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華區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試行)
五華區非煤礦山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試行)
為做好我區非煤礦山02manbetx.com
的預防和應急處置,保證非煤礦山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災難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製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麵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以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統一指揮、科學決策、各司其職、果斷實施、消除險情,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統一領導、集中指揮、分工負責、協調配合、施救及時、處理妥善、單位自救、社會支援”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1、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各成員單位在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主動配合,協同地方政府做好相關工作。
3、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專(兼)職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傷亡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分工負責、協調配合。涉及非煤礦山企業的街道辦事處、鄉各安監站要堅持屬地化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充分依靠公安、消防、交通、醫療等救援力量,積極開展轄區內發生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並及時報告區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必要時組織全區救援隊伍增援。
二、應急救援範圍
我區行政區域內從事礦產資源開采(除煤礦外),以露天采石場、取土場、磚廠、采砂場為主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爆炸、塌方、山體滑坡等引發的重特大事故,適用本專項預案。
三、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預案啟動條件和程序
(一)啟動條件
發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非煤礦山事故,啟動本預案。
1、一次發生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
2、一次發生死亡1 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發生未達到上述條件非煤礦山事故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鄉政府按照本級預案采取應急救援措施。
(二)啟動程序
1、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事故後,事故單位及事故發生片區組長,應立即向五華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報案,五華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立即將事故情況向區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係人、聯係方式等。
2、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立即召開成員單位會議,根據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確定響應級別,發布啟動命令,落實救援任務。
3、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接到啟動命令後,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組成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由區人民政府成立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
1、五華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區政府主管安全工作副區長
副組長:區政法委書記、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和事故發生(行業)單位的分管副區長
成 員:區政府辦公室、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五華分局、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區監察局、區工商局、區環保局、區財政局、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區總工會及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鄉安全生產分管領導
2、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主任: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兼)
副主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兼)
工作人員:由成員單位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 指 揮:區長因特殊情況不在市內時,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臨時總指揮,以上領導均不在時,領導小組成員遞補擔任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設若幹名,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鄉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部成員: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衛生、交通、國土、環保、工會等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鄉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及事故發生地片區組長
(二)應急救援機構職責
1、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全麵協調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指導製定對事故的緊急管理辦法和特別管製措施;
(3)調用應急救援物資、礦山救護隊伍、設備和有關專家,搶救事故受傷人員和進行工程搶救及維護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秩序;
(4)有關重大事項的決策指揮;
(5)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2、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主要職責:
(1)負責全市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3)協助領導小組實施本預案;
(4)彙總報告事故情況;
(5)傳達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
(6)組織事故的新聞發布工作;
(7)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辦公室根據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設置若幹專業組,人員從有關單位抽調。
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轉移、疏散工作;
(3)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7個專業組:
1、搶險救災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鄉政府牽頭,事故單位及事故發生片區組長積極配合,區有關部門協調指導。
其主要職責:
(1)負責現場施救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指揮礦山救護隊現場施救。
(2)製定並組織實施防止礦山事故擴大的防範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03manbetx
和掌握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
2、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五華分局局牽頭,事故單位所在地保衛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協助指導。
其主要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及交通秩序,設立警戒,疏散群眾。
(2)預防和製止事故單位及事故現場的不安定因素和維護社會治安,為事故的搶險救災方案實施,提供必要的良好環境與保障措施。
3、綜合協調組: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區有關部門協助指導。
其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有關技術專家研究製定並實施防止礦山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2)負責應急救援工作情況與事故信息的搜集,彙總形成書麵材料,及時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有關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3)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4、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地方醫院配合負責實施。
其主要職責:
(1)迅速組建、調集現場醫療救治隊伍,製訂搶救方案,指導急救人員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
(2)負責聯係、安排救治醫院,組織指揮現場受傷人員接受緊急救治和轉送醫院救治,減少人員傷亡;
(3)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5、交通運輸組:由事故單位或事故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安排,公安部門配合。
其主要職責:
(1)保障運送搶險救援人員、物資器材所需的車輛;
(2)保障搶險救災交通道路的暢通與救援物資及時到達現場。
6、善後處理組:由事故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公安、工會、民政、勞動保障、衛生、保險等部門配合。
其主要職責:
(1)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理;
(2)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妥善安排家屬生活;
(3)負責處理事故傷亡人員的撫恤、安置,依照有關政策做好事故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善後處理及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等。
7、宣傳報道組:由宣傳部門牽頭,區有關部門協助指導。
其主要職責: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於眾。特大事故的通訊報道,由區委宣傳部負責。通訊報道稿件須經有關指揮長及區委宣傳部審定後方可向公眾發布。
指揮部成員單位分工如下:
(1)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專家緊急聯係,迅速組織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製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後實施;對事故有關情況進行彙總,經指揮部審查同意後,由新聞單位發布信息;督促、檢查街道辦事處、鄉和有關單位應急預案的編製、審查和備案工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控製旁觀者進入現場和事故危險區域,防止並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根據事故類別和性質及時調動相關警種警力參與搶險救援;配合有關部門核對死亡人數、死亡人員姓名及身份,協助事故單位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並協助做好安撫工作。
(3)區衛生局:負責聯係急救中心和有關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事故現場衛生防疫;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區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處違紀人員。
(5)區工商局:負責對發生事故單位辦礦資質合法性的審查及處理工作。
(6)昆明市國土資源局五華分局:負責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
(7)區交通局:負責了解、掌握事故現場沿途交通道路狀況,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車輛通行保障工作;組織搶險物資、器材、食品運輸。
(8)區環保局:負責對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事故後環境危害的監測,查清事故汙染情況,提出具體解決措施。
(9)區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10)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區總工會: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11)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鄉:負責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全麵情況和相關地質資料、圖紙等;迅速集合本部門的搶險救援隊伍進行自救;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現有救援力量的基礎上,充實救援力量,保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效開展。
五、事故發生後的應急救援
(一)應急救援程序
1、通訊聯絡與事故報告
發生非煤礦山事故後,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立即通知所在片區的組長,並按照本單位製定的應急預案,第一時間組織應急處置,搶救傷員;立即向區政府、區安監局報告。我區非煤礦山事故的報警方法為直接撥打110、120報警電話,或撥打區政府值班電話3622562、3618557,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電話3616397、3626101。
2、區政府、區安監局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按本《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按指揮部命令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成員單位應立即處於緊急狀態,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職責,有條不紊地處理和控製事故,積極采取措施,盡量把事故控製在最小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救援要求
1、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救援需要,調集救援設備和器材,指派救援隊伍深入事故區域,探明情況,搶救傷員,運送遇難者遺體到指定位置存放。在專家指導下,對涉及的礦(場)設施進行維護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2、全麵整合救援網絡,最大限度的利用救援資源,充分發揮非煤礦山片區救援力量,讓各個片區能在第一時間動員、組織救援隊伍進行自救、搶救。
3、應急救援結束後,各有關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在撤離事故現場前,要認真做好現場清理,切實消除不安全隱患,經現場指揮部同意後,方可撤離事故現場。
4、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現場拍照、繪製事故現場圖對事故現場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證據。
六、事故後期處置
(一)由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和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鄉政府等有關部門負責,會同事故發生單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後處理小組,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積極做好事故遇難者和傷員的補償、治療和家屬安撫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二)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鄉政府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部門籌集資金和物資,搞好災後重建。
(三)由區有關部門負責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規定,配合省或市開展事故調查。按規定時限提交調查報告,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具體措施。
(四)指揮部認真總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訓,進一步修訂、完善事故預案。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製
(一)繼續完善非煤礦山露天采石場片區管理製度,對非煤礦山企業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指定片區組長負責管理、監控。在暢通信息和工作渠道的同時,做到全麵、準確地掌握各個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了解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
(二)加強對磚廠、取土場的監督、管理,完善磚廠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應急救援機製,督促磚廠負責人根據自身的生產安全狀況、事故隱患特點和事故發生規律,製定企業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加強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三)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
(四)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回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五)製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預案演習;並將預案報五華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八、搞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的要求及全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五華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製定,報區政府和昆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時機成熟後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根據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麵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補充和完善:一是在事故期間報警通訊係統能否運作暢通;二是人員能否以最快速度撤離危險區;三是應急救援隊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參加搶險救災;四是能否有效控製事故進一步擴大。
九、相關事項
(一)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的規定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涉及非煤礦山的街道辦事處、鄉應當根據本預案,製定本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報五華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三) 區屬各有關非煤礦山企業應製定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