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太西集團公司綜合加工廠無煙小煤礦“8.20”透水事故
作者:安全管理網
2008-10-05 00:00
來源:安全管理網
一、
02manbetx.com
經過
2000年8月20日8時,寧夏回族自治區太西集團公司綜合加工廠無煙小 煤礦采煤隊隊長楊鬆林帶領16名民工到井下三塊段回收煤柱,上午9時左右,楊鬆林與3名民工升井後,向該礦礦長朱傳林彙報:井下滲水較大,溜子拉不上來煤。朱傳林同意井下在三層煤三塊段機巷回撤第四部刮板運輸機。13時,距作業地點50米處,三塊段東北角與相鄰的二炮長纓 煤礦隔離煤柱突然垮落,大量積水湧入機巷,第二部運輸機司機馮占軍在機頭處感覺一股風吹來,立即升井,途中遇到升井拿工具又返回井下的大班長黃遠付,向黃彙報裏邊風大。隨後黃遠付與馮占軍一起向第一部運輸機走去,走至第一部運輸機下山40米處時,發現機尾和1/3的運輸機被水淹沒,井下作業的11名民工失蹤,二人隨即升井向楊鬆林和朱傳林作了彙報。 02manbetx.com 發生後,該礦立即向臨近的白芨溝礦求救,並向綜合加工廠和太西集團公司作了彙報。15時,太西集團公司、綜合加工廠、白芨溝礦的領導及礦山救護隊先後趕到 02manbetx.com 現場,成立了 02manbetx.com 搶救指揮部,下設現場搶救、物資與後勤保障、善後處理三個小組,迅速開展了事故搶救工作;17時,寧夏 煤礦 安全監察局的主管領導帶領有關處室負責同誌到達事故現場,自始至終協助並參與了事故搶救工作;國家 煤礦 安全監察局、自治區黨政主要領導對事故搶救工作做了重要指示;自治區有關部門、石嘴山市、石炭井區的領導及有關部門的負責同誌到事故現場了解情況。經過116個小時持續不斷地抽水清淤,排出積水4390立方米,於8月25日11時45分,將11名遇難民工的遺體全部扒出送往醫院。善後處理工作於8月31日全部結束。
此次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11萬元。
二、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該礦違反 設計規定,擅自開采保安煤柱,相鄰原第二炮兵部隊長纓煤礦大量積水突然湧入該礦機巷,造成特大透水事故的發生。
事故的間接原因:一是該礦的 設計和作業 01manbetx 明確規定了“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 措施,提出了具體要求,但是沒有得到嚴格的貫徹執行;二是鄰近長纓煤礦違反《小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關於嚴禁開采和破壞保安煤柱,以及防治水的有關規定,擅自開采河床保安煤柱,於1999年10月12日被自治區關井壓產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關井通知後停止生產,2000年1月29日白芨溝煤礦對其停止了轉供電,也停止了排水,井下積水量日益增大,埋下了水災事故的隱患;三是該礦井下岩層頂板淋水量大,湧水量變化不規則,事故當天滲水變化較大,加之作業地點距透水點50米,沒有引起現場作業人員足夠的警惕,礦長朱傳林和采煤隊長楊鬆林沒有及時采取撤離人員的果斷 措施;四是從綜合加工廠到該礦,現場 管理、技術 管理、 安全 管理混亂,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不好;五是作業民工業務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意識差,防範和處理災害的能力低,職工安全培訓差,未能識別水害征兆和及時撤離災區;六是礦井災害預防 計劃流於形式;七是存在以包代管的現象。
這是一起嚴重地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小 煤礦安全 01manbetx 》,擅自開采保安煤柱,導致透水而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
三、處理結果
該礦礦長、主管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員、黨支部書記、安檢員兼瓦斯檢查員、礦采煤隊長、加工廠廠長等16人對這起事故負有責任。
——摘自《中國安全生產年鑒》
2000年8月20日8時,寧夏回族自治區太西集團公司綜合加工廠無煙小 煤礦采煤隊隊長楊鬆林帶領16名民工到井下三塊段回收煤柱,上午9時左右,楊鬆林與3名民工升井後,向該礦礦長朱傳林彙報:井下滲水較大,溜子拉不上來煤。朱傳林同意井下在三層煤三塊段機巷回撤第四部刮板運輸機。13時,距作業地點50米處,三塊段東北角與相鄰的二炮長纓 煤礦隔離煤柱突然垮落,大量積水湧入機巷,第二部運輸機司機馮占軍在機頭處感覺一股風吹來,立即升井,途中遇到升井拿工具又返回井下的大班長黃遠付,向黃彙報裏邊風大。隨後黃遠付與馮占軍一起向第一部運輸機走去,走至第一部運輸機下山40米處時,發現機尾和1/3的運輸機被水淹沒,井下作業的11名民工失蹤,二人隨即升井向楊鬆林和朱傳林作了彙報。 02manbetx.com 發生後,該礦立即向臨近的白芨溝礦求救,並向綜合加工廠和太西集團公司作了彙報。15時,太西集團公司、綜合加工廠、白芨溝礦的領導及礦山救護隊先後趕到 02manbetx.com 現場,成立了 02manbetx.com 搶救指揮部,下設現場搶救、物資與後勤保障、善後處理三個小組,迅速開展了事故搶救工作;17時,寧夏 煤礦 安全監察局的主管領導帶領有關處室負責同誌到達事故現場,自始至終協助並參與了事故搶救工作;國家 煤礦 安全監察局、自治區黨政主要領導對事故搶救工作做了重要指示;自治區有關部門、石嘴山市、石炭井區的領導及有關部門的負責同誌到事故現場了解情況。經過116個小時持續不斷地抽水清淤,排出積水4390立方米,於8月25日11時45分,將11名遇難民工的遺體全部扒出送往醫院。善後處理工作於8月31日全部結束。
此次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11萬元。
二、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該礦違反 設計規定,擅自開采保安煤柱,相鄰原第二炮兵部隊長纓煤礦大量積水突然湧入該礦機巷,造成特大透水事故的發生。
事故的間接原因:一是該礦的 設計和作業 01manbetx 明確規定了“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 措施,提出了具體要求,但是沒有得到嚴格的貫徹執行;二是鄰近長纓煤礦違反《小 煤礦 安全 01manbetx 》關於嚴禁開采和破壞保安煤柱,以及防治水的有關規定,擅自開采河床保安煤柱,於1999年10月12日被自治區關井壓產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關井通知後停止生產,2000年1月29日白芨溝煤礦對其停止了轉供電,也停止了排水,井下積水量日益增大,埋下了水災事故的隱患;三是該礦井下岩層頂板淋水量大,湧水量變化不規則,事故當天滲水變化較大,加之作業地點距透水點50米,沒有引起現場作業人員足夠的警惕,礦長朱傳林和采煤隊長楊鬆林沒有及時采取撤離人員的果斷 措施;四是從綜合加工廠到該礦,現場 管理、技術 管理、 安全 管理混亂,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不好;五是作業民工業務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意識差,防範和處理災害的能力低,職工安全培訓差,未能識別水害征兆和及時撤離災區;六是礦井災害預防 計劃流於形式;七是存在以包代管的現象。
這是一起嚴重地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小 煤礦安全 01manbetx 》,擅自開采保安煤柱,導致透水而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
三、處理結果
該礦礦長、主管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員、黨支部書記、安檢員兼瓦斯檢查員、礦采煤隊長、加工廠廠長等16人對這起事故負有責任。
——摘自《中國安全生產年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