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小煤礦現狀、問題及對策建議
1 小煤礦現狀
1.1 數量與生產規模
小煤礦是指除國有重點和地方國有煤礦外的各類小煤礦。截至2005年底,25個省(區)市、新疆建設兵團已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年產30萬t/a(含30萬t/a)及以下的各類小煤礦共19828處。按井型分類,3萬t/a以下的煤礦5423處,占總數的27.4%;3—6萬t/a的煤礦8312處,占41.9%;6~15萬t/a的煤礦5138處,占25.9%;15—30萬t/a的煤礦955處,占4.8%。
1.2 瓦斯與水害狀況
小煤礦中進行瓦斯等級鑒定的礦井有19648處,其中,低瓦斯礦井15375處,占78.3%;高瓦斯礦井3545處,占18.0%;煤與瓦斯突出礦井728處,占3.7%。在19828處小煤礦中,有突水危險的礦井921處,占總數的4.6%。
1.3 開采方式與生產係統
采用倉儲式、巷采等形式開采的礦井占47.4%,壁式開采的礦井占52.6%;落煤方式采用機采的很少,多數均為炮采或手工落煤;90%以上的礦井采煤工作麵為木支護。絕大多數小煤礦都未建立洗選係統,大部分采用手工分選。大多數小煤礦提升係統及其保護係統不符合設計要求,尤其是年產3萬t及以下的礦井,普遍采用調度絞車或不合格絞車提升。除少部分小煤礦采用電機車牽引運輸外,絕大多數為人力推車。全國隻有53%的小煤礦實現了正規的雙回路供電,大部分礦井供電仍為單回路供電。小煤礦多數礦井通風係統混亂、通風設施設備簡陋,係統穩定性、可靠性差。
1.4 災害防治係統
小煤礦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90%未建立瓦斯抽放係統,隻有52.9%的礦井安裝了瓦斯監測係統,87%省(市)尚未實現全區瓦斯監測聯網。小煤礦建立黃泥灌漿等防滅火係統的礦井不足10%,絕大多數礦井沒有建立束管監測等自燃發火監測係統。多數小煤礦采用臨時或簡易排水係統,絕大多數礦井未配備探放水設備。
1.5 人員素質狀況
小煤礦生產人員95%以上的是農民工,60%左右的小煤礦無專業技術人員,85%左右的小煤礦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不齊。
2 小煤礦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生產力水平落後
小煤礦過多、過散、過小,采掘機械化程度低,生產方式原始落後;絕大多數礦井防災係統不健全不完善,安全技術裝備落後,防災抗災能力差;從業人員文化水平低、安全技能和安全素質差,安全保護意識薄弱。
2.2 違法非法生產現象大量存在
有的小煤礦申請探礦權證之後,以探礦為名,行采煤之實;有的小煤礦以基本建設或技術改造施工為名,非法進行生產;有的非法小煤礦無視國家法令和政府監管,無視礦工生命安全,日停夜開、明停暗采;有的小煤礦假借資源整合之名,繼續非法開采;受經濟利益驅使,小煤礦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現象嚴重,導致02manbetx.com 頻繁發生。
2.3 生產安全問題突出
2005年,全國小煤礦共發生死亡02manbetx.com 2575起,死亡4457人,02manbetx.com 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占全國02manbetx.com 02manbetx.com 起數和死亡人數的77.9%、75.1%;死亡人數分別是國有重點煤礦的4.59倍和地方國有煤礦的8.0倍;小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為5.505,分別是國有重點煤礦的5.75倍和地方國有煤礦的2.83倍。
2.4 浪費資源和汙染環境嚴重
不少小煤礦采煤方式落後,采肥丟瘦,資源回收率一般隻有10%一15%左右,采1t煤就要丟掉8—9t,每年直接毀壞和浪費的煤炭資源高達十幾億噸。小煤礦亂采濫挖,造成地表千瘡百孔,水土流失,填埋農田,矸石和其他廢棄物到處堆放,生態破壞嚴重,使得環境生態保護和綜合治理任務異常艱巨。
3 對策建議
3.1 提高辦礦門檻,嚴格準入製度
要按照國家的有關最低辦礦規模的規定,從嚴控製新建礦井的規模和數量,新建和整合後的礦井晉、陝、蒙地區不得低於30萬t,華北其他地區和東北、西北、華東地區不得低於15萬t,西南和中南地區不得低於9萬t;“十一五”期間各地一律停止審批核準30萬t以下的煤礦新建項目。要對辦礦申請人的辦礦能力嚴格審查,不具備煤礦開采、隱患治理、災害防治等條件,不具有詳細的煤礦開采計劃和土地複墾、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工保險等方麵保證措施的,一律不準辦礦。新辦煤礦必須達到基本安全條件,煤礦設計、建設要嚴格按照“三同時”原則進行設計施工,礦井竣工驗收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驗收合格後,方可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打擊違法非法生產,關閉淘汰落後生產力
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持常抓不懈,加大對非法開采、死灰複燃小煤礦的打擊力度,對非法開采煤礦發現一處,取締一處,並依據有關規定依法查處相關責任人;對非法礦主無視國家法律、無視監管、無視生命的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危害的,必須嚴厲打擊,繩之以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意見的通知》,對列入關閉對象的16種煤礦堅決予以關閉,把關閉對象從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擴展到不符合煤炭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壞資源、汙染環境的煤礦;擴展到淘汰落後生產力,以及清理糾正違規越權核準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新建、改擴建煤礦。
3.3 大力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加快規模結構調整
按照十一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規範煤炭資源整合的若幹意見》的規定,堅持“先關閉後整合、以大並小、以優並差”的原則,通過資源整合,對現有小煤礦的礦業權、產權進行重組,對采礦權人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實施采煤工藝革新、技術改造,實現對煤炭資源的優化配置,促使煤炭資源向優勢企業聚集,徹底解決小煤礦過小、過散、過亂問題。一是大礦兼並小礦。國有大礦采取兼並、收購、改造、重組等方式,就近整合一批小煤礦,並對其進行聯合改造,實現規模生產和集約經營。二是優勢整合。對資源可靠的小煤礦進行整合,整合不僅僅是煤炭資源(儲量)的整合,還必須是資金(資本)的整合、礦井生產係統的整合、管理和人員的整合,否則予以關閉。
探礦權、采礦權、煤炭儲量管理是小煤礦管理的重要環節,要從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煤炭資源的高度出發,減少隨意性,增加科學性,建立資源管理的約束機製,規範煤炭資源管理秩序。探礦權、采礦權人必須通過招標、拍賣的方式依法獲得探礦權和采礦權,國家要加大采礦權價款的收取額度。加強小煤礦煤炭資源儲量動態監管,對總儲量、日采量、已采總量和剩餘儲量進行動態監管,嚴格監督管理,對於非法開采、超層越界等破壞資源、擾亂秩序的行為,應予以堅決取締。完善煤炭資源稅征收管理辦法,改變過去以銷售量或包稅製征收資源稅的辦法,按資源占有量征收資源稅,並與回采率掛鉤,以提高小煤礦辦礦成本和資源回收率。
3.5 提高生產技術和安全管理水平
為解決小煤礦不會管、管不好和技術、管理人才嚴重匱乏、小煤礦技術力量薄弱的問題,對合法的存量小煤礦,應盡快在分布集中地區,組建技術服務機構,專門為小煤礦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機構要緊緊圍繞煤礦采煤方法改革、支護材料更新、通風係統改造、瓦斯等自然災害治理、礦圖測繪、安全技術措施編製和新、改、擴建工程的論證及方案設計、係統調試、機電設備維修、安全評估、技術谘詢、人員培訓等業務開展工作。可以依托煤炭類大專院校,成立技術服務中心,對小煤礦開展技術服務;依托國有煤炭企業的技術力量,成立服務站,進行技術谘詢服務;地方政府可以公開招聘社會人員,組建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服務。
3.6 建立穩定的政策環境,促進小煤礦健康發展
要製定完善而穩定的小煤礦產業政策,促進小煤礦健康安全發展。要把小煤礦的發展納入煤炭工業整體發展規劃,明確小煤礦未來發展方針、方向、發展出路,明確小煤礦安全準人標準、技術標準、職業技能標準,對各類小煤礦的采煤方式、采掘機械化程度、機電、提升、運輸係統、通風係統、災害防治係統做出明確規定,通過實施小煤礦產業政策,促進其整合改造、產業升級,不斷提高管理水平,逐步走上資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經濟效益好、環境汙染少和可持續發展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