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監局製定實施煤礦安全監察層級執法監督辦法
作者:佚名
2009-02-25 23:20
來源: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
為了規範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全麵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麵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積極推進行政執法責任製,加大對各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站)行政執法監督力度,確保執法到位,山西煤監局製定實施《煤礦安全監察層級執法監督辦法》。
《辦法》明確了煤礦安全監察層級執法監督的內容包括:煤礦安全監察行政執法主體的合法性,依據文件的合法性和適當性,程序的合法性,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告知事項情況,文書使用的適當性,製度和計劃的製定和執行情況,具體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執法過程中出現的行政複議和訴訟案件,以及煤礦安全重特大02manbetx.com 案件的查處情況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等。
對各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站)監察人員的監察行政執法的具體行為,采用明查暗訪的形式,定期進行評議考核。同時建立和完善煤礦安全監察行政執法激勵約束機製。煤礦安全監察層級監督將納入省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範圍,納入分局(站)黨政領導政績考核,納入分局(站)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納入公務員年度工作考核。對行政執法過錯實行責任追究。對因行政過錯引起的行政複議、訴訟、國家賠償的,依法依規追究執法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