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汛期的劃分
作者: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
2008-12-15 19:49
來源:煤礦安全生產網
江河季節性定期漲水的現象稱為汛。汛期是指江河等流域連續漲水的時期,也就是防汛期。
由於地理位置、天氣係統等差異,我國七大江河的汛期遲早不一。即使是同一河流各年也有早有遲。按季節的不同,我國有四汛,即春汛、伏汛(夏汛)、秋汛、淩汛。其中,伏汛和秋汛最大。通常我們所說的汛期主要指這兩個時期。春汛是指春季在我國南方一些江河發生的明顯漲水現象。如1998年3月初,在福建閩江、湖南湘江及江西贛江、撫河等發生了超過警戒水位的洪水。北方河流因流域內冰雪融化彙流形成春汛。伏汛在我國七大江河均易發生,如1998年在長江、嫩江及鬆花江發生的大洪水或特大洪水。秋汛常在江淮流域發生,通常所說的“巴山夜雨”就出現在這個時期內。1983年10月漢江發生的大洪水,1996年漢江、淮河發生的洪水均屬於秋汛。淩汛是冬春江河水流受冰淩阻塞,而引起的明顯漲水現象,常在我國北方的黃河、鬆花江和黑龍江發生。
汛期又分主汛期和前汛期、後汛期。主汛期是極易產生洪水的時期。7月下旬至8月上旬(通常稱為“七下八上”),我國南北溫差不大,水汽條件較好,全國七大江河均可能發生洪水。因此,“七下八上”常被認為是我國防汛的關鍵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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