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消防產品專項整治應注意的幾個問題121206
對消防產品市場進行如此大規模集中專項整治,自建國以來還是第一次,其目的就是通過國家三部(局)聯合執法,重拳出擊,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規範整頓消防產品市場,消除火災隱患,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由於這次專項整治行動政策性強、涉及麵廣、工作量大、標準要求高、時間跨度長,而且又具有社會特點、市場特點、行業特點、技術特點。因此,要確保專項整治取得預期效果,筆者認為應注意把握以下幾個方麵的問題。
一、要認真學習,準確理解和把握涉及消防產品的法律法規、產品標準和有關文件精神。
要確保現場檢查、執法查處、落實長效管理等工作真正取得實效,那求全體參與消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的執法人員必須加強學習,準確理解和把握涉及消防產品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有關文件精神。
一是認真學習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在全國範圍內集中開展消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內容和國家三部(局)領導的講話精神。深入領會領導講話的精神實質,準確掌握這次專項整治的目標、重點、內容、措施,嚴格按照國家三部(局)《關於在全國範圍內集中開展消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中規定的整治步驟和工作要求嚴密組織實施。這次專項整治的重點:整治消防產品安全生產中直接關係人身財產安全的火災報警產品、固定滅火係統產品、滅火器、防火門、防火塗料、消防應急燈具等品種;重點檢查可能發生群死群傷火災的人員密集大型公共場所及其在建工程的建築消防設施和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相對集中的生產、營銷區域;整治的內容:發現和嚴厲查處不符合市場準入製度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強製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的產品。嚴厲打擊假冒或仿冒他人的注冊商標、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偽造產地,以及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活動;整治的步驟要求:社會宣傳要做到向社會明示檢查範圍、檢查內容、檢查標準和處罰條款,督促生產、銷售、安裝、維修、使用等受檢各方自查自糾,主動事前整改;現場檢查要依照執法程序要求,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的重點產品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處罰整改要做到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開展整治工作。查辦案件務求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處罰到位;總結提高要著力落實長效管理機製,加強消防產品市場監管工作。
二是認真學習相關的消防產品法律法規和消防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三部(局)在《關於在全國範圍內集中開展消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全體參與消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的執法人員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各種消防產品的市場準入製度及執行標準。隻有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相關法律安全生產法規條款和產品標準,才能富有成效地深入開展消防產品專項整治活動,才能在現場檢查和執法處罰等階段性工作中及時發現和確認消防產品違法行為,從而依法從重、從快、從嚴查處消防產品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九條規定:消防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未經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消防產品。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配件或者滅火劑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產品現有(《消防法》頒布施行時)消防車等 21 大類,共 89 個品種 348 個規格型號。消防產品質量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現有197 項,例如:《木質防火門通用技術條件》 (GBl4101-93) 等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關於"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是強製性標準,因此,消防產品的標準均為強製性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須經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做型式檢驗合格的方可進人市場的消防產品,包括除上述348 個規格型號消防產品外的其他各類消防產品。《消防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中"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是指依照產品質量法(修正案)第十九條的規定確定的檢驗機構,目前,我國在天津、上海、沈陽、四川 ( 都江堰 ) 分別設有 4 個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國家固定滅火係統和耐火構件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承檢範圍是固定滅火係統、滅火劑和耐火構件等; 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承檢範圍是滅火器、室外消火栓、消防水帶、消防車和消防部隊裝備等;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承檢範圍是火災探測器、火災報警控製器等消防電子產品;國家防火建築材料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承檢範圍是防火建築材料、防火塗料和耐火建築構配件等。我國已實行強製性產品認證製度的產品有消防車等12種產品;實行型式認可製度的消防產品有蛋白、氟蛋白泡沫滅火劑等39種產品;實行強製檢驗製度的消防產品有消防安全標誌等105種產品。實施強製性產品認證製度和型式認可製度的消防產品應持有相關證書及檢驗報告,證書應通過年檢。強製性產品認證製度和型式認可製度目錄以外的所有消防產品均實行強製檢驗製度,應持有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型式檢驗報告。
二、要主動配合,互通信息,通力合作,並嚴格履行法定職責。
由於這次全國範圍內消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由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共同組織實施,並明確要求公安部負責牽頭。因此,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主動承擔專項整治行動辦公室的工作,緊密配合、相互協作,嚴格履行各自的法定職責,切實把專項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按照有關法定職責,支隊、大隊級公安消防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通、使用領域消防產品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市場準入製度或質量不合格的消防產品以及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安全生產公安消防部門在這次消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中的現場檢查可以采取以下三種形式:對銷售、安裝、使用的消防產品進行隨機性監督檢查;對投訴、舉報的消防產品違規和質量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消防產品開展檢查。公安消防部門還可以根據需要采取以下六種方法實施消防產品監督檢查:詢問消防產品的銷售、安裝、使用情況以及質量責任劃分;查驗消防產品符合市場準入製度的證明和認證、型式認可標誌使用;檢查合格證、產品銘牌及使用說明書;對消防產品的外觀、結構、參數等進行一致性檢查;現場抽測消防產品的部分性能;封樣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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