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恒輪”裝運貨盤脫落砸死2人重大責任事故分析
1987年1月8日上午,廣東省汕頭港3號碼頭停靠的正在裝運出口涼的“高恒輪”一艙內,掉下一空貨盤,將正在艙底作業的2名工人砸死。
1987年1月8日上午,汕頭港務局第一港務公司裝卸一隊16工班14名工人被派往汕港三號碼頭“高恒輪”一艙裝運出口涼果。甘某某當班擔任卷揚機操作手,魏某某當班擔任艙口指揮手。另12名工人分別在船艙負責拆碼、裝艙和在倉庫、碼頭裝碼、掛鉤。作業時,甘未經指揮手同意,擅自操機起吊艙底第七碼空貨盤。魏某某見狀不但沒有製止,而且沒有指揮艙底作業的工人走避。在空貨盤尚未升至船艙口沿時,魏就擅自轉移指揮位置,前往左舷觀察碼頭麵的情況。甘見魏已離開艙口沿,沒有觀察艙底工人是否走避,繼續半空貨盤從工人頭上掠過,並在空貨盤未升至甲板艙口麵時,采用關閉主機(船上機)運行副機(碼頭機)的違章操作方法,致使空貨盤與艙口沿碰撞,造成空貨盤滑脫吊鉤而墜落,當場砸傷在艙底作業的二名工人,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空貨盤在提升過程中與艙口沿相撞致貨盤脫鉤而墜落,是造成02manbetx.com
的直接原因,違章操作是導致02manbetx.com
發生的重要原因。
甘某某違反《港口裝卸安全規則》,違章作業,冒險操作,對事故負有直接的責任。
魏某某身為指揮人員,對甘的違章操作不予製止,且沒有嚴格執行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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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責任。
三、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汕頭市安平區檢察院認為,甘某某、魏某某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4條的規定,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提起公訴。安平區人民法院鑒於二人在事故發生後,積極參加搶救,有悔罪表現,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從輕判處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2年;判魏某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1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