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譚家山鎮棠霞煤礦“10·31”頂板事故調查報告
2003年10月31日,湘潭縣譚家山鎮棠霞煤礦發生一起頂板02manbetx.com ,死亡一人,直接經濟損失10.1萬元。
02manbetx.com 發生後,長沙煤礦安全監察站牽頭組織了湘潭縣煤炭安全生產辦公室、湘潭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等單位組成“10·31”頂板02manbetx.com 聯合調查組對該02manbetx.com 進行了認真的調查。通過調查,認定該事故為責任事故。
一、礦井基本情況
1、湘潭縣譚家山鎮棠霞煤礦於1978年12月開辦,1995年取得采礦許可證,1998年12月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礦長“兩證”齊全,2002年換發了新的采礦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
2、礦井采用斜井開拓方式,目前開采第三水平,使用木支護方式,地麵安裝了兩台主要通風機,雙回路供電,采用礦用0.8米絞車提升。
3、事故前工作麵情況:-100水平12煤東部回采工作麵走向長40米,於2003年10月25日回采完畢。為了提高回采率,礦決定將該東大巷之上1.5米煤柱回采下來,10月28日開始回采煤柱,按由裏及外的順序進行回采,至事故前已回采5米長煤柱。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搶救過程
1、事故發生經過:
2003年10月31日2時,棠霞煤礦19名職工來礦進早班,帶班長兼瓦檢員馬新民安排工作,共安排三個工作麵:-100水平12煤東大巷回采工作麵,-80水平東付巷10煤回采工作麵,-80水平西付巷回采工作麵。其中安排大工李建興、小工李作梅、唐光明三人到-100水平12煤東大巷回采工作麵作業。2時40分左右,李建興等三人來到-100水平12煤東大巷回采工作麵,李建興首先拆掉擋頭一架支架,將煤大巷擋頭橫梁上的毛柴扯掉,在煤大巷頂部挖一個眼開始挖煤,小工李作梅、馬新民二人拖煤,3時左右,帶班長馬新民來到工作麵檢查瓦斯和安全,交待李建興好點搞,注意安全。4時10分左右,已出煤5車,唐光明聽到巷道裏麵有響聲,當即喊李建興不要搞了,休息一下,李不聽,繼續作業。十多分鍾後,唐光明又聽到采區裏麵有煤矸垮落的聲音,第二次喊李建興休息一下再作業,李不聽,再次繼續作業,大約4時50分左右,頂板突然來壓,將李建興就地埋壓。
2、搶救經過:
事故發生後,小工李作梅迅速報告帶班長馬新民,馬新民隨即帶領十多人前來搶救,5時30分左右,將李建興救出,但李已經死亡。
三、事故原因:
㈠直接原因:
1、-100水平12煤東部回采工作麵2003年10月25日回采完畢後, 僅留下保安煤柱1.5米高的-100水平12煤東大巷壓力增大。
2、作業人員李建興違章作業,進入空頂區采煤。
㈡間接原因:
1、安全管理不到位。-100煤大巷為主要運輸巷未加強支護,特別是在其上的回采工作麵回采完畢後,礦方組織人員回采煤大巷上部的保安煤柱,礦安全管理人員未加強安全現場監督管理,導致事故發生。
2、技術管理不到位。未經縣煤炭行業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采用非正規巷道式采煤方法進行回采;未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製-100東部回采工作麵回采作業01manbetx 和回采-100東部煤大巷上部保安煤柱安全技術措施,作業人員無章作業,技術保安未起到應有的作用。
3、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職工技術素質低。未按規定組織新工人進行入礦培訓和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當班大工違章進入空頂區作業,小工在外拖煤,無人勸阻,職工安全意識淡薄,自保、互保、聯保不到位。
四、防範措施
1、必須切實加強安全管理,重點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責任製,對重點工作麵重點加強監管,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和獎罰措施,確保管理到位。
2、必須加強技術管理,立即騁請專(兼)職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煤礦技術工作,按要求認真編製作業01manbetx 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落實到位。同時嚴格非正規采煤方法審批製度,未經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均不得采取非正規采煤方法進行回采。
3、嚴格按照《礦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條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職工技術素質和自保、互保、聯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