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加大安全監管工作績效考核力度
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進一步提高安全監管效能,確保“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取得實效,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近日,黑龍江省安全監管局印發《2009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辦法》決定,從2009年起,省安全監管局將對13個地市和省農墾、省工總局安全監管局實行年度績效考核,評定90分及以上為優秀,80以上不足90分為達標,不足80分為不達標。績效考核情況在全省安全監管係統通報,並抄送市(地)黨委、政府(行署)和省農墾總局、森工總局。對考核為優秀的地市安全監管局給予獎勵。績效考核設置8個考核項目,按百分製量化考核:(一)安全生產控製考核指標執行情況,20分;(二)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作用發揮情況,10分;(三)企業安全生產達標升級情況,15分;(四)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情況,15分;(五)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專項整治情況,10分;(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設情況,7分;(七)安全監管基礎工作情況,15分;(八)自身建設和行風建設情況,8分。
《辦法》規定,安全監管績效考核工作以日常積累、年終集中考核的方式進行。省安全監管局建立《地市安全監管局日常工作情況記實》,由相關處室及時記載地市安全監管局與考核內容有關事項。年底由省局各相關處室根據日常記載情況、依據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分別給各地市和省農墾、森工總局安全監管打分,彙總後報省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定。各地市和省農墾、森工總局安全監管局可參照本辦法製定對縣(市、區)、農墾分局、森工林管局安全監管局績效考核辦法,認真組織實施。
來源:黑龍江省安全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