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監局重新修訂《煤礦安全生產條件評價規定》
作者:佚名
2009-02-25 23:20
來源: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
為了深入推進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確保落實整改工作取得實效,根據煤礦安全許可工作實踐和山西煤監局《煤礦安全監察製度措施廢、改、立工作方案》的要求,山西煤監局對2006年製定的《煤礦安全生產條件評價規定》進行了重新修訂。
新修訂的《煤礦安全生產條件評價規定》分總則,評價工作程序及要求,評價標準、內容和方法,評價結論,監督管理和附則,共六章二十一條。同時對煤礦安全生產條件評價報告主要內容、煤礦安全生產評價標準和煤礦安全生產評價表進行了明確規定。
山西省行政區域內開采煤炭資源的井工煤礦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需要進行安全生產條件評價的,煤礦安全評價機構必須按照《煤礦安全生產條件評價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條件評價。同時該規定也是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煤礦安全生產許可和對煤礦安全評價機構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