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文縣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
興文縣煤礦重特大安全02manbetx.com
救援應急預案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範安全行為,改善安全環境,加強安全防範,改變過去安全生產“隨著02manbetx.com
走”的被動局麵,及時有效地組織02manbetx.com
搶救,做到及時、有序地開展搶險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之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製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重特大02manbetx.com
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機構:
為確保各類重特大事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組織搶救,做到及時、有序地開展搶險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受災遇難人員,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安監局成立重特大事故搶險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何輝榮
副組長:徐曉翱、周義改
成 員:陳利雄、鄧克誠、陳權、曹光文、申文革、李文倫、塗會明、張維、王琪。
(一) 搶險救援工作的職責分工
1、 縣安監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各煤礦企業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2、 各煤礦企業法人是企業重特大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組織實施企業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向事故救援領導小組提供企業的有關安全技術資料,接受救護隊的預防性檢查,搞好安全預防工作。
3、 礦山救護隊隊長負責全麵指揮、領導救護隊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
(二)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援
1、 縣安監局在接到重特大事故的報告後,根據事故類別,立即帶領搶險救援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和礦山救護隊趕到現場,組織指揮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和向相關部門通報。
2、 搶險救援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和礦山救護隊到達事故現場後,立即與煤礦企業業主和技術負責人組成搶險救援指揮部,同時成立現場事故施救組,實施搶險救援工作。
3、 現場事故施救組根據事故企業提供的資料,迅速查清事故的性質、原因、範圍、遇險人員所在位置等情況,製定救災方案和技術安全措施,報搶險救援指揮部。
4、 現場事故施救組和礦山救護隊,根據搶險救援指揮部製定的救災方案,技術安全措施,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
5、 企業在發生重特大事故後,必須按規定立即向有關部門彙報,嚴禁企業擅自行動、盲目指揮、違 章搶救。
6、 企業在發生重特大事故後,企業法人、生產礦長、技術負責人必須立即趕到現場,負責成立搶險救援小組,維護秩序,同時做好後勤工作,及時提供保證搶險救災所需的資金、人力、設備。
二、瓦斯爆炸事故的處理
1、發生事故後,立即通知電工切斷災區及回風沿線的一切電源,並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2、 迅速準確地摸清災情,內容包括:
(1) 爆炸地點及其波及範圍;
(2) 人員分布及其傷亡情況;
(3) 通風情況(風量大小、風流方向、風門等通風構築物的損壞情況);
(4) 災區瓦斯情況(瓦斯濃度、煙霧大小,一氧化碳濃度及它們的流向);
(5) 是否發生了火災?
(6) 主要通風機工作情況(是否正常運轉、防爆門是否被吹開?)
3、立即下達相應的命令
(1) 撤出災區和可能影響區的人員;
(2) 成立搶救小組,製定救災方案;
(3) 保證主要通風機和空氣壓縮機正常運轉;
(4) 保證升降人員的井筒正常提升;
(5) 清點井下人員、控製入井人員;
(6) 礦山救護隊到礦後,按照救災方案布置救護隊搶救遇險人員、偵察災情、撲滅火災、恢複通風係統、防止再次爆炸;
(7) 命令有關單位準備救災物資,醫院準備搶救傷員。
4、選擇最短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進行偵察、搶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二是沿進風方向進入災區。選擇哪條路線進入災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確定。一般說來,要沿進風方向進入災區,因為在空氣新鮮的巷道中進行,對保持救護隊的戰鬥力,減少隊員體力消耗有利。如果爆炸後,入風巷道垮塌、冒頂和堵塞,一時難以清理、維修,也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但在回風中行進,有煙霧和有毒氣體的威脅,救護隊員的行進速度較慢。同時,這一帶往往也是遇險人員較集中的地點。
5、迅速恢複災區通風。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迅速恢複災區通風,排除爆炸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氣體,讓新鮮空氣不斷供給災區,是搶救遇險人員最有效的方法。但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查明有無火源存在。否則會再次引起爆炸。
6、反風。在緊急搶救遇險人員的特殊情況下,爆炸產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氣體,嚴重威脅回風方向的工作人員時,在保證進風方向的人員已安全撤退的情況下,可考慮是否采用反風。
7、清除災區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後產生冒頂,造成巷道堵塞,影響救護隊員進行偵察、搶救時,應考慮清理堵塞的時間。若巷道堵塞嚴重,救護人員在短時間內不能清除時,應考慮其它能盡快恢複通風救人的可行辦法,同時要恢複堵塞區外的通風,讓不佩帶呼吸器的人員能夠參加此項工作。
8、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為了搶救遇險人員,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在災區內發現火災或殘留火源,應立即撲滅;火勢很大,一時難以撲滅時,應製止火勢向遇險人員所在地點蔓延,特別是在火源地點附近有瓦斯聚積的盲巷,尤應千方百計防止火源蔓延到盲巷附近引起爆炸。待遇險人員全部救出後,再進行滅火工作。火區內有遇險人員時,應全力滅火。火勢特大,並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險,用直接滅火法不能撲滅並確證火區內遇險人員均已犧牲無法救出活人時,可考慮先對火區進行封閉,控製火勢,用綜合滅火法滅火。待火區熄滅後,再找尋遇難人員的屍體。
9、發生連續爆炸時,為了搶救遇險人員或封閉災區,救護隊指戰員在緊急情況下,也可利用兩次爆炸的間隔時間進行。但應嚴密監視通風和瓦斯情況,並認真掌握連續爆炸中時間間隔的規律,考慮在災區返往時間。間隔時間不允許時,不能進入災區,否則,難以保證救護人員的自身安全。在搶救事故中,要防止擴大事故,增加傷亡。
10、最先到達礦井的小隊,擔負搶救遇險人員和災區的偵察任務。在煤塵大、煙霧濃的情況下進行偵察時,救護隊員應沿巷道排成斜線波浪式前進。發現還有可能救活的遇險人員,應迅速救出災區。發現確已犧牲的遇險人員,應標明位置,繼續向前偵察。偵察時,除搶救遇險人員外,還應特別偵察火源、瓦斯以及爆炸點的情況,頂板冒落範圍,支架、水管、電氣設備、局部通風機、通風構築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動方向及其蔓延情況,災區風量、風流方向,災區氣體成份等,並作好記錄,供救災指揮部研究全麵搶救方案。
11、恢複通風設施時,首先恢複主要的最容易恢複的通風設施。損壞嚴重,一時難以恢複的通風設施可用臨時設施代替。恢複獨頭通風時,除將局部通風機安在新鮮空氣處外,應按排放瓦斯的要求進行。
12、人員自救。處於災區的人員要保持冷靜,發生爆炸後立即背向著爆炸點方向,用濕潤後的毛巾或衣物蒙住鼻子、麵部,由現場的班長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沿避災路線撤出,撤出時要沿途作上記號(如:扔下衣物,小型工具等),以便於救護人員尋找。
13、人員撤退應就近進入新鮮風流巷道或按作業01manbetx
規定的路線;或按指揮部通知的路線撤出。
14、當采煤工作麵發生瓦斯爆炸時,應從進風巷進入工作麵搶救人員。
15、當爆炸發生在較長範圍的掘進巷道區域中,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大,支架損壞嚴重,確定遇難人員已經犧牲時,必須在恢複通風維護支架後,才能進入搬運遇難人員。
16、處理瓦斯爆炸事故時,應攜帶通訊設備,以便隨時與指揮部取得聯係。
17、人員救護完畢後必須立即在通往災區的所有通道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嚴禁其它人員入內,隨即組織製訂瓦斯排放措施,並由救護隊會同礦管理人員組織瓦斯排放。
三、水災事故的處理
1、打眼時如遇眼子來水應停止打眼,並禁止撥出鑽杆,利用各條巷道預先儲備的防水材料,設法加強支護,堵住出水點,防止出水點爆開,防止事故繼續擴大,同時報告井口值班室。
2、如果情況危急,來勢很猛,應避開水頭,由現場熟悉巷道情況的人員帶領,迅速撤到安全出口的高處巷道直至撤到地麵。
3、穿透出水地點人員在撤退的同時,應盡量設法通知下部作業人員和其它人員撤離。
4、如有人員被堵在沒有出口的上山獨頭,遇難人中應保持鎮靜,避免體力過度消耗,等待救援。
5、人員避災路線應按作業01manbetx
或防治水措施中規定的路線撤離。
6、救護人員趕到現場後,應首先急救人員,撤離災區,然後向指揮長彙報災情,請示下一步的命令。
7、井下的排水設備最大限度地開啟排水,保證正常運轉,盡快排出災區積水。
8、必須保護排水設備不被淹沒。其中,當水和泥砂威脅到泵房安全時,在下部水平人員撤出後,應將水和泥引入下部巷道。
9、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材料入井救人抗災。指定專人組織撤出災區人員,另派人查看水情,及時關閉有關的防水閘門。並同時切斷災區電源,撤出可能撤出的電氣設備,根據不同的湧水點采取阻水措施和導水措施,保護未淹區域的供電排水設備。
10、水災後的恢複工作:當水量有限時采取直接排幹法;當湧水量特別大時先堵截水源再行排水。恢複時應:加強瓦斯檢查;杜絕火源及失爆產生;防止片幫冒頂;攜帶自救器與呼吸器。
四、頂板事故的處理
1、放炮後,掘進工作麵或巷道中冒頂片幫時,必須等冒落停止後按由外向裏的原則進行檢查與支護。
2、采煤工作麵冒頂時,人員必須選擇有支架,有通道的地方躲避與撤退。
3、冒頂事故埋壓電纜電器設備時,先切斷電源,等冒落穩定後再接近檢查與處理,並同時報告井口值班室。
4、采麵頂板或掘進巷道大麵積來壓時,人員必須及時撤出,不能在采麵躲避,冒落穩定後必須采取特殊措施後方能清理支護,並同時報告井口值班室。
5、當冒落頂板砸傷人員時,同行人員必須在冒落穩定後才能進入冒落區救護傷員,並同時摻好護身支柱,及時報告井口值班室。
6、處理鬆散煤體垮塌時,還必須有瓦檢員現場跟班檢查瓦斯。
五、機運事故的處理
1、到達事故地點後,首先應檢查鋼繩是否繃緊和損壞,插銷、碰頭、鏈鉤是否完好。如有問題應先采取防止礦車下滑的措施後再進行其它工作。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護送傷員出井並報告。
3、如對電器設備有損壞應及時通知機電人員恢複。
4、最後恢複軌道及擋車器,清理雜物。
5、如遇觸電及電器損壞事故應先斷電,再救人,最後恢複搶修設備。
六、礦井火災的處理
1、撲滅井下火災時,搶救指揮部應根據火源位置,火災波及範圍、遇險或受威脅人員分布,迅速而慎重地決定通風方法。
2、無論采取何種通風方法,都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 保證災區和受威脅區內人員的安全撤退;
(2) 防止火災擴大,創造接近火源直接滅火的條件;
(3) 避免火災氣體達到爆炸濃度,避免瓦斯通過火區,避免瓦斯、煤塵爆炸;
(4) 防止出現再生火源和火煙逆退;
(5) 防止產生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3、當火災發生在礦井總回風井巷,改變通風方法可能會造成風流紊亂,增加人員撤退的困難,可能出現瓦斯積聚等後果時,應采用正常通風,穩定風流。
4、當采用正常通風方法會使火勢擴大,而隔斷風流又會使火區瓦斯濃度上升時,應采取減少風量的辦法。這樣既有利於控製火勢,又不使瓦斯濃度很快達到爆炸界限。但要注意,在災區內人員尚未撤出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出現缺氧現象、不利於人員撤退時,不能減少災區風量
5、在處理火災過程中,如發現火區內及其回風側瓦斯濃度升高,則應增加風量,使瓦斯濃度降至1%以下;若火區出現火風壓,呈現風流可能發生逆轉現象時,應立即增加火區風量,避免風流逆轉;在處理火災過程中,發生瓦斯爆炸後,災區內遇險人員未撤退時,也應增加災區風量,及時吹散爆炸產物和火災氣體及煙霧,以利於人員撤退。
6、風流短路是救災過程中常用的方法。它是利用現有的通風設施進行風量調節,把煙霧和CO直接引入回風,減少人員傷亡。
7、反風分全礦性反風和局部反風。由於礦井通風網路的複雜性、火源出現的偶然性、火勢發展的不均衡性,采用什麼方式反風,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8、處理高瓦斯礦冒高處火災時,必須在噴霧水槍的掩護下迫使火源局限在高冒處,在火源的下風側設水幕,然後在高冒處兩端用水槍滅火。
9、處理高瓦斯礦井獨頭巷道火災時,不能停風,要在保持正常通風或加大風量的條件下處理火災。但是,由於某種原因(如人員撤退時停掉局部通風機或火焰燒斷風筒),風流中斷或風機停轉時,應先檢查巷道中瓦斯和煙霧情況,隻有在瓦斯濃度不超過2%時才能進入救人滅火。
10、當直接滅火無效或不可能時,應封閉火區,在高瓦斯礦封閉火區是相當危險的工作。應根據瓦斯湧出情況,通過加大風量將瓦斯濃度降到2%以下時,於火區的進風側和回風側同時建造防爆牆,並在三分之二高度處留有通風排氣口,然後在統一指揮下同封口。
11、封閉火區時,還應考慮某巷道封閉後,是否會造成鄰近采空區內瓦斯被大量吸出,通過火源引起爆炸;任何情況都不準先堵回風,後堵進風,否則會造成火煙逆退或發生瓦斯爆炸。
12、用水滅火時,要有充足的水量,並應先從火源外圍逐漸向火源中心噴射水流;要保持正常通風,並要有暢通的回風道,以便及時將高溫氣體和水蒸汽排 出;用水滅電氣設備火災時,首先要切斷電源;水比油重,不宜用水撲滅油類火災;滅火人員一律不準在火源的回風側,以避免水煙、蒸汽傷人。
七、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處理
(一)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發生後,會噴出大量的瓦斯和煤岩,突出的瓦斯由突出點瞬間形成衝擊氣浪,向回風和進風巷道蔓延擴展,可破壞通風係統,改變風流方向,使井巷中充滿高濃度的瓦斯,在通風不正常的情況下,可使災區和受影響區內人員缺氧而窒息。突出的瓦斯在蔓延過程中可能產生瓦斯爆炸,衝到井口時,遇火源會引起燃燒事故,由於突出大量的煤炭,會堵塞井巷,在突出點附近的人員可能被突出的煤岩流卷走、掩埋,因此,煤和瓦斯突出對礦井安全生產威脅很大。
(二)在處理這類事故中,必須充分認識到與其它瓦斯事故有以下幾個不同的條件:
(1) 瓦斯來源充足,並且瞬間湧出量很大,濃度很高,不但能順著風流向回風方向蔓延,而且能逆著風流向進風方向蔓延甚至逆流到進風井口以外。
(2) 突出的瓦斯能形成衝擊波破壞通風係統,突出的煤岩能堵塞巷道,因而造成通風混亂,不利於人員的撤退和救災。
(3) 突出的高濃度瓦斯,開始時不會立即發生爆炸,但在一定供氧使瓦斯濃度降到爆炸界限以內,遇火源會引起爆炸。這就要求在處理事故過程中嚴格火源管理。
(4) 在處理故事過程中,如果需要在突出煤層中掘巷道用於救人或恢複通風,仍必須采取防突措施。
(5) 突出後有可能在同一地點發生第二次、第三次突出,因此,在處理事故過程中,必須嚴密監視,注意突出預兆,防止再次突出擴大事故。
(三)突出事故發生後,指揮人員應果斷地作出決策。
(1) 切斷災區和受影響區的電源,但應在遠距離斷電,防止產生電火花引起爆炸,當瓦斯影響區遍及全礦井時,要慎重考慮停電後會不會造成全礦被水淹的危險。若不會被水淹,則應在災區以外切斷電源,若有被水淹的危險時,應加強通風,特別是加強電器設備處的通風做到“送電的設備不停電,停電的設備不送電”。
(2) 弄清礦井通風係統破壞情況,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的人員,及時報告經發辦、經商局。
(3) 派人到進、回風井口及其50m範圍內檢查瓦斯,設置警戒,熄滅警戒區內的一切火源,嚴禁一切機動車輛進入警戒區。
(4) 派遣救護隊佩戴呼吸器,攜帶滅火器材等下井偵察情況,搶救遇險人員恢複通風係統。
(5) 要求災區內不準隨意啟閉電器開關,不要扭動礦燈開關和燈蓋,嚴密監視原有的火區,查清突出區是否發現新火源,防止引爆瓦斯。
(6) 發生突出事故後不得停風和反風,防止風流紊亂擴大災情;並製定恢複通風措施,盡快恢複災區通風,並將高濃度瓦斯繞過火區和人員集中區,直接引入總回風巷。
(7) 組織力量搶救遇險人員,安排救護隊員在災區內救人,非救護隊員(備有隔離式自救器)在新鮮風流中配合救災,救人時本著先明(在巷道中可能看見的)後暗(被煤岩堵埋的),先活後死的原則進行。
(8) 製定並實施預防再次突出的措施,必要時撤出救災人員。
(9) 當突出後破壞範圍很大,巷道恢複困難時,應在搶救遇險人員之後對災區進行封閉。
(10) 若突出後造成火災或爆炸,則按處理火災或爆炸事故進行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