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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事故根源的探究

作者:佚名 2009-02-27 10:05 來源:不詳

摘 要
目前,煤礦安全形勢嚴峻,大的02manbetx.com 頻繁出現,給人民,社會帶來巨大的損失.煤礦作為一個高危行業,由於生產環境的特殊性,條件多變性和不可知性,發生02manbetx.com 的機率較高,安全工作曆來成為全社會關注的話題.礦難頻發可以看作是高能耗,粗放式的經濟發展模式的市場反應,礦難的發生又具有必然性,礦難頻發又具有令人痛心的某種規律性.本課題從煤礦自身原因,社會和政府原因兩個方麵逐個03manbetx ,從中得出煤礦安全02manbetx.com 的深層次原因,並結合國外煤礦安全管理的先進經驗,給出我們國家減少和預防02manbetx.com 02manbetx.com 的具體措施:各個煤礦作為責任主體,是安全生產的內因,各種政策措施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則是外因,現實的選擇是以外因促內因,使責任主體真正負起安全的責任.

關鍵詞:02manbetx.com 原因 措 施Abstract
At present, the security situation of the colliery is severe , great accident frequently appears , bring enormous loss to people , society. The colliery endangers the trade, because the particularity of the production environment , condition are changeable and incomprehensiveness high as one, happen probability of the accident relatively high , the safety work has always become the topic that the whole society has paid close attention to. It is difficult for ore not to is it can be regarded as economic market of development model of high energy consumption , extensive type react to take place frequently, ore difficult emergence have certainty, it is difficult for ore not to is it have a certain regularity that cut one to the heart also to take place frequently. This subject is analysed from self reason , society and two respects of government's reason of the colliery one by one, draw the profound reason of the incident of the colliery from it, and combine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of the foreign colliery safety management , provide the concrete measure that our country reduces and prevents the accident of the colliery: Each colliery regard as responsibility subject, internal cause of safety in production, various kinds of policies and measures and government supervision of relevant department, external cause, realistic choice urge internal cause beyond being , make responsibility subject shoulder safe responsibility really.
Keyword: Accident of the colliery Reason Measure

引 言
目前,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論文很多,大多數都是有感於02manbetx.com 而發,從02manbetx.com 的某些側麵進行評說論述,沒有對煤礦事故進行全麵的係統的研究.中國煤礦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種的,應從煤礦自身原因,政府,社會等多方麵來進行03manbetx 研究,形成一個全麵的,係統的研究結果.本課題就是要綜合各種評論,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03manbetx 煤礦安全事故的一些深層次原因,得出煤礦安全事故合理的客觀的結論.
本課題研究的主要內容就是盡可能地03manbetx 出煤礦安全事故發生的方方麵麵的原因,為煤礦企業,政府,社會,人大等提供煤礦事故的具體原因,從而為遏製和減少煤礦安全事故提供一定的理論依據.
第一章:導論
第一節 課題提出的背景資料
2004年最令人心痛的事故莫過於中國各地頻發的礦難,先是發生於6月的北京大安山礦難,河北邯鄲礦難,接下來是10月的河南大平特大礦難,繼而是發生於11月的河南平頂山礦難,四川彭州礦難,以及近年來礦難死亡人數高達166人的陝西陳家山煤礦事故.2005年2月14日,遼寧撫順孫家灣煤礦發生特大瓦斯事故,一次死亡214人,更是創造了45年以來我國一次煤礦事故死亡人數最多的一次.
第二節 頻繁的煤礦事故帶來的負麵影響
一,煤礦事故的負麵影響
煤礦作為一個高危行業,由於生產環境的特殊性,條件多變性和不可知性,發生事故的機率較高,安全工作曆來成為全社會關注的話題.隨著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關注安全,珍惜生命,追求企業的本質安全已成為廣大職工的迫切願望.我煤礦災害事故的消極影響遠遠超過了經濟範疇,每發生一起事故,都會引起國內外各界的廣泛關注,使煤礦企業形象受到巨大損害,企業市場親和力受到削弱,嚴重的影響了煤炭企業後續發展的動力.我國嚴峻的安全生產問題還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和嚴重的環境危害,成為社會不穩定的因素.電視,報紙和網絡等新聞媒體對煤礦災害事故進行深入的報道,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另外,我國嚴峻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直接影響著我國的形象和對外貿易.再者,煤礦高傷亡率也對國家和政府的形象不利,容易被國外某些勢力所歪曲利用,對中國進行人權抨擊.因此,如何遏製礦難頻發,已經成為煤礦,政府,社會的一個熱點話題.煤礦安全事故根源的探究,就是要係統地,全麵地分析和研究煤礦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從中尋找出關鍵的問題,以便給煤礦企業,政府機構等提供有益的參考意見,從而減少和預防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發生煤礦事故的大致分析
麵對如此頻繁的煤礦事故,如此高的死亡人數,人們不禁要問,是什麼原因使煤礦事故成為中國的頑症 對於中國的煤礦事故,專家和媒體都從不同角度進行了各種各樣的分析和解讀.有的認為片麵追求利潤是主要原因,有的歸咎於管理製度的不嚴,也有的認為對事故責任者處罰過寬等等.應當說,這些分析看法都有一定道理.礦難頻發可以看作是高能耗,粗放式的經濟發展模式的市場反應.麵對經濟利益的巨大誘惑,麵對原材料價格節節攀升的市場環境,麵對大幹快上GDP競賽的某些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巨大衝動,尤其是麵臨並深陷其中,處於鎖定狀態的高能耗,粗放式的經濟發展模式,礦難的發生又具有必然性,礦難頻發又具有令人痛心的某種規律性.
三,煤礦安全的意義
安全是煤礦永恒的主題,煤礦安全事關礦區社會穩定和廣大職工的根本利益.隨著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關注安全,珍惜生命,追求企業的本質安全已成為廣大職工的迫切願望.再者,煤礦高傷亡率也對國家和政府的形象不利,容易被國外某些勢力所歪曲利用,對中國進行人權抨擊.煤礦安全涉及到社會穩定,煤礦能源的合理開發等諸多因素.因此,如何更好地剖析煤礦事故後的深刻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煤礦事故的發生,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第三節 本課題研究現狀及研究的方法
目前國內大多數煤礦事故原因的研究方向是從煤礦事故的某個側麵或是某些原因來研究,沒有係統地,全麵地去研究分析.本課題主要是收集大量的有關煤礦安全事故的資料,收集媒體,政府,社會人士對煤礦事故的評說,結合煤礦自身安全狀況,得出一個比較客觀和合理的結論,從而為減少煤礦事故提出建議.
第二章:煤礦安全事故的自身原因
第一節 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現狀
一,近幾年煤礦事故統計數據
煤礦災害事故頻繁發生,讓我們先看一看國家安監局官方公布的數字:煤礦企業2000年發生傷亡事故2863起,死亡5798人;2001共發生死亡事故3082起,死亡5670人;2002年共發生死亡事 故4344起,死亡6995人;2004年全年煤礦企業發生各類傷亡事故3853起,死亡6009人.隨著科技水平的提高和企業管理的規範,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狀況從總體上講,出現了不斷好轉的局麵.在開展機械化生產,原煤產量不斷提升的情況下,1949年至2000年全國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總體趨於穩步下降態勢.1999年煤礦的百萬噸死亡率為6.08,2000年為6.0,2001 年為5.85,2002年為5.0,2003年為4.170,2004年為3.100 .有關資料顯示,中國目前煤炭產量占世界總產量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死亡率卻占全球煤礦的百分之八十.2003年世界煤炭產量約50億噸,煤礦事故死亡總數約8000人.當年我國的煤炭產量約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數則占近80%.2003年我國煤礦平均每人每年產煤321噸,全員效率僅為美國的2.2%,南非的8.1%;而百萬噸死亡率則是美國的200倍,南非的30倍.2004年全國煤礦百萬噸死亡率即使控製在3.1,但與世界上先進產煤國家相比,差距仍然不小.美國2004年產煤10億噸,僅死亡27人,美國已經連續3年煤礦死亡人數在30人以內.中國是世界產煤大國,去年煤炭產量約十九億噸,遠遠超過美國,俄羅斯等國.按理較為發達的產業,其安全技術也應比較先進.然而在中國情況卻並非如此,中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是世界上主要采煤國家死亡總人數的4倍,去年,中國煤礦事故奪去了六千多人的生命,製造了六千多個家庭悲劇,為國家和社會造成了巨大損失.
二,我國煤礦自然現狀
從我們國家煤炭的自然狀況來看,目前全國的煤礦大概是兩萬六千多處,煤礦數量多,大,中,小並存,差異大 .我國煤礦數量多,超過世界上其他主要采煤國家的煤礦總數.我國煤礦的生產能力分散,根據 1999 年統計分析資料,全國煤礦平均每處生產能力 5.85萬t/a .其中,大中型煤礦總設計生產能力 7.25 億t/a,占全國煤礦總設計生產能力的 41.43% ,平均每處 109.66萬t/a ;中型煤礦 342 處,能力 2.18 億t/a,占 16.6% ,平均每處 63.7萬t/a .這些數據充分反映出我國煤炭生產分散,生產集中度過低,大多數小煤礦安全生產技術與裝備水平低下,抗災能力差,給安全生產管理帶來困難. 鑒於我國的災害程度,現在50%左右的煤礦是高瓦斯礦井,60%-70%的煤礦是在複雜和極複雜的構造條件下進行開采.煤礦的自然災害隨著開采深度的加深和擴展,瓦斯,水災還有火災,礦壓等等,對於煤礦的威脅是日趨的嚴重.從目前的生產開采條件來看,開采的技術應當說從全國來看有50%的小型煤礦是采用落後的開采方式進行開采的.從技術麵貌來看,目前我們國家的煤礦整體的技術狀況還是比較落後的,現在的機械化程度國有煤礦已經達到60%-70%,但是大量的鄉鎮煤礦機械化程度很低,裝備水平相對是比較落後的.從曆史和政策的原因來看,我們國家煤礦的安全投入欠帳是非常大的,僅國有重點煤礦,據統計在安全工程,安全裝備和安全設施方麵欠帳就達500億左右.另外,目前的煤礦從業人員的整體文化素質相對也比較低,在煤礦的安全生產過程當中違章,違規現象還是比較嚴重的.從經濟類型看:鄉鎮煤礦發生的事故占絕大多數,如2002年,在全年發生的321起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中,鄉鎮煤礦259起,占80.69%;在全年發生的56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中,鄉鎮煤礦40起,占71.43%;鄉鎮煤礦百萬噸死亡率高達12.12,是國有重點煤礦的9.7倍,是國有地方煤礦的3.2倍.從事故的分類看:在2002年煤礦 企業的4344起,死亡6995人死亡事故中,瓦斯災害死亡事故325起,占煤礦死亡事故的7.48% ,死亡1703人,占煤礦死亡事故的24.35%.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瓦斯災害事故是煤礦企業 中危害最大,死亡比例最高的重大事故之一.
第二節 煤礦生產能力狀況
"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礦"的定義為: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煤礦,一是生產具有合法性,證照齊全;二是安全管理體係完整有效;三是礦井生產係統協調,合理;四是礦井災害防治係統健全,安全技術措施完善;五是應急救援體係完整有效.2004年全國原煤產量為19.5億噸,其中約12億噸是具有安全保障的生產能力,4億噸需要對安全係統進行改造,1.5億噸是安全狀況不達標的,另2億噸是不具備基本安全條件的小煤礦和已報廢(破產)的礦井生產的.這部分煤礦由於產量被核消,基本不投入,普遍存在裝備差,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各種隱患很多,是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
國有煤礦生產能力的瓶頸製約主要是通風係統,提升係統,運輸係統,采掘麵,分別占調查統計煤礦的33%,29%,19%和19%.占國有煤礦總數15%的礦井的核定能力是由通風係統決定的.因此,加強通風係統的改造不僅有利於提高礦井生產能力,也有利於安全生產.
第三節 煤礦自然條件狀況
一,國有煤礦自然條件狀況
我國大多數煤礦地質條件複雜,導致自然災害多,容易引發重大事故,給安全生產造成極大的困難.我國煤炭資源分布廣,煤炭資源分布總體格局是北富南貧,西多東少.全國2300多個縣(市)中,有1200多個境內有煤炭資源.煤田總體構造在世界上屬於中等偏下,條件較差.我國煤礦特厚煤層少,埋藏深,決定了我國露天煤礦數量少,這與以露天煤礦為主的美國,澳大利亞相比,我國煤礦的安全生產難度較大.我國井工煤礦有像神華大柳塔,兗州濟寧三礦這樣自然條件非常好的礦井,但大部分煤礦存在著地質構造複雜,傾角大,煤層薄,煤層不穩定,災害嚴重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造成我國井工煤礦中高產高效礦井不足國有重點煤礦總數的1/4,國有地方煤礦機械化程度更低,安全生產難度較大.
國有煤礦自然災害較重.瓦斯,水,火是我國煤礦的主要災害.原國有重點煤礦中高瓦斯礦井占26.8%,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占17.6%,除山東,內蒙古的大部分礦區為低瓦斯礦井外,其他地區的瓦斯普遍較高,並有相當一部分煤礦瓦斯湧出量大,突出次數多,強度大.自然發火危險性嚴重,比例大,覆蓋麵廣.據2002年的統計,原國有重點煤礦中有自然發火危險的礦井占51.3% .自然發火危險礦井幾乎在所有礦區都存在,因自燃而造成煤炭資源的破壞,每年達數十億元的經濟損失.衝擊地壓危險性增大,個別煤礦十分嚴重.據統計, 1999 年17處大中型煤礦就發生1377次衝擊地壓,最大強度達到裏氏4級.遼寧省撫順礦務局老虎台煤礦,2002年發生各類衝擊地壓6127次,其中大於3級21次,平均每天發生衝擊地壓17次,嚴重威脅煤礦安全生產和城市的公共安全.煤塵爆炸危險普遍存在,危害嚴重.我國煤礦爆炸危險普遍存在.2002年原國有重點煤礦有532處礦井煤塵有爆炸危險,占87.4% .小煤礦中91.35% 煤礦的煤塵具有爆炸危險,其中高達57.71%的具有強爆炸性.水文地質條件複雜,水害製約安全生產.我國大中型煤礦中,水文地質條件屬於複雜或極複雜類型的煤礦占 25.04%.2002年,全國煤礦共發生水災事故146起,死亡463人,占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數的比例僅次於瓦斯事故.煤礦熱害已成為礦井新的災害.隨著開采深度的增加,圍岩溫度提高,礦井熱害問題越來越突出.1999年,70處大中型生產井工煤礦的采掘工作麵最高氣溫超過《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的要求,其中26處超過30℃,最高達到37℃. 部分礦井同時具備以上不利因素中的多項,難以發揮機械化和集中生產的優勢,造成用人多,環節多,是事故發生的概率和頻率都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煤礦開采難度呈增大趨勢
隨著我國煤礦向深部開采,災害更加嚴重,治理技術越來越複雜,防治成本不斷增加.根據對國有煤礦的調查,我國煤礦越向深部開采,瓦斯的濃度越大,突出的次數和強度都在增加.中國的煤礦開采條件較差,開采深度深,瓦斯含量大,煤層透氣性低,煤層瓦斯采前不易抽放.據介紹,在美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對地質條件複雜的突出礦井往往停產關閉,但中國尚無可能做到這一點.深部開采帶來的支護,巷道維護,深部通風,運輸等問題都需要解決.伴隨煤礦的深部開采,地溫,衝擊地壓等災害也相繼出現.東北地區國有重點煤礦由於開采曆史長,多數礦井垂直深度已超過600米,衝擊地壓,地溫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嚴重威脅安全生產.
第四節 煤礦防災害係統狀況
當前對煤礦安全生產威脅最大的仍然是瓦斯,煤塵,水,火,頂板等幾大自然災害.近年來多數國有煤礦對主要和重要的防災係統環節進行了技術改造,建立了合理的通風係統,相當部分高瓦斯礦井新建了瓦斯抽放係統,多數高瓦斯礦井和部分低瓦斯礦井建立了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國有煤礦防災抗災能力有了較大提高,安全生產效果明顯.但在防排水,防滅火,防塵,機電運輸等方麵實施技術更新改造和投入的力度普遍不大,進度相對滯後;在煤與瓦斯突出機理,預測預報,防治等難題上缺乏聯合科技攻關.國有重點煤礦的防災係統相對較完善,國有地方煤礦存在的問題比較突出.
一,通風係統
絕大多數礦井總回風瓦斯濃度在0.5%以下,有9%的礦井總回風巷瓦斯濃度偏高.多數煤礦通風壓力適中,1/4的礦井通風壓力偏大或通風困難.仍有部分國有煤礦特別是國有地方煤礦通風機老化,效率低下,通風係統不合理,通風斷麵小,通風設施破損等.近15%的國有煤礦存在超通風能力生產,超能力產量占四分之一.其中,原國有重點煤礦占85.8%,國有地方煤礦占14.2%.
二,瓦斯抽放係統
國有煤礦高瓦斯礦井有60%建立了瓦斯抽放係統,主要是原國有重點煤礦,國有地方煤礦隻是少數.2003年國有煤礦瓦斯抽放能力76.6億M3/年,實際抽取瓦斯19.5億M3/年,抽放能力和抽放量較2000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瓦斯檢測係統
60%的國有煤礦建有集中監測監控係統,其中80%是在2000年後配備的,實監測點數占應監測點數的比例超過90%,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係統聯網已超過半數.
四,防滅火係統,煤與瓦斯突出防治係統
國有煤礦對外因火災消防係統較為完善,部分國有煤礦在內因火災(自燃發火)防治方麵存在問題.目前對煤與瓦斯突出的機理還沒有研究認識清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設施不夠完善,缺乏統一指導和科技聯合攻關題.
五,防塵係統
國有煤礦大部分按規定設有較為完善的礦井防塵灑水係統和隔爆設施,有1/3的煤礦存在設施不足且老化的問題.多數礦井噴霧灑水自動化程度較低.
六,機電運輸係統
部分國有煤礦機電設備超期服役,此類設備主要有:高低壓開關,大型固定設備及其構件和控製係統,架線電機車,高低壓電纜等,特別是服務年限長的煤礦問題比較突出.
第五節 煤礦安全投入狀況
前些年,由於煤炭價格低迷,企業嚴重虧損,許多煤礦連基本工資都無法發放,進一步加大了煤礦安全的欠賬.特別是1997年至1999年,國有煤礦安全投入很少,2000年~2003年國有煤礦安全資金投入總計124.14億元,其中,國家補償資金占22%,企業自提占68%,地方補助及其他占10%.資金主要用於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安全技術改造. 據對45家國有重點煤礦統計,截至2003年底,安全欠賬高達164億元.其中安全工程欠賬占52%;安全設施欠賬占48%.安全監管局對全國煤礦安全欠賬的最新估計是500億元左右.這些欠賬是曆史上由於安全投入不足而積累下來的,特別是國有煤礦,前些年由於經營形勢不好,資金極度短缺,有些礦務局連職工的工資都不能正常發放,在這種情況之下,安全方麵的投入明顯減少,以至於長期積累而造成目前的狀況.有些煤礦要對一些必要的設施進行更換就要加大投入,一個年產90萬噸的礦井,它為此一次性投入要增加5000多萬元,以後噸煤的成本要增加10~15元.雖然2004年以來,煤炭行情持續看好,煤礦效益大幅增長,部分煤礦開足馬力生產,但所獲得的資金一部分用於還帳(償還工程款,職工工資等),一部分用於擴大生產能力的改造費用,安全投入資金偏小,安全技術裝備水平低.安全資金的投入缺少使一大批安技措項目不能得以正常實施,采掘方法,"一通三防"標準較低,使煤礦整體抗災能力得不到有效保障.
第六節 煤礦人力資源狀況
一,煤礦工程技術人員嚴重短缺
據統計,目前國有煤礦中,大專以上程度的技術人員僅占職工總數的3%左右,而發達國家為60%以上.在近40個年產500萬噸以上的大中型煤炭企業中,工程技術人員不足2000人.由於煤炭行業困難,地礦類專業學生在全校學生中所占比例,由幾年前的40%下降到目前的5%.據9所原煤炭高校的不完全統計,1999~2002年共有畢業生37931人,到煤炭行業就業的隻有3538人,占9.3%.某礦業集團近10年流失人才900多人,其中技術人才270人,10年內未進1名大學生.原15所煤炭院校以往每年要培養派遣8000到1萬名采礦,選礦,通風安全和地質測量人才,且大部分充實到生產一線.隨著煤炭院校的改製轉型,多數學校換了牌子,撤銷了采礦地質類專業,目前全國每年招收的采礦地質專業新生約500人左右.其中不少人還不願意到煤礦,不願意到生產一線.據2001年的調查,96%的煤礦缺乏機電專業人才,88%的煤礦缺乏采礦專業人才,通風安全,防瓦斯突出等人才更缺乏.這幾年的情況尤其嚴重.受過係統學習的采礦專業畢業生,隻有很少一部分畢業後選擇了本職工作,其他的選擇了考研和與所學專業不相幹的其他工作.市場機製的作用,使很多的學生逃離了這個高強度,高危險性,低工資水平的行業.以東北大學的采礦專業為例,近幾年的畢業生去礦山工作的並不算多,去的人中又有人選擇考研離開.技術人員匱乏和層次低使技術措施不到位,製約煤礦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煤炭工人的構成比例
中國煤炭工人總數有700多萬,比全世界所有產煤國的煤礦工人加在一起還要多.機械化程度不高的中國礦山,人力在采掘作業中仍起很大的作用.而中國礦山企業所雇用的職工的技術水平卻參差不齊,如部分合同工,隻經過短期培訓,甚至有的隻是簡單被告知01manbetx 01manbetx ,便進行采掘作業,遇到礦難,他們缺乏逃生的知識. 國有煤礦中采掘一線工人相當一部分是農民工,特別在經濟效益較差的西部地區煤礦.多數農民工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安全意識較低.農民工一般采用協議工的形式,一般在煤礦幹幾年,有的剛熟悉了工作,就卷鋪蓋走人,流動性較大,安全教育缺乏針對性,違章作業現象時有發生,人的不安全因素較為突出.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全國各地煤礦對外承包工程比較普遍.外包隊伍整體技術素質差,缺乏安全裝備,流動性大,難管理,是煤礦生產建設中極不穩定的隊伍,有些包工頭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顧工人生命安全,違章施工.2004年6月29日某煤礦發生的塌冒事故,就發生在外包隊伍.部分煤礦的礦長,區隊幹部,班組長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素質普遍存在著文化水平低,管理知識技術水平差的現象,從而影響到煤礦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如何加強煤礦外包隊伍和外包工程的監管是擺在煤礦監管部門和煤炭企業的重要課題.
第七節 煤礦內部存在的問題
由於自己在煤礦工作,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分析得出以下原因:
一,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素質差
具體表現為:職工對安全重視不夠,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沒有把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總是認為安全是別人的事情,與自己無關,卻不知一旦因違章而發生事故,所傷害的不僅僅是自己,還可能傷害他人或被他人傷害,對家庭的正常生活帶來痛苦.特別是企業的主管,認為生產象打仗,哪能不發生工傷事故,沒有把職工的身體健康擺在首位,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係,也就不能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更不能保證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使違章行為不斷出現,導致事故的不斷發生.安全管理主要是由管理人員憑主觀意誌和經驗進行工作,管理技術和手段落後.這種管理模式,由於受管理人員的知識,經驗和責任心的限製,很難適應礦井災害事故的複雜多變條件.
二,明知故犯
從事故調查中,經過對事故直接責任者的詢問可以發現,出現違章行為,違章者很清楚自己的行為是違章的,認為這樣做一是省事省力;二是存在僥幸心理,見別人這樣做沒有發生事故,得自己這樣做也不會發生事故,殊不知60%的事故發生是人的違章行為造成的,而死亡事故的發生90%則是人的違章行為造成的.
三,愚昧無知,盲目蠻幹
具體地講,一是生產指揮人員對安全知識和安全製度一無所知,在生產過程中違犯安全生產的客觀規律,瞎指揮,強迫命令操作者冒險蠻幹;二是操作者不接受(沒接受)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對安全操作半點不知,更不用說具有自我保護能力了,在生產過程中違章操作,隨便進入危險區域等現象時有發生,從而導致人身傷害事故屢屢不斷.
四,習慣性違章
造成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職工入廠沒有對其進行嚴格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或雖然進行了,但不正規,使操作者不能夠規範操作,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習慣性違章操作行為;二是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不嚴,責任製沒落到實處,規章製度不健全,沒有約束力,使操作者對違章操作習以為常,形成了習慣性違章操作;三是檢查不及時,使違章行為不能得以糾正,久而久之也形成了習慣性違章.
五,經濟利益作崇
煤礦單位的領導特別是企業的承包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一味地追求經濟效益,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資金投入不足,設備設施達不到安全要求,也就是說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可靠性低,在操作者產生誤動作時,起不到保護作用;另一方麵,為了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過度疲勞,在生產過程中精力不能集中,產生誤操作,導致事故發生;還有就是生產煤炭的設備長時間運轉,得不到有效的檢查和維護,產生設備故障,造成人員傷亡.
第八節 煤礦開采技術,設備裝備水平低
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形勢非常嚴峻,災害事故頻繁,瓦斯爆炸等重特大事故也時有發生 .其原因是多方麵的,其中安全技術與裝備的研究與國外先進水平還有一定的差距,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重大的科技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沒有建立起煤礦安全科學技術研究的平台和煤礦安全監察監管的技術支撐體係與科學的礦山安全管 理模式.
一,我國煤礦安全技術與裝備的研究與國外先進水平還有一定的差距
2001 年,原國有重點煤礦的采煤機械化程度75.43%,綜采機械化程度59.42%,綜掘機械化程度15.03%.而原國有地方煤礦和鄉鎮煤礦機械化程度普遍較低,全國平均采煤機械化水平還不到40%.2002年統計,原國有重點煤礦有35處高瓦斯突出礦井沒有按《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的要求配備瓦斯抽放裝備,47處高瓦斯和突出礦井沒有裝備瓦斯監控係統,占高瓦斯突出礦井總數的17%.現有煤礦多數礦的監控係統裝備不全,尚未實現網絡化管理,部分設備功能落後.44處自然發火危險的礦井,尚未建立防滅火係統.66處礦井尚未建立防塵供水係統,占礦井總數13%的煤礦需要更換防塵供水管路.不少的礦井沒有安設防隔爆設施,既使配備了隔爆設施的礦井,設置的數量少,沒有達到01manbetx 01manbetx 的要求.相當一部分原國有重點煤礦的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光學甲烷檢測儀,甲烷斷電儀等必備的安全儀器儀表配備不足.有164處礦井50%以上的電氣設備超期服役.數量眾多的小煤礦安全裝備水平更低,有的根本不具備防禦災害的能力,多數小煤礦仍舊沿用落後淘汰的電氣設備,電氣防爆性能差,失爆率高.
我國煤礦的自然條件複雜,雖然我國煤礦的瓦斯災害防治技術,如煤與瓦斯突出預測及措施 等處於世界先進水平,但防災抗災的安全儀表和裝備與國外相比差距較大,如安全儀表中的 初級儀表(敏感元件等)的加工水平大大低於國外先進水平,致使監測瓦斯數據的準確性和 可靠性不足.由於煤礦井下濕度過大及爆炸氣體環境等原因,煤礦的自動化技術應用水平與 其它行業相比要落後10~20年.盡管現在煤礦產品必須要取得煤礦安全標誌,但是生產廠家繁多,同一類型產品沒有統一的標準,造成產品繁雜,產品的技術水平參差不齊,承擔產品安全性能檢驗的各質檢中心的檢驗裝備存在著設備老化,測試技術水平降低等突出問題,急需更新和提高,以上原因造成部分煤礦產品達不到真正安全程度.有些煤礦雖然設施到位了,但組織管理的混亂卻屢屢釀成大禍.河南大平煤礦早已進入600米以下瓦斯突出區,卻仍按400米以上非突出區進行管理.去年"10·20"礦難發生時,下水平麵噴出的瓦斯流已經逆行到了上水平麵運輸巷道,多處瓦斯濃度測定儀報警,此時距爆炸發生仍有31分鍾.這麼長的時間,竟沒人去切斷電源,最終導致架線電機車行駛到巷道拐彎處引發爆炸.
煤礦安全裝備是防治煤礦事故的重要手段,在防治災害事故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仍有許多裝備存在適應性不強,可靠性差的問題.另外,麵對新出現的災害,缺乏必要的控製災害的專用裝備.煤礦安全的監測儀器儀表也存在著壽命短,精度低,穩定性差,滿足不了安全的需求.設備短缺仍是煤礦存在的另一個突出問題.
二,煤礦重大科技攻關課題難以實施,重大安全技術問題難解決
目前我國煤礦在"一通三防",防治水,礦井深部地壓,衝擊地壓,高溫災害和支護等方麵存在許多技術難題,嚴重威脅著煤礦安全生產.這些涉及行業技術發展共性,基礎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科技課題,國家支持範圍和力度與過去相比大大減少,基本上處於中斷狀態.重點煤炭企業下放後,受單個企業和科研院所經濟實力限製,難以開展技術攻關, 技術基礎理論研究嚴重滯後於煤礦安全的現實需要.隨著礦井開采向深部發展,一些礦井的開采深度已超過1000米,隨著深度的增加,煤層瓦斯含量 和礦井瓦斯湧出都將隨之增大,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增大,從而加大了治理的難度;高產高效礦井的集中生產和綜采放頂煤開采新工藝的推廣應用,加大了礦井通風與防火綜合治理的 難度,增大了瓦斯災害事故發生的幾率.隨著煤礦生產發展和開采工藝進步,出現了新的瓦斯安全技術問題論述中國煤礦開采技術狀況,為了防止煤礦瓦斯災害事故的發生,煤礦安全科學技術研究主要集中在瓦斯災害的防治措施 方麵,對瓦斯災害事故的發生和發展機理研究不夠,防治措施單一,綜合配套能力差,隻治標,難治本,還不能從根本上杜絕煤礦災害的發生.如煤與瓦斯突出的機理研究仍停留在假說階段,尚沒有成熟的理論來指導煤與瓦斯突出防治技術的開發和研究,致使突出事故時有發生.隨著煤礦向深部延伸,諸如延期突出,礦震,熱害,高地應力等災害更為嚴重,對這些災害缺乏必要的研究,還不能找到完全有效的治理措施.
第三章:社會及政府原因
第一節 社會經濟需求,能源結構不合理
礦難頻發可以看作是高能耗,粗放式的經濟發展模式的市場反應.麵對經濟利益的巨大誘惑,麵對原材料價格節節攀升的市場環境,麵對大幹快上GDP競賽的某些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巨大衝動,尤其是麵臨並深陷其中,處於鎖定狀態的高能耗,粗放式的經濟發展模式,礦難的發生又具有必然性,礦難頻發又具有令人痛心的某種規律性.
一,受巨大的經濟利潤驅使,煤礦超限開采,超負荷經營現象嚴重
根據2004年一季度發改委發布的資料顯示,2003年度,全國發電量4794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7%.即便如此也滿足不了快速增長的電力需求,發改委當時預計,在2004年夏季用電高峰期間,全國最大電力缺口將在2000萬千瓦以上,二十多個省市需要拉閘限電.這一局麵不僅對我國經濟的發展構成了嚴重的製約,在我國目前發電主要依賴煤電的局麵下(煤電占全國總發電量的80%),必然帶來煤礦資源的加速消耗,大量電廠的投產,增大了對煤炭的需求,而冶金,焦化等行業的用煤需求也在快速增長.據報道,去年以來,煤炭價格一路飆升,9月份原煤漲幅高達40%,而供暖季的到來,令原本高位運行的煤價更是漲勢驚人.煤炭價格一路上漲,煤炭行業持續處於賣方市場,刺激了煤礦的超能力生產,由於近年來新投產的大中型煤礦不能滿足需求的更快增長,巨大的經濟利潤空間,促使企業和地方政府用增產增收策略代替了適度規模條件下的安全生產策略.某些地方政府和煤礦負責人對煤礦的效益非常看重,以衡量經濟指標大小作為煤礦的政績的多少,為了完成生產任務,完成既定的經濟指標,突擊生產,甚至帶著問題和隱患生產,這就給煤礦安全帶來了 嚴重的威脅.目前,我國各類煤礦基本處於滿負荷,超能力生產狀態,安全生產的壓力很大,繼續增產的餘地有限,今年煤炭的供求矛盾將會更為尖銳.一些礦產地企業和地方政府不放過難得的發展機遇,於是,超限開采,亂開亂采,置安全和生態保護於腦後的高密度開采大量開花,超負荷經營,突擊生產致使煤礦安全得不到保障,這是目前采掘業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
二,我國的能源結構對煤的依賴,來自於經濟發展模式對現有能源結構的依賴
我國煤炭產量世界第一,煤的消費占了能源總量的74%.我國石油資源貧乏,但煤資源就很豐富,為了彌補石油的不足,唯有加大力度開采煤礦.值得指出的是,20多年的發展造就了經濟增長的奇跡,然而這個增長過度依賴資源消耗,尚未能夠以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為支撐.2003年我國消耗的鋼材,水泥,煤炭,電分別占世界消耗量的30%,40%,30%,13%.而對能源使用的效率之低更是讓人觸目驚心.據報道,每增加1美元GDP,中國所耗能源為世界平均量的3倍,美國的4.7倍,德國的7.7倍,日本的11.5倍.根據亞洲開發銀行的估算,中國每實現1000美元的GDP就需要消耗0.78桶原油,是亞洲各國平均水平的兩倍,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達國家成員國平均水平0.37桶的兩倍多.又根據有關報道,我國每噸標準煤的產出效率僅相當於日本的10.3%,歐盟的16.8%.中國經濟的發展未能擺脫粗放,外延的模式.結構不合理,效益不好,生態環境破壞等問題長期得不到改善,能源,原材料,交通運輸,土地供應短缺已構成發展的重要約束.能源利用方式的高消耗,粗放利用,導致了原材料生產,開采中的重產量,輕綜合利用的濫開濫采行為.
采煤企業對高密度,高強度采掘方式的依賴,又來自於一些地方政府財政結構和經濟發展衝動對GDP的依賴.由於油氣能源緊張,煤炭生產利潤空間加大,超負荷生產是順利完成財政指標,突破GDP數字的便利而不費事的選擇.對利潤,GDP指標的迷信,被難得的"市場機遇"進一步放大.中國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長,以及能源供給的嚴重短缺所帶來的嚴峻矛盾已經成為煤礦事故的催化劑.從長遠來看,將導致煤礦資源的耗竭,從目前來看,後果就是煤礦搶工搶點,濫采濫挖,越挖越深,越挖越險.煤礦的超負荷運轉,不僅超出了自然資源的承受能力,最直接的後果就是礦工的災難.
三,礦難的背後是煤炭行業承載了過重的生產任務
我國經濟正處在高消耗的重工業化時期,以高物耗和高能耗為特征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又進一步加劇了能源的壓力.煤炭是我國最主要的能源,牽動著經濟發展全局.一麵是煤炭供應偏緊,能源已經成為製約經濟發展的瓶頸;另一麵是生產能力不足所導致的超能力生產,以及由此引發的礦難.如何解決好這一矛盾,是在中長期範圍內保障煤炭行業安全生產的著眼點.
第二節 改革開發以來中國煤礦體製和監察體製的變遷
一,改革開發以來中國煤礦體製的變遷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於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該法明確了資源有償使用的原則,但對不同資源的補償標準還不夠明確,合理.
1988年,撤銷煤炭部,石油部,水利電力部,成立能源部.
1993年,撤銷能源部,重組煤炭部,電力部.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大第十二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決定》以及與之配套的《礦產資源勘察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等多項配套法規和規章.
1998年,在政府機構改革中,撤銷煤炭部,家經貿委下設國家煤炭工業局;原煤炭工業部直屬和直接管理的94戶國有重點煤礦下放地方管理.國家煤炭工業局的主要職責是擬定煤炭工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研究提出發展煤炭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 製訂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整頓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等,其職能類似於行業學會性質,不利用煤礦安全監察和管理.
2001年3月,撤銷國家煤炭工業局,有關行政職能並入國家經貿委.
2003年3月,國家經貿委撤銷,在國家發改委下設能源局,負責製定我國煤炭工業中長期發展政策.
自1988年至1998年10年間,煤炭部撤銷~重組~撤銷,煤炭行業的管理部門幾經易手,煤炭管理職能始終未能理順.自1980年開始,原國家經委每年下撥8000萬元專項資金給煤炭部,作為安全投入.1988年中國統配煤礦總公司成立後,專項資金取消,由總公司從所屬煤炭企業中按噸煤提取安全投入費用,總額仍保持在5000萬元左右.1993年以後,隨著企業擴權,原煤炭部不再集中掌握安全資金,從煤炭企業集中上收的安全投入費用下發各礦務局自行掌握.由於煤炭嚴重供大於求,煤礦經濟效益滑落低穀,安全投入欠賬逐年增多.特別是2001年撤銷國家煤炭工業局,煤炭行業更是卻少了專職的管理機構.煤炭部撤消以後,煤炭行業管理職能一分為四,安全由國家安全生產監察局負責,資源管理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規劃和項目審批由國家發改委負責,生產技術管理由企業自己負責.隨著我國經濟體製改革的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逐步建立,國有企業走向市場,企業形式多樣化,並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主體.在煤炭機構改革中,一些煤礦經濟管理部門的行政管理職能逐步削弱,加上部分企業沒有良好的自我約束能力,這也是引發煤礦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
二,改革開發以來中國煤礦監察體製的變遷
1983年,煤炭工業部頒布《煤礦安全監察條例》,指定煤炭部的監察部門,省一級的安全監察局,國有礦山的安全監察處和縣一級的安全監察科共同承擔安全責任.這一體係結構在1999年前基本沒有變化.
1999年12月30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成立.負責全國煤礦安全監察工作,在重點產煤省和地區建立煤礦安全監察局及辦事處.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實行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為主,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製.
2000年1月,國務院決定在煤炭工業局之外再設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SACSS),這是中國政府第一次建立獨立於煤炭生產管理機製的煤礦安全檢查機製,負責全國的煤礦安全.它與2001年成立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下設煤礦監察一司(監管大中型煤礦企業),二司(監管小型煤礦企業).煤礦安全生產及管理下放到地方的各礦務局負責,而安全生產的監察由新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國家煤礦安全監察職能主要職責是:對煤礦安全實施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對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和礦長安全資格,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發證工作;負責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地方煤礦安全監管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對本地區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的監督檢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依法組織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礦井;負責組織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對煤礦職工培訓進行監督檢查.根據上述職責,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地方煤礦安全監管機構及其職責做出具體規定.
2000年11月7日,國務院第32次常務會議通過《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煤礦事故仍然不斷.
到2001年,包括19個省級煤管局及68個安全監察辦事處的國家,省,地區三級煤炭安全垂直監察體係建立.這一年,《煤礦安全監察專用設備管理暫行辦法》,《煤礦安全監察檔案整理規範》,《煤礦安全監察管理暫行辦法》,《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暫行辦法》相繼出台.
2003年3月,國家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被升格,為國務院主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監察的直屬機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及其分支機構與其負責監管的煤礦之間,沒有任何經濟或體製上的聯係,成為獨立的第三方監管人.
2004年11月,國務院調整補充了部分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將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改為監察分局.
2005年2月,中國國務院決定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升格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同時專設由總局管理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提高監察的權威性,強化煤礦安全監察執法.
如今,中國現有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20個,地區煤礦安全監察分局71個,從業人員大約有2000名左右,這麼多的人監管全國26000個大小煤礦,實在是顯得勢單力薄,力不從心.即使有省,市,縣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但是這個政府機構人員少,在山西,陝西,河北,河南等煤炭生產的大省,有不少擁有幾百上千的大小煤礦煤窯的縣,由於財政緊張和編製的限製或被擠占,這些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通常隻有數名官員,其中還有不少是兼職的,缺少煤礦安全專業知識.這樣的安全監督管理局本身屬於一個卻什麼權力也沒有的空架子,他們在整個的煤礦企業的決策過程和經營管理之外,沒有任何的人事權和財權,更不是象公安局,工商管理局和稅務局那樣,他們完全沒有司法權.在這種情況下,對礦山的安全生產,他們能監督,管理的事情就有限了.煤礦安全監察人員主要由所屬地區的煤礦,以前煤礦職能管理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他們和所屬地區的煤礦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無論從感情上還是從人際關係上,都會左右對煤礦的監察力度,甚至會出現不嚴格執法的現象.所以,煤礦安全監察人員應采取異地執法的方式,以利於嚴格執法.從國外主要產煤國家的情況看,對於作為資源性能源產業的煤炭工業,政府監管和調控的手段都比較強.美國年產煤炭10億噸左右,美國能源部擁有14000名直接雇員,其中2000人左右從事與能源政策相關的工作.能源部下屬的能源信息署擁有600多名職員.
二,我國煤礦體製和監察體製存在的不足之處
我國煤礦長期以來力圖建設"國家監察,行業管理,群眾監督"的管理體製,強調各個經濟管理部門"管理生產必須管理安全"的思想,國家確立"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安全生產管理體製,明確企業是安全生產工作的主體,但實際中確存在一定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煤炭行業管理機構的撤銷,國家對煤炭行業的宏觀調控乏力.特別是一些產煤省撤銷了煤炭管理機構,政府對煤炭工業的行業監管弱化,資源管理,技術政策,勞動管理,綜合利用等方麵的監管都不到位.煤炭行業管理相對弱化,宏觀調控乏力,安全管理缺乏有力的體製保障,煤礦安全監察體製不完善.
經過幾番改革,變動之後,煤礦安全 "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基本格局確定,煤炭行業管理與安全生產監管分屬不同政府組織的機構設置也漸次清晰.但長期以來,政府既要管生產,又要抓安全的觀念,在短期內仍難以徹底消除.
第三節 國家對煤礦監管方式不合理,不到位,不強硬
一,國家監控體製不健全,沒有處理好幾個關係
(一)是國家,地方和企業的關係
"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是煤礦安全工作的基本格局.國家在明確界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職責的同時,賦予了地方政府八項職責,著重體現事權一致的原則,按照規定煤礦安全工作主體是企業,責任也在企業.國家監察和地方政府監管,主要在於安全執法,監督檢查和協調指導,不能代替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在這個模式下,國家監察中發現出的煤礦安全問題采取2方麵措施,一是直接對煤礦進行處罰,二是對當地政府提出整改建議 ,由當地政府監督煤礦落實整改.由於當地政府的安全監管機構人員少,煤礦專業性不強,監管落實起來有一定的難度.煤礦企業落實整改隱患時有時將整改情況直接報告給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當地政府很少過問具體落實情況,實際上地方監管有時就是一句空口號.現實中,地方政府對於煤礦的執法還是很有必要的,煤礦如果不按規定整改隱患,地方政府就應該采取必要行政,司法手段對煤礦實行強製執法.因此,國家監察內容應增加對地方政府的監察內容,應對地方政府的不作為或是少作為給予一定的行政幹預或是處罰,這樣才能落實地方監管的責任和積極性.
(二)是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與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的關係
這兩者之間應該是分工協作關係.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重視發揮地方監管機構的作用,主動征求監管機構的意見;各級地方監管機構要注意維護國家煤礦安全監察的權威性,接受駐地監察機構的檢查和指導.既有分工又有協作,共同做好工作.但在實際中, 煤炭行業管理部門隻注重類似技術方麵的行業管理,而對安全問題則認為主要是安全監察機構的事情.
(三)是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與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的關係
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對煤礦安全的監督管理,這種監管具有一定專業性,通常是通過行業規劃,行業技術政策,行業內部指導協調等途徑和手段來實現的.安全監管部門對煤礦安全的監督管理,具有一定的綜合性和宏觀性.二者相互補充,相互兼容,都很重要.
四是地方安全監管部門與煤炭企業的關係.二者之間是監管與被監管的關係.煤炭企業特別是特大型,大型企業,在接受國家安全監察的同時,應該主動接受地方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自覺執行監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製度,重大情況及時報告,把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置於地方政府的有效監管之中.地麵安全監管部門也應加大對煤礦的監管力度,同時也應充實專職煤礦監管人員,完善監管內容,落實監管責任製,為煤礦安全生產提供優質高效的監管服務.
二,國家對煤礦安全監管的不到位導致安全技術設備投入太低
2003年年底,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根據國務院指示,曾對建立煤礦安全設施投入長效機製進行了調查研究.通過對13個省區調查分析,認為規模以上煤礦安全欠賬達300多億元,由此推算出全國煤礦安全欠賬高達500多億元.另外,監察煤礦安全投入時隻看財務數字,而不看產品質量.例如,陳家山煤礦的安全生產成本被要求嚴控在噸煤78元以內,救護隊員曾經發表感慨"我們買的十台呼吸器,質量都不是很好;我們下井穿的膠鞋基本上三天就會開裂,便宜啊!"這隻是一個縮影.
三,安全監察監管標準操作性不強, 監察出來的問題落實難
盡管國家發布了一係列關於煤礦的法律法規和規程,但是目前安全監察監管標準還不健全,不完善,還處於試行階段,不具備明確的可操作性,給煤礦安全監察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再有,安全監察部門查出來的問題在實際落實中並不盡人意,有的問題僅是"說在嘴上,寫到了紙上",落實難.有的煤礦對於查出問題沒有整改前仍邊生產,邊整改.
第四節 對安全責任主體處理不嚴厲
一,在處理煤礦事故責任時的政府行為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行政手段乏力
據資料顯示,近年中央職能部門和地方政府決心用行政手段迅速扭轉事故多發的勢頭,不少官員和煤礦管理部門領導,煤礦礦長等被停職反省,但是結果並未見好轉.在處理煤礦事故責任時忽視經濟手段,單純用行政手段替代經濟手段是礦難接連發生的症結之一.如果再考慮到行政手段在執行過程中不到位,那麼行政手段對負有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的管理者來說就沒有什麼約束力了.例如有些地方的政府官員參與煤礦的經營活動,與煤礦主形成利益共同體,使得依靠行政手段進行的檢查,調查甚至追查形同虛設.
二,在處理煤礦事故責任時的市場行為缺乏,經濟手段力度缺乏
不能說我們在處理煤礦事故沒有用經濟手段,但是它僅僅局限在煤礦事故發生後有一點點經濟賠償.由於經濟賠償額度太低,並沒有起到應有的約束.依現行法律,對違法開采的罰款5000元至2萬元,釀成重大或特大礦難的判刑也隻在7年以下.微不足道的罰款,不可能使違規者感到切膚之痛;遠遠小於收益成本的刑罰,也不可能讓那些黑心礦主心驚膽戰.據有關資料顯示,私人小型煤礦一般用1至5萬元人民幣,便可打發一名死難者;而國有煤礦賠償金額也很低,以去年陝西銅川陳家山煤礦為例,每名遇難礦工僅一次過獲得約5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而每月的撫恤金也非常少.這種賠償金與礦方的高額收益非常不成比例,賠償支出大大小於安全投資的狀況,造成企業忽視安全投資,從而導致礦難頻發.與經濟手段相比,經濟手段更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更多的表現為一種事前調節,這在"人命關天"的現實中顯得尤為重要,它可以通過強有力的事前約束,使煤礦負責人不得不加大安全投資,重視煤礦安全生產.
三,在處理煤礦事故責任時缺乏法製社會必須的法律手段
目前我國法律還存在著對安全事故責任人懲治不嚴,法律責任規定不細致,伸縮性太大等缺陷. 礦難過後,煤礦企業,地方政府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部門應負有什麼樣的責任,法律上的規定還不太明確.黨紀,政紀和行政處罰雖然也有一定的懲罰作用,但比起刑事手段還是威懾力不夠.刑事處分是法律中最嚴厲的處分,檢察機關同期介入重大安全事故是對這一領域中的瀆職犯罪最有力的打擊,是對安全生產中犯罪最具威懾力的手段. 山西省在2004年10月份出台了一個傷亡賠償新標準,規定煤礦事故死亡礦工的賠償金不得低於20萬元,高標準的賠償是遏製礦難的重要措施,但僅僅依靠賠償金來形成對礦主的威懾力還不夠,還需要對企業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工傷保險的補償標準提高,能否使受害人家屬得到,也需要相應的法律保障.對於煤礦,要力求做到投資方代表,法人代表,安全負責人三位一體,確保責,權,利的有力結合,也利於法律有針對性地落實.
第五節 煤炭行業門檻低
一,探礦權,采礦權比較容易獲得,小煤礦開采成本低
計劃經濟時代,煤炭企業都是國有,國家通過行政方式將資源直接劃撥給企業,探礦權和采礦權的獲得都是無償的.改革開放以後,資源配置方式開始轉型,煤炭行業由此催生了礦產資源法,明確了資源的有償使用原則:對於已經通過行政劃撥獲得資源的企業,國家按產量或銷量收取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對於新設立的礦權,國家根據儲藏量收取一定的資源費用.但是,無論是獲取新設立礦權所支付的費用,還是轉讓礦權的轉讓費,其價格都比較低,大致為0.3~0.6元/噸.這實質是低估了的資源價格,不能反映資源的真實價值.開礦者必須交納礦產資源補償費和采礦權使用費;然而,實際上多數礦山采用各手法獲得減繳,免繳,或者大量逃稅,避稅; 有的地方政府違法,低價出賣礦產權,從中獲取個人私利和本部門利益.國家允許私人開采或者承包,另外,對探礦權人采礦權人資質條件規定等不具體明確,也可能會使煤礦開辦者的素質不高,為日後的煤礦安全生產帶來隱患.由於資源價格低,投資者可以以低廉的價格從國家手中獲取新設立的礦權,采礦權的成本低,較易取得,特別是小煤礦,開辦煤礦初始投資很低.大礦出一噸煤成本為百元左右,而小礦最低隻要30元.煤炭的開采是一種企業行為,企業行為的最高目的是追求利潤.小煤礦無社會保險,無技術安全保障,采富棄貧,以損失國有資源和農民工生命安全為代價,換取低成本,高收益,與國營企業競爭.
二,國內外在煤炭資源與開采權方麵的簡要對比
國外煤炭資源管理很細.例如,美國的煤炭資源開采權費用是逐個項目進行煤炭資源條件,經濟價值評價和煤炭資源價格確定的,其可以細到按煤層分層出售的程度.而我國,煤炭資源管理相對粗放.在美國要獲得煤炭開采權,就需按競爭性定價先一次付清資源紅利.這意味著,誰占有資源誰就得必須一次性付出資源占有成本,占有資源越多,付出的成本越多.這既符合有償占有的原理,又提高了煤炭進入門檻.特別是在促使煤礦企業提高資源回收率方麵非常科學.因為政府確定煤炭資源開采紅利時,在根據煤炭資源量,稟賦條件,煤質,開采條件,地理位置,交通運輸條件和勘探程度等因素的同時,充分考慮並確定了煤炭資源最大回收率這一關鍵因素.這就迫使投資者主動提高資源回收率以降低成本,獲取最大收益.而我國煤炭資源管理注重的卻是開采後管理,最能體現公平競爭的"紅利"是以資源稅的名義按煤炭銷售量交納的,而不是開采前的競爭性一次性交納.
第六節 地方保護主義
在一些經濟不發達地區,煤礦是當地經濟的主要支柱,煤礦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煤礦也是部分老百姓賴以生存的依靠,每年的煤礦上繳的稅費更是地方政府炫耀政績的資本.盡管國家安全監管局三天一大會,兩天一小會,三令五申強調安全管理,但對於地方政府而言,產煤,多產煤才是其利益所在.一方麵,地方政府為了保證能源供應,必須保證轄區煤礦開足馬力生產.另一方麵,煤炭產生直接關係地方財政收入,地方政府覺得事故是小概率事件,多少抱著僥幸的心理. 也有的地方領導和礦主有扯不清的利益瓜葛,礦主為了獲得更大的優惠條件和經濟利益,千方百計拉攏地方領導,請客送禮甚至行賄,還有采取地方領導入股參股,主要領導在裏麵有股份在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就采取種種手段扶持和保護地方煤礦 ,地方政府明知所轄煤礦不具備采礦條件,但因是納稅大戶為著地方財政收入也就大開綠燈,為其獲得煤礦所需"四證",中央三令五申嚴禁小煤窯亂開采,嚴令不具備條件的煤礦開工,然而因利益驅動一些這樣的煤礦仍然照挖不已.
一些礦主與個別領導有扯不清的利益瓜葛,一旦發生惡性事故,就可能"拔出蘿卜帶出泥",傷及自身.因此,個別腐敗幹部使出渾身解數參與甚至指揮瞞報就不難理解了.有時候直接證據已經大白於天下,政府有關部門仍然信誓旦旦地表示沒有發現瞞報現象.何以如此 除了工作作風漂浮外,首先,不外乎是領導怕丟"烏紗帽",二是怕受處分.礦難一出,企業遭殃,政府受罪,除追究礦主的法律責任外,領導幹部也難辭其咎,輕則黨政紀處分,重則受到法律製裁.為了為求自保,一些地方官員遍鋌而走險,千方百計把事故控製在允許的"圈子內".
第四章:國外煤礦安全有關啟示
第一節 印度煤礦安全情況分析
一,印度煤礦事故簡要統計
印度煤礦在20世紀60年代初期每年都發生3500多起傷亡事故.以1961年為例, 產煤 56.0Mt, 事故死亡268人, 百萬噸死亡率高達4.81, 全員效率隻有0.45t/ 工.1973年煤礦實行國有化後, 印度煤質產量迅速增長,1975年煤質產量突破億噸大關, 安全狀況也大為好轉. 1981年煤礦事故死亡184人, 百萬噸死亡率降至1.45.進入90年代, 印度煤礦百萬噸死亡率逐年下降, 2000年為0.42.綜觀印度煤礦近10年事故發展趨勢, 煤礦工傷事故死亡絕對人員變化的基本特點是:死亡人數下降變化幅度不大.值得注意的是:繼1994年煤礦事故死亡241人以後, 印度煤礦事故死亡人數逐年下降, 到2000年已降至134人.
二,印度煤礦安全生產經驗
印度煤礦事故傷亡人數降低的原因是多方麵的, 綜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一)有較健全的礦山安全監管機構
印度礦山安全管理總局的前身是礦山監察局(1901 年),1967年以後改為礦山安全管理總局.礦山安全管理總局是印度礦山安全監察的最高權利機關.礦山安全監管經驗較豐富.在促進礦山安全生產方麵, 礦山安全管理總局主要是通過加大礦工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力度,及采取聘用礦工監察員,設立礦山安全委員會和用"三方檢查"等方式促使礦工積極參與礦山安全管理.煤礦的安全管理具體做法是:
1,聘用工人監察員.煤礦的安全狀況由采礦,機電方麵的工人代表監察.監察報告內容及建議遞交給礦山安全監察總局辦事處.
2,煤礦安全委員會.煤礦安全委員會也監察煤礦的安全狀況, 通過召開會議評自煤礦安全狀況, 該機構由工人和管理人員組成.
3, 礦區三方安全委員會.礦區一級安全委員會由工人代表,礦山安全監察總局代表和管理人員組成, 定期檢查各礦區的安全狀況.
4,煤炭子公司的三方安全委員會.該委員會自工人代表,礦山安全監察總局代表和管理人員組成, 任務是檢查安全措施.
5, 印度煤炭公司安全董事會.安全董事會由印度煤炭公司董事長牽頭, 成員由工人代表,印度煤炭公司技術副總裁,煤炭子公司總裁,礦山安全監察總局代表和印度煤炭部代表組成.秘書長由印度煤炭公司負責安全和救護的副總裁擔任.董事會討論安全狀況,製定政策並指導改進印度煤炭公司的安全標準.
6,全國煤礦安全委員會.全國煤礦安全委員會負責製定煤礦安全政策並檢查各煤炭公司的安全狀況.
7,全國礦山安全大會.勞工部每3 年~4年召開一次全國礦山安全大會, 對整個礦山安全情況進行全麵回顧.大會還要對礦山安全標準提出改進建議, 采納的建議編製在有關法規中.
(二)露天開采比重大
加大露天開采比重是印度煤礦事故死亡人數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印度大部分煤炭資源的地質構造比較簡單, 現采的煤層多為厚煤層,且煤層較淺, 適宜露天開采, 如印度賈裏亞礦區的露天礦開采深度一般在60-160米.印度煤炭公司是印度最大的國有煤炭公司, 其產量占全國煤炭總產量近90%.1973年印度煤炭公司露天產量18Mt,1980年增至39.9Mt, 占其總產量的39.6%;1990年露天產量達到133 Mt, 露天比重迅速增至70.4%,10年中露天產量比重淨增長30.8個百分點. 2002 年印度煤炭公司露天產量比重仍保持在70% 以上.辛格雷尼煤炭公司的露天開采比重也超過井工煤炭.奈維利是印度最大的褐煤礦區, 全部用露天方式開采.
(三)重視安全培訓
1966年, 印度頒布實施了《礦山職山培訓條例》.條例規定, 新礦工和在職礦工必須經過礦山安全技術培訓.根據這一規定, 礦山安全管理總局要求各煤礦公司建立健全礦山職工就業安全培訓中心.新礦工下井采煤或采礦前必須在培訓中心接受為期24天的安全培訓, 其中安全理論課12天, 實際作業培訓12天.培訓內容主要有安全注意事項,開采方法,輸送 機和礦車的操作,頂板支護, 以及通風照明等.另外還開設炸藥使用,爆破和瓦斯檢測等專業技術培訓.培訓中心還要為技術工人和在職的非技術人員開設安全技術進修培訓課程.技術工人的培訓期為18天, 在職的非技術工人培訓期12天.安全理論和實際作業培訓時間各 占一半.礦工每5年接受一次安全技術進修培訓.
(四)引進發達國家的先進管理技術
為提高礦山生產效率和進一步改善礦山安全狀況, 1995年, 印度與澳大利亞簽訂合同, 由澳大利亞國際礦山安全培訓公司(AIMSTC)幫助印度實施礦山安全管理計劃, 合同期為4年.
第二節 美國煤礦安全情況分析
一,美國煤礦事故簡要統計
本世紀初美國煤礦事故也很頻繁,1907年美國煤礦事故死亡3242人.美國曆史上也曾發生4起重大的煤礦事故:1907年西弗吉尼亞州費爾蒙特公司孟農加煤礦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62人;1909年伊利諾言伊州查理煤礦發生一起火災事故,死亡259人;1947年伊利諾伊州塞特拉利5號礦發生煤塵爆炸事故,死亡111人;1968年西弗吉尼亞州固本公司9號煤礦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8人.此後,由於聯邦政府加強了煤礦安全立法和監察工作,同時由於開采和安全技術上的進步,使美國煤礦安全狀況從根本上得到了改善.1996年以來美國全國煤礦每年事故死亡人數已控製在40人以下,2003~2004三年間又進一步將煤礦每年事故死亡人數已控製在30人以內.數據表明,1998年美國各行業事故率指標的統計顯示,煤礦事故率遠低於建築和機械製造等其它行業,已成為最安全的行業.由此可以看出,美國煤礦曆史上安全事故也曾十分嚴重,如今已得到有效控製,成為最安全的行業,是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煤礦開采技術進步和加強煤礦安全管理等多方麵因素的綜合反映,很值得世界各國借鑒,特別是值得中國學習.
二,美國煤礦安全情況分析
(一) 加大安全投入.安全生產是一項係統工程,必須依靠完善的法律,社會,經濟,行政等手段,經過長期的努力來實現.增加安全投入並優化投資效益,將是控製和扭轉煤礦事故多發的重要措施.美國的安全管理實踐證明,重視並合理地進行安全投資是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和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1969年頒布和實施的《聯邦煤礦安全與健康法》,對礦主投資購買安全設備並設置專職監管人員提出了具體規定,還為礦山安全與健康監察局撥款,用於煤礦和金屬及非金屬礦的安全與健康工作,撥款數額年年增加,如1994年為1.95億美元,1995年為2億美元,1996年為1.96億美元,1997年為1.97億美元,1998年為2.03億美元,1999年為2.15億美元,2000年為2.28億美元.美國政府對煤礦安全科研工作的投入也很大.聯邦政府每年撥一定數目的款項用於科研工作,其中一半以上支持煤礦安全和保健科研項目.
(二)嚴格安全管理.美國除國家有完整的安全監察體係外,州政府在環境資源部設有負責礦山的安全人員.如賓夕法尼亞州政府就有50人負責礦山安全工作,他們受州政府領導,執行政府的法令.他們和聯邦政府的監察人密切協作,相互支持,如發現礦方違章隨時可以處罰.州安全檢查人員每年對井工礦進行不少於四次,露天礦不少於二次全麵安全與衛生檢查.礦業公司(其下屬有十幾個或幾十個礦)也有自己的一套業務保安係統.如固本礦業公司有分管安全工作的理事,公司下設安全處有工作人員9~10人,安全監察人員熟悉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安全法規,每年要製定公司的安全行動計劃,並組織四次安全大檢查.礦方的責任比較明確,管理人員有嚴格的職責範圍,各司其職,分工明確,每個人的職責,權限及上下級的關係都有明文規定.各礦均有主管安全的副礦長,按礦規模大小不同,設安全檢查員2~4人.這些專職檢查人員都是經過專業訓練並取得合格證書者,他們認真按章辦事,並對檢查情況寫出書麵報告交礦長簽字,以便使問題得到解決與落實.礦長,工長都必須經州政府一級機關考核,發給證書,才能在本州島煤礦任職.礦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他幾乎天天下井,對危害安全的問題親自指揮處理,對安全工作認真負責.工長是關鍵職務,即是生產一線的指揮者,又是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他對礦長指示嚴格執行,特別是在安全問題上,不按礦長批示辦事,出了事故個人負責.工長下井時身上配帶礦燈,自救器,瓦斯鑒定燈,瓦斯檢測儀,風表,扳手,鉗子和錘子等一大串儀表工具,衣兜裝著2~3個工作記錄本.工長每班工作前3h按規定檢查安全情況,要把作業地點全麵檢查一次,班中也要檢查,發現隱患在指示牌上公布或馬上處理,威脅人員安全時要立即撤出.每個工人也必須按工種責任製和01manbetx 盡職盡責地工作.如誰未盡到責任,出了事故就追究其責任.
(三)實行全員強製性安全培訓.美國對煤礦的管理人員和礦工的安全培訓非常重視.《1977年聯邦礦山安全與健康法》明確規定對從事采礦業的管理人員和工人必須進行強製性的安全技術培訓;培訓計劃必須經部長批準;法律還規定勞工部礦山安全與健康監察局負責這方麵的工作.1983年美國又重新修訂了《礦山安全規程》,對安全健康培訓作了詳細規定.勞工部還頒布了對礦工進行強製性健康和安全訓練及再訓練條例.美國礦山安全與健康監察局的經驗是:監察重要,培訓比監察更重要.
美國礦工都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新工人被錄用後,必須接受安全基礎知識的培訓和法規的教育,井工礦培訓時間不少於40h,才能上崗工作,在有經驗的礦工帶領下,實習半年後,才能獨立工作.改變工種的工人,也必須重新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後,才能上崗.對參觀者也毫不例外,凡入井者都接受一次安全教育,並簽字保證執行.各礦業公司有自己的安全培訓中心,並設有模擬工作麵和各種設備,對職員和工人進行定期培訓,以適應生產和安全的要求.
安全監察人員如發現上述人員未經安全培訓教育,無證上崗時,要立即命令撤離工作崗位,並對礦主進行罰款.由於有了完善的培訓過程,大大提高了礦工的技術操作素質,減少了因違章操作引起的災害事故.這也是美國煤礦安全事故率低的一個重要原因.
除進行定期的安全培訓外,每個煤礦均把安全貫徹到一切工作中,而不是一項單獨的任務.安全管理員和副礦長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井下和每個工人的安全狀況.工作麵采煤隊長和井下工人每周開一次安全會議.在工人去工作麵之前,采煤隊長要花10min時間講有關安全的具體問題,如上一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或礦山監察局提出的意見等.
公司經常鼓勵礦工提高安全自責性,對全勤的礦工給予各種獎勵.此外,所有煤炭公司都開展各種形式的健康活動,如體育鍛煉,戒煙,24h谘詢電話等.通過這些活動,促進職工及其家庭成員進行體育鍛煉和戒煙.礦工如參加活動並戒煙,可得100美元獎金,但如重新開始吸煙,則必須交回這筆獎金.美國西穆爾蘭煤炭公司開展這一活動以來,造成工時損失的事故大大減少.
(四)礦工參與安全管理.美國煤炭公司強調以人為中心的管理,煤礦管理風格的特點是開明和開放;管理人員的主要精力用來處理人事問題和工人的私事,目的是使工人成為高效率的勞動者;注意激發工人的競爭意識和自豪感;77%的礦工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所有工人都經過培訓,采掘工人會多種技能,采煤工每年脫產80h;對工作考勤管理嚴格,如連續2天或半年內有3天無故缺勤,即被除名;生產中發現問題,由管理人員和工人代表一起開會研究解決,法律保障礦工有參與安全管理,監督以及舉報的權利,井下設有可直撥礦山安全與健康監察局的舉報電話.
美國的管理作風是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如果礦工對管理人員有意見,礦工可以向他的隊長投訴,隊長有責任處理這類問題,必須在24h內給予解決.如果沒達成一致意見,則礦工可將意見以書麵形式呈報礦委會和礦級管理人員,如5天之內仍不能達成協議,則將投訴信送交工會代表或老板.如他們在7天內還解決不了,則交仲裁人處理.生產方麵問題采用小組管理方法解決,如工作麵采煤隊和維修隊長解決不了,則采區區長和維修區長到現場解決.
每位礦工都自覺遵守規章製度.每個采煤隊員都有一定的任務,要使每個礦工懂得,工人的失誤可能導致嚴重的生產損失.由於工人都經過培訓,因此每個人都能夠高效率地頂替其它人員的工作.例如,人手短缺時,必要時電機工人可以組成一個采煤隊.工人一旦發現各種不安全的危害因素,立即向工長或礦長反映,並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五)工會參與安全管理.美國約三分之二的礦工參加了各種工會組織,其中參加聯合礦工工會(UMWA)的人數約占礦工總數的41%.聯合礦工工會自1890年成立以來,為團結煤礦工人,改善勞動條件和增加工資福利進行了長期不懈的鬥爭.1946年通過罷工和談判,在聯邦政府的幹預下,達成了每噸煤提取0.05美元,作為礦主支付礦工的傷病退休和勞保福利基金的協議;1978年勞資雙方又簽訂了全麵的工資協議,包括了勞動條件,工資,福利和加班雙工資及每年休假(2周以上),事病假(每年5天)及親屬喪假(3天)照發工資等,還包括為礦工提供工作服裝補助和培訓機會等.全國所有的150多家大煤炭公司參加了這個協議的談判和簽訂.
美國礦工工資是由聯合礦工工會等代表工人與資方煤礦經營者協會談判商定的,專門規定了井下工人在地麵脫產培訓的標準工資.此外,煤礦經營者和聯合礦工工會還聯合建立了煤礦工人培訓教育基金,由礦方按全礦職工實際工作每工時0.08美元提取,每年共約2000萬美元,作為資助礦工繼續教育和培訓進修的費用;對礦工休假和直係親屬喪假有明文規定;對煤礦職工安全設備,勞保用品和工作服皆有明確合理的規定;煤礦對職工健康醫療和退休及其它福利等按職工投入工時和每年煤炭產量向聯合礦工工會繳納信托基金.此外,工會組織也設有專人對礦山隨時進行安全監督.對違章指揮,環境條件惡劣都及時提出意見,解決不好時要抗議,要罷工,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礦工,工會不給撫恤.
(六)強製執法.20世紀30年代,美國煤礦死亡人數每年都在1500人以上.50年代以後,隨著煤礦機械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安全裝備的不斷改善,特別是1952年《聯邦煤礦安全法》的正式頒布,煤礦安全狀況有了明顯好轉,煤礦死亡人數大幅度減少,由1950年的643人下降到1960年的325人.60年代美國發生了幾次重大傷亡事故,如1968年美國弗吉尼亞州法明頓煤礦發生了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8人.固本煤炭公司一煤礦發生火災死亡57人.迫於社會壓力,引起美國聯邦政府對煤礦工人的安全健康的重視,於1969年頒布了新的《聯邦煤礦安全法》,經幾度修訂,在1977年又經議會討論通過,由卡特總統批準頒布.
1,美國強製執法.一,大量關閉不合標準的小煤礦.美國在開始實施《聯邦煤礦安全法》的過程中也付出了很大代價.70年代初,有2000多個小煤礦因無法達到新法規定的標準而關閉.二,花巨資購買安全設備.由於新法對煤礦安全條件,技術裝備和勞動保護提出了全麵,係統,嚴格,具體的要求,並加強了安全監察機構和人員的監督執法權力,迫使煤礦經營者必須投入大量資金和人力改造安全設施如通風和防塵設施,巷道支護維修以及安全設備儀器等.全國煤礦在購買安全設備和改善通風條件等措施方麵估計花費了12億美元,這也為今後煤礦的安全生產奠定了基礎.此外,美國煤礦主還每年提供了一定數量的資金用於資助礦工繼續教育和培訓,以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實際技術能力和防災,救災能力.
2,強製執法的效果.通過強製執法,美國煤礦安全狀況大為改觀,死亡不斷下降.經過70年代後的調整和技術改造,煤礦已基本適應了政府法規對安全生產的要求.礦井抗災能力得到加強,有效地控製了礦井重大災害事故的發生,傷亡事故逐年下降,煤礦安全與健康狀況有了很大改善.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從1970年的260人減到1999年的34人,現在,美國煤礦事故死亡率已低於工業和公路交通運輸等20個其它部門,成為最安全的行業.實施新法後,美國各種必要的監督機製和科學管理走上了軌道,工傷事故明顯下降,事故和職業病造成的損失和撫恤金的支出大大減少,如火災和爆炸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從1960~1963年的4.5億美元減到1971~1974年的0.78億美元.安全投資所產生的經濟效益越來越明顯.
3,強製執法還有利於調整煤礦產業結構.實施新法後,由於大量地質條件差,產量低,效率低,安全狀況差,用人多的小礦因達不到新法的安全標準而被關停,煤礦安全狀況迅速好轉,反過來又有利於高速煤礦產業結構.礦井規模不斷擴大,已由1976年的9.5萬t上升到1986年的18.3萬t.礦井個數不斷減少,已從1976年的6553個減少到1986年的4424個,減少了2129個.經過調整,生產效率和勞動效率很快達到了新的水平,並為礦井安全奠定了基礎,控製了礦井惡性災害事故的發生,傷亡事故逐年下降,取得良好的效果.僅1980年~1990年間,美國煤產量增長24.9%,而職工總數減少31.1%,礦井平均全員效率提高106.2%,事故死亡率降低57.6%.目前,美國煤炭工業已成為勞動生產率提高最快的少數工業部門之一,變得更有競爭力和吸引力.
第三節 小結
印度和美國煤礦的管理體製,管理模式,管理方法都有值得我們學習之處,我們應從其立法,強製執法,煤礦安全監管機製,礦工參與安全管理,工會參與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嚴格安全管理等中得到的良好的啟示和適合於中國國情的應用.
印度和美國的安全管理實踐證明,重視並合理地進行安全投資是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和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安全生產是一項係統工程,必須依靠完善的法律,社會,經濟,行政等手段,經過長期的努力來實現.我們可以從其法律體係,執行體係,社會監督等中得到有益的啟示.
印度和美國在煤礦安全投入上力度比較大,監督也比較到位,安全投入的增加並優化投資效益,將是控製和扭轉煤礦事故多發的重要措施.
美國煤炭公司強調以人為中心的管理,煤礦管理風格的特點是開明和開放;管理人員的主要精力用來處理人事問題和工人的私事,目的是使工人成為高效率的勞動者;注意激發工人的競爭意識和自豪感;法律保障礦工有參與安全管理,監督以及舉報的權利,工會組織也設有專人對礦山隨時進行安全監督.對違章指揮,環境條件惡劣都及時提出意見,解決不好時要抗議,要罷工,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礦工,工會不給撫恤.我們也可以讓工人參與煤礦管理,切實發揮工會的監督作用.
印度和美國在對煤礦職工的安全培訓方麵也有很多有益的啟示,必須對煤礦全員實行強製性安全培訓,安全監察部門應監督好培訓過程和考察培訓效果,是培訓工作紮實,有效,有可靠法律保障.
印度和美國在煤礦強製執法的做法也值得我們借鑒.對煤礦強製執法,不但要從煤礦設計,項目審批,行政處罰等方麵嚴格執法,而且要加強安全監察機構和人員的監督執法權力,迫使煤礦經營者必須投入大量資金和人力改造安全設施,花巨資購買安全設備,還應將煤礦職工的繼續教育和培訓納入強製執法範圍.
第五章:減少煤礦安全事故的措施
以上分析了產生煤礦安全事故的各種原因,從大的方麵來講,產生煤礦事故的原因可以歸納為煤礦內部原因及煤礦外部原因.各個煤礦作為責任主體,是安全事故的內因;各種政策措施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則是外因,要減少煤礦安全事故就要從根本上采取措施以外因促內因,使責任主體真正負起安全的責任.下麵就煤礦內部采取有效措施及政府應采取的政策措施兩個大的方麵來分別敘述自己的一些看法.
第一節 煤礦內部應采取的有效措施
一,繼續深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加強煤礦內部建設
(一)全麵貫徹瓦斯防治的"十二字方針",即"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 繼續加強"一通三防"工作
瓦斯事故然是國有煤礦的主要災害事故,在特大和特別重大事故中仍占絕大多數.目前,40%的高瓦斯礦井還沒有建立瓦斯抽放係統,15%的國有煤礦生產能力的瓶頸是通風係統能力,多數國有地方煤礦通風係統存在問題,因此"一通三防"是仍然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繼續加強以治理瓦斯災害為重點的煤礦"一通三防"工作.落實先抽後采是瓦斯防治的基礎,在落實先抽後采工作中,要注重抓好四個環節:1,組建專業抽放隊伍,形成以本煤層抽放為主,預抽和卸壓抽相結合,輔以其它抽放方式和結合抽放模式;2,認真製定瓦斯抽放方案;3,加強瓦斯抽放量的考核;4,落實獎罰製度.
落實監測監控是瓦斯治理的最後一道防線.煤礦企業要按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的要求和規定,配備和配齊各種瓦斯監測監控裝備,高突和高瓦斯礦井要建立瓦斯抽放係統,裝備安全監控係統,所有下井人員要按標準配備使用自救器,掘進工作麵配備高效低耗的對旋式局部通風機,使用大直徑的風筒,全麵落實"一通三防"四項裝備措施,健全和完善瓦斯防治裝備和安全設施,該上的設備,儀器要配齊配足,對那些陳舊的,運轉性能不穩定的係統和設施設備,要及時進行改造更換,使通風,抽放和監測監控三大係統更加先進,更加現代,更加完備.在此基礎上,要加強設備儀器的維護,檢修,不斷提高礦井安全裝備管理水平,從而為徹底治理瓦斯災害奠定堅實基礎.
(二)進一步加大對小煤礦的整治力度
建議進一步加大對小煤礦的整治力度,對高瓦斯礦井或瓦斯突出礦井以及其它自然災害嚴重的煤田,應明令禁止小煤礦開采;對目前存在的非法開采和越層越界開采問題,應采取剛性措施限期徹底清理;對非法違規開采的小煤窯繼續實行最嚴格的關閉政策;對死灰複燃的加大懲治力度;對給非法開采提供保護的政府官員進行嚴肅查處;對利誘,阻撓,威脅安全執法部門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懲.整頓小煤礦有五項重點:1,煤礦礦井通風,以及防瓦斯,防塵,防火等安全設施的建設是否符合規定;2,安全生產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技術規範;3,煤礦礦長是否具備安全專業知識,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有職業資格證書;4,煤礦開采是否符合環保要求,排汙是否達到環保要求;5,礦業秩序是否良好,資源利用是否合理.對整頓後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一律按照關閉要求,立即依法關閉.針對煤礦"四證"審批發放中的問題,國務院日前決定,煤礦"四證"的審批發放權力一律放在省級政府的有關部門,不得下放.經整頓實行關閉的,有關證照要全部注銷或吊銷.
(三)繼續下大力量抓好煤礦質量標準化建設
實踐證明,企業要發展,要生存並使事故得到根本遏製,就必須苦練內功,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標準化體係.安全管理標準化是企業的一個戰略問題,它包括質量標準化,信息管理,事故調查與分析等等,它既是一個係統工程,又是效益工程.隻有實行標準化管理,使一切工作處於良性的運作狀態,才能實現人,財,物的最佳組合,從而獲得時間上的節約和經濟上的效益.衡量煤礦安全管理的好壞,應根據煤礦安全管理標準化和事故發生頻度的實際加以確認.因為安全管理標準化工作是煤礦安全的基本保證,它的好壞不僅表現在礦井的工程質量,設備狀況等硬件靜態方麵,同時也表現在生產過程的實際管理及工人按實際操作的自覺性等軟件動態方麵."安全為天,質量為本","上標準班,做標準事,幹標準活"使得煤礦各項技術標準明確,有據可查,有標可依,通過提高采掘工程質量,井下作業質量,設備維護質量,技術服務質量等,來保證安全生產.實踐充分證明,標準化管理是煤礦安全工作的關鍵性環節.
(四)認真搞好煤炭企業的安全評估工作
所有煤礦企業都要對照國家局發布的《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逐個進行審核評估.凡有一項基本條件達不到的,一律停產整頓,限期達標.逾期未能達標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強製關閉.地方政府應按照國家有關文件的要求,加快煤礦的安全評估工作.通過評估,來推動煤礦的安全基礎工作,落實《安全生產法》關於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的各項規定,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特別強調要嚴格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製.國有煤礦要在確保達到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基礎上,以深入整治為契機,推動煤礦安全工作上一個新台階.
(五)健全完善強化煤礦安全責任製,加強煤礦企業內部管理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製要量化,細化,具體化,分層次對管理幹部和廣大員工進行安全責任教育,通過教育,使他們明確安全生產責任製的內容,做到知其任,明其責,盡其職.煤礦企業在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機製中,要從本單位實際出發,製定安全生產責任製考核方案.考核工作一定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製度麵前人人平等,考核麵前一視同仁,考核結果要公布於眾,接受群眾的監督.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煤礦企業要搞好安全工作,離不開經濟杠杆的調節作用.為此,煤礦企業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責任獎罰機製.在完善安全責任獎罰機製中,要堅持重獎重罰的原則,要認真執行煤礦安全監督罰款辦法,通過獎罰機製,把安全責任進一步落到實處.凡是發生的各類事故,煤礦企業都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分析,追查和處理.在分析,追查各類事故中,首先要從各級領導責任查起,在查清各級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的同時,還要追查分析各類管理幹部的安全責任,對各類事故的責任人也要進行責任追究, 必須在加強管理上狠下功夫,嚴格落實各項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嚴防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做好安全生產統計,報表,台帳,記錄等基礎性工作,建立完善安全責任考核體係,堅持重獎重罰的原則.
(六)實施煤礦包工隊準入製度
針對目前煤礦包工隊存在的問題,建議承包煤礦施工企業在承包煤礦工程前,必須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要加強對承包,發包煤礦工程施工安全監察,對承包煤礦工程的施工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條件考核,從源頭上把好安全生產關.建議將承包煤礦工程施工企業納入《煤礦安全生產許可實施辦法》或依照《行政許可法》製定專門規章,作出具體規定.
二,推動煤礦安全文化建設,營造煤礦安全文化氛圍
(一)企業安全文化的定義和範疇
企業安全文化是企業在長期生產經營活動中逐漸形成的或有目的人為塑造的,為企業全體員工所認同,接受和遵循的,具有企業特色的安全生產與生活的精神,觀念,行為及物態的總和.它基於"大安全觀"和"大文化觀"概念,在安全觀方麵包括企業安全文化,全民安全文化,家庭安全文化等;在文化觀方麵既包含精神,觀念等意識形態的內容,也包含行為,環境,物態等實踐及物質的內容.它以強調全麵提高人的安全素質為核心,以具體的形式,製度和實體為表現載體,以對企業的安全生產係統進行全方位,立體式協調管理為任務目標,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生產事故,保障企業安全生產為目的,在內涵和外延上具有明顯的層次性和廣泛性.
企業安全文化包含四個基本的組成部分,其具體內容為:一,企業安全物質文化: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所使用的保護職工身心健康與安全的工具,設施,材料,工藝,儀器儀表,護品護具等安全器物.二,企業安全製度文化:指企業為了保障生產及經營活動過程中,人,物和環境的安全而形成的較為穩定和完善的各種安全規章製度,01manbetx ,防範措施,安全教育培訓製度,安全管理責任製,以及其他涉及安全的廠規,廠紀等.另外,也包括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條例及有關的安全衛生技術標準.三,企業安全精神文化.包括企業安全意識形態,安全的思維方法,安全生產經營活動心理素質;安全生產經營活動心態與環境,企業安全風貌,企業安全形象,企業安全科技水平,企業安全管理理論,安全生產經營活動的機製,安全文明氛圍;安全文學,藝術;安全自然科學,安全社會科學等.四,企業安全價值及行為規範文化:包括員工對安全的價值觀及其安全行為規範.
(二)煤礦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原則
煤礦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是一項長期,複雜的係統工程,應堅持"以人為本","融於全員","融於工作"的基本原則.具體為:煤礦安全文化建設的核心是以人為本,煤礦安全文化建設的基礎是與全體員工的融合,煤礦安全文化建設的關鍵是與企業各項業務工作的融合.企業安全文化的核心是關愛人和保護人(員工),最大限度的滿足人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需要是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根本目的.人的安全意識,安全態度,安全行為決定了企業安全文化的水平和發展方向.煤礦安全文化,不僅要把員工看成是經濟人,更要視其為社會人,都有感情,心理,文化方麵的合理需求.人既是安全文化建設的目的,同時人又是企業安全生產係統的主體,是各項管理的核心,是安全文化建設的對象和依靠力量.
(三)煤礦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手段
1,安全宣傳手段.抓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必須先從強化安全意識入手.煤礦企業要采用多形式,多陣地,多媒體,廣泛,深入,持久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運用傳統的安全文化建設手段:安全宣傳牆報;安全生產周(日,月);安全競賽活動;安全演講比賽;事故報告會等.在安全意識教育中,要堅持不懈地抓好六種教育:一是堅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宣傳教育;二是堅持不懈地抓好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宣傳教育;三是堅持不懈地抓好"典型案例,警鍾長鳴"的宣傳教育;四是堅持不懈地抓好居安思危,反驕破滿的宣傳教育;五是堅持不懈地抓好"遵章守紀,按章操作"的宣傳教育;六是堅持不懈地抓好"狠抓三違,杜絕事故"的宣傳教育.
2,安全管理手段.通過安全管理調節人,機,環境之間的關係,建立一種與煤礦安全文化相適應的,關係協調,運轉高效的安全生產運行機製,達到安全生產管理的期望目標.例如,安全目標管理;無隱患管理;安全監督檢查;嚴格事故報告和處理等.
3,行政手段.通過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以及企業內部的行政管理部門,依靠行政管理的強製力,在落實國家及行業法律,法規,條例,企業規章製度的過程中,規範員工的行為,教育員工豎立遵章守紀的安全意識和理念.例如,堅持貫徹安全設施"三同時"製度;堅持推行安全管理"五同時"製度等.
4,科技手段.依靠科學技術進步,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成果,不斷改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實現生產過程的本質安全化,並持續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和轉化率.其實質是利用安全文化的物質文化和安全文化物化的技術,材料,設備,裝置等,維護和保障安全生產條件,保護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例如,各種安全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在有毒,有害環境中使用機器人代替人工作業等.
5,技術經濟手段.充分掌握和運用經濟規律及其杠杆作用,采用科學合理的方法,適應煤礦的安全文化和經濟背景,保障安全所需要的投入,創造良好的勞動作業環境,實現安全生產,達到以最小的安全投入,取得最大安全技術效益的目標.
6,安全法製手段.利用勞動安全與衛生或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國家的有關政策,對煤礦的安全生產現狀和發展規劃進行安全監督和監察,用安全法規來規範企業,員工的安全行為.安全的行為,安全的道德,安全文明生產已成為企業安全製度文化的基礎.
三,加強煤礦隊伍建設
(一)加快加大強煤礦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
(1)改善煤礦技術人員待遇.打破論資排輩的陳規陋習,在收入分配上,適當向技術人員傾斜,大幅度提高業務技術骨幹和有突出貢獻的技術人員的收入.在煤礦效益大幅度增長的情況下,煤礦有條件也有能力改善他們的待遇.
(2)充分發揮技術人員的作用.要充分尊重和發揮技術人員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賦予他們支配與其職務相適應的人力,財力的權力,使他們有職有權,權責統一.
(3)增加生源供給.國家應通過建立煤礦教育基金,實施財政補貼,及減免相關專業學費等措施,擴大大專院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招生規模,增加生源供給.目前安全生產專業在大專院校仍屬二級學科,與安全生產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極不相稱.建議把安全生產專業升為一級學科.
(二)穩定隊伍,全麵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
煤礦的工作環境惡劣,危險性大,而工資收入低,福利條件差,是長期以來煤礦職工隊伍整體素質低的主要原因.為提高煤礦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首要的問題是保證職工隊伍的相對穩定,建議:
1,研究製定煤礦企業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了穩定煤礦職工隊伍,國家應研究製定煤礦一線工人分地區最低工資標準,並根據需要適時進行調整,並向社會發布,吸引較高素質的人來煤礦工作,同時對煤礦經營者進行有效約束.
2,製定有利於穩定煤礦職工的管理辦法.提高協議工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提取比例,對煤礦現行用工製度進行改革,支持企業實行協議工可定期轉為長期合同製工人,穩定職工隊伍.
3,加強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加強煤礦職工培訓.製定新的符合實際的培訓標準和培訓教材,以防培訓流於形式.煤礦企業要提高認識,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合理利用現有人力資源,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調動各專業人員的積極性.根據安全教育的反複性,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知識教育,特別是要做好新入廠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四新"項目,變換工種,複工等的安全教育,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礦長(經理),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培訓和複審.新招收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通過培訓來提高各類人員的素質,從根源上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從而達到預防事故發生的目的.
4,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要使煤礦職工從思想上引起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把要我安全變為我要安全,使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製成為現實,形成安全資金投入自覺化,安全動作習慣化,提高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減少人為失誤,預防事故發生.
(三)中央政府要高度重視煤礦安全建設,把煤礦人力資源的開發納入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盡快解決煤礦人才奇缺的問題
(1)解決資金來源.根據需求由中央政府,省政府財政和企業三方投資.資金的使用方向有兩個:一個是對傳統落後的煤礦生產工藝進行現代化的技術改造,二是大力發展煤礦教育事業.
(2)煤礦人力資源開發的設想.目前全國煤礦中專學校和大專屈指可數,其它的如煤礦職工中專,煤礦類大學本科院校也難以滿足市場需要.為此,必須大力發展煤礦教育事業,從而提高職工整體素質,達到以素質保安全,向素質要安全的目的.
(3)創辦煤礦職工中專.可以根據煤礦的分布狀態,統籌安排集中在煤礦聚集地區的煤礦職工中專,目的是解決井下農民工的素質低問題.力爭現有的低層次的農民工都能進入職工中專就讀,學文化,學技術,學安全,學管理,拿文憑,通過學習力爭幾年內改變目前礦工大多數是素質不高的農民工現象,把文化層次提高到中專以上.要禁止文盲半文盲下井當礦工的傳統行為,以便提高煤礦職工的全員素質.
(4)創辦煤礦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已經擁有北京校區,徐州校區和南湖校區,如果再建立其他煤礦生產地區分校,這不僅是中國礦大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也是煤礦教育事業發展的重大舉措.
第二節 政府應采取的措施和政策
一,進一步完善煤礦安全監管體製
(一)國家必須建立科學完善的煤礦安全監察,監管體製
幾年來的實踐證明,實行煤礦安全國家監察製度,建立全國統一,垂直管理的煤礦安全監察執法隊伍,有利於強化國家對煤礦安全的宏觀管理職能,做好統籌協調,監管服務等工作;有利於建立煤礦安全工作製衡,促進機製,監督企業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有利於克服地方保護,單位保護等實際問題,維護行政執法的公正性和國家法律的嚴肅性;也有利於煤礦事故背後一些深層次問題的查處解決,切實有效地推動煤礦安全工作.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一個行政部門,權力十分有限,而安全生產中的重大責任事故問題往往與行政機關瀆職侵權相聯係.所以,負有監督職能的人大及檢察機關,尤其是行使法律監督職權的檢察機關在遏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方麵應發揮更大的作用,國家應建立和完善司法和監察機關在處理煤礦事故時發揮更大作用機製,加大司法監督,人大監督的力度.
進一步確立包括煤礦安全在內的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製度,以強化地方政府落實監管職責.掌管國家安全生產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官員,應當將減少煤礦事故作為工作重點的重點,並且采取責任製,再發生嚴重煤礦事故,有關主管官員應當辭職.而象山西,河南,陝西這樣的煤礦資源大省,其主要負責人應當簽下軍令狀,將減少煤礦安全事故,作為自己施政的主要內容.如果省內再發生嚴重礦難事故,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同時嚴厲追究各級官員和大小礦主的責任.
煤礦安全的監察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應該具備技術支撐體係,包括 :完備的煤礦安全標準體係,為監察提供技術依據;先進的監察技術和儀器裝備,力求對瓦 斯災害事故的分析科學準確;配套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裝備.完備的技術支撐體係是提高監察水準的可靠保障,國家應盡快完善煤礦安全標準體係,為安全監察機構配備先進的監察裝備.
(二)進一步完善煤礦安全監察體製,應該把握好五個層次和四個關係
五個層次是:各級政府要肩負起保持煤礦安全穩定的重要責任;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按照"管事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工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依法履行對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煤礦安全監察部門要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各部門之間要主動加強協調和溝通,完善聯合執法機製.四個關係是:一是國家,地方和企業的關係.煤礦安全工作主體是企業,責任也在企業.國家監察和地方政府監管,不能代替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二是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與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的關係,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重視發揮地方監管部門的作用,主動征求地方監管部門的意見;地方監管部門要注意維護國家煤礦安全監察的權威性,接受駐地監察機構的檢查和指導.三是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與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的關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對煤礦安全的監督管理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安全監管部門對煤礦安全的監督管理具有一定的綜合性和宏觀性,兩者相互補充,相互兼容.四是地方安全監管部門與煤炭企業的關係.煤炭企業要主動接受地方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監管部門也要尊重企業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為煤礦安全生產提供優質高效的監管服務 .
(三)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煤礦的重點監察內容應為:
1,對超能力,無能力煤礦及整體承包的國有地方煤礦分類監管.這部分煤礦安全投入少,存在裝備差,管理不到位等諸多問題,其安全隱患較大.部分實施承包經營國有地方煤礦這一問題也很突出.建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這類煤礦進行重點監察.
2,規範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調查顯示,有些省區的煤礦核定生產能力是企業自行核定,沒有經過行業主管部門的複查驗收;有些省區自1997年以來沒有重新核定煤礦生產能力.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建立一套科學規範的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標準,定期對煤礦生產能力進行核定,為煤礦安全監察和行業管理提供依據.此外,為了保證煤礦主要設備的日,月,年檢修時間,建議重新製定科學的檢修標準,為煤礦安全監察提供依據.
3,應把時間和精力放在煤礦安全管理的安全生產投入督查,工傷保險督察,礦工培訓督察,事故隱患清除督察,事故責任追究等可持續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上.
二,加強煤礦安全法製建設
重視和保護人的生命權,是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煤礦安全法律法規建設,就是要用法律的手段把生產安全事故和人身傷亡降到最低限度.
(一)現行煤礦安全法律法規需要改進的方麵
現行的煤礦安全法律法規還不能全麵對事故做出相應規定,對具體問題沒有具體懲罰措施,影響了對事故的處理,並時有執法不嚴,有法不依,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處理等現象出現.比如法律法規規定煤礦企業在生產時必須進行安全投入,可並沒有具體規定如何投入,經費如何使用等問題.現有的法律隻對已經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人進行刑事製裁,但並沒有對未出事故明知不安全仍強行作業的礦主進行刑事製裁,這難免會使礦主抱有僥幸心理.如果不在法律上對礦主形成強力約束,隻單單各級煤礦安全監督局加強監管的話,可能會引起出事瞞報的現象.隻有對違反煤礦安全操作的礦主實施刑事製裁,不管出沒出事隻要違反了不是罰款而是判刑才能達到對事故的有效遏製.此外,執法隊伍剛剛建立,執法水平不高,力度不大.部分執法人員素質不高,直接導致了具體工作中的執法不嚴,有法不依,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處理等現象出現.所以應在法規中明確執法人員由於執法不利而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二)加強煤礦安全法製建設基本原則
以《憲法》為根本,以《安全生產法》為核心,以安全生產的基本法律製度為骨架,構建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係;從我國國情和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以控製重大,特大事故為重點,抓住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製定配套法規;堅持科學發展觀,根據實際需要,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係;緊緊圍繞立足防範,關口前移,強化監管,依法行政,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這一工作思路和宗旨,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調整煤礦生產經營活動關係,規範煤礦的安全生產行為中的作用,加快立法步伐,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有中國特色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係.
(三)加強安全生產法製建設,就是要依法深化整治,加強源頭管理
經過近年來的努力,以《安全生產法》為主體,以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規章為支幹的安全生產法律體係,已經初步確立.煤礦安全工作基本上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下一步,一方麵要繼續加快配套法規建設,抓緊出台煤礦安全行業強製性標準,以及事故調查處理條例,應急救援條例等;形成規定翔實具體,可操作性強的法律法規體係;另一方麵要抓好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盡快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四)加強煤礦內部製度建設
各個煤礦作為責任主體,是安全生產的內因;各種政策措施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則是外因,現實的選擇是以外因促內因,使責任主體真正負起安全的責任.煤礦必須建立和健全各級生產崗位責任製,完善各項安全管理製度,設備管理製度,安全技術培訓製度,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係等,並且在立法中規定監察煤礦製度建設的內容,以外因促內因,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五)借鑒國外經驗
國外經濟發達國家在煤礦安全生產立法方麵均有一些成功的經驗可供借鑒,尤其是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已經形成較為完善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製度.我們應當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方麵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完善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立法.比如提高死亡賠償標準,提高責任追究製度的可操作性,這樣增大了安全事故發生後的安全機會成本,有利於促進煤礦業主事前采取預防措施.在責任方麵要形成操作性較強的,責任追究嚴厲的責任追究體製,在煤礦安全生產上起到震懾作用.
三,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力度
(一)政府必須監控好新建礦井的安全投入,達不到要求的不予以投產
對於老礦也必須按照要求加大安全投入,否則給予停產整頓.政府也應該在煤礦監管,輿論宣傳等方麵增加投入.為了滿足國民經濟發展對能源的需求,同時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國家將用三年時間,使現有煤礦安全保障的生產能力達到17.5億噸,同時關閉2億噸不具備基本安全條件的礦井,用煤炭大基地建設的新礦和擴建礦增加的能力彌補其缺口.今後三年內,為使5.5億噸現有煤礦生產能力變為具有安全保障的,測算需要投入約518億元.
(二)籌好和用好煤礦安全資金
1,資金渠道由企業自籌和國家投入兩方麵解決.建議國家加大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安全科技投入,盡快彌補煤礦安全欠賬;建議地方政府允許煤炭企業按照《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的高線提取安全費用,部分省在煤礦能承受的範圍內,可突破《管理辦法》規定的高線提取安全費用.
2,依法對安全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目前安全資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監督,有些企業擠占和挪用安全資金.為此,建議有關部門,配合《管理辦法》,製定安全資金管理,使用和監督的部門規章,建立由煤礦安全監察部門和審計部門聯合對安全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製度,確保企業的安全資金管好用好.
3,提高安全標準,采用先進安全技術,需要大量資金投入,這對煤礦企業的利潤無疑會帶來巨大壓力.對此,國家應從政策層麵采取相應措施,如調整煤電價格,規定提價的收入全部或主要部分用於改進煤礦的安全設施.這樣做,既能使煤炭企業增加引進安全技術的資金來源,也可對中國能源結構的合理化起到積極作用.
4,要從根本上解決安全欠債問題,主要還是靠吸引外部資本進入煤炭市場.目前大中型煤礦幾乎是清一色的國有,我們可以出讓一部分國有股權,所得資金用來填補安全舊債.山東省淄博礦業集團利用國家債轉股的政策,與國家開發銀行等3個債權人共同出資組建了山東東華能源有限公司.東華公司在基層單位全麵實施二次產權製度改革,引入了電子,鋼鐵,鐵路等行業的投資者,還引進了職工資本.通過改革,淄礦集團已經化解了巨額債務,盤活了資產,銷售收入由1995年的14億元增加到2003年的41億元.
四,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設,組建大型煤炭企業集團,改造小煤礦
我國煤炭生產的突出特征之一是點多麵廣,集中化程度低.2004年全國共有各類礦井26000處,平均每處礦井年產規模僅為5.8萬噸.其中84戶國有重點煤礦的600處礦井,平均年產規模為140萬噸;國有地方煤礦為11.6萬噸;鄉鎮煤礦僅為2.1萬噸.目前世界上一些主要產煤國家,都通過發展大公司,大集團,一方麵形成相對壟斷的市場競爭格局;另一方麵也促進了現代化大生產,大大提高了煤礦安全保障水平.2003年,美國前4家煤炭企業占據了全國煤炭產量的46.7%,澳大利亞前5家企業占有度為71.5%;南非前4家企業占有度為62.3%.而我國神華,大同,山西焦煤,兗礦,中煤能源,淮南,平頂山和開灤等8家特大型,大型煤炭企業,在全國煤炭產量中所占比重,共計也不足22%.因此,加快實施大公司,大集團戰 略,抓緊大型煤炭基地建設,盡快形成若幹個億噸級的特大型企業,以及幾個年產規模5000萬噸左右的大型企業,是提高行業整體素質,從根本上改變我國煤礦安全狀況的一條治本之策.
(一)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
大型煤炭企業具有經濟實力強,煤礦規模大,裝備水平高,人員素質高等優勢,煤礦安全保障程度高.要發揮大型煤炭企業的優勢,以大型煤炭企業為主體,通過聯合其他大型煤炭企業,兼並其他中小煤礦,形成具有大規模生產能力和現代化管理水平的大型煤炭骨幹企業和企業集團,加強基地內小煤礦的收購,重組和聯合,淘汰落後生產力,保證資源的合理開發;要通過大基地規劃,礦區總體規劃和行業監管,規範探礦權和采礦權的設置,確保煤炭資源的合理接續.通過以上做法,提升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礦生產能力,同時改變我國煤炭產業集中度低,過度競爭的問題.
(二)聯合改造小煤礦
按照統一規劃,合理集中,正規開采,保障安全,依法監管的方針,繼續整頓和規範小煤礦.製定小煤礦整改規劃,引導小煤礦聯合改造,合理集中煤炭資源,統一規劃開發,提高單井生產規模,最大限度地減少小煤礦數量.積極推廣正規采煤方法,大力發展小型機械化.按照同一標準,規範小煤礦安全生產.加快培育和發展麵向小型煤礦的綜合服務機構,形成完善的安全培訓,技術服務和應急救援體係.依法加強對小煤礦的安全生產監管,要嚴格控製小煤礦開工規模,保證小煤礦規模產能控製目標的實現. 同時,建議國家調整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將煤炭資源詳查納入公益性勘探範圍.通過國家調控,保證煤炭產需平衡,限製小煤礦的非法不安全生產.
(三)加快大型煤炭基地的建設
建議按照"穩定東部,開發中部和西南,研究新疆及青海的開發方式"的方針,加快大型煤炭基地的建設.國家規劃未來新增煤炭生產能力主要集中在大型煤炭基地內,要落實國家建設大型煤炭基地的優惠政策,加快大中型煤礦建設,逐步置換小煤礦生產能力,提高我國安全保障生產能力的比重.煤礦要按照安全高效煤礦水平設計,基本建設要嚴格按照"三同時"標準進行,使新投產的煤礦具有安全保障;根據煤炭資源條件,在大型煤炭基地內新建煤礦要以大型煤礦為主,中型煤礦為輔,停止建設小煤礦.要選擇一批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煤礦,積極有序地推進大型煤炭基地建設.要加強對煤炭資源開發的規劃工作,各級各地要編製科學合理的開發規劃,嚴格按規劃進行操作.要加大煤炭資源的勘探力度,特別要搞好評查和精查,摸清資源狀況,合理進行開發.要以科技為支撐,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效率,努力提高煤炭開發利用的技術裝備水平.要按照國家環保要求,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治理的原則,處理好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關係,走可持續發展的路子.要加快煤炭運輸的通道建設,完善交通運輸網絡,促進煤炭資源的外運.要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推動體製和機製的創新,為大型煤炭基地建設提供動力支持.要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開發境外煤炭資源.
五,嚴格煤礦項目審批製度和竣工驗收製度
(一) 嚴格煤礦項目審批製度
嚴格煤礦建設項目的審批許可製度,從源頭上製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進行生產.通過國家政策調整,如提高探礦權,采礦權,資源管理費用,環保管理費用等,提高煤礦建設項目門檻;對擅自開工或投入生產的礦井,依據《安全生產法》以及《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等規定分別給予嚴厲的懲處.在項目審批上主要應該做到以下幾方麵:
1,嚴格新建煤礦的審批程序和標準,防上重複建設.新建煤礦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報批,新建煤礦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法規,礦產資源規劃,產業政策,煤礦建設布局和"三同時"(即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生產規模;達到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各項安全條件;實行正規開采,資源回收率達到50%以上.
2,嚴格"四證"的審核發放."四證"的審核發放權力應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主管,采礦許可證由省級國工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審核發放;煤炭生產許可證由省級煤炭管理部門負責審核發放;煤炭企業取得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後,向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礦長資格證書由省級煤炭管理部門審核發放.負責審核發放"四證"的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辦理.對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發證照的,要嚴肅查處;導致發生特大責任事故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嚴格勞動用工管理.小煤礦用工必須報當地勞動保障,公安部門備案.勞動保障和公安部門應對小煤礦用工依法進行監管.小煤礦從業人員必須與企業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嚴禁女工從事井下勞動.煤礦井下作業作為特殊工種,其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國家認定的培訓機構所組織的安全和操作技能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得擅自上崗.
4,各煤礦企業都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的規定,為煤礦井下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切實保障從業人員的權益.
(二)嚴格煤礦竣工驗收製度
煤礦建設企業,煤礦建設隊伍必須具備安全資質,煤礦設計必須符合要求,煤礦建設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項目,設計完成後,由企業法人向煤礦安全監察局提交設計審查書麵申請;工程竣工後,先由當地煤礦安監察部門進行預驗收,待預驗收提出的問題整改合格後,再由企業法人向省級煤礦安全監察部門提交竣工驗收書麵申請.設計審查組和驗收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安全標準對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進行詳細的嚴格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對於不合格的煤礦項目一律不準生產.
六,加快實施"科技興煤"戰略
(一)加快科研步伐,加大先進技術引進力度,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保障煤礦安全生產
1,加強煤礦基礎理論研究:煤礦安全科技的基礎理論研究是災害防治工作的源泉和根本.開展基礎理論研究,揭示煤礦事故的致因和災害發生機理,摸清事故發生發展及演化過程,探索災害預測預報的敏感性指標或參數,尋找防止事故發生的途徑和方法.以煤礦事故因素:瓦斯,火災,水災,頂板和機電等為重點研究對象,開展瓦斯,煤塵爆炸機理,煤自然發火熱物理特性及火源點探測基礎理論,突出煤層高產高效開采的安全基礎理論等基礎理論的研究.
2,加強重點科技攻關研究:針對煤礦安全生產中的共性,關鍵性和前瞻性的技術問題,加強科技攻關,提高對煤礦主要災害的識別能力,監測預警能力,防治與控製能力;提高礦井的防災抗災水平,事故的搶險救災水平,安全生產管理的科技水平,事故的鑒定分析水平等.以危險源辨識,監測預警,災害防治,應急救援,事故分析處理,科學管理等 6 方麵為主線,開展 重點科技攻關.
3,加強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與分析處理:我國煤礦主要是井工開采,一旦發生諸如瓦斯爆炸,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突水等重特大事故,先進的救災技術和裝備是挽救生命,減少人民財產損失的保障.當前,井下無線救災通訊,井下人員的跟蹤管理,遇難人員定位等技術裝備是急需開展攻關研究並產業化的.事故的分析處理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對災害發生的過程的智能仿真,勘察和技術分析都必須借助於必要的技術手段.
4,加強煤礦安全管理科學技術研究:傳統的煤礦安全管理依靠管理人員的主觀意誌和經驗來進行的.這種管理模式無法適應現代化礦井管理工作的需求.采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礦山災害事故數據庫,知識庫和專家係統,提高煤炭企業的管理水平.
5,加快重點項目推廣:我國煤礦大,中,小並存,技術裝備水平參差不齊.近年來煤礦安全科技經國家科技攻關,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等科技計劃的支持下取得了一批先進,適用的技術成果.為了認真貫徹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提出的"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十二字方針,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本著推廣先進,成熟,適用的科研成果,及時淘汰技術落後,安全生產程度低的技術與裝備的精神,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選出了7類35項煤礦安全技術與裝備重點推廣,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提高煤礦防治災害事故的能力.
(二)搭建煤礦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平台,建設煤礦安全科技創新體係
安全科技創新是實現煤礦生產安全狀況不斷好轉的原動力.搭建良好的科技創新平台,不斷挖掘和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科技的原始創新力,促進煤礦安全科技工作蓬勃發展.煤礦安全科技創新平台的建設堅持麵向煤礦安全生產,堅持煤礦安全監察,整合我國的煤礦安全科技資源,構建技術研發,技術服務和推廣,技術標準和法規,技術與產品監督檢驗的科技平台.
1,建設我國完善的煤礦安全科技創新的體係,促進科技資源在全國範圍內的配置與整合,實現資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在這個體係中既能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又能根據國家戰略和煤炭安全科技發展的迫切要求有效地動員和組織創新資源;既能夠激發各創新行為主體自身活力,又能夠實現係統各部分有效整合的煤礦安全創新體係.形成我國煤礦安全科技基礎研究,應用技術開發,裝備研製和成果推廣及示範的科研體係和隊伍.以市場為導向和重點,深化研究機構的改革,建立科研內部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良好機製.建立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三層科研機構網,確立煤礦安全科技的骨幹研究機構,確立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使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投入和組織的主體.建立與煤礦安全科技發展相適應的科技評價體係.減少和簡化科研項目評估程序,完善評估的監督機製.
2,創建煤礦安全科技發展良好的政策 環境 .煤礦安全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煤礦災害的治理由於災害因素多,治理難度大,因此尤其需要有良好的政策來支持和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煤礦安全科技發展的政策支持主要就是要建立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科技發展和煤礦安全生產現狀完全適應的體製和政策的保障體係,建立煤礦安全科技發展良好的政策環境,體製環境和外部條件.煤礦安全是一項重要的社會事業,由於煤礦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國家應給與足夠的重視,把煤礦安全科技發展作為安全科技的重點來對待,把煤礦安全科技工作作為煤炭工業發展的首要任務來對待.在條件成熟時,應製定獨立的煤礦安全科技發展計劃.
3,拓展資金籌集渠道,增加煤礦安全科技投入.煤礦安全科技發展屬於社會公益事業的範疇,煤礦自然條件和生產條件的複雜性給煤礦災害治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技術難題,加強煤礦安全科技工作是改善煤礦安全生產狀況的重要保證.資金投入是保證安全科技發展的最重要的措施,國家應當重視並加強對煤礦安全科技的投入,並成為科技投入的主體.一方麵,國家應設立穩定的煤礦安全科技投入渠道;另一方麵,企業要增加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噸煤提取一定資金作為煤礦安全科技的研發基金,專款專用,並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指導資金的投向.
4,加強煤礦安全科技發展支撐體係的建設,創造良好的運行機製 .煤礦安全科技發展是我國科技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事情.煤礦安全科技的體係建設應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統一進行規劃,建設和實施管理.煤礦安全科技發展的各項工作由煤礦安全監察局的歸口部門進行管理:進行煤礦安全的科技規劃和年度計劃的製訂,管理煤礦安全科技基金項目的立項,審批,管理和鑒定驗收,組織學術交流和成果推廣會議,煤礦安全科技普及,教育培訓等. 加大對高校的基礎理論研究的科技投入;重點支持科研院所等研究機構進行科技創新和技術服務等工作;促進煤炭企業進行科技成果的應用推廣和技術革新.形成三層科技發展創新工作機製. 完善煤礦安全產品檢測檢驗體係.以安全檢測檢驗機構為主休,加強安全檢測檢驗技術的研究和檢測基礎設施的建設,提高檢測檢驗的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 健全和完善煤礦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完善煤礦安全量值傳遞體係.以技術標準促進煤礦安全生產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產業的升級,加強技術標準的製修訂工作,實施標準戰略,跟蹤國際標準現狀並逐步與國際接軌.
5,加強學術研討,廣泛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加強煤礦安全科學研究機構,高等院校,生產企業和政府管理部門等之間的溝通與合作,開展多種形式學術交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與國際組織,世界各國及民間的科技合作關係,不斷擴展新的合作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多層次地推進國際安全生產科技合作與交流,積極參與全球性,區域性,科學研究合作項目.
第六章:總結
這些年,對煤礦安全生產,從中央到地方,不可謂不重視,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也正在建立健全,專職管安全的各級人員也逐步到位,但安全生產大事故卻仍然一再發生,甚至一次比一次大.這充分說明,我們的安全生產管理還存在很多漏洞.各個煤礦作為責任主體,是安全生產的內因;各種政策措施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則是外因,現實的選擇是以外因促內因,使責任主體真正負起安全的責任.
近幾年煤礦事故頻頻出現可以看作是高能耗,粗放式的經濟發展模式的市場反應.中國的能源工業仍在傳統的老工業模式下運行,粗放型開發,無序性開采,生產技術手段落後,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原本滯後的安全生產規則還常被突破.治本就要使能源工業走新型的工業化之路. 所謂新型工業化的能源工業,要求對能源開發保持高度的謹慎態度,實行保護性限量開發,逐步剔除所有沒有生命保障的開發項目和開采企業,甚至要對高瓦斯的煤礦進行長期封存.同時,建立生命優先的能源企業生產原則,對達不到現代化安全生產標準的企業停產改進.提高安全標準,采用先進安全技術,需要大量資金投入,這對煤礦企業的利潤無疑會帶來巨大壓力.對此,國家應從政策層麵采取相應措施,如調整煤電價格,規定提價的收入全部或主要部分用於改進煤礦的安全設施.這樣做,既能使煤炭企業增加引進安全技術的資金來源,也可對中國能源結構的合理化起到積極作用.此外,針對近來煤礦瓦斯事故頻發,有關方麵應作專門研究,從技術和管理等層麵,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來,把事故減少到最低程度.
煤礦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紮紮實實地工作,付出多年艱苦卓絕的努力,這一點十分重要,決不能認為狠下心突擊抓一抓就可解決,特別是對我們這樣尚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安全設施不健全,管理薄弱的大國,東,西不平衡,南,北差距大,要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好轉,需要花費很多的心血,需要長期艱苦細致的工作.因此,一方麵,我們要理性地承認當前正處於事故高發期的現實;另一方麵,要堅信一點,我們不是被動的,是可以有所作為的.要痛下決心抓基礎,抓落實.抓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落實,普及,抓安全設施的填平補齊,抓安全管理的從嚴從細.讓安全生產責任製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嚴防死守,真正做到萬無一失.
作為文明社會的標誌,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如果發展經濟必須以生命為代價,這樣的發展將不可能持續,更與"以人為本"的執政思想背道而馳.因此,治理煤礦事故必須要下大力氣,必須有大動作.當前,尤其要把治理煤礦事故作為貫徹"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頭號任務,即使暫時影響煤炭工業的發展,影響國民經濟的高速運行,也要在所不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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