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涉爆人員職責
作者:佚名
2008-12-29 13:45
來源:不詳
爆破器材是礦山企業生產的必需品,屬於危險化學品。如果
管理不當,除了影響企業自身的
安全生產,還可能給社會治安造成威脅。
河北武安市玉石窪鐵礦由於對爆破器材嚴格 管理,自1977年投產以來,無論是在礦內礦外,均沒有發生過重大爆炸 02manbetx.com 。他們成功的關鍵是明確細化涉爆人員的職責,總的要求是,在爆破器材的 管理與操作上,嚴格執行國家公布的《危險化學品 安全 管理條例》中的相關內容,嚴格遵守國家《爆破 安全 01manbetx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規定。
以下是玉石窪鐵礦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製定的涉爆人員的職責:
采購人員的職責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規定,采購人員首先在當地公安部門辦理以下證件:爆炸物品購買證、爆炸物品運輸證、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
2. 爆破器材從生產廠向倉庫運送時,包裝箱(袋)及鉛封必須完整無損,以確保所押送的爆破器材的完整性。
3. 運輸工具必須符合國家 安全規定,監督車輛要按公安機關指定的日期、路線、行車速度行駛。
4. 監督裝載的爆破器材不超高、不超載,而且捆牢蓋嚴,性質相抵觸的爆破器材不準混裝在同一車廂,不準同時載運其它易燃易爆品。
5.看管好爆破器材,嚴防途中丟失、被盜或發生其它 02manbetx.com 。
6.貨物運到目的地後,監督收貨單位在《爆炸物品運輸證》上簽注物品到達情況,並將運輸證交回發證公安機關。
汽車司機的職責
1.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輛是否完善可靠。確認無問題後,由車隊隊長在出車單上簽字。
2.裝好爆破器材後,檢查是否捆牢,確認無問題後應掛上危險標誌。
3.控製行車速度,在能見度良好時不超過50km/h;在揚塵、起霧、暴風雪等天氣能見度低時速度減半。
4.雷管、炸藥與導爆索不能同車運輸。
5.按指定路線行駛,在中途停歇時要遠離建築物和人多的地方,不得在交叉路口、橋上、橋下和涵洞等處停留。
礦公安人員的職責
1.負責審核、辦理企業所需有關爆破器材的一切證件。如有人調出,負責收回所辦證件。
2.礦外運輸爆破器材時,必須有人跟車押運,在運輸途中密切注意爆破器材的安全情況,製止各種違章行為,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3.裝卸爆破器材時,應派人在周圍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在場。
4.指派專人負責日常的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新進爆破器材進行性能試驗及銷毀報廢器材時,現場必須有人警戒。
5.負責大爆破工程爆破通行的發放、檢查和統計進入爆區的人員,核定起爆前人員的撤離情況,同時負責爆區內外的治安保衛管理工作。
6.發現爆破器材丟失、被盜現象,除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外,應積極參與偵破工作。
7.負責庫區的安全消防工作,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善情況,按期更換滅火器。
裝卸人員的職責
1.裝卸爆破器材的地點應設明顯的信號,白天懸掛紅旗和警標,夜間或井下應有足夠的照明,並懸掛紅燈 9 7 3 12 3 4 8 : 來源: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
河北武安市玉石窪鐵礦由於對爆破器材嚴格 管理,自1977年投產以來,無論是在礦內礦外,均沒有發生過重大爆炸 02manbetx.com 。他們成功的關鍵是明確細化涉爆人員的職責,總的要求是,在爆破器材的 管理與操作上,嚴格執行國家公布的《危險化學品 安全 管理條例》中的相關內容,嚴格遵守國家《爆破 安全 01manbetx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規定。
以下是玉石窪鐵礦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製定的涉爆人員的職責:
采購人員的職責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規定,采購人員首先在當地公安部門辦理以下證件:爆炸物品購買證、爆炸物品運輸證、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
2. 爆破器材從生產廠向倉庫運送時,包裝箱(袋)及鉛封必須完整無損,以確保所押送的爆破器材的完整性。
3. 運輸工具必須符合國家 安全規定,監督車輛要按公安機關指定的日期、路線、行車速度行駛。
4. 監督裝載的爆破器材不超高、不超載,而且捆牢蓋嚴,性質相抵觸的爆破器材不準混裝在同一車廂,不準同時載運其它易燃易爆品。
5.看管好爆破器材,嚴防途中丟失、被盜或發生其它 02manbetx.com 。
6.貨物運到目的地後,監督收貨單位在《爆炸物品運輸證》上簽注物品到達情況,並將運輸證交回發證公安機關。
汽車司機的職責
1.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輛是否完善可靠。確認無問題後,由車隊隊長在出車單上簽字。
2.裝好爆破器材後,檢查是否捆牢,確認無問題後應掛上危險標誌。
3.控製行車速度,在能見度良好時不超過50km/h;在揚塵、起霧、暴風雪等天氣能見度低時速度減半。
4.雷管、炸藥與導爆索不能同車運輸。
5.按指定路線行駛,在中途停歇時要遠離建築物和人多的地方,不得在交叉路口、橋上、橋下和涵洞等處停留。
礦公安人員的職責
1.負責審核、辦理企業所需有關爆破器材的一切證件。如有人調出,負責收回所辦證件。
2.礦外運輸爆破器材時,必須有人跟車押運,在運輸途中密切注意爆破器材的安全情況,製止各種違章行為,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3.裝卸爆破器材時,應派人在周圍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在場。
4.指派專人負責日常的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新進爆破器材進行性能試驗及銷毀報廢器材時,現場必須有人警戒。
5.負責大爆破工程爆破通行的發放、檢查和統計進入爆區的人員,核定起爆前人員的撤離情況,同時負責爆區內外的治安保衛管理工作。
6.發現爆破器材丟失、被盜現象,除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外,應積極參與偵破工作。
7.負責庫區的安全消防工作,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善情況,按期更換滅火器。
裝卸人員的職責
1.裝卸爆破器材的地點應設明顯的信號,白天懸掛紅旗和警標,夜間或井下應有足夠的照明,並懸掛紅燈 9 7 3 12 3 4 8 : 來源:湖北安全生產信息網
上一篇:
煤礦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下一篇:
礦山辦公室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