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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錫集團銅坑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09-03-19 01:35 來源:本站原創
華錫集團銅坑礦 安全技術 01manbetx 01manbetx 根據《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 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 製度和安全 01manbetx 01manbetx ,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製定本 01manbetx ,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職工學習掌握,廣大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 01manbetx 01manbetx ;職工對單位領導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一條 下井一般 01manbetx 1、 下列人員不準下井: (1)經體檢,不適應從事井下作業的人員, (2)上班前喝酒的人員, (3)未經安全教育的人員, 2、職工下井必須注意: (1)注意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與照明,安全帽要戴牢,口罩必須戴好。 (2)注意乘罐時,自覺遵守乘罐 製度,聽從信號工指揮。 (3)注意來往車輛、風水管路、輸電線路,防止壓傷、碰傷和觸電。 (4)注意過道和工作地點的安全(如鬆石、片幫、陷落等),危險時要迅速離開,並告訴安全部門或工區領導組織力量進行處理。 (5)注意上下天井、采場時,要先發信號或呼喊,與上麵取得聯係後方可上、下天井。 (6)注意在通過風門時,要隨手關上風門,對開動的風機,不準隨便關停。 3、在井下不準: (1)不準擅自進入爆破警戒區、老采區、舊獨頭麵、封閉區、陷落區和采場空洞區。 (2)不準在正在放礦的漏鬥和正在提升的斜井(斜坡)底和中間停留或通過。 (3)不準在天井人行格上、下和中間,以及天井口、漏鬥下麵,有片幫冒頂征兆的地點停留或休息和兩人同在一個梯子上、下。 (4)不準隨便敲打風水管(上天井聯係和爆破例外),隨便亂動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和損壞安全防塵設施。 (5)不準在工作麵打赤膊、在井下睡覺、吵鬧和開玩笑。 (6)不準在電纜、電線、開關箱及抽風口等掛東西。 (7)不準私人攜帶和銷毀炸藥和雷管,拾到殘藥、雷管應立即交爆破手處理。 (8)不準任何人搭載電機車及牽引的礦車,在機械運轉時不得接觸和檢修。 (9)不準往豎井、天井、漏鬥內丟東西。 (10)不準在未檢查和處理鬆石的井筒內作業 ,作業時必須派人守護好井筒上方的相通口。 (11)不準在井下燃燒明火或燒電取曖。 4、附銅坑礦放炮時間規定: 夜班 3:30——4:30 7:30——8:00 早班 11:30——12:30 15:30——16:30 中班 18:30——19:30 23:30——0:30 5、大爆破注意事項: (1)按照大爆破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撤離出警戒區域。 (2)確認大爆破響炮後,才能進入警戒區域。 (3)確認工作麵的空氣良好才能進入工作麵作業。 第二條 乘罐的安全規定 1、不準靠近井口更不準伸頭向井筒內探望,必須在離井口5m外候罐。 2、不準亂動井口碼頭門設備,不準幹擾信號工的操作。 3、不準在井口碼頭門打鬧或玩笑,不準在井口碼頭門附近堆放材料、設備和雜物。所需乘罐的材料、設備應放在離井口5米外。礦車應停止在阻車器以後。 4、聽從當班信號工指揮,不得搶罐、擠罐;罐籠未停穩,禁止出入罐籠。 5、乘罐人員必須在開罐前關好安全門,乘罐時要抓穩護手,戴好安全帽,保管好攜帶物品,禁止身體部位和其它物件伸出罐籠,乘罐時禁止吸煙或在罐內打鬧。 6、乘罐時,若中途遇到停電或其它不明的原因導致罐籠被迫停止時,乘罐人員嚴禁擅自從罐內爬出。 7、提升礦石(廢石)時,不準人貨同罐;運送爆破器材時,隻準爆破員押運,最多不超過2人。 第三條 信號 管理規定 1、乘罐信號由專職信號工負責,嚴禁他人亂打信號。 2、各碼頭門的信號設施,井下人員有愛護和保護的責任。任何人不得損壞信號設施,若故意破壞者按破壞生產設施論處。 第四條 井下用電 01manbetx 1、井下供電線和照明設施、電氣設備不準亂拆拿作他用。 2、所有閘刀開關必須安裝安全護蓋; 保險絲不準用銅、鋁、鐵線代替。 3、所有供電線必須保證接頭包紮好,嚴禁芯線裸露。 4、所有供電線路必須整齊掛好,嚴禁電線落地和與風水管相纏繞在一起。 5、嚴禁破壞供電線路和照明設施,照明必須使用36V安全電源,嚴禁使用危險電源照明。 6、必須使用符合 標準的電線、燈泡、 保險絲和用電設備。 7、用電時必須注意安全,嚴防觸電。 8、嚴禁用線掛在閘刀開關上或掛在閘刀出入口端進行接電,必須嚴格按用電要求進行接電用電,要持證作業。 第五條 天溜井 01manbetx 1、井下天溜井、空區、危險區必須有可靠的防護 措施和警示標誌(如紅燈加照明燈)。 2、 漏鬥口及放礦台必須有良好的照明。 第六條 半中段作業 01manbetx 1、必須在人行井底部安裝好風水閘閥。 2、上半中段之前先用高壓風吹10分鍾後才能上天井,上到半中段後必須開通風設備10分鍾後才能進入工作麵作業。 3、進入工作麵作業之前檢查人行梯子是否牢固、人行井上部是否有鬆石。 4、必須按照安全科提供的測量儀器、測量方法進行空氣確認。 5、半中段平巷掘進超過20米時要及時提出安裝通風設施。 第七條 爆破工安全規程 1、領料時要做到: (1)注意清點爆破材料的數量。 (2)領料時必須帶好“爆破證”。 2、運料時做到: (1)嚴禁將雷管和炸藥混裝在一起,要分開裝運。 (2)嚴禁每人每次背炸藥量超過25公斤或挑運超過50公斤。 (3)嚴禁將領出來的爆破材料任意存放或交給其他人看管。 (4)嚴禁在中途、在井口、在人群多有明火的地方停留。 (5)嚴禁把爆破器材放在衣袋裏或抱著行走。 (6)爆破工不準擅自攜帶爆破器材上地麵。 (7)不準用燈泡烘烤炸藥和雷管。 (8)按規定時間領取爆破器材和點炮。 3、爆破工進入工作麵時要注意: (1)注意檢查工作麵是否有鬆石、片幫。 (2)將爆破器材放在頂板和邊幫岩石安全處。 (3)注意檢查工作麵通路是否通暢,要選好點炮後撤退線路確保順利通行爆破作業。 (4)注意檢查工作麵的設備,工具是否撤走,未撤走的要撤走,或采取可靠 的保護 措施。 (5)檢查好照明是否良好,並要有備用。 (6)檢查炮眼深度、數量、排列和是否已經吹幹淨。 4、裝藥時要注意: (1)不準用明火照明和抽煙,隻準用電器照明。 (2)隻準用木炮棍裝填,不能用力過猛。 (3)選擇合理的起爆順序,準確連接。 (4)禁止爬入漏鬥內裝藥和邊打孔邊裝藥爆破。 5、點炮前和點炮時要注意: (1)點炮前必須在相鄰、相通的巷道、工作麵做好警戒,確認響炮完後警戒才能撤除。 (2)爆破作業進行時,不準任何 人在作業場所抽煙,必須采用一次點火。 6、放炮後必須注意: (1)注意爆破後加強通風吹散炮煙。 (2)注意通風良好後,15分鍾內或通風未好時不準進入工作麵,有盲炮時至少半小時後才準進入工作麵。 (4)半中段及天溜井作業麵必須用高壓風做通風,並按照半中段作業規程進行。 (3)爆破作業所剩餘的爆破器材不準亂丟亂放,不得擅自保管,銷毀和轉交他人使用,必須退回炸藥庫保管。 (4)嚴格按規定處理殘炮。 (5)導火索、導爆索隻準用鋒利小刀快速切斷。 7、貫穿作業必須認真注意: (1)注意對貫穿距離小於10米的掘進作業時,不準同時爆破或一邊爆破一邊進行鑽孔、出坊作業。 (2)注意采場采至上中段或巷道貫穿檔頭,其距離小於5米時,若無專人警戒,禁止爆破。 第八條 鑽工安全規程 1、工作前要做好檢查: (1)檢查工作麵的局部通風設施是否正常,工作麵的通風是否良好。 (2)檢查工作麵盲炮情況。 (3)檢查工作麵的風、電閉鎖裝置、線路、開關是否完好,檢查鑽機、鑽杆,並注意進行試機。 (4)檢查工作麵鬆石片幫、頂板及支護情況,必須做到敲幫問頂,不空頂、空幫支架應穩固,並要由兼職鬆石工及時處理好。 (5)檢查天井平台橫撐木板是否牢固,並要及時加固。檢查采場有無空洞,若有空洞未處理好應停止作業。 2、打眼時必須做到: (1)堅持灑水洗幫20米以上。 (2)堅持先開水,後開風;先關風,後關水的濕式作業。 (3)嚴禁打殘眼,嚴禁邊鑿岩邊裝藥。 (4)扶釺不應站在正麵,防止斷釺傷人。 (5)打眼過程中注意頂板、兩幫的變化,避免鬆石傷人。 (6)打眼過程中要注意工作麵是否有透水征兆。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後掘。 (7)需打探水超前孔的掘麵,必須嚴格按銅坑礦《關於掘進麵施工探水超前孔的規定》文件執行(具體規定見後附文件)。 (8)不準在工作麵拆修鑽機,拆修鑽機必須在安全地方進行。 3、下班前要做好: (1)鑽機、風水繩等要撤到安全地點,不得從天井上丟鋼釺和鑽機。 (2)孔眼底要吹幹淨 (3)鑽機要注好油。 第九條 裝岩司機安全規程 1、裝岩前必須檢查好: (1)檢查開關及電器設備,電纜是否漏電,風繩是否完好,如漏電(風)必須處理好。 (2)檢查裝岩機運轉是否良好,揚鏟、前進、後退動作是否靈活,螺絲是否鬆脫,零件是否損壞,發現有這些情況,必須維護修好。 (3)檢查潤滑情況,要按各注油點加油潤滑。 (4)檢查工作麵通風是否良好,要開動風機和噴霧灑水,洗幫除塵,礦堆濕透後才開始作業。 (5)檢查工作麵的安全情況,把鬆石、片幫處理好,照明布好方準作業。 2、裝岩時要注意: (1)注意使人與裝岩機及牆壁間有一定的回旋餘地,不準擠在沒有退路的窄處作業。 (2)注意防止電纜(風繩)被裝岩機壓壞。 (3)注意把大塊破碎後再裝運。 (4)注意聽機子響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好後再作業。 (5)注意在開車前首先發出信號,使前後人員讓開才裝岩,禁止在裝岩時前麵站人,應要站在鐵道外麵輸送礦車。 (6)注意把檔頭岩石裝運幹淨,大塊要破碎運走,與運工配合清理低於軌頭10厘米,同時把水溝清理出來。 (7)注意及時送入活道,以免裝岩機掉道。 3、禁止出現下列情況: (1)禁止一台裝岩機兩人同時操作。 (2)禁止用未關好車門的礦車裝坊。 (3)禁止非經批準或非裝岩機工開裝岩機。 (4)禁止在裝岩機運轉時進行檢查、維修、保養、清理等。 (5)禁止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保險絲,要使用同型號的 保險絲,更換時必須拉掉閘刀開關和把裝岩機鬥揚起擱好進行。 (6)下班前要清理洗好機子,注油保養,電纜收拾好,並將機子退出無滴水的安全地點,切斷三刀開關斷電。 5、下班時間有關人員交好班: (1)當班執行任務情況。 (2)機子有無損壞和異常。 (3)工作地點安全情況及其它要解決的問題。 第十條 電耙工安全規程 1、作業前必須詳細檢查電耙絞車運轉、刹車和電器部分是否良好,滑輪固定木是否牢靠,鋼絲繩是否斷折等,確定牢固安全後方準開車。 2、綱絲繩每月上油二次,不準在運轉中上油,防止綱絲繩盤亂,嚴禁用腳踢拔正在運轉的鋼絲繩,以免絞傷。鋼絲繩斷時,要立即偏離開。 3、工作場所要有良好的照明。 4、移動電耙時必須切斷電源。 5、扒鬥運行區域內不準有人停留和跨越綱絲繩。 6、注意力要集中,扒入角不要太大,以免拉斷鋼絲繩,扒鬥快到溜礦口應及時刹車,防止超卷。 7、遇到下列情況必須立即停車 (1)發生異常響聲時。 (2)馬達內發生火花時。 (3)操作閥發生故障時。 (4)卷揚機不下沉運轉時。 8、對軸承和轉運部位要經常上油並保持電耙清潔。 9、扒礦前和扒礦中必須開動噴霧器。搞好噴霧灑水防塵工作。 10、耙齒脫出時要立即回收,無法回收的要及時彙報生產科。 11、半中段耙礦時要遵守《半中段作業安全規程》。 第十一條 吊罐掘天井安全規程 1、規定統一信號執行,不得擅自改變。 信號規定如下:①一停二上三下;②吊罐運行中,信號鈴即作停車處理,司機應及時刹車;③裝完炮後,司機將鋼絲繩拉上絞車位置,然後打四下鈴通知爆破手點炮,同時爆破手也回鈴四下,司機避開;④鑽工上罐後,打亂鈴則是通知下部平巷開風水。若風水繩破裂,則鑽機不響,另打亂鈴,則下部及時關風、水;⑤一長一短是聽電話信號;⑥大孔堵塞時打五下信號。 2、鑽工上吊罐作業 (1)信號聯係不通不準上罐作業 (2)上罐前先檢查吊罐有無損壞,尤其是連接部分是否完整良好,鋼釺、鑽機要捆好,防止卡住窿牆。 (3)上罐前先用扳手扭緊連接螺絲,並檢查鋼絲繩。吊罐提升鋼絲繩的安全係數不小於13,任何一個撚距內的斷絲數不得超過總根數的5%,磨損不得超過原直徑的10%。 (4)乘罐上下必須全神貫注麵對窿牆,打開安全板,人員在安全板下乘罐,聽見鬆石響,則立即打鈴停罐。 (5)不準從天井上丟鋼釺重物。 (6)打完眼後,收拾捆好工具,並收好氣腿再通知下麵關風水,下吊罐時不能使罐轉動。打通大孔時應及時告知爆破手。 3、爆破工上吊罐作業 (1)上罐前必須帶足材料。 (2)下吊罐時應保護好爆破網路。 (3)不準在井筒內點炮。 4、吊罐絞車司機 (1)工作前檢查絞車各部件是否良好,鋼絲繩磨損情況,並對傳動轉動部分加油潤滑。 (2)要堅守崗位,不準把絞車交給他人開動。 5、信號通訊線不準和吊罐鋼絲繩共設在一個吊罐孔內。 第十二條 鬆石工安全規程 1、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處理好本班作業地點及準備作業地點的頂板,兩幫的鬆石,保證作業人員及設備、工具的安全。 2、作業時不準 (1)不準單人進入作業麵作業,應有兩人。 (2)不準沒有拴好安全帶在懸空作業麵作業。 (3)不準站在下坡處處理鬆石,以免鬆石滾動傷人。 (4)不準撬棍對著胸口作業。 3、工作前必須認真檢查作業麵空氣是否良好,是否有盲炮。必須對作業麵20米範圍內噴霧灑水,衝洗岩幫濕式作業,同時要做到敲幫問頂。 4、撬鬆石時做到四要: (1)照明要充足。 (2)要選擇好站立位置,經常注意撬一鬆石會帶動其他處甚至自己站立處鬆石下來的可能。 (3)要避免打壞支柱,如打壞要立即報告加以支護。 4、要先蓋好井和漏鬥口後才處理天井和漏鬥上部頂板的鬆石,以免打壞。同時要檢查好覆蓋物是否穩固結實,方能站立在漏鬥,天井口處撬鬆石,以免折斷使人墜落。 第十三條 普通法掘進天溜井安全規程 1、使用的工作台必須牢固可靠。 2、必須設置距離工作麵不大於6m的安全棚。 3、掘進高度7m時,應裝梯子間、碴子間等設施;如無梯子間,應設上部有護的棚梯子。 4、天井、溜井應盡快與其上部平巷貫通,貫通前不準在其間開鑿任何工程。 5、天井掘進到距上部中段7m時,測量人員應給出貫通位置,並設置警戒標誌和圍欄。 6、溜礦格礦碴不準放空,應保證有一槽炮的坊岩高度。 7、不允許采用空心法施工天溜井。 第十四條 鏟運機司機安全規程 1、開車前要仔細檢查鏟運機各部位是否良好。如:電器各部件良好情況,連接螺絲鬆緊情況,轉向機、刹車靈活與否、潤滑是否良好。照明及喇叭是否正常。發現問題處理好後方能開車。 2、嚴禁在斜坡道上熄火滑行,若在斜坡道行走有滑車現象時,應立即放下鏟鬥拖行。 3、司機有權製止非司機坐在駕室,嚴禁用鏟鬥載人。柴油機未熄火,司機不得離崗。 4、鏟運機行走中換擋時要鬆開潤門,卸載時要停止行走,以免液壓衝擊。地麵行走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準搭人。 5、井下車輛嚴禁超速行駛,井下車速不得大於10公裏/小時,轉彎拐角處必須做到慢速行駛,並嗚笛警示,違者罰款100元。 6、工作完後要清清洗機車,但不得用水衝洗柴油機和儀表,鏟鬥要放下,離合器摘下,檔位放到空檔,刹車卡銷合上。 7、交接班要清楚,機械故障要寫清。 第十五條 鏟運機維修工安全規程 1、 鏟鬥在高舉位置,必須進行檢修時,應用支架大臂支住並鎖死。 2、 拆卸輪胎時必須先放氣,再卸輪胎,輪胎充氣時人應站在側麵,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將鋼圈別住,邊充氣邊敲擊吻合。 3、 檢查和保養電瓶時,嚴禁將金屬物件放在電瓶上,以防短路及硫酸溢出傷人。 4、 嚴禁柴油機在熱狀態下用水衝洗,嚴禁用水衝洗電器儀表設備。 5、 拆卸液壓係統及壓風係統(管子或元件),應先把壓力,除去後才能進行。 第十六條 電機車 01manbetx 1、 電機車操作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熟悉本設備的性能、結構和原理,熟悉有關條例和規程,掌握操作技能,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操作。 2、 工作前必須檢查電機車的製動裝置、連接器和過電流保護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均不得使用。 3、 電機車運行時,司機不得將頭或身探出車外,必須隨時觀察前方有無障礙物、行人或其他危險情況。 4、 電機車製動閘應具有足夠的製動力,保證列車運行時的製動行程在運物料時不超過40米。 5、 正常行車時,機車須在列車的前端牽引(調車或處理 02manbetx.com 時不在此限),嚴禁頂車行駛。 6、 電機車行駛在坡度大的下坡道和彎道、交叉口、貧道或行人較多的地點時,應當減速行駛,並在40米以外響鈴示警。 7、 當電機車停車時,必須把手動機械閘閘緊。 8、 電機車司機不得擅自離工作崗位;離開電機車時必須將換向手把取下帶在身邊,不得隨意將手把交給其他人,並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拉下控製器把手,取下車鑰匙,扳緊車閘將機車刹住。 9、 電機車停穩之前,不得摘掛鉤。 10、 嚴禁無連接裝置頂車和長距離頂車倒退行駛;若需短距離倒行,必須減速慢行,且有專人在倒行前方觀察監護。 11、 井下主要運輸巷道、調車場以及人行道同運輸道交叉的地方,不小於2米。 12、 滑觸線懸掛點的間距,在直線段內不超過5米;在曲線段內不超過3米。 13、 滑觸線線夾兩側的橫位線,須用瓷瓶 絕緣。線夾與瓷瓶的距離不超過0.2米;線夾與巷道頂板或支架橫梁間的距離,不小於0.2米。 14、 滑觸線與金屬管線交叉處,須用絕緣物隔開。 15、 滑觸線與管線外緣的距離不小於0.2米。 16、 電機車不準搭人。 第十七條 修礦車工安全規程 1、 對負責修理的礦車,電機車,每周巡回檢查不得少於一次。對不符合使用 標準的礦車、電機車應及時拉到指定地點進行修理。 2、 對修車用的起重工具,必須經常細致的檢查,確認安全無誤時才準使用。 第十八條 炸藥庫 管理員安全規程 1、 管理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嚴守交班 製度,要做到賬目清楚,領退爆破材料登記清楚。 2、 要防止爆破材料變嶽,自燃和被盜。 3、 爆炸材料進庫後要按出廠 標準進行檢查,對質量有懷疑或變質的不準發放使用,同一爆破作業麵不準發放燃速不同的導火索。 4、 庫房儲存量不得超過 設計容量。 5、 爆炸材料分存要嚴格按規定執行。火雷管和非電導爆係統或火雷管與電雷管可同庫存放,但不準與其它爆炸材料同庫,導火索、導爆索、硝銨炸藥可同庫,但不準與其它材料同庫,點火筒和導火索可同庫但不準與其它材料同庫。 6、 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幹燥和通風良好。並嚴防煙火入庫,庫內的安全設施不準擅自更改,不準用非防爆燈照明,隻準使用熱風進行防潮,嚴禁用燈泡烘烤爆破材料。 7、 爆炸材料堆放必須按要求做好。藥箱堆高不超過1.8米,寬度以回箱(袋)為限,袋堆高不超過1.2米。 第十九條 通風安裝工安全規程 1、 通風機安裝要及時。 2、 通風機、風筒安裝要保證質量,風筒壞了要及時修補,盡量做到不漏風。 3、 風機要偏靠巷道壁,基礎要穩固,開關板要整齊牢固,無防護罩的風機不許使用。 4、 混合式通風的風筒末端,平巷抽出式距工作麵十六米以內,壓入式距工作麵十米以內。 單一通風的抽出式局部通風機的風筒末端距工作麵8至10米以內;天井的風筒末端應露出安全棚平台,並裝風筒防護罩。 5、 接電源線,必須熟練安全用電技術,且懂得電工安全規程。 第二十條 通風機工安全規程 1、 開機前,首先檢查鼓風機所有連接螺絲緊固情況,軸承潤滑情況和電器開頭完好靈活情況,好係離心式鼓風機,還需用手回轉檢查傳皮帶的鬆緊情況和有否損壞現象。如發現有不完好,必須處理好後才能開機。 2、 正式開機運行之前,先起動試運轉4至6秒鍾,聽聲音確認無異常情況後方準投入正常運轉,否則應立即停機處理好後再投入運轉。 3、 禁止在鼓風機的進出風口堆放物品,如係離心式風機,不得在皮帶運轉方向停留,皮帶傳動部份要有防護罩。 4、 經常檢查鼓風機的運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處理,並負責對鼓風機的維護保養,發現風筒掉落或破爛,能處理的及時處理好,不能處理的及時彙報領導。 5、 發現鼓風機軸承溫度過高(大約燙手)時,應停機冷卻。 6、 工作麵空氣不好,禁止冒險進入,防止中毒。 7、 掘進平巷爆破,負責安裝風水噴霧器,點炮後馬上打開風水進行噴霧降塵、降毒。 第二十一條 井下密閉工安全規程 1、 按 設計要求進行密閉,並保證工程質量,盡量做到風門、風橋、老采區的密閉不漏風。 2、 工作地點和找運料要有良好的照明,並注意鬆石、片幫、墜落、碰、跌傷,用車送料時,注意前後車輛來往,離車距離不小於15米。 第二十二條 井下清潔工衛生安全規程 1、 進入巷道時要注意前後車輛來往,遵守乘罐 製度,防止撞傷、刺傷和觸電。 2、 認真把自己的工作範圍的巷道,水溝衝洗幹淨和清掃垃圾,保持水溝暢通。 3、 認真把自己負責清掃的廁所清理幹淨和用生石灰進行消毒,保持清潔衛生。 第二十三條 測氣(毒氣)工安全規程 1、 測定點的空氣不好(包括有毒氣體、粉塵濃度過高)不準進入作業,如非要進入測定,必須佩戴呼吸器。 2、 必須服從爆破警戒,嚴禁進入爆破區。 3、 進入測塵工作麵時,必須認真檢查頂板、兩幫情況和注意車輛往來,確認安全後,方能進行工作。 4、 第二十四條 測量工安全規程 1、 測量前必須對測量地點的通風情況及頂底板、兩幫情況進行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進行工作。 2、 在野外測量時,每個人必須攜帶必要的安全用具,在行走中要注意廢井,溶洞以及毛作地質的探槽、坑探空洞,防止墜落傷人。 第二十五條 倒礦工安全規程 1、 經常檢查鐵道、岔道、卸礦站托梁、托滾是否良好。 2、 用鐵鉤大石時,防止觸及架空線。 3、 倒礦時堅持噴霧灑水,防止矽塵危害。 4、 禁止飛車插銷和用腳托起鏈環進行掛鉤。掛、脫鉤時,不準將頭伸入兩車之間,以免發生 02manbetx.com 。 5、 要將礦車鏟洗幹淨,負責搞好卸礦站的文明衛生。 第二十六條 溜井漏鬥放礦運輸工安全規程 1、 漏鬥口及放礦平台上下要有良好的照明,溜井放礦平台要牢固。 2、 保持漏鬥口下坑道、鬥腳下幹淨清潔和水溝暢通。 3、 漏鬥口發生堵塞或漏鬥發現空時,禁止爬入溜井、漏鬥內處理,隻準用長棍(鋼釺)或長竹杆在漏鬥外處理,或用長竹杆將炸藥頂入漏鬥(溜井)內爆炸處理,或從中段(分層)溜井口將炸藥包丟入漏鬥(溜井)內爆炸震動處理,用撬棍(鋼釺)撬動堵塞大塊時,手的撬棍(鋼釺)關不準對人的胸前,避免石頭衝下打對鋼釺(撬棍)而造成棍反衝打傷人。 4、 放礦人員應與中段(分段)出礦人員經常取得聯係,了解溜井(漏鬥)情況,以便隨時掌握溜井(溜井)存礦成份,警惕和避免發生跑礦 02manbetx.com 。 5、 礦車、電車掉道時,必須停車後(電車要斷電源)處理。采用墊拉方法處理,拉車時,礦車兩側嚴禁站人。 6、 人力推車時,要抬頭看前方,發現有人或拐彎時,應先發出呼喊聲,並減速慢行。 7、 礦車裝礦時,裝礦麵不得超出車箱麵0.1米。 8、 放漏鬥時,放礦人員應站在漏兩側或專設的平台上,其他人員不得從漏鬥前通過和停留,不得把漏鬥(溜鬥)放空。必須經常注意檢查溜井放礦平台是否牢固。 第二十七條 人力推礦車安全操作規程 1、 推車人員必須攜帶礦燈,在照明不良的區段,礦燈應掛在礦呈行進方向的前端。 2、 一個人隻準推一輛車,同方向行駛的車輛的間距,軌道的坡度在5‰以下的不得小於10米,坡度大於5‰不得小於30米;坡度大於10‰的,禁止人力推車。 3、 在能夠自滑的線路上運行,應有可靠的製動裝置,行車速度不得超過3米/秒,嚴禁推車人員騎跨車輛滑行或放飛車。 4、 礦車駛進道岔、巷道口、風門、彎道和坡度較大的區段,以及出現兩車相遇、前麵有人或障礙物、脫軌、停車等情況時,推車人應及時發出警號。 5、 人員必須在運輸巷道內的人行道上行走。 6、 永久性軌道應隨巷道掘進及時鋪設,臨時性軌道的長度不得超過15米。 7、 人力推的巷道應經常清理積水和淤泥。 8、 維修線路時,工作地點前後設置警戒標誌,修工作結束後應予以撤除。 第二十八條 GR1520W、200W空壓機的安全操作規程 1、 空壓機操作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熟悉本性能、結構和原理,熟悉有關條例和規程,掌握操作技能,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操作。 2、 開機前必須按照技術操作規程中開機前的檢查準備工作內容,對設備認真進行檢查,確認部件完好無損、性能良好和符合規範要求方能開機,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3、 非當班人員,嚴禁上機操作。操作工操作時,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堅守工作崗位,不準脫崗、睡崗、離崗,不準酒後上崗和班中喝酒。開機過程中要隨時注意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彙報。 4、 操作工操作時,要嚴格按照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規程,更不能隨意改變機器的工作方式和隨便調動元件的額定值,以免造成 02manbetx.com 。 5、 開機時不能有任何阻擋進風路的障礙物;開機時,嚴禁拆動所有的風、油路和可能有壓力的零件,不得在係統上進行任何焊接作業,在維修過程中必須關斷主電源,防止偶然的誤動作引設備運行,發生事故。 6、 空壓機運行過程中,各種數值如下:各級轉子溫度小於120C0;排風壓力為11~18Bar(加載時);排氣溫度小於50 C0;排水溫度小於50 C0;油溫小於70 C0。 7、 嚴禁在開機過程中對空壓機進行開蓋及加油操作(加油前必須對油箱進行排放壓力)。 8、 空壓機嚴禁無水開動,開動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空壓機太遠,操作人員必須經常看空壓機的各指示器、各溫度值等,有異常的必須停機,並在交接班中記錄好各數值及發生的故障和處理情況。 第二十九條 SIMBA261鑽機安全操作規程 1、 鑽機操作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熟悉本設備的性能、結構和原理,熟悉有關條例和規程,掌握操作技能,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操作。 2、 開機前必須按照技術操作規程中開機前的檢查準備工作內容,對設備認真進行檢查,確認部件完好無損、性能良好和符合規範要求方能開機,嚴禁設備帶病運行;非當班人員,嚴禁上機操作。操作工操作時,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堅守工作崗位,不準脫崗、睡崗、離崗,不準酒後上崗和班中喝酒。開機過程中要隨時注意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彙報。 3、 操作工操作時,要嚴格按照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規程,更不能隨意改變機器的工作方式和隨便調動元件的額定值,以免造成事故。 4、 所有的電器部件和電線路必須由電工進行安裝和維修,其他人在沒有經電工同意,不得擅自亂動。 5、 鑽機開動時,嚴禁拆動所有的風、油路等可能有壓力的零件,不得在係統上進行任何焊接作業,在維修過程中,必須關斷主電源,防止偶然的誤動作引設備運行,發生事故。 6、 風路和液壓管路沒有接牢時,不得開機;同時嚴禁用高壓風吹人和其它物件。 7、 鑽機在井下(包括上下主斜道及坡度較大的其它路麵)行駛時,隻能用一檔低速行駛,不能用二檔行駛;采場內移動時注意保護電纜、風水管路等的安全;人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刹上手刹係統,並將柴油機熄火。 8、 脫杆時必須認真觀察,保證下夾釺器夾穩後,才能開上來,同時保證在沒有風壓時才能脫鑽杆;起鑽杆時雙手抓鑽杆的中下部,再鬆開上卸杆油缸,把鑽杆扛走,在此過程中不能鬆開下卸杆油缸。 9、 第三十條 中孔安全操作規程 1、 入工作麵,應先檢查處理頂幫鬆石及工作區安全情況,並經常清洗工作麵。工作中也應經常注意工作麵岩石變化,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處理或彙報。 2、 開機前要檢查台車各部件是否正常,各潤滑部分是否有油,風水和油路接頭是否牢固,發現問題應處理後才開機。 3、 做到開機先開水後開風,停機先停風後停水。根據岩層變化,合理供水,衝擊轉釺要協調。設備各固定部分鬆動應停機加固。水針、釺尾密封圈損壞要及時更換。 4、 下釺時,先用夾釺器夾緊套筒後,震鬆,再給小風壓反轉,不準突然給大風反轉,以防斷釺脫釺、套筒爆裂和扭斷釺尾傷人。 5、 夾釺、斷釺、穿過空區、裂縫時處理要慎重。拔釺時不準用鑽機硬拉。 6、 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認真記錄好本班工作情況。設備、工作場所的故障或安全情況必須認真填寫清楚。 第三十一條 大孔、中深孔鑽機維修工安全規程 1、 維修、安裝鑽機必須保證質量,對管轄範圍內的設備和勤巡查,對事故搶修要及時跟上。 2、 使用工具必須確保安全,使用郎頭、板手時要注意左右關係。 3、 拆卸鑽機部件時,必須注意安全,防止零部件掉下傷人或發生碰撞事故。 第三十二條 磨鑽工安全規程 1、 工作前先檢查砂輪有否裂縫、防護罩和夾板是否牢固,皮帶有無斷裂,砂輪能否轉動等。如有不良情況,必須處理好後再工作。 2、 磨鑽頭人員應站在砂輪回轉線的側麵,禁止站在砂輪下麵操作。 3、 禁止兩人同時磨一個砂輪,也不準用大力壓磨砂輪。 4、 開動砂輪時,應待砂輪轉達速穩定後方許使用,研磨的工具要拿穩,用力要均勻。 5、 無水不準作業。 6、 工作完畢後要切斷電源。 第三十三條 支柱工安全規程 1、 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所用的工具和作業場所的安全情況,選用的木料必須新鮮堅硬不黴爛。 2、 無安全保護的情況下,禁止在同一垂直麵上下同時作業。 3、 每根支樁要牢固在中、硬岩石中,橫梁窩深度不得小於10厘米。橫梁窩不許打在鬆石上。 4、 支柱時一般從外至裏,拆支樁時應從裏至外,拆換棚了時一次不準超過兩架。 5、 架設的木架、棚架、木垛、支掌、天井平台、鑿岩平台、梯子及漏鬥隔板必須牢固可靠,並經常檢查修理。 6、 天井的人行格、梯子、平台必須及時跟上,其規格必須嚴格要求,即平台距不得超過3米,上下平台人行孔要錯開,平台口不得小於0.7×0.6米,梯子坡度不得大於70~80度,梯子寬度不得小於0.4米,梯子上端應伸出平台麵0. 3~1米,梯子必須釘牢固。 7、 支樁要更換時,必須詳細檢查附近岩石的安全情況,若有危險必須采取臨時支護,否則禁止拆換。 8、 背料上天井時,先發信號,並讓不背東西的同行人走在前麵,禁止兩人同時拖木頭上同一天井。 第三十四條 倒礦工安全規程 1、 經常檢查鐵道、岔道、卸礦站托梁、托滾是否良好。 2、 用鐵鉤大石時,防止觸及架空線。 3、 倒礦時堅持噴霧灑水,防止矽塵危害。 4、 禁止飛車插銷和用腳托起鏈環進行掛鉤。掛、脫鉤時,不準將頭伸入兩車之間,以免發生事故。 5、 要將礦車鏟洗幹淨,負責搞好卸礦站的文明衛生。 第三十五條 2#豎井付卷揚司機安全規程 1、 開機前應看清交接班記錄和檢查設備是否良好。運轉中應經常注意設備的刹車裝置,減速器,深度指示器、鋼絲繩、磨擦輪、軸承等是否良好,潤滑係統的各加油點必須加油。 2、 每班在提升人員之前或停機4小時以上再恢複運行時,要先試一次空機。檢查提升機的運轉情況,並把檢查結果記錄在交接班記錄本中。在交接班,人員下井時間內,除值班司機外,付司機應在場監護。 3、 運送人員和爆破器材時,速度不得超過5米/秒,罐籠接近馬頭門,井口時,速度應減到2米/秒以下,試罐檢查井筒、鋼絲繩等速度由現場指揮人員研究決定,但一般為0.3米/秒。 4、 必須嚴格按信號開機,沒有井口信號台發出的信號或信號不清,燈不亮,聯絡中斷,安全裝置失靈、鋼絲繩鬆斷,機械運轉有異常響聲,電器有火花,儀表指示不靈等情況一律不準開機,待一切完好後方能開機。在運轉中得到緊急信號應立即停機;當發現異常信號時,也應立即停機,查明原因。 5、 開機時要集中精力,兩手不得離開操作手把,注意深度指示器和信號。隨時準備刹車。特殊情況下可使用“急停”按扭停機,非特殊情況在全速運行中,不準使用“急停”按鈕。 6、 罐籠在運行中跳閘,斷電,應刹好車,再送電後應使用慢速運行。 7、 除專職司機外,其它人員不得執行司機任務,見習司機隻許在司機的親自指導下練習操作,但在升降人員、運送爆破器材時不得進行練習。 8、 無人接崗時,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要嚴格遵守交接班製度。 9、 搞好機房、操作室及機械設備的文明衛生,在設備進行維修時,操作工要參加維修。 第三十六條 2#豎井主卷揚機司機安全規程 1、 堅守工作崗位,不睡崗,不私自離開工作崗位。 2、 開機前和運轉中應經常檢查和注意設備的刹車裝置、減速器、深度指示器、過卷裝置、摩擦輪、軸承等是否良好,潤滑係統的各個加油點必須加好油。 3、 在停機4個小時以上再恢複運轉時,必須先試一次空機,檢查提升機運轉情況,並把檢查結果記在值班記錄薄中,並確認安全可靠方能開始提升作業。 4、 箕鬥提升最大速度為10米/秒,重箕鬥進入卸載曲軌速度為1米/秒,空箕鬥離開卸載曲軌速度為1.5米/秒。 5、 嚴格按信號開機,392和19.6米的信號要分開,箕鬥在那個水平便由那個水平打信號開機,如有信號不清、燈不亮、聯絡中斷、深度指示器不靈、安全裝置失靈、鋼絲繩鬆斷,機械運轉有異常響聲、電器有火花,儀表指示不靈等情況不能開機,待修好後才能開機,在運轉中得到緊急信號應立即停機。 6、 開機時精力要集中,兩手不得離開操作手柄,注意深度指示器和信號,隨時準備刹車,箕鬥在運行中跳閘或斷電,再送電後應先慢速運行。 7、 除專職司機外,其他人員不得執行司機任務,見習司機隻許在師傅親自指導下練習操作。 8、 在進行設備維修時,操作工要參加,並和維修工一起做好維修工作。 9、 嚴格做到現場交接班,要交清設備運轉,潤滑係統情況及安全文明衛生情況。 第三十七條 信號工安全規程 1、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發信號要準確無誤,要嚴格實行在崗位交接班和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對信號裝置、罐籠鋼絲繩、罐籠及安全門、井口安全門和照明、阻車器等一切設備、設施要維護保養好,使其安全可靠。嚴格執行乘罐製度,維護井口乘罐秩序,注意檢查進罐材料是否捆好。監督乘罐人員嚴格遵守乘罐製度,對信號室內外的安全、衛生保衛工作負責。 3、工作時不準睡崗,不準與他人打鬧談笑,不準遊動打信號,不準在信號失靈時叫司機開機。不準自己打信號自己乘罐(若無人接班時,要先用電話聯係好,才準自打信號自乘罐)。有人在井筒、罐籠內或井底處理故障時,嚴禁發開機信號,要做好井口的安全監督,不準向井內丟東西。 4、對違反乘罐的人和事,有權製止,對運送材料、設備不符合安全乘罐要求的有權不發信號提升,在井口亂堆放材料、設備、雜物有權製止,罐籠不在本崗位井口位置上,而又不清楚其停放情況者,不許發號提放。 第三十八條 2#豎井井樓電梯工安全規程 1、堅守崗位,不得把電梯讓給非電梯操作工操作(特殊情況交給別人開的,要經過工區領導批準)。 2、每次升降定員為七人,每次升降載重為700kg. 3、每班對拽引機,製動閘進行檢查。拽引機要保持正常的工作油麵。製動閘間的間隙應保持不大於0.5m/m。 4、對 引繩、導輪、導軌每周檢查一次,對導軌加潤滑每周一次,發現鬆動。磨損要立即彙報和檢修,作好記錄。 5、非井塔工作人員和非正當手續的外來人員,禁止進入井塔。 6、搞好本工作崗位的文明衛生。 第三十九條 430老虎口碎礦工安全規程 1、開機前應詳細檢查設備,電器各部件、安全防護裝置是否良好安全可靠。潤滑部分必須加足潤滑油,要先開油泵後開機。 2、起動電機後,先空載試機運轉,待設備運轉正常後才給礦破碎,運轉中要注意觀察設備有無異常現象,老虎口和溜礦口是否有堵塞現象。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處理。 3、搞好本崗位設備維護,參加檢修工作。 4、搞好設備,工作場所的文明衛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第四十條 392給礦工安全規程 1、開機前要對電振給礦、活動溜嘴、皮帶、電磁鐵等設備和電器各部件、聯絡信號和電話通訊等認真檢查,使其處於良好、安全狀態。 2、皮帶滾筒、電振給礦機、活動油嘴等活動部位要加好油。 3、開機後要時刻注意設備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應停機檢查處理,在設備運轉中不準跨越皮帶及運轉部件。 4、認真搞好本崗位工作場所的文明衛生,嚴格遵守交接班製度,本班的工作情況、設備等安全情況要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認真填寫清楚。 第四十一條 豎井底清漿工安全規程 1、清漿工作前必須與豎井工區(調度、各中段信號工)打好招呼,各中段井口設置警戒,以防落物傷人。 2、空重車進罐後必須放安全卡卡緊。刹好車,以免車輪滾動。 3、礦車裝泥漿,粉礦不得過滿。濺在罐籠內及井口的泥漿、粉礦必須當班清理幹淨。 4、不準埋頭裝車,應注意上下左右的安全情況。 第四十二條 井下送飯工安全規程 1、下井時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送飯下井時,飯菜要加蓋蓋好,避免泥水落入飯菜內和防止壞人放毒。 3、挑飯菜用的扁擔兩頭要打上釘子。避免在挑飯菜時繩子突然脫落扁擔打傷旁人。 4、遵守乘罐、乘電梯製度。預防墜井事故。走路時要注意不給跌倒傷人。 第四十三條 氧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氧氣瓶不可撞擊震動,搬運時必須有防震圈,嚴禁接近高溫火源,在室外焊接時避免烈日暴曬。 2、檢查氧氣瓶口是否漏氣時嚴禁用火來試驗,氧氣瓶內的壓力降到2個大氣壓時,不得再使用。 3、氧氣焊槍和瓶口禁止沾油類,以免引起燃料爆炸。 4、嚴禁使用漏氣的乙炔瓶與氧氣瓶,在工作時要選擇偏僻空氣流通的地方放置切勿靠近火源,乙炔瓶與氧氣瓶距離要求在15米。 5、焊嘴點火點時,應向側麵點火,不得焊嘴向正麵點火,以免發生灼傷事故。 6、嚴禁使用漏氣的氧氣及乙炔膠管。工作完後及時保管好,並經常檢查膠管的磨損情況。 7、禁止焊接密封和有壓力的物件,禁止裝有氣體的氣瓶與電線相接觸。 8、焊接前穿戴好絕緣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眼鏡。 9、嚴禁無證工作人員操作。 第四十四條 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要紮好衣袖,戴好壓發帽,車脆工件要戴眼鏡,車生鐵件時,戴好口罩、眼鏡。不準戴手套工作,不準穿拖鞋。 2、要全麵檢查車床,給車床各部件加油。 3、工作時隨時注意潤滑情況,發現不正常響聲時,應及時停車檢查處理。 4、在車製工件時,應夾穩工件,防止工件飛出傷人。 5、車刀刀頭不能伸出過長,應盡量縮短,以免折斷傷人。 6、裝刀要正確,不用鈍刀切削,不要刀具碰到卡盤,以免碰壞機件、工件、刀具和打傷人。 7、切斷工件時,不能用手拿切斷的一頭,不準用手摸轉動的工件,車過長的工件超出車床部分應加標誌或欄杆或者專人看護,防止行人碰傷。 8、車工開動車床後,不準離開工作崗位,不懂車床性能的不準隨便開動車床。 9、清除鐵屑,應使用鉤子及時清除,嚴禁用手拿、拉。 10、 禁止把工具、夾具或工件放在車床床身上和主軸變速箱上。 11、 使用銼刀接近夾盤時,必須注意手臂的安全,不準使用無柄挫刀。 12、 工作完畢,清理現場,搞好文明衛生。 第四十五條 刨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戴好護發帽。 2、認真檢查機床各部件情況,機構、螺絲、皮帶是否正常,潤滑部分加好潔淨的機油。 3、檢查所有的手柄是否在空檔位置。 4、工作前應慢開車試刨,防止發生意外。 5、工作時裝夾工件必須鎖緊,並注意不使碰到在立柱、刀架等。 6、調整好走刀行程,並應注意不要碰到工件的突出部分。 7、刨床開動時要注意前後,避免傷人,看切削工件時不得站在正對麵,以免鐵屑飛入眼睛和工件撞擊傷人。 8、開機時,嚴禁將頭和手伸在刀前麵,手指不得扶在工作台或工件物上,頭部不得伸在刀架行程內。 9、須變速、卡量、檢查光潔度,裝刀、加油、清理機床等,必須停機進行,以免傷手。 10、 不熟悉刨床操作人員,不得隨便開動。 第四十六條 鑽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詳細檢查主軸有無卡住,工作台是否良好,操作手柄是否輕快靈活,並給轉動部位加油。 2、先開車試1—2分鍾。檢查潤滑油循環情況和是否有故障。 3、工作時,工件必須緊固於工作台上,禁止直接用手握持工件鑽孔,特別是鑽溥鐵板之類的工件。不可用軟木墊,應墊硬木或鐵板。 4、鑽孔時嚴禁戴手套,頭部不要靠近主軸,女工必須戴壓發帽,防止頭發圈入鑽頭和轉動部分。 5、鑽頭工作時要校正、加緊,工件要壓牢,不準用手抓住鑽,發現工件壓不牢,應停車壓固再鑽。 6、鑽台及鑽床搖臂的緊固螺絲,工作時必須扳緊,防止鑽台及搖臂旋轉。 7、鑽孔時,加壓力要均勻,不能用力過猛,防止鑽頭折斷傷人。 8、變速、調換鑽頭、鑽杆,潤滑或修理、裝夾工件,測量,必須停車。 9、根據鑽頭大小,工件、材料對象,選擇速度,鑽頭不利不能湊合工作。 10、 不準用手掃鐵屑,必須用鐵鉤或其它工具掃除,不準隔著轉動的鑽頭或鑽杆拿物件。 第四十七條 鍛工崗位安人操作規程 1、工作時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設備是否完好,大錘、手錘、夾鉗、衝頭、鍛模等完好情況,發現鬆脫、裂紋、損壞應時修好,不得將就使用。 2、使用大錘必須小心,注意周圍安全情況,打錘方向應盡量不正對掌鉗者,打錘者要聽從掌鉗者指揮,不得爭先恐後,必須協調一致。 3、打錘時,嚴禁戴手套。 4、燒紅的鐵料及未退熱的工件,不準隨便亂丟,應集中放在指定地點。 5、鏨料、齊料時,禁止對麵有人通行或逗留,鏨料、齊料將斷時,最後擊錘要輕。 6、工作中不準在遠距離拋丟工作物。 7、從加熱爐中取出熱料時,應先將外表氧化層去掉,再鍛打。 8、加熱彎管子時,管內禁止填充濕砂。 9、使用鍛模時,鍛模應加熱到15℃,溫度在200℃—300℃時不可使用。 10、 工作完畢後,下班時應將爐內火種徹底熄滅,停止鼓風機,並檢查爐子周圍有無熱料,以防止火災。 第四十八條 起重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檢查鏈條、麻繩、葫蘆、吊鉤、抬杆等工具是否牢固,有無裂紋,不安全的禁止使用。 2、非工作人員不準在起重地區,並禁止任何人在吊起的重物下通過或坐立於被吊物上。 3、起重或運輸物件時,步調要一致,卸放物件時要慢慢放下,禁止拋擲。 4、工作中發現不安全象征或工作者氣力支持不住時,應立即停下處理。 5、調工作物須在邊角披鋒尖利處墊上膠布、皮帶、麻布等方可抬吊。 6、開始吊運前要對捆紮的物件反複檢查,確保捆紮妥當方可吊運。 7、笨重物體上下斜坡,必須用纜拉住,慢慢拉放。 8、使用電動吊車吊物時,必須遵守吊車安全規程。 9、禁止抬或用吊車吊重量不清的物件。 10、 用鋼絲繩、麻繩、鏈條捆紮物件時,繩鏈不能打結、扭轉,必須平直,工作完畢,繩、鏈必須保管好,不能放於潮濕的地方,以免生鏽、黴爛。 11、 使用麻繩、鋼絲繩、鏈條吊重,必須符合吊允許範圍。 12、 高空起重時,必須事先檢查搭架用的材料是否牢固,搭架梯子等是否安全,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 13、 使用滾筒撬運重物時,滾筒大小應一致,滾筒長度不能突出重物邊太長。 第四十九條 水泵工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工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睡崗、不得班中喝酒和酒後上崗。 2、操作時嚴格按技術操作規程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規程,非當班人員嚴禁上機操作。 3、開機時精力要集中,隨時注意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或處理。 4、啟動後,裝有信號開關的應將信號開關撥到運行位置,掛上“運行”牌。 5、電動機連續啟動不得超過三次。 6、合閘後電動機不轉動,應立即斷開啟動器,並進行檢查。 7、合閘後電流指針不返回,水泵電機有異常響聲時應立即停機檢查。 8、電動機啟動後,水泵不上水時,空轉不允許超過三分鍾。 9、運行時經常觀察電流表、水壓表讀數及機器的各部件聲響是否正常。 10、 電動機運行時,如冒煙火應立即停機,進行檢查。 11、 發生觸電,要立即切斷電源,並使觸電者脫開觸部位進行及時搶救。 12、 認真搞好交接班,設備安全運行情況認真登記。搞好本崗位場地的文明衛生。 第五十條 鍋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鍋爐起動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汽鍋、沸水管等有無顯著的毛病,如鼓皰、裂痕等。 2、檢查爐底與煙道是否有磚脫落,爐拱和煙氣阻板是否完整恰當。 3、檢查所有附件是否完好無損正確靈活(包括給水蒸汽、排汙、測量等管道上一切氣、水伐門壓力表、水位計、安全伐、煙道擋板等。) 4、檢查並試運轉鍋爐的附屬設備,確認其工作可靠後,方可起動。 5、如鍋爐檢修需詳細檢查內部情況。 二、鍋爐的起動: 1、檢查完畢,便認為完全符合要求可給水注入,打水進鍋爐時,要打至低水位並給省煤器通水。 2、注水前應先打開放氣伐和安全伐,並檢查水位表、壓力表之間伐門是否接通。 3、給冷鍋注水時,給水溫度不超過90℃,注水的延續時間約2—3小時之間,切不可注水過急,以便爐內空氣順利排出和使鍋爐受暖水均勻預熱。 4、起火時應先將煙道擋板適當開啟,然後用細紗頭、幹柴等引火,逐漸加入少量煤粒並開風機加強通風。 5、起火後司爐應根據需要調整燃料的加入量與空氣進入量,使之有要求的火力和合理的燃燒。 6、起火後注意燒火和壓力上升情況,加熱應均勻,讓蒸汽緩慢升壓,不允許快速升溫,當氣壓升至規定值時,可關閉放氣伐和安全伐。並在起壓後再次全麵檢查鍋爐和各附屬設備運行是否良好,有無漏水或漏氣現象。當氣壓升至規定值時,開始衝洗水位表排汙檢查,注意水位的變化,然後把水至正常水位,保證水位保持在1/2處。 7、根據負荷情況,適當調整火力,保持穩定的蒸汽壓力。 三、正常運行操作: 1、當班人員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注意觀察水位、壓力表是否良好,應保持正常狀態,壓力表不許超過工作壓力。 2、隨時觀察水位變動,水位應保持在1/2處。 3、隨時注意氣壓情況,按負荷變動,適當調整火力。使氣壓維持在規定值。 4、當發現水位表、壓力表指示不靈時,應找專人來檢查或進行衝洗。 四、鍋爐排汙操作: 1、排汙應在低負荷下進行,並在排汙前使鍋爐水位在偏高位置。 2、排汙放水量不應使水位下降超過50毫米。 3、排汙操作,應先將排汙口靠外的閥先打開,然後稍開內側的閥來預熱排汙管道,最後進行排汙。 4、排汙方法最好采用間歇開閉的方法,即開一下又關上,再開,這樣連續幾次,可以提高排汙效果。 5、如一排汙閥已鏽死時,不允許用強力敲擊強打開,而應停止該排汙口的工作,待停爐後檢修。 6、排汙完畢後,應將水位保持在1/2處。 五、鍋爐正常停爐操作 1、停爐時,必須可靠隔斷總汽路管,鍋爐內的水位應稍高於正常水位。 停止加煤及風機,同時爐內應繼續輸出蒸汽。 2、從爐膛內扒出剩餘燃料,待爐溫降低後,清除爐膛內的煤渣及煙道煙灰。 3、停爐時,鍋爐各部位需慢慢冷卻,爐火溫度降低到70℃以下時,才可把爐水完全放出。 4、禁止用水澆入爐膛內的方法來滅火。 5、人工添煤,禁止用生煤壓在燃燒著的煤上滅火。 6、如長時間停爐,而不進行檢修時,應運用幹法或濕法封存好,以免生鏽。 第五十一條 皮帶工安全操作 1、所負責的本崗位皮帶接頭、電機、減速箱、漏鬥、首、尾輪等要經常檢查,加強維護,使其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如經發現有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彙報。 2、經常清除漏礦、漏砂,適當進行灑水和衝洗。以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防止二次粉塵揚起。 3、設備起動後,要經常檢查運轉情況,並且要經常查看皮帶上是否有雜物,如有要及時給清除,以防堵漏鬥。 4、不準跨越正在運轉的皮帶。 5、嚴格按照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當發現問題時,應停機處理,故障排除後,要由處理故障的人通知開機後,操作工才可以開動皮帶。 第五十二條 震動篩安全操作規程 1、檢查機械部件的螺絲、鋼絲繩,篩網、震動彈簧、軸承潤滑等情況是否良好,馬達線頭是否牢固,設備良好才能開機。 2、過程中注意檢查軸承是否發熱,篩網是否鬆脫,馬達溫度是否正常,鋼絲繩是否鬆脫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禁止濕手操作電器設備。 4、馬達運轉部位要有防護罩,檢查傳動部位應先紮好袖口。 5、經常保持機器及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 第五十三條 電振給礦機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開機準備: 1、了解礦倉儲礦情況與中碎圓磨工取得聯係,隻有在中碎圓磨開機後,才允許給礦。 2、檢查各部件是否有鬆動,檢查風動閘門,如漏氣應排除方能開機。 3、電控箱電位器應在零位,扭子開關應在斷開位置。 二、開機: 1、在圓磨開動後,接到給礦信號後才能給電控箱送電源,合上扭子開頭,調電流應從小至大逐步增加,但不允許超過25A,檢修或長期停機後,第一次開機或大霧後開機,開始半個鍾頭內電流不許超過5A,半個小時才能加大電流。 2、風動閘門的控製應根據礦的情況,勤操作,勤檢查,特別礦漿多的時候,應利用閘門半開或時開時關的辦法給礦,甚至不開電振,隻操作閘門。 三、停機: 1、先關閉風動閘門。 2、等溜槽的礦放完之後(特殊情況除外),把電位器扭到零位。 3、斷開電控箱扭子開關。 4、關閉電振電源。 5、如遇連鎖停機或突然停電也應這樣操作。 第五十四條 碎礦機工(老虎口)安全操作規程 1、開機前檢查設備和電各部件完好情況和安全防護裝置。 2、碎礦機開動前要加夠油,保持正常運轉後,才許給礦。 3、運轉中經常注意機械的轉聲音和軸承潤滑情況。 4、必須認真負責地檢出從礦倉下來的廢鋼鐵、木頭、板子。老虎口或礦倉漏鬥口被卡塞時,要及時采取 措施,保證從身、設備安全。 5、上班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維護和使用好安全、防塵設施,不準停用降塵設施。 第五十五條 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必須對所使用的工具進行檢查,看地否有缺陷或是否牢固。 2、禁止使用無柄的銼刀、刮也,禁止用扳手或鎯頭或撬棍使用。 3、使用鎯頭、大錘工作時,禁止戴手套,並經常檢查錘柄是否鬆動,起錘時要注意四周來往人員。 4、使用的鑿子,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5、同鑿子工作電動機注意周圍人員的安全,防止鐵片、鐵屑飛出傷人。 6、用鋼鋸鋸斷工件時,不能用力地過猛,避免手部撞在工作物上或工作物跌下傷人。 7、燒紅的工件或笨重的物體不應夾在鉗台的老虎鉗上工作。 8、禁止將易燃物品和易倒物件放在鉗台上,滾動物件應斜墊等物塞好。 9、登高作業(3米以時),要注意安全,戴好安全帶,檢查使用的梯子、架子是否牢固。並禁止在懸掛的工件下工作。 第五十六條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氣維修操作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掌握一定的電工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能,並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證方能上崗作業。 2、上崗作業時,要嚴格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配帶好必須的電工工具,嚴禁班中喝酒和酒後上崗。 3、電氣維修工至少一崗兩人,嚴禁單人上崗作業。 4、操作時,要根據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和特點,按其特定的維修、安裝調試技術和程序操作,不準擅自更改設備的正常安裝、維修和調試程序,更不能隨意改變設備元件的技術參數,以免造成事故。 5、檢修設備須停電時,必須把輸入該設備的各方麵電源完全斷開,拉開閘門。禁止在隻須斷路器斷開電源設備上工作,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流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刀閘的操作把手必須鎖住,懸掛警示牌或設專人在場監護。 6、低壓帶電作業時,也要設專人監護,且帶電工作隻能一人進行,嚴禁同一部位兩人同時帶電作業。 7、雷雨、大霧、潮濕天氣不準進行室外帶電作業。有導電粉塵易燃、易爆、高溫、特別潮濕環境不能帶電作業。沒有安全防護 措施的高寬作業,嚴禁帶電作業。 8、在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時,要正確地采用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和保護接零措施,防止人體觸及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所引起的觸電事故。 9、不準使用絕緣不良的工具或工具不全時帶電作業。 10、電氣設備起火後,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安全有效的滅火措施,嚴禁水澆和使用堿性或酸性滅火器滅火。 11、電氣設備運行中,經常掌握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從中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妥善處理。 12、維修電氣設備時,在未驗明設備是否帶電的情況下,應視為帶電來處理,慎重對待。 13、電氣操作或維修過程中,若發現觸電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 第五十七條 圓錐破碎機安全操作規程 1、當班操作人員,嚴禁上機操作,操作時嚴格按技術操作規程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 2、操作工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睡崗、不準酒後上崗和班中喝酒。 3、開機時,精力要集中,要隨時注意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是彙報或處理。 4、開機前,要做好上下工序的協調工作,並等下一道工序開機後才能開機。 5、開機前應注意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電器部分、潤滑係統、液壓係統是否良好或調節好,確認設備正常後方能開機,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6、隨時注意非破碎物進入破碎腔。 7、經常檢查油位和油壓。 8、定期檢查碗形大銅套、小銅套、破碎壁、錐形襯套錐度、主軸等部件的磨損情況及完好程度。 9、設備在運行過程中,應注意各部件有無異常振動和響聲,同時注意油路和防塵水,注意觀察回油情況,支承套下礦石堆積不許過高。 10、運行中,圓錐軀體的轉速應在15轉/分以上,潤滑渥溫度應在50℃以下,液壓站壓力應在90kg/cm2以上,電流表的電流應在25A—30A之間。 11、認真搞好交接班。設備安全情況認真登記;搞好本崗位的設備和場地的文明衛生。 12、開動油泵時,應調整安全閥,使油壓穩定在0.8—1.2kg/cm2調整和觀察油流指示器,應使油流穩定,大小適當(水壓應低天油壓0.5 kg/cm2,並無阻滯現象,方可發出開機信號。 13、油泵運行3—4分鍾,空車運轉時破碎轉速應為8—15轉/分,下礦石後即應反轉。重車試轉一般為4—8小時。 14、空車運行中,回油溫度不得高於55℃,傳動軸承溫度不得高於60℃,工作油壓為0.8—1.5 kg/cm2,冷卻水中應無含油,回油中應無鋅粒、銅屑等。 第五十八條 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1、 司機工作前,應先檢查吊鉤,鋼絲繩及設備主要部件,特別是安全裝置,如製動機構,聲光、信號聯鎖裝置等都必須靈敏完好。確認無問題時,方能合上開關送電,在無負荷的情況下,應先試一次空車。再確認正常才能開始工作。 2、 行車吊有物件時,要超過地麵障礙物0.5米,禁止從人頭上、重要設備上經過。天車開動時,嚴禁修理、檢查、加油和擦機件,在運行中台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車。 3、 行車在以下情況不得起吊: (1) 無人指揮或指揮信號不明確。 (2) 行車設備有缺陷或安全裝置失靈。 (3) 超負荷起吊或設備質量不清楚。 (4) 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用吊車掛鉤吊人。 (5) 光線陰暗,視物不清。 (6) 起吊物有尖銳梭角或斜拉斜拽,沒有采取 安全措施。 (7) 行車和高壓輸電線路未保持應有的安全距離,捆縛不牢或不符合要求。 4、 工作終止時,要把行車停要停車線上,把吊鉤升到位,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把所有的控製器、操縱杆放到零的位置上,並拉掉電源開關,鎖上駕駛室門。 5、 行車司機要頭腦清醒,須保持足夠的睡眠,工作前或班中嚴禁喝酒。 6、 行車在檢查、檢修期間,沒有檢修人員的送電或起動信號,司機不能合閘運行。 7、 沒有操作證者嚴禁開行車。 第五十九條 汽車司機安全規程 1、 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各部件潤滑和輪胎情況,確認安全裝置是否良好。隨車工具、駕駛證、行車證、養路票證等齊全。油、水及輪胎氣壓是否足夠。凡有故障必須主動排除,不允許帶病行駛。 2、 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做到文明禮貌行車。 3、 載運危險物資時必須包裝牢固嚴密,不得與其它物資混裝。行駛中盡可能避免急刹車,停車應選擇安全地帶,押運人員不得遠離。 4、 行車中發生機損事故,應立即停車檢查,如實向領導彙報事故情況。經修複後方能行駛。 5、 行車中如發生撞、碰、翻車或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車管部門。駕駛員必須搶救傷者,保護現場。 6、 凡需貨車載人時,必須對本車輛進行詳細檢查。車箱板高不低於1米。嚴禁在車子行駛中人員上、下車。嚴禁人貨混裝。 7、 在油庫加油時,必須將發動機熄火。嚴禁吸煙。 8、 收車後必須按先後順序在規定停車場上排列停放好,然後清潔、檢查車輛,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調節度及有關人員修理。 9、 如需多班輪流作業的車輛司機,應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第六十條 汽車修理電工安全規程 除遵守電工安全規程外,還要遵守如下規程。 1、用汽油等易燃液擦洗電機時,必須避免明火。也不準抽煙。 2、焊接電瓶板時應戴好防護眼鏡。 3、在車上拆裝馬達線時要包好,以防搭鐵。 4、配電瓶液時隻準將硫酸慢慢倒入蒸餾水中。 5、充電室內嚴禁明火,並注意防止電線接頭處發生火花,預防氫氣導致火災。 6、充電時如發現異常氣味,應及時檢查調整。 7、充電後並不準鐵棍之類去試電星,以防爆炸。 8、充電當中如需取電瓶,就先 9、充電時將電瓶小蓋打開,充好後蓋好。 10、 第六十一條 汽車修理工安全規程 1、車輛入隊後,由司機和主修人員將車停放到指定地點。把變速杆移到空檔,拉緊手刹車,切斷打鐵開關,把車輪墊好。 2、所用工具必須詳細檢查有無損壞之處,並要正確使用。 3、多人操作時,要做到呼喚應答聯係好,動作要協調。 4、翻鬥車大箱舉起後,先用木墩墊好大箱根部,再上人頂支柱。不頂牢固不準在大箱下麵工作。落大箱時,先將支柱取下,取支柱人員下車後再撤木垛。司機操作人員和支撤 第六十二條 電鋸工安全規程 1、工作前應檢查電鋸扣部件,如發現電鋸莊爆裂、鋸齒不利、零件有鬆脫等時,應修好後才能 2、開始工作前應起動電鋸空轉一分鍾,看有無問題後才能工作。 3、工作前看來料的大小,妥善安裝防護罩的高低,切不可馬虎從事,隨便下料。 4、工作前應檢查木料是否有鐵釘及其它金屬物,如發現必須清除後才能工作。 5、工作時,必須戴眼鏡、防止木屑傷眼。 6、大電鋸必須要裝的保險刀,工作一定要兩個人以上的熟練工人操作。 7、木料長度必須長於鋸床,短於鋸床的木料,必須處理好後方能使用,木料直徑大於鋸片有效工作部分,必須自理好後能使用。 8、大電鋸開料時,一定要用水冷卻。 9、送料接近150cm時一定要用推料杆送料,嚴禁手直接推送,送完料後必須站在一側。 10、 送料前後500cm時,必須放慢速度,發現馬達聲音不正常應減慢送料速度。 11、 要清除鋸台底部木糠、雜物時,必須先停機並斷掉電源,以免發生事故。 12、 鋸台上廢料、雜物必須及時清除。 第六十三條 壓風機工安全規程 1、 開機前檢查壓風機、馬達、電器開關、接地線的良好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處理。 2、 上班時對壓風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檢查,注油,保持潤滑良好。 3、 堅守工作崗位,注意設備運轉情況,如響聲、溫度等不正常,應立即停檢查處理。 4、 壓風機開動時要保證冷卻水供應。 5、 注意風包、安全閥、壓力表情況,並對安全閥、壓力表進行定期檢查,風包壓力不許超過規定壓力。 6、 嚴禁在電機上吹烤衣服,也不準在機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用雜物。 7、 認真填寫好運轉記錄,保持機房及設備清潔衛生,設備的安全裝置好齊全完好。 8、 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機房內。 第六十四條 主扇機操作工安全規程 1、主扇必須按規定時間運轉和保持連續運轉。尚若發生故障突然停機或需要停機檢查時,當班的操作工必須報處理。 2、開機前要詳細檢查機械各部件、電器等是否良好,嚴禁濕手操作。 3、主扇機房應有完善的風壓、電流、電壓、溫度計等測定儀表,並且每班應對測定儀表上的數據進行經常觀察,設備運行情況及儀表數據觀察結果應作好記錄。 4、操作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或睡崗。機房內不準存放易燃品或其它雜物。不準在電機上掛放衣物。要認真搞好機房內外和設備的文明衛生。 第六十五條 空氣錘(彈簧錘、夾板錘)的安全規程 13、 工作前應檢查上下砧楔條的鬆緊情況,鬆動不準使用,緊固前後缸法蘭盤。 14、 上下砧的寬度應相等(橫鍛時、下砧寬度可以大於上砧寬度)上砧不可寬於下砧,要及時清除錘杆及砧杆上的油汙。 15、 上下砧 的平麵必須互相平行垂直於工作活塞中心,砧麵歪料偏轉不準工作。 16、 嚴禁鍛打過燒及溫度在75℃以下的(包括冷鐵在內),禁止空擊上下砧。 17、 造時,應將鍛件水平放在砧麵中央、衝頭、鍘刀、鍛模等應垂直放在毛坯上。 6、50公厘以上的鋼延鍛時,鉗把一定要套上鉗箍。 7、工作時,工具、鉗柄應放在身旁,絕不許正對腹部。 8、及時清除鐵砧,鍛模上的氧化鐵皮不準用手直接清除,一定要用長柄掃帚清除,或用壓縮空氣吹掃。 9、 準進行偏斜鍛擊,正鍛件更應注意,無專用工具不準冷戴鋼料。 10、 錘工應嚴格按照掌鉗者的手勢,口令表情進行錘擊,當發現有不當時,應停止錘擊,立即向掌鉗者指示不許猛擊空鑽子。 11、 作時禁止同司錘工講話,不合用的鉗子、工具不準使用。 12、 在錘上剁料時,最後一次錘應輕擊,並注意出料方是否有人,放入墊鐵要輕打。 13、 掌鉗者及助手、頭部、手臂不得伸入砧麵卡空。不得直接用手在錘頭下送取物件。 14、 鍛打大件產品,多人操作時,必須指定一人負責指揮鍛打(由班、組長指定)。 15、 空氣錘的壓風,風包。一定要有安全閥。壓力表,製動要靈活可靠。 16、 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氣錘運轉情況,如有異常聲或楔鬆動。應停車修理禁止在運轉中修理和擦拭。嚴禁帶病運轉。 17、 工作間斷較長時,應慢慢落下錘頭,然後關閉電動機。 18、 工作後應落下錘頭並用鐵塊頂住,使錘杆進入缸中,關閉電動機。擦拭空氣錘。清理好工作場地,做到文明生產。 19、 在空氣錘停開時,應在錘杆上塗油。封紙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六十六條 砂輪工安全規程 1、 砂輪機一定要有防護罩,安裝砂輪一定要牢固,不準超額定轉速,砂輪夾板大小按砂輪規格定,夾板和砂輪間應有襯墊。 2、 使用砂輪時,事先用手轉動砂輪,檢查是否有裂縫破損,並禁止兩人同時磨一砂輪。 3、 砂輪轉動時,應保持均衡,如遇見砂輪有跳動鬆動,應停止使用。進行檢修。 4、 工作時,操作人員應站在砂輪回轉線的側麵。 5、 砂輪轉動時,須待速度穩定後方可使用。研磨工具工件要拿穩。用力均勻。 第六十七條 手提砂輪機的安全規程 1、 使用砂輪機必須戴眼鏡,身體應在砂輪一側。 2、 使用前,先檢查砂輪是否有爆裂。是否夾牢。有問題處理好後才準使用。 3、 砂輪轉向必須與軟軸相規定轉向相同,嚴禁反轉。 4、 砂輪必須有完好的防護罩,使用時防護罩需在上方,不能仰磨。 5、 使用砂輪打磨製件,手必須將砂輪把持穩定,不能發一彈跳式的打磨現象。 6、 使用砂輪壓力不能過大,以免砂輪損壞飛片傷人。禁止用砂濕性物質(鉛、橡膠等) 7、 工作完畢或中途休息,要將砂輪放在台架上,不準放在地上或其它物件上。 8、 工作前應先檢查電器及電流線絕緣情況,認定良好後方可使用。 9、 換砂輪時,應事先檢查砂輪是否有爆裂現象。孔徑是否與軸配合相符合,太鬆、太緊都不能安裝使用。 10、 連續打磨時,如發現連接部份發熱燙手時應停止使用。 11、 手提砂輪不準用作代替台式輪打磨工具、物件。 第六十八條 土建工一般安全規程 1、廠房建築要符合有關安全、通風、工業衛生要求。 2、在建築安裝在,如果在同一垂直線上同時作業,必須有安全可靠的保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否則有準上下同時作業。 3、患有高血壓、心髒病、病的人和其他不適合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4、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雷雨時,禁止露天起重和高空作業。 5、工地內的坑、溝應填平。或設欄杆蓋板蓋好。 6、施工現場中的平腳板、斜坡道。跳板和交通運輸道。應隨時清理。 第六十九條 土建及其他工人安全規程 1、工作前檢查工具,機器設備是否良好。有缺限必須修好方準使用。 2、在木工機床(木車床、電刨、電鋸等)工作。必須嚴格遵守木工機床安全規程。 3、餘料(木炭、木頭)木屑(刨花、小板條等)須及時清理。放到指定堆放地點。以保持工場寬暢。 4、斧、鑿、鋸等銳利工具;須放置安當,以保安全。 5、做好的工件(木模、成品之類),堆放要穩同,場內不許亂燒火。冬天烤火取暖應在一定的地、點。下班時做到人走火滅。平時亦要注意煙火。嚴防火災。 6、電氣設備經常保持完好,清潔。工作完畢後拉下電源開關。 第七十條 泥水工安全規程 1、要經常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善,如有損壞,要及時修理更換。 2、施工現場要經常保持交通運輸道路暢通。現場內危險的懸崖、陡坡,深坑和施工予留的洞眼等,應有防護設施或掛危險標誌、材料、物件、設備的堆放要整齊穩定。拆除的模板和廢料等。應及時清理。防止釘傷人。拆除改建工程。在施工前應對建築物的現狀進行詳細檢查。製定 安全措施。防止崩塌、觸電、溺水、墜落和物件傷害。 3、進入高空作業、起重、打樁等有物體墜落危險的施工現場和礦井、隧道、洞庫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在高空、懸崖、陡坡和橋側施工的人員。必須拴好安全帶。上下交岔作業要有防護欄杆、檔板或安全網。 4、高空作業遇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高空材料堆放穩妥。所用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防止墜落傷人。禁止用腐朽材料搭腳手架。腳手架必須綁紮牢固。不準超負荷使用。梯式跳板要有防滑裝置和欄杆。禁止攀腳手架。起重臂、繩索和隨同吊裝物上下(消除障礙人員除外)。要小心電線,以免觸電。 5、各種電器設備和電線的絕緣必須良好,並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各種機具傳動部位和危險部件、要有防護裝置。 6、工作時要加強上下左右的聯係,以防止磚、瓦、石頭、木頭、鐵器傷人。 7、抹灰時要伸出。不要與眼睛垂直。以防灰漿傷眼。 8、高空砌牆必須設置防護網。並要愛護和經常檢查。 第七十一條 架子工安全規程 1、對於所用的繩索、鏈條、鉤環等要認真檢查是否完好。使用時不準超過規定負荷範圍。 2、鋼繩在套掛前,繩頭應加清理並按拴係方法作好準備,在潮濕環境中,使用或保管的麻、棉繩索在使用前、後均須曬於或洗塗油以防腐壞。 3、各種超重機械在使用前,應檢查、試吊,起重指揮人員和司機必須熟悉起重機械的性能、指揮信號,起吊物件的重量,司機應嚴格執行指揮信號,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不得開機,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4、裝卸工和其他任何人員,不得在懸掛或吊運物體下麵停或行走。 5、搭設腳手架、吊卸立架、架子所用材料必須牢固,不準用腐朽的材料加設,架子必須綁紮牢固,不準超負荷使用。 6、架子的輔設寬度不能小於1.2m,大橫杆的間隔不能大於1.2米,木腳手架的欄杆間隔不能大於1.5米,小橫杆的間隔不能大於1米,竹腳手架必須搭設雙排架子,立杆的間隔不大於1.3米,小橫杆的間隔不能大於0.75米。 7、腳手板必須使用5cm厚的堅固木板,腳手板斜道的道板要滿輔於架子的橫杆上,在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高在3米以上的腳手加的工作麵外側,應該設18cm高的擋腳板,並且要架設1cm高的防護欄杆。 8、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過270Kg,如果負荷量必須加大,架子應該適當地加固。 9、凡是承載機械的或超過15米高的腳手架,必須先經 設計,並且經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後才可以搭。 10、 腳手架要經施工負責人檢查驗收後,才能使用,使用期間應該經常檢查。 11、 遵守高空操作安全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工搬運工安全規程 1、 作業前,檢查使用的搬運工具,經過的橋梁,人行道是否良好、是否牢固。 2、 多人抬運重物時,須有專人指揮,搬運物體紮好後,應該詳細檢查,保證牢固。 3、 共同搬運物體,動作必須一致,如途中有人氣力不足時,應該統一放下處理。 4、 高空抬運或上下斜坡時應該扶住手,穩步前進。 5、 斜麵滾運笨重物體,必須用繩拉住慢慢放下。 第七十三條 土石方工安全規程 1、 挖掘深坑、深槽、巷道等應根據土質情況,設置邊坡或支護、防止冒頂、塌方。 2、 挖掘土方時,應從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並注意做好排水措施。 3、 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出信號,挖土機械挺杆旋動範圍內不許進行其他工作裝土時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裝土車上。 4、 挖掘土石方的工具必須經過仔細檢查(如鎬、鑿、錘、刮等),防止飛出傷人。 5、 嚴禁在土石方的作業地點休息,以防土石方崩塌壓傷人。 6、 爆破土石方工作,必須按《銅坑礦爆破 管理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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