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為了控製工業爆炸02manbetx.com
的發生,我們詳細03manbetx
了近年來我國發生的特大、重大工業爆炸02manbetx.com
40多例,占近年業特大,重大工業爆炸02manbetx.com
案例總數2/3以上。雖然02manbetx.com
發生的後果是隨機的,即受偶然性因素的原因;但事故致因則不是隨機的,而是係統性因素即非偶然性因素的影響結果。因此,這40多例事故的致因對於我國近年來全部工業爆炸事故的致因來說,具有合理的代表性。
一、 瓦斯爆炸事故
1、 直接原因
(1) 瓦斯濃度超限的原因
a. 停電造成停風
b. 停風
——局扇被違章關停(包括對臨時停工的地點停風);
——局扇故障或損壞而無備用局扇
c. 風量不足
——局扇無風筒;
——風筒破損漏風;
——備用局扇通風能力不足;
——錯誤地在風門上設置調節風窗;
——有效通風斷麵小,原因是巷道失修,或挑頂後煤渣堵塞一部分通道等;
——風流短路,如正、副巷間無隔風閉牆;
——通風線路長。
d. 瓦斯抽放管位置滯後
e. 礦井結構上的原因
——形成盲巷
——形成獨眼井,如二工區連通,其一不用後塌堵,另一個變成獨眼井;
——井下大麵積老空,如頂板硬、采煤後不落造成;
——瓦斯湧入其他區域,如連通或串聯造成。
f.瓦斯湧出
——綜合因素造成巷道冒頂,使瓦斯異常湧出;
——工作麵出口壓力集中,加快煤壁瓦斯湧出;
——工作麵掘進放炮,使瓦斯大量湧出。
(2) 火源的形成
a. 違章放炮
——明火放炮
——用煤電鑽電源的插銷放炮
——用煤電鑽電源線放炮,放炮母線與電源線搭接產生火花
——炮眼未封填炮泥或封填不好;
——未實施“一炮三檢”製度,如放炮裸露導致短路。
b. 帶電操作
——帶電檢修開關;
——帶電修理煤電鑽;
——帶電檢修煤電鑽電源錢。
c. 機電設備失爆,沒有“三大保護”
d. 明電照明
e. 撞擊、摩擦,如:
——工作時鐵器;
——U型鋼棚;
——金屬支架。
f. 礦燈、如礦燈拆卸,礦燈燈線打火
g. 井下吸煙;
h. 電纜短路;
2.使後果嚴重的原因
(1) 搶進度,安排多個掘進點同時作業,增加入井人員;
(2) 沒有貫通後的防爆安全措施;
(3) 沒配備自救器,或對自救器的使用、監管不嚴;
(4) 無直通地麵可供人行的安全出口(尤當無備用電源的情況下);
(5) 緊急狀態的信息傳達遲緩;
(6) 爆炸使巷道冒頂、坍塌;
(7) 事故後主扇空轉。
3.管理原因
(1)(設備、設施管理)
a. 通風管理
——無通風係統
——通風設施不全
——通風線路長;
——工作麵風電閉鎖裝置故障而不處理,甚至拆除而不更新;
——局扇無專人管理,隨意開停;
——巷道嚴重失修,有效通風斷麵小;
——無專職通風技術人員。
b.瓦斯管理
——工作麵瓦斯湧出量高,而排放方式不能將瓦斯稀釋到規定濃度之下;
——在瓦斯突出危險區掘進後,未按《防突細則》采取預防措施;
——瓦檢員對巡視路線、巡視點和檢查時間不清;
——無瓦斯監測報警係統或係統損壞而不更換。
——瓦檢員數量不足或無專職瓦檢員;
——假檢、漏檢、偽報;
——無瓦斯檢查記錄和審批製度。
C.機電管理
——無備用電源;
——不使用便攜式報警儀或報警礦燈;
——機電設備失爆,包括礦燈失爆;
——井下變壓器容量不足,局扇、絞車不能同時運行。
(2)人員管理
a. 用工製度混亂,工人流動性大;
b. 對新工人、特殊工程工人不按要求培訓、考核,造成工人素質低、違章操作;
c. 用無證人員。不稱職人員擔任無資格的工作;
d. 不按規定對一些專門崗位設置的專職人員。
(3) 對程序、製度、工藝的管理
a. 技術審批人員對作業01manbetx
未嚴格審批;
b. 沒編製災害預防計劃;
c.01manbetx
製度不健全,責任製不清;
d. 新開工程無01manbetx
、無安全措施;
e. 采煤方式落後;
f. 巷道布置不合理;
g. 衝擊地區危險區采用金屬機構;
h. 井下炸藥、雷管亂放;
i. 職能部門協調、溝通不及時,向上、向下報告、傳達、反饋信息不及時;
j. 領導值班脫崗。
(4) 企業領導者的嚴重違法問題
a. 不調查瓦斯情況就投入生產;
b. 、超設計能力、超負荷盲目開采;
c. 降低標準,如根據井型,本應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卻執行《鄉鎮煤礦安全規程》;
d. 在明知未形成完整通風係統的情況下,不按規定每日審閱瓦斯記錄;
e. 工作麵設計不報審,或不經審批即動工;
f. 外包以包代管;
g. 井下停風不撤人;
h. 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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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14216">瓦斯濃度超限,不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還要“湊合著幹一班”:i. 無證開采;
j. 在無證礦整頓小組停電、礦領導自己簽字停產後又擅自恢複生產。
(5) 政府及其主管部門的責任
a. 未進行或未認真進行“三同時”審查;
b. 規程審批兌現方麵存在缺陷;
c. 對無證開采製止不力,甚至支持、縱容;
d. 對所屬、所在地 煤礦監督管理不善。
二、 煤塵爆炸事故
1、 違章放炮作業;放炮前不灑水,封炮時炮泥和煤渣混用,不使用水泥炮,起炮時采用反向裝置爆破;
2、 煤塵檢查清掃責任製度不落實;
三、 對爆炸性煤層,對改擴建的煤層,以及對一般煤層,在 設計及災害預防 計劃中無綜合防塵 措施和防塵 管理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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