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火工品安全管理製度
一、組織機構:
組 長:由礦長擔任。
副組長:由生產副礦長擔任。
成 員:由供應科科長、保衛科科長、生產科科長、安監站分管站長或監察員、井下炸藥庫班長。
辦公室設在生產科,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1、礦每旬由生產副礦長,火工品管理小組組織一次礦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檢查,並不定期抽查,對查出的問題, 按規定兌現罰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組,召開一次專業例會,總結上旬火工品管理情況,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環節, 研究炸藥消耗定額的完成情況,製定合理的措施。
3、 每年組織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員即“四員”的複訓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員”的業務素質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區每班組必須配備有兩名經過專門培訓, 經考核合格的放炮員負責本班組的爆破任務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區隊長是本區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凡一個季度內出現三次不按規定管理火工品的單位,單位的主管區隊長,視情節給予相應有處理,並予通報。
6、煤礦井下放炮,嚴格執行“十不準裝藥, 十不準放炮”製度。
7、嚴格執行采掘工作麵“一炮三檢”、 “三人連鎖”放炮製度,執行瓦斯員和班長對放炮管理的安全檢查製度。
8、嚴格執行放炮員上崗必須持放炮合格證, 及攜帶瓦斯便攜儀製度。
9、 嚴格執行采掘工作麵炮前炮後灑水製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製度。
10、各采掘放炮地點,必須懸掛有放炮爆破作業圖表, 配備炸藥箱、雷管盒,並加鎖。
11、各單位使用的炸藥箱、雷管盒、 哨子等物品使用期為一年,中途損壞自行修理,損壞嚴重礦發新並按價賠償。
三、獎罰辦法:
㈠、火工品的購買和儲存:
1、供應科必須到市縣公安局指定的廠家購買, 任何人不得私自變更供應渠道,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2、火工品由專車運輸, 車上有“危險”標誌的黃旗和防火設施,司機按有關規定,聽從押運員的指揮,按照指定路線,限速行駛,途中不得停留,否則罰司機50元。
3、火工品到礦後,由供應科火藥庫保管員驗收簽字, 並及時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口把鉤工、信號工,火工品嚴禁在井口或井下車場、巷道內停留,必須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規定,及時運往井下炸藥庫,否則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押運員嚴格執行條例和各項管理製度,認真押運, 並親自在規定時間內從廠家押往井下炸藥庫,中途不得換人,並向有關人員交待清楚。否則發現一次不符合規定罰款50元。
5、倉庫保管員持證上崗,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帳、卡、 物相符並交接清楚,庫房人員不得脫崗、離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炸藥庫,消防器材齊全。否則發現一次違反規定罰倉庫保管員50元。
6、專庫專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藥、雷管必須按規定分別存放,並符合要求。庫存量不能超過安全庫存數量, 即炸藥2噸,雷管4000發。
7、庫房內必須懸掛有公安部門核發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和爆破器材管理有關製度,並健立健全各種記錄台帳。
8、所有的電雷管必須在專用的導通室內導通編號, 沒有導通編號的電雷管嚴禁發放。否則發現一次罰倉庫保管員50元。
9、嚴格執行對號發放製度。否則,每錯發雷管一發,罰當班炸藥庫值班員5元。
10、變質、過期、失效的雷管、炸藥要認真收回、清理、 登記造冊,根據可9 7 3 1 2 3 4 8 : 來源: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