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煤炭基金管理工作總結和2008年工作思路
自2007年8月,煤炭基金管理處成立以來,在基金開征之年,沒有任何曆史經驗可循的情況下,在辦公場所和人員都沒有完全到位的條件下,我處一班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我省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對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工作的安排部署,團結一致、群策群力、積極進取、勇於探索、克服困難、辛勤工作,在短短幾個月時間裏,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顯工作成效。
一、完善基礎辦法,為做好可持續發展三項經濟政策措施試點工作奠定製度基礎。
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是國務院賦予我省的一項重大任務,是我省煤炭工業乃至整個經濟社會加快科學發展的重大政策機遇。做好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工作,對促進煤炭工業的集約發展、內涵發展和綠色發展,對促進全省生態恢複、環境保護,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對促進全省產業結構調整,實現我省產業的可持續發展都有著極為重大的意義。在整個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中,屬於中樞和關鍵的一個環節就是三項經濟政策,即,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礦山環境恢複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政策。為了做好三項經濟政策試點工作,最基礎的就是要製定符合中央政策精神,符合山西省情實際,嚴密、規範、操作性強的管理辦法。一是先行製定出台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管理基礎辦法,推動可持續發展基金政策的及時啟動。《山西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於2007年3月,由財政部批複我省,從2007年3月1日起執行。為了及時啟動基金征收工作,我廳會同省地方稅務局製定了《山西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管理辦法》,經省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通過後,省政府以第203號令下發全省執行。為了規範基金征收入庫管理工作,會同省地方稅務局、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製定下發了《關於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收入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通知》(晉財預[2007]25號)。二是完善可持續發展三項經濟政策的其他基礎管理辦法,推動三項經濟政策的全麵啟動。按照財政部的批複精神,我們對203號政府令中沒有涉及的基金分成入庫與使用管理方麵的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的研究和完善;按照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對轉產發展資金提取使用管理辦法的批複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在原有辦法稿的基礎上,對煤礦轉產發展資金和礦山環境恢複治理保證金兩個辦法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報經省政府通過後,於2007年10月底由省政府下發《關於印發山西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分成入庫與使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晉政發[2007]39號)、《關於印發山西省煤礦轉產發展資金提取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晉政發[2007]40號)和《關於印發山西省礦山環境恢複治理保證金提取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晉政發[2007]41號)。三個辦法的下發,加上已經發布的《山西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管理辦法》(省政府第203號令),標誌著試點工作中的三項經濟政策措施管理辦法體係基本完善。
二、實施精細管理,強化社會監督,確保可持續發展基金規範征收,努力實現應收盡收。
就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工作來講,要做到規範征收和應收盡收,主要應把握好兩個環節,一個是管理環節,一個是監督環節。管理要做到精細化管理,監督要強化社會監督。在征收管理上,我們著力於這兩個環節。在可持續發展基金開征時,由於時間緊、任務重,情況複雜,征收管理的兩個最重要環節,征收標準和計征產量的規定都比較粗放,在規定粗放的情況下,具體征收就難以做到精細。為實施精細化管理,我們主要做了六項工作:一是科學製定煤種征收標準。第203號政府令對2007年征收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煤種征收標準隻作了簡單規定(焦煤20元、無煙煤18元、動力煤14元)。實際執行中發現三大煤種歸納不很科學,對國家規範的14個煤種如何歸類到暨定的三大煤種沒作具體規定,導致實際執行中確定礦井適用征收標準的主觀空間很大,不僅不利於實現基金應收盡收,更重要的是為滋生腐敗現象留下了空間。對此,我們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對14個煤種和不同地域的個別煤種,根據煤種和地域價格情況通過增加調節係數的辦法,對2008年的煤種基金征收標準及工程煤基金征收標準作出了明確規定,印發了《關於公布2008年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晉財煤[2007]8號)文件。二是精細確定各個礦井的適用征收標準。為掌握全省近2000座生產礦井的現采煤種和核定產能情況,我們會同省國土資源廳和省煤炭工業局,投入大量工作精力,在反複三次工作的基礎上,基本掌握了各礦井煤種和產能的明細情況,通過公示核實後,按照2008年的煤種基金征收標準,對每個礦井的適用征收標準作出精細規定,下發了《關於印發全省各生產礦井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晉財煤[2007]9號)文件。三是提高出省口查驗補征標準。為促進基金在生產環節應繳盡繳,強化生產環節征收,作為配套措施,我們對出省口查驗補征標準按1.5倍進行了提高,印發了《關於出省口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補征標準的通知》(晉財煤[2007]6號)文件。四是建立煉焦用煤環節查驗補征管理體係。為強化對煉焦用煤環節查驗補征管理,完善基金征收管理體係,我們會同省地方稅務局,製定下發了《關於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洗精煤環節查驗補征有關問題的通知》(晉財綜[2007]47號)文件和《關於印發〈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煉焦用煤環節查驗補征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晉財綜[2007]48號)文件,對焦炭、洗精煤和洗選煤過程的副產品(中煤、泥煤、煤矸石)的查驗補征基金標準作出了規定。五是著手規範核定產量的管理。計征產量的管理,核心是核定產量的管理。按照國家要求,我們已安排省地方稅務局起草了核定產量管理辦法,尚有待進一步征求意見。六是逐步加大征管工作的公開和透明度。為強化對征收工作的社會監督,11月份,我們把全省所有生產礦井的采煤煤種和產能情況在山西日報予以公示,並用8天時間會同有關部門現場辦公,對企業所反映情況進行核實;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會議紀要的要求,會同省地方稅務局,從2008年1月起,建立對全省各礦井可持續發展基金繳納情況進行定期公布的製度。
三、建立月度報表03manbetx
製度,及時掌握基金征收動態。
為了全麵掌握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征收進度情況,及時03manbetx
、研究、預測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形勢,為領導決策、製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據,我們於10月下發《關於報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情況月報的通知》(晉財辦煤[2007]1號)文件,建立起月報03manbetx
製度。
四、各方密切配合,圓滿完成2007年度基金征收任務,科學製定了2008年度基金征收計劃。
2007年基金征收工作啟動後,我們在大量測算的基礎上,報經省政府同意,下達省地稅局2007年度基金征收任務100.7億元。截至年底,全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累計征收103.1億元,完成年度征收任務的102%。按征收環節劃分,生產環節征收72.23億元,占征收總額的70%;代扣代繳環節征收29.19億元,占征收總額的28%;查驗補征環節征收1.66億元,占征收總額的2%。按生產環節的基金企業類型來源劃分,大型企業(90萬噸以上)上繳34.44億元,占生產企業繳納總額的47.7%;中型企業(45—90萬噸)上繳5.66億元,占生產企業繳納總額的7.8%;小型企業(45萬噸以下)上繳32.13億元,占生產企業繳納總額的44.5%。按生產環節基金煤種來源劃分,動力煤上繳42.57億元,占各煤種上繳基金總額的58.9%;無煙煤上繳18.22億元,占各煤種上交基金總額的25.2%;焦煤上繳11.44億元,占各煤種上繳基金總額的15.8%。以上結構劃分表明,稅務是基金征收的絕對主力軍,煤運、銷辦和焦炭集團是不可缺少的征收配合部門;生產環節是基金的主要征收環節,代扣代繳是重要的征收環節,查驗補征在配合和促進上述兩個環節提高征收效率上起到了重要的積極作用。大型企業和小型企業與動力煤是基金的主要來源。基金征收任務的圓滿完成,主要得益於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地稅部門的領導重視、征管得力和整個地稅係統的辛勤努力;查驗補征部門的協密配合,市縣政府的積極支持;以及各級各類企業對上繳可持續發展基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據2008年煤種基金征收標準,按照全省生產礦井采煤煤種和核定產能情況,我廳比較準確的測算了2008年基金征收計劃,並按謹慎原則,報經省政府同意,編製出2008年基金收入預算145億元(其中省級收入預算為93億元),我廳以晉財煤[2008]3號文件向省地方稅務局下達了145億元的征收任務,並就2008年進一步加強征收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五、做好移交和銜接工作,啟動並做好基金收支預算管理。
按照廳裏的安排,我處接管了基金收支預算管理職能。在做好收支預算管理,特別是支出預算管理職能有序交接的基礎上,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麵工作:一是監督審核2007年有關部門預算處室的預算下達和資金撥付工作,截至年底,共安排支出 40.13億元,執行預算的60.49%,其中:扣除項目支出4.45億元,用於生態恢複和環境治理16.51億元,用於轉產發展10.59億元,用於解決因采煤引起的其他社會問題8.58億元。二是製定了基金征收管理業務費的內部管理辦法,並下達征收、稽查和查驗補征等征收管理部門業務費1.05億元;三是按照基金的使用方向規定,編製出2008年省級基金支出預算。
六、製定具體操作辦法,規範保證金和轉產資金的管理。
省政府晉政發[2007]40號和41號文件於2007年10月底下發,規定環境恢複治理保證金和轉產發展資金政策從2007年10月1日起執行。為體現政府監督作用,使兩項資金確實發揮出對環境恢複治理和企業轉產發展的積極作用,我們起草了《山西省礦山環境恢複治理保證金專戶管理辦法》和《山西省煤礦轉產發展資金專戶管理辦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見,待修改完善後下發執行。
七、精細化和公開化雙輪驅動,推動可持續發展基金收支管理上新台階。
2007年,基金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仍然還存在一些需要今後逐步加以規範的問題。2008年基金管理的指導思想是:以精細化和公開化為雙輪驅動,強化征收、提取和專戶管理,做到按規定征收(提取)、應收(提)盡收(提),最大程度地提高征收和提取效率;強化支出管理,做到資金按規定用途和比例使用,集中財力辦大事、辦緊事、辦好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三項經濟政策措施確實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推進山西的科學發展和建設和諧山西作出應有貢獻;強化稽查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規範三項基金(資金)的征收、提取和使用。
(一)繼續強化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管理工作。
抓住征收標準和計征產量兩個主要環節,著力精細管理和社會監督兩個重要手段,繼續強化基金征收管理。一是適時出台核定產量管理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組織地稅、煤炭工業局製定《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核定產量征收管理辦法》,做好對計征產量的管理,最大程度做到應收盡收。二是建立全省各生產礦井可采煤種、現采煤種和核定產能情況數據庫,並在此基礎上,建立起各生產礦井基金適用征收標準動態調整機製。調整的主要因素有:現采煤種發生變化的,核定產能發生變化的,在建礦轉為生產礦的,現執行標準與企業實際情況不符的,前三種情況核實後,於次月下文調整,第四種情況在08年前半年全部解決。三是建立公開製度,加大社會監督力度。1、在全省範圍按年度公布全省各生產礦井上繳基金情況;2、在各市範圍公布煤炭企業核定產量情況;3、公布全省各生產礦井基金的適用征收標準。四是研究並完善煉焦用煤環節查驗補征管理辦法,充分發揮焦炭集團在查驗補征中的作用。五是適時對2007年基金征收管理中湧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二)規範環境恢複治理保證金和轉產發展資金的管理工作。
一是要在2008年一季度前,製定出台《關於礦山環境恢複治理保證金專戶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於煤礦轉產發展資金專戶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兩項資金的專戶開設、監管職責、存儲管理、資金撥付和監督稽查都作出明確規定,提高兩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效益,為全國全麵推開積累經驗。二是指導各市對兩項資金的監管工作,推動各市管理工作的開展。三是展開對省屬以上煤炭開采企業兩項資金的監管工作。
(三)建立基金收支情況的月報告製度和季度收支情況03manbetx
製度。
一是每月10日之前,根據征收和查驗補征部門、各市財政部門對三項經濟政策的收支情況分析,以及有關支出部門可持續發展基金的支出情況編寫三項經濟政策收支管理動態,報財政部、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領導和廳領導。二是每季度末召開一次三項經濟政策收支管理情況分析座談會,總結情況,輸理問題,研究解決問題對策。
(四)按照基金使用規定、省政府重大戰略部署、廳領導安排,做好基金的收支預算管理工作。
一是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基金征收政策的執行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基金征收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基金征收管理工作上新台階,確保2008年度基金征收任務的圓滿完成。二是按照基金使用規定,省政府重大戰略部署、以及基金使用管理程序,製定基金支出預算管理辦法,做好基金的支出預算管理。三是對基金安排的項目,按規定組織做好項目投資評審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四是研究探索、試編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中長期資金使用規劃。
(五)指導基金稽查總隊開展稽查業務工作。
一是積極爭取以省政府名義出台《山西省煤炭基金稽查管理辦法》。二是指導基金稽查總隊開展稽查業務工作。
(六)指導各市開展基金征收和支出管理工作,以及環境恢複治理保證金、轉產發展資金的專戶監管工作。積極督促市縣財政部門成立煤炭基金管理內設機構,從機構、人員上保證“三項經濟政策措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七)組織對未來幾年煤炭市場分析與預測專題研究,為三項經濟政策的調整奠定理論基礎。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