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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低壓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09-02-19 02:40 來源:不詳
td="7573"> [一]一般規定
  1.司爐工必須經過 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及體檢合格,持證方可獨立操作。學徒、實習人員必須由師傅帶領,否則不準操作。
  2.鍋爐投入運行必須經過上級鍋爐監察部門檢查、登記或定期檢驗,憑證使用,否則,司爐人員可拒絕操作。
  3.操作人員應熟悉鍋爐汽水係統、給水係統、燃燒係統情況,工作前必須巡視、檢查設備的各部分運行情況和 安全附件( 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排汙閥、自動保護裝置)及通風除塵設備、防噪聲設備、給水設備等,以及鍋筒、水管有否明顯變性、臌包、泄漏,並進行交接。確認良好後,方可接班操作。
  4.鍋爐房內的操作地點、各種儀表處,應有足夠照明。作業人員應熟知備用照明設備或燈具的存放地點和使用方法。
  5.鍋爐房內不準堆放雜物,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當日用的燃料也不得堆放過多。
  6.運煤與加煤時,應慎重檢查,不準有爆炸物投入爐內。清爐渣應在用汽量少時進行。
  7.嚴禁在無 安全 措施情況下,進入煤倉鬥捅煤;或冬季在室外煤堆取煤時,掏洞挖煤,以防煤層突然陷落傷人。
  8.鍋爐房門在鍋爐運行期間,不準鎖住或關住。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鍋爐房。
  9.鍋爐房的除塵設備應保持完好,定期檢查並清除所收集的塵埃。操作時,應防止二次揚塵。發現除塵設備嚴重失效時,應停爐檢修。
  10.作業人員在鍋爐運行時,不得從事與鍋爐操作無關的事情。
  11.機器外露傳動部分的防護罩要保持完好,不準隨意亂拆亂扔。也不準擦拭正在轉動中的機器設備。
  12.嚴禁在有壓力或鍋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鍋爐受壓元件,以防汽、水噴出被擊傷。正在修理中的設備,要掛警示牌。電氣設備檢修,應由電氣工作人員進行。
  13.若在汽、水管的法蘭及其接頭處,安全閥、人手孔及檢查孔等處巡視檢查時,不應在正麵,而應側視。操作時應戴防護手套,以防燙傷。
  14.操作者拉合電閘時,手必須幹燥或配有絕緣 措施,閘刀蓋應完整,防止電弧傷人。
  15.進入鍋爐內之前,爐膛和煙道、人手孔須先打開,進行通風不少於半小時。若該爐與其它運行的鍋爐之間有共同的管道連接在一起,則這些管道或煙道(包括給水管道,蒸氣管道、排汙管道等),必須用金屬盲板隔開。當壓力降到大氣壓力,溫度降到40℃以下時,方可打開人孔或手孔。對蒸發量大於10噸/小時的鍋爐,還應按缺氧危險作業 01manbetx 01manbetx 的要求,先檢測氧氣濃度,確認其保持在18%以上時,然後才能進入鍋爐內。
  16.進入鍋筒爐膛或煙道內工作時,應設人監護。並能看見被監護者。關閉人孔,煙道門時,必須清點人數,保證無人滯留。
  17.在鍋筒或水箱內工作時,要輪換工作,最長不要超過30分鍾。在鍋筒和潮濕的煙道內作業時,照明用電壓不得超過12伏,在比較幹燥的煙道內,而且有妥善的安全 措施時,可采用不高於36伏的照明電壓。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18.在鍋爐運行期間,應加強巡視檢查。例如:鍋爐水位,壓力波動情況,是否在許可範圍,排汙管是否關閉嚴密,受輻射熱部位的鍋爐殼體、水管或水冷壁管是否臌包,變形,脹接部位或對流管束部分有否泄漏,爐牆部分有否冒煙,水循環是否通楊。有問題應及時采取 措施排出,若解決不了應及時向領導反映解決。
  19.在鍋爐房操作需要上、下時應走梯台或使用活動梯子,不得隨意踩上、踩下,防止發生意外 02manbetx.com
  20.冰凍季節,鍋爐及管道停用,應放盡冷凝水、殘留水,防止凍壞設備、管道。濕法保養的鍋爐及管道應加保溫層,發現管道凍結,嚴禁用蒸氣解凍,應采用熱水逐漸解凍。壓火停爐應將風門調至最小,並經常監視爐膛,防止鍋爐升壓。
  21.發現不正常情況要立即報告領導采取措施。發生 02manbetx.com 時,除報告領導和搶救外,還要保護現場。
  22.按照交接班 製度進行交接班。接班人應提前10分鍾到達鍋爐房。接班人若遲到或缺勤,交班人應向領導報告,並堅守崗位直到新派接班人到後方可離去。

        [二]升火前的準備
  1.升火前,鍋爐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下列檢查:
  (1)在關閉鍋爐人孔、手孔、灰門之前,檢查鍋爐煙道和爐膛內有無人員或雜物;
  (2)檢查安全閥和各種管道上有無盲板,避免鍋爐與給水管,蒸氣管和排汙管有隔開現象;
  (3)檢查各安全裝置和汽,水閥門是否靈活好用,水位是否已加到規定要求(一般為中水位偏下,在最低安全水位線以上),爐門,爐條及其它工具是否完好。備用給水裝置是否完好。
  2.升火前,爐膛和煙道必須通風10~15分鍾,若發現抽力小,應重新檢查煙道閘板是否全開,煙囪抽風門是否關閉嚴密。
  3.升火前,各閥門的位置應符合規定,水處理應符合規定指標。未經水質處理,不得投入運行與操作。

        [三]升火和投入運行
  1.升火時,必須關閉汽門和關閉煙道閘板50%,打開安全閥或排空閥,在微火,小風的條件下進行升火。
  冷爐啟動必須經過烘爐(時間一般3~5天),升火後的整個升壓或降壓過程應是緩慢進行的,其中幾種爐型所需、時間規定如下:
  (1)壓力小於、等於1.3兆帕的水管鍋爐不得少於6小時;
  (2)壓力大於1.3兆帕的水管鍋爐不得少於8小時;
  (3)立式爐不得少於3小時;
  (4)臥式快裝爐不得少於4小時;
  (5)熱水鍋爐每小時升溫不超過30℃。
  2.當排空閥開始冒氣時,須將其關閉,然後開始加大風力,增強爐內火力,並注意壓力表指針和水位表內的水位,最後再按次序檢查所有附件的動作是否良好。
  3.鍋爐水位表應在爐內壓力為49~98千帕(0.05~0.1兆帕)表壓力時,以及在鍋爐與總管連通之前衝洗。工作人員應戴好防護手套側對水位計進行衝洗工作,動作不要過猛。
  4.鍋爐與蒸氣管連通之前,必須把蒸氣管道烘暖和排淨凝結水,然後將蒸氣閥門慢慢打開。當鍋爐與總氣管連通時,爐內壓力應與總氣管壓力相等。如蒸氣管道發生撞擊或水擊現象時,必須立即把鍋爐與總氣管隔斷,減弱爐內火力,排出蒸氣管道凝結水。
  蒸氣管道汽門從關閉狀態至全部開啟暖管時間規定如下:
  (1)φ6英寸閥門不得小於10分鍾;
  (2)φ5英寸閥門不得小於8分鍾;
  (3)φ4英寸閥門不得小於6分鍾;
  (4)φ3英寸閥門不得小於5分鍾;
  (5)φ2英寸閥門不得小於4分鍾。
  5.在鍋爐與蒸氣管連通之後,必須再檢查一次附件的動作是否良好,爐內水位是否正常。

        [四]運行
  1.鍋爐在正常運行中,應連續供水,保持中水位(60%~70%左右),不準在極限低水位和高水位時運行。每天應試用備用給水係統一次。
  2.當運行中水位表看不清水位,需要判斷時,首先應壓火停爐,慎重處理,嚴禁盲目排汙,若鍋爐可以“叫水”,通過叫水法,仍不見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滿水時,應采取措施處理。仍不見水伊恢複,應緊急停爐檢查。對於臥式快裝鍋爐(內燃、外燃),不應采取叫水法,當水位表看不見水位時,應緊急停爐。
  鍋爐發生嚴重缺水時,嚴禁向鍋筒內進水,並應緊急停爐,及時報告領導。
  缺水時常見現象如下:
  (1)看不見水位且玻璃板(管)呈白色;
  (2)水位無波動,有假水位;
  (3)水位警報器發生低水位警報信號;
  (4)裝有過熱器鍋爐的過熱蒸氣溫度急劇上升;
  (5)蒸氣流量大於給水流量;
  (6)有時可嗅到焦味,外表見到漆變色。
  3.每班應衝洗水位表,且不少於兩次。密切注意兩隻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發現一隻表失靈時,要立即修複,兩隻同時壞時,應停爐檢修。如發現水位表有浮油現象,在加大鍋爐連續排汙後,現象還沒消除,也應停爐檢修。裝有水位警報器或連鎖裝置的鍋爐,每班在衝洗水位表時,應作校驗一次,並做記錄,如有損壞應及時通知修理。
  4.水位表(或水表柱)和鍋筒之間的汽水連接管上,如裝有閥門,在正常運行時必須將閥門完全打開。
  5.司爐人員應定期作自動(至少每3個月1次)及手動排汽(至少每周1次),以檢查和確保安全閥的靈敏可靠。檢查安全閥時要防止燙傷和墜落,頭部應偏離。如果安全閥動作不靈,可做手提試驗,但嚴禁用手錘、扳手敲打。調整起跳壓力時,應緩升火勢,不可太猛,水位應正常,壓力表應 標準,並有人監護。安全閥排汽必須做好記錄。自動排汽應準確記錄起座壓力、回座壓力、責任人、鑒證人。
  6.鍋爐運行中,鍋爐壓力應控製在額定範圍內。如發現兩隻表相差超過規定值時,應按最高壓力表值作參數,當卸掉負荷後,立即通過存水彎管的三通旋塞回零的辦法,找出失靈的表,並立即更換。同時壓力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也應立即更換,
  (1)有限止釘的壓力表在無壓力時,指針轉動後不能回到限止釘處,沒有限止釘的壓力表在無壓力時,指針離零位的數值超過壓力表規定允許誤差;
  (2)表麵玻璃破碎或表盤刻度模糊不清;
  (3)鉛封損壞或超過校驗有效期限;
  (4)表內漏汽或指針跳動。
  7.排汙閥每班應開啟一次,並在運行穩定及低負荷時,戴手套進行排汙。不準用錘或其它任何物件敲開排汙旋塞或排汙閥,也不準加用杠杆力開啟排汙閥。排汙時應嚴格監視水位。排汙後,應檢查排汙閥關閉是否嚴密,並作好記錄。
  8.排汙時必須有兩人協同作業,並禁止一台的爐兩個排汙管同時進行排汙或兩台爐用同一排汙總管,同時進行排汙。
  9.鍋爐在運行中嚴禁在鍋爐本體、閥門、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麵敲擊和進行撚縫、補焊、鬆緊人孔和手孔等事項。如發現鍋筒、爐管、人孔、手孔、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排汙閥等有漏水或漏汽,要停爐檢修。
  10.司爐人員不準正視看火孔觀察火焰,以防噴火傷人。
  11.鍋爐運行時,汽壓表指針不得超過金屬刻度盤麵上所刻劃線(規定壓力),當超過時,應立即停止燃料供應,減弱通風並打開安全閥。
  12.如鍋爐須進行並爐時,應在該爐汽壓低於總氣管內氣壓0.05兆帕以下進行。工作參數不同時要采取相應的 安全措施
  13.省煤器在運行中,應有不間斷的給水流通,嚴格控製出水溫度(一般低於鍋爐飽和蒸氣溫度40℃),若過高時,應開啟旁通管回水,或啟用旁通煙道。
  14.鍋爐除垢後酸洗,應經主管技術人員批準,實施時要穿防護用品,並防止酸液噴濺傷人。

        [五]壓火
  1.壓火後,循環水泵應繼續運轉1小時左右後再停。
  2.到壓火時,逐漸減少加煤次數和數量。
  3.鍋爐上水至高水位。
  4.適當關閉風擋,關閉灰門,關閉總汽閥,然後打開爐門。
  5.清除爐篦上的灰渣,並將剩餘火炭扒在爐門附近,同時以濕煤拌爐渣壓在上麵,最後將爐灰全部運出,—並將鍋爐房清掃整潔。

        [六]透火
  1.透火前全麵檢查一次鍋爐附件,如壓力表、水位表、驗水考克及給水設備等。
  2.鍋爐水位應高於中水位。
  3.確認全部設備完善後,打開風擋、灰門,將爐篦上火炭扒勻,再撒薄薄的一層煤,待爐篦上的火著得旺盛時,再加煤,直到鍛爐壓力升至工作壓力時按規定送汽。
  4.當汽壓升至98千帕表壓時,要衝洗水位表和壓力表管。

        [七]停爐
  1.停爐之前必須進行下列工作;
  (1)保持爐內水位在高水位,且檢查排汙閥,保證嚴密不漏;
  (2)停止添煤並逐漸放出蒸氣;
  (3)關小煙道擋板,減弱通風;
  (4)扒出爐膛內餘煤(壓火不在此限);
  (5)停止機械通風,關小煙道閘板,關閉爐門。
  2.嚴禁用水澆入爐膛內未熄滅的、灼燙的煤。

        [八]緊急停爐
  1.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緊急停爐,並將 02manbetx.com 情況報告主管領導:
  (1)鍋爐水位降低到鍋爐運行 01manbetx 所規定的水位下極限以下時;
  (2)不斷加大向鍋爐給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然繼續下降;
  (3)鍋爐水位已升到運行 01manbetx 所規定的水位上極限以上時;
  (4)給水機械全部失效;
  (5)水位表、壓力表或安全閥門全部失效,或排汙閥泄漏嚴重,難以維持運行;
  (6)鍋爐元件損壞,如在鍋筒、火管、火室、管板等處發現裂縫、變形,焊縫漏水,水管及煙管破裂等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7)燃燒設備損壞,爐牆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2.緊急停爐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停止加煤,減弱通風,停止鼓風;
  (2)用濕灰壓滅或扒出爐內炭火,鏈條爐排應快速將燃燒的煤退至灰鬥,禁止用水澆入爐膛內或用原煤壓在燃燒著的煤上來滅火;
  (3)爐內停火後,把煙道閘板全部打開一段時間後,方可將爐門打開;
  (4)把鍋爐與總氣管斷開,停止對用戶送汽;
  (5)超壓時,打開安全閥排出爐內的蒸氣,降低鍋爐壓力。如果不超壓、應穩定工況,靠緩慢自然冷卻來降壓。
  3.整個緊急停爐應是緊張而有秩序地進行操作的,不要驚慌失措。緊急停爐措施要快,但具體開關閥門時要穩定操作。


      ——摘自《機械工人 安全技術 01manbetx 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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