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及其體係的健全和完善
第一章 以人為本
一、人重於物
人為萬物之靈。物是可以替代的,而人是不可以替代的。人可以創造物質,而物質能創造人嗎?有句古話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說明了隻要有了人就有一切。人類認識和改造自然界是為人類創造良好的生存條件和發展環境。發展,是為了什麼?當然是為了人類滿足自己不斷產生、永無止境的欲望。發展依靠什麼?當然依靠的也是人。然而,這個簡單的道理,我們曾一度變得模糊了。近年,在空難、火災等諸多特大02manbetx.com 中,有些並非天災,實為人禍。這些02manbetx.com 責任人有個共同點,就是為了效益,忽略了安全,平時疏於管理,等出了02manbetx.com 後,不是積極開展搶救工作,而是積極的找書證,物證,人證來規避責任;積極的找受害人是否違反這樣或那樣條例、準則、規定來洗刷自己,在對上級彙報02manbetx.com 情況時,避重就輕,推脫責任,使上級覺得事出有因,可以諒解。以致於教育的多,追究責任的少,泛泛而說的多,點名批評的少,有的領導置若罔聞,麻木不仁,讓事故重複發生。這樣不以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的領導,估計在領導崗位上也呆不了多長時間。
二、對人的需要的理解
人的一生需要什麼?馬克思說過:“在現實生活中,個人有許多需要”。人的一生首先需要是務必吃飽穿暖,其次是享受(物質與精神)、發展,然後又是享受、發展,如此循環,人對美好生活的需求貫穿於整個人類的發展。試想,大到人類的每一次戰爭,小到夫妻之間的爭吵,其導火索都是由於人們的心理需要或物質需要(也稱生理需要)得不到滿足而發生的,所以,社會、團體、單位應充分理解人的需要是至關重要。從我們所處的煤炭行業來說,怎樣去理解煤礦工人?千言萬語,就是要理解他們的需要,他們需要什麼呢?他們需要:安全的作業環境,合法的勞動時間,及時足額的工資發放,優越的福利條件和社會公允的承認、關心,這也是最基本的需要。隻有了解了人們的各種需要,黨和政府製定各種方針政策時才會更加務實,更加完善。但我們也知道,這些所有的需要是要建立在一個很豐厚的經濟分母上的,太多的需要分子大於分母後,就掉了下來,這些基本的需要也就不能兌現。所以,按當今的經濟體製說,一個職工的需求是國家政策、法規與企業經濟效益的結合,缺一不可。但不管怎樣,人類對美好生活的需求是與生俱來的,是永無止境的,是無種族無國界的,在穆斯林的《古蘭經=》第76章17、2l節中曾這樣描述“他們想喝含有薑汁的醴泉,他們想穿著綾羅綿緞的綠袍,享受銀鐲的裝飾……”可見,人的需求很多,根據人的需求來製定“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必要的。
三、對人格的尊重
人除了理解外,還需要尊重。心理學家A•馬斯洛把人的欲望分為五個層次,其中第四個層次就是尊重的需要,包括自尊和來自別人的尊重,人們有對獲得信心、能力、本領、成就、獨立和自由I的願望以及來自社會群體的承認、接受、關心、地位、名譽和賞識,這就是人高層次的社會需要,對於一個企業的管理來說,想使企業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對勞動者就要尊重。我們身邊的單位也出現個別領導,用行政、經濟等各種手段來強迫職工超時工作,達到自己的政績,認為獨斷專行就是魄力,胡來就是創新,最終將會適得其反。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性觀,自我、自尊及求得生存的欲望,使每個人都是有智慧和感情的,一旦勞動者得到尊重,他們很快就會被激發向上的情緒,責任心增強,思維活躍,不易疲勞,從而對安全生產提供有力保證,發揮最大潛力。如果得不到領導的尊重,甚至長期處在領導的叱吒、斥罵聲中,那麼這個工人不但不會積極工作,反而會消極怠工,情緒低落,甚至會故意損害單位的經濟利益,有時還會造成安全事故和其他差錯。
第二章 安全第一的必要性
從經濟學角度上看,安全並非是一種商品和產品,可以直接換取現金;但隻有保證安全,才能保證生產正常運行,才不至於造成生產停頓,職工的情緒不穩,社會聲譽下降等。總之沒有安全的保障,企業是不能長治久安的。
一、安全生產立法
人類對安全的需求也是無止境的。我們知道安全是發展經濟的保障和前提,同時也是推動經濟發展的動力。應當承認,黨和政府對生產事故是高度重視的,針對食物中毒、火災、礦難等頻頻發生的惡性事件,黨和政府在1985年就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1993年5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1995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1998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2002年11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在全國的各行各業都相應立法,以法律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的統一領導,由國務院副總理黃菊擔任主任,國務院秘書長、國務委員華建敏、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王顯政擔任副主任的國家安全生產委員會在2003年11月29日正式成立。這也表明了黨和政府對安全生產不僅是從宏觀上管理,也從微觀管理上下手,直接插入到各行業的具體安全生產中。法令法規的頒布,充分反映了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生產和經濟發展的社會趨勢。
二、生產事故新動向
從近年來的安全事故來看,我們不難發現,一是交通運輸,煤礦及公共聚集場所為事故的多發領域;二是縣鄉地區發生的事故居多,瓦斯爆炸事故多數發生在鄉鎮個體煤礦;三是非公有製個體私營企業發生事故居多,如煙花爆竹、個體運輸、個體網吧、私人診所等,四是農民工、外來工成為傷亡事故的主體。可以說事故是五花八門,但又相對集中,從以下圖表中我們可以看出我國最近安全狀況。
三、生產事故的根本致因
1.人本主義與經濟利益的矛盾
從媒體報道安全事故的致因都是說領導不重視。監管不嚴,操作不當,安全投人不夠等。但我認為事故的致因歸納起來隻有一條:“就是目前整個社
會片麵強調經濟發展,導致對生命權的漠視”。有些企業隻顧眼前利益,不顧生產的客觀規律,強令工人加班加點,設備超負荷帶病運行。有些企業,上麵來檢查說堅決取締,下麵卻說根據經濟發展給予保留;上級說停產整頓,下級則白天停產,晚上加班;經濟利益與生命權、健康權的天平上,經濟法碼就比安全法碼重。記得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王顯政2004年4月26,日在《按照科學發展觀,抓好安全生
產工作》的報告也曾引用馬克思說過的一句話“要以每個人的全麵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我想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是不是應以人的自由,向以人為本源的社會形式而發展,而努力呢?我相信社會主義製度是絕不允許犧牲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代價為來換取用人單位利潤的。
2、執法者與雇主關係暖昧
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執法的根本,但在很多事故背後,執法者和監管人員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一些黨政幹部中的腐敗分子以權謀私,貪贓枉法,有的指使縱容親屬參與企業非法經營,有的入股撈好處,官商勾結,權錢交易,黑白同道,甚至有的政府部門領導就是某個私營企業的老板,這樣的關係,安全能監管得好嗎?能管得住嗎?這些”紅頂商人”能為勞動者考慮安全嗎?在2001年7月月17日,廣西南丹縣龍泉礦冶總廠下屬的拉甲坡礦發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井下81名礦工死亡,而南丹礦難由於地方官員與礦難老板相互勾結,濫采亂挖,使井下安全疏於管理是導致事故原因之一。但這次特大事故促進了中國的立法特別是國家安全生產法的立法進程,半年之後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很多條款吸取了南丹礦難的教訓。
3、無知、蠻幹對科學防災的輕視
管理人員的無知及工人們的蠻幹,也是導致事故原因之一,有的工人為了趕進度、搶時間,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了生產方麵,“走捷徑”、“找竅門”,故意違章作業。常有一些工人為了完成規定的產量而忽視采取安全措施,為了節省時間而故意違反01manbetx 01manbetx ,以危險的方式進行作業。有些基層幹部為了多出產量有時也故意違章指揮。有的職工對安全有片麵的理解,認為自己隻管幹活掙錢,安全不安全是領導或老板板事,自己違章操作也無所謂,事故前工人心理生理狀態的變化也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根據幾年來參加幾起事故03manbetx 和對工人的接觸,對事故既是肇事者又是受害者的職工來說不外乎以下幾個原因;1、情緒過於興奮或憂鬱,牽掛工作之外的事務,注意力分散。2、任務催迫或受人催促,急於下班辦理私事。2、自恃經驗豐富,過於自信,存在冒除和僥幸心理。4、各種原因導致睡眠不足,因身心過度疲勞而產生睡意。5、由於照明不足、噪音幹擾,未細心觀察造成感知錯覺、判斷失誤。6、教育培訓不足、工齡短、不能預知危險,急於完成任務而從事自己不熟悉的操作。7、好勝性格導致在工作中逞能、炫耀。8、因疾病、體弱或酗酒導致動作失調、體力不支。總之,在事故致因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占很大比重。
如貴州省普定縣雞場坡鄉梅培廣煤礦2.22瓦斯爆炸事故,死亡lO人,直接原因:①礦井為獨眼井,無任何通風設備,井下瓦斯集聚;②電燈線入井,采用白熾燈照明,在距離井口40米交差口處,電燈線短路產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這種事故現象在貴州省的無證礦井比比皆是,礦井安全生產的五大係統對於他們來說是不存在的,他們的采:用手鎬落煤;掘:哪裏有煤哪裏鑽;機:隻有民用照明電;運:畜力、人力;通:手搖風機(或不用)。這樣就完成了他們的采礦全過程。這樣從管理人員到工作人員對災害的輕視也是事故的重要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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