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嚴禁使用非煤礦許用炸藥
作者:新華網
2008-10-05 00:00
來源:不詳
新華網北京10月5日電(記者杜宇)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
煤礦企業使用炸藥的
安全等級必須與
煤礦的瓦斯等級相對應,嚴禁使用非
煤礦許用炸藥。
這位負責人說,煤礦企業必須按照公安機關審批的數量和品種購買合法、合格的火工品,嚴禁購買和使用非法、不合格火工品。井下運送火工品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要求,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運送,嚴禁在交接班期間和人員上下井期間運送火工品,嚴禁使用非專用運輸工具運送火工品。
此外,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的專職放炮員擔任,並要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進行爆破作業,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火工品的領用量必須根據生產任務確定,每班由跟班管理人員對本班炸藥、雷管的實際消耗量和剩餘量進行核實,並在領用票上簽字。對當班剩餘的火藥、雷管,必須由專職放炮員全部退回炸藥庫,嚴禁寄存或亂扔亂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