有相當一部分屬非法生產,由於小煤礦亂采濫挖,使原設計服務年限65年的韓莊某礦提前三十年報廢。近兩年回收煤柱,產量銳減,由於煤炭市場疲軟,煤炭銷售和貨款回收困難,使該礦外欠債務高達4316萬元,拖欠職工工資15個月達1200萬元,至今年7月底,累計欠供電部門電費691.8萬元,華辰石龍區供電公司為催要電費,按照有關規定對韓莊礦務局實行了限電措施,8月24日兩次對韓莊某礦實行全礦井拉閘斷電。這起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主要是韓莊某礦管理混亂、采麵回采結束未能及時密閉、火區管理不嚴和華辰石龍區供電公司法製觀念淡薄,沒有嚴格執行有關停送電規定兩方麵造成的。

(一)煤礦方麵

1.韓莊某礦受周圍小煤礦開采的影響,小煤礦和大礦采空區連通,使大礦通風係統跑風漏氣,煤層自燃,火區漫延,被迫將負壓通風改為正壓通風,2505采麵回采結束後未能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222條規定及時密閉,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後,井下通風正壓消失,采空區內積存的大量高濃度瓦斯湧出,遇到2504火區明火,引起瓦斯爆炸,衝擊波蕩起煤塵,繼而引起煤塵爆炸。

2.由於礦井經濟十分困難,職工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人心渙散,勞動紀律鬆馳,管理製度以落實,工程技術人員流失,安全欠帳嚴重,設備帶病運轉(連無壓失放裝置都未能裝備),安全狀況日趨惡化。

3.從6月初到事故發生時,在不足3個月的時間內,該礦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頻繁變動(三次大調整),造成礦井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麵,沒有統一部署和統籌安排,幹部隊伍不穩,責任製不完善、不落實,客觀上削弱了礦井的安全生產管理。

(二)電力方麵

某華辰石龍區供電有限公司孫嶺變電站以韓莊某礦拖欠電費為由,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29條,國務院《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39條、電力工業部《供電營業規則》第67條及河南省電力工業局《河南省電力公司關於供電企業需對用戶停止供電的批準權限和程序的管理規定》等規定,8月24日16時32分先斷開孫韓Ⅱ線,16時45分又斷開孫韓Ⅰ線供電,直到16時55分才恢複孫韓Ⅰ、Ⅱ線供電,造成韓莊某礦全停電10分鍾,導致全礦停風。

四、責任劃分與處理意見

1.張景礦,韓莊某礦通修隊隊長,負責通風巷修全麵工作。2505采麵回采結束後,沒有及時組織密閉,對2504風巷火區管理不嚴、抓得不力,造成火翻牆,對這起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建議撤銷通修隊隊長職務,由司法機關依法立案查處。待司法機關查明情況,作出處理決定後,及時作出黨紀處理。

2.付行孔,韓莊某礦安通科科長,負責全礦通風、安全檢查工作。未能認真履行管理職能,2505采麵回采結束後,沒有及時組織密閉,對井下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檢查不嚴、監督不力,對這起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撤銷安通科科長職務,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胡二本,韓莊某礦安通科副科長,分管安全工作未能認真履行管理職能,對2505采麵回采結束後沒有及時組織密閉、對井下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檢查不嚴,監督不力,對這起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撤銷安通科副科長職務。

4.胡六欣,韓莊礦務局副局長,某礦行政主要負責人,石龍區政協副主席。沒有認真落實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安全管理混亂,在電力部門限電的情況下仍然安排生產,對這起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鑒於在事故搶險期間,表示積極,多次深入災區,建議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5.張封文,韓莊礦務局局長,沒有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對安全工作領導不力、重視不夠,對安全隱患督查不力,在供電部門限電情況下,堅持生產,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鑒於在事故搶險期間,積極負責,帶病堅持救災,建議給予行政降級處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周金亭,韓莊礦務局黨委書記,未能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對某礦領導班子建設重視不夠,從7月初,讓礦務局主管安全的副局長“休息”後,未及時明確分管安全的領導,削弱了安全生產的管理,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苗建軍,某市華辰石龍區供電公司孫嶺變電站工人,事故當班班長,違犯《電力法》第2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部8號令,即《供電營業規則》第67條等規定,發令中斷向韓莊某礦井下雙回路供電(16時45分~16時55分全礦停電10分鍾),造成嚴重後果,事故發生後,又銷毀當班運行記錄,建議予以開除留用處分,由司法機關依法立案查處。

8.劉明,某華辰供電公司副經理兼石龍區供電公司經理,對石龍區供電公司管理混亂,有法不依,違規辦理,隨意停電(8月14日對韓莊某礦停電3次,最長19分鍾,8月15日對韓莊某礦停電2次,最長一次15分鍾,8月24日對韓莊某礦停電2次,16時45分至16時55分,17時42分至17時48分)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事故發生後,又指派苗建軍銷毀當班記錄。建議撤銷華辰公司副經理、石龍區供電公司經理職務,按程序罷免其石龍區人大代表,由司法機關依法立案查處,待司法機關查明情況,作出處理決定後,及時作出黨紀處理。

9.某石龍區供電部門管理混亂、違規辦事、服務意識差,隨意停電問題較為突出等問題,責成某電業局向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寫出書麵檢查,並盡快理順石龍區供電公司管理體製,嚴格依法辦事,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10.某市政府對韓莊礦務局存在的安全隱患監督不力,對煤礦企業與電力部門之間的問題協調不力,責成某市政府向省政府寫出書麵檢查。

五、防範措施

1.電力供應部門要認真吸取這次事故教訓,嚴格執行有關停電規定。樹立人民電業為人民的服務宗旨,要保證對煤礦井下及重要用戶的保安電力不能停電,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2.某市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把煤礦安全生產列入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好,把安全第一的方針落到實處,切實協調好煤礦企業與電力部門的關係,嚴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3.煤炭企業要克服困難,及時交納電費,確因經濟困難不能按時交納電費的,要主動與供電部門協商,保證煤礦井下不停電。凡是電力供應沒有保障的煤礦,不得組織生產。

4.煤炭企業要始終不懈地堅持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做到不安全不生產,要下大力氣抓好“一通三防”工作,把“一通三防”各項規章製度落實到每個生產環節,嚴防重大事故發生。

5.鑒於韓莊某礦煤炭資源枯竭,事故後,巷道多處嚴重破壞,新的火區連續出現,已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建議對韓莊某礦實行關井,並保證安全閉坑,市政府要做好韓莊某礦職工的安置工作。

附件:

1.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8·24”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技術調報告

2.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通風係統示意圖(略)

3.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8·24”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遇難人員名單

(略)

4.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8·24”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調查組名單(略)

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8·24”

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調查組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8·24”特別重大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技術調報告

1999年8月24日17時許,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55人死亡,5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約650萬元。事故發生後,河南省政府及時成立了事故調查組,經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查明了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現報告如下:

一、礦井概況

韓莊礦務局某礦位於寶豐縣大營鎮境內,屬某市管地方國有煤礦,該礦於1958年12月開始建井,1966年5月建成投產,原設計生產能力21萬噸/年,曾3次對礦井進行技術改造,礦井生產能力達到30萬噸/年。由於小煤窯蠶蝕,礦井服務年限減少,資源枯竭,1996年2月經省煤炭廳(豫煤計字[1996]44號)批準核銷了礦井生產能力,1998年實際生產原煤14萬噸。該礦開采石炭二疊係山西統已16~17煤層,煤層傾角0~12度,煤層厚度4~9米,全礦井采煤工作麵剩餘可采儲量1萬噸。礦井原為一立一斜井開拓方式,1989年變為一對斜井開拓,采煤方法為沿底送巷放炮落煤一次采全高,使用金屬磨擦支柱鋪頂網支護,掘進工作麵為放炮落煤。礦井現有兩個生產采區,事故發生在250采區,該采區內有2509一個采煤工作麵(250采區最後一個工作麵)1個為回收250采區煤柱而布置的掘進工作麵,還有2505巷修工作麵。該礦為低瓦斯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2.71m3/t,絕對湧出量1.5m3/min。礦井采用中央邊界分區壓入式通風方式,通風機型號為KZF60A—13型礦用防爆軸流式風機,電機功率55kW,額定風量846m3/min ~1740m3/min,250運輸機巷、250軌道巷內布置有28kW、5.5kW兩台局部通風機,分別向2509工作麵、250采區煤柱回收機巷掘進工作麵供風。煤層具有自然發火傾向性,自然發火期2~6個月,事故前井下共有4個火區,分別是:+63大巷火區,一部皮帶機頭火區,2508火區,2504火區。煤塵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數為33%~35%,井下防塵係統由井下中央泵房鋪設4寸防塵管將水送至各運煤轉載噴頭及其它用水地點。礦井供電係統為:由華辰石龍區供電公司孫嶺變電站雙回路35kV高壓架空線進入礦井地麵35kV變電所,經雙回路6kV架空線用鎧裝電纜至井下中央變電所,雙回路高壓電纜送入230采區變電所和250采區變電所,采區變電所降壓後由660V低壓線路送至各工作地點。據統計,250采區範圍內有小煤窯38處,事故時采用壓入式通風的小煤窯7處。

二、事故發生時間

根據調查取證,認定這起事故的發生時間為1999年8月24日17時許,依據是:

1.在現場找到一塊遇難人員的手表,表蒙被燒壞,表針停留在17時。

2.事故發生後,井下230變電所受傷人員牛二聚向地麵調度室彙報,調度室接到電話時為17時02分。

三、爆炸性質

經調查,這起事故是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其依據是:

1.在井下250運輸下山、皮帶下山、2504聯絡巷等多處發現煤塵爆炸產生的結焦物;

2.井下受傷人員證明,事故發生時明顯受到兩次衝擊波傷害;

3.事故發生時,礦井主要通風機房附近群眾聽到兩聲爆炸;主要通風機司機發現風機聲音不正常,到風機房外發現從井筒先衝出白煙,後衝出黑煙。

因此,這起爆炸事故是由於瓦斯爆炸,衝擊波蕩起煤塵,繼而導致煤塵爆炸。

四、爆炸地點

經現場勘查,瓦斯煤塵爆炸地點均在2504火區密閉牆外側,依據是:

1.250采區運輸機下山通過溜煤眼與2504火區溝通,為瓦斯進入火區提供了通道。

2.以爆點為中心,爆炸衝擊波呈放射狀分布,緊靠爆炸點南側,250采區運輸機下山有20米巷道支架被嚴重摧垮,發生大麵積冒頂,堵塞巷道;爆炸點北側,250采區運輸巷、皮帶下山巷道壁、水管等多處發現煤塵爆炸結焦物,皮帶下山、運輸下山巷道內人員全部遇難並且燒傷嚴重;一貫眼內三道風門向大巷方向被摧毀;二貫眼內風門向軌道下山方向被破壞;2502采麵上副巷風門兩側發現過火後燒焦的化纖編織袋;小立風井防爆門被破壞,爆點東部,巷道支架棚梁、頂板、風門牆北側有明顯的煤塵爆炸結集物。爆點西側,2504密閉牆上幫上角有1m2不規則的洞。

3.2509采麵、掘進工作麵、巷修頭均無人作業,該作業地點也無遇難人員,遇難人員的位置均在撤離作業地點途中。故排除爆點在三個作業點。

五、引爆火源

經調查取證,引爆火源為2504火區明火。8月24日14時井下發現2504火區明火從密閉牆翻過,礦調度室立即安排救護隊下井處理火區,救護隊員在15時40分到達火區,正在處理過程中,礦井突然停風,救護隊員被迫撤離。在爆點排除電器和放炮火源,故認定,2504火區是引起瓦斯爆炸的火源。

六、瓦斯來源

1.主要瓦斯源於2505和2509兩個采麵的采空區。2505采麵今年7月8日回采結束,尚未密閉,采空區麵積6.76萬m2,2509采麵回采臨近結束,采空區麵積4.08萬m2,采空區內積存了大量的高濃度瓦斯。

2.250采區軌道下山、運輸下山保護煤柱受采動影響,礦山壓力集中,護巷煤柱被破壞嚴重,整個采區的采空區與下山巷道透氣良好,在礦井停風後,部分采空區瓦斯湧出,也是瓦斯的來源之一。

3.由於2505采區沒有封閉,2509采麵正在回采,礦井停風,通風正壓消失,采空區內瓦斯向下山巷道湧出,加上附近小煤礦正壓通風作用,加速、加大了采空區內瓦斯湧出。

七、結論

這起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原因是由於停電,造成礦井停風,井下通風正壓消失,采空區內積存的大量瓦斯湧出,在自然風壓及小煤礦正壓通風作用下,遇到2504火區明火,發生瓦斯爆炸,繼而引起煤塵爆炸。

某市韓莊礦務局某礦“8·24”

特別重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調查組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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