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69條標準”都合格 煤礦才可複產
作者:佚名
2009-03-26 21:59
來源:不詳
??? 近日,記者從太原市政府獲悉,由政府牽頭製定的煤礦複工複產驗收方案已確定,符合生產礦井建立相應的瓦斯抽放係統等69條驗收標準的煤礦,經驗收合格可以複產。
69條驗收標準集中在煤礦建設礦井、生產礦井兩方麵,驗收涉及礦井爆破材料庫,安全監控係統,瓦斯抽放係統,采煤工作麵支護,礦井通風區,井下運輸,火工品的購買、儲藏、使用,特種技術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等。
進行複產前複工整頓的礦井,下井人數不得超過正常生產人數的1/3,且須持證上崗。煤礦在整頓期間不得供應火工品;確需施工使用火工品的須經嚴格審查,核準後方可由公安部門供給。
連續兩次驗收未能通過的煤礦,將被列入關閉範圍。私自組織複工複產的煤礦,將被取消驗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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