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主要通風機優選程序編製通用規則
近年來,國內陸續推出一些應用電子計算機選擇礦井主要通風機的程序,可以在廣泛範圍內按照用戶指定的條件優化選擇主要通風機。為規範此類程序的功能,使其既具有通用性又有實用性,有必要發布相關的行業標準,為編製礦井主要通風機優先程序製定若幹應遵循的一般原則和要求。
本標準由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撫順分院起草。
本標準委托煤礦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通風技術及設備分會負責解釋。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編製通用的礦井主要通風機程序應遵循的優選原則與編製規則。
本標準適用了用數字計算機編製優選礦井主要通風機的通用程序。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566—1995 信息技術 軟件生存期過程
GB/T 8567—88 計算機軟件產品開發文件編製指南
MT 442—95 礦井通風網絡解算程序編製通用規則
煤礦安全01manbetx 1992年10月2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
3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合理工作區域 rational working section
通風機特性曲線上運行狀態穩定,效率不低於70%的區域。
3.2 並聯風道增阻調節法 resistance increasing control for parallel airways
若廠條並聯巷道,通過在其中一條巷道上增加風阻來改變它們;之間的風量分配達到調節風量目的的方法。
4優選原則
4.1 一般原則
4.1.1 所選擇的主要通風機運行時應能保證其承擔區域所有用風地點的需風量要求,巷道風速應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規定。
4.1.2 主要通風機的排風量中,應包括風機所在風井的外部漏風量。外部漏風量按《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規定的外部漏風率水平計算。
4.1.3 要考慮自然風壓對礦井通風和主要通風機運行的影響。
4.1.4 所選擇的主要通風機與所在的礦井通風網絡配合運行時,其工況點應在該風機的合理工作區域內。
4.1.5 選擇礦井主要通風機要留有餘地:不僅要滿足礦井當前或投產初期的風量和風壓要求,而且,要考慮礦井在今後一段相當長時間內(有的是礦井的整個服務年限)在風量和風壓方麵需求的增長。所留餘量的大小,應視具體情況而定。新設計礦井與老礦通風係統改造、中小煤礦與大型煤礦應有所區分。一些生產時間長的大型煤礦,在經過周密的技術經濟03manbetx 和論證之後,可以安排其主要通風機在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之後予以更新。程序模塊應提供一個由用戶決定預留量的人機對話窗口。
4.2經濟運行原則
在選擇礦井主要通風機時,除必須遵循上述一般原則外,還需從經濟運行出發,按所選擇的通風機應是在可用通風機中初期投資、運行與維修綜合費用最低的優化原則選擇。
5編製規則
在編製礦井主要通風機優選程序時,除必須遵循本標準第4章規定的優選原則外,所編程序功能方麵還應遵守以下規則:
5.1 通用性
5.1.1 程序編製過程應遵循GB/T 8566所提出的軟件開發規範。程序作為軟件產品提供給用戶時,應附有按GB/T 8567要求編寫的用戶手冊和操作手冊。
5.1.2 程序應能適用於各種類型的通風係統和通風方式。
5.1.3 在多風機聯合運行的複雜通風網絡,主要通風機的選擇有兩種方式:
——對新設計礦井來說,礦井的所有主要通風機需同時作出選擇;
——對生產礦井的通風係統改造來說,是對其中部分主要通風機作出選擇。
程序應對這兩種選擇方式作出不同的安排。
5.1.4 程序應包括一個與通風機性能數據庫通訊的接口;一個獨立於程序之外的通風機性能數據庫,它彙集了我國現生產的和運行的可作礦井主要通風機用的各類通風機的個體特性曲線,通風機的選擇就在該數據庫範圍內進行。
5.1.5 程序應包括一個計算礦井通風網絡中出現的自然風壓的模塊,以便當風網中出現不可忽視的自然風壓時能對它作出準確計算。
5.2 實用性
5.2.1 程序應包含一個對多風機聯合運行的複雜風網質量作出基本評判的模塊。在選擇主要通風機之前先計算出各分係統的總風壓,並在一個預定的差值範圍內檢驗它們。如果超出預定範圍,則輸出信息,向用戶提示。用戶可視情況決定是退出運行,修正風網;還是繼續運行,在原風網條件下選擇主要通風機。
5.2.2 程序應對用戶選擇主要通風機的範圍提供一個選擇的機會。程序應以菜單方式提供不同的選擇範圍,供用戶任選。
5.2.3 程序應包含一個對風網的某些風道風阻作出修正的模塊。修整的目的是實現對風量的局部調節,使風網與風機匹配更合理。對風阻的修整可采用並聯風道增阻調節法由計算機自動選擇調節點、確定調節量,也可采用人機對話方式人工定點定量修整。
5.2.4 程序還應包含一個風網風量自然分配檢驗模塊。即在完成優選主要通風機過程之後,應把選出的風機與經局部風阻修正的風網相匹配,進行一次風量自然分配解算,並檢驗解算結果:
——所有的用風點風量是否滿足各自的需風要求?
——風機工況點是否在其正常工作區域內?
——風網中各風道的風量和風壓是否滿足相應的平衡定律?
——是否有風速超限的風道?
隻有在滿足上述四條之後,才能認定優選工作的真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