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 現有地方煤礦還需關掉六成
太原市現有地方煤礦三年後要關掉6成以上,到2010年全市僅保留50座,以提高煤炭資源利用水平和煤礦安全生產能力。
根據省政府對太原市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的要求,市政府現已決定,太原市現有的181座地方煤礦,要再壓減60%以上,其中今年要關閉淘汰小煤礦50座,明後兩年再關閉31座。兼並重組整合後
的煤炭企業規模原則上不低於300萬噸/年,所屬礦井生產規模原則上不低於90萬噸/年,並且普遍使用綜采技術,實現機械化開采。入井礦工人數因而可控製在一個班不超過50人,煤礦百萬噸死亡率將由現在的0.59人下降到0.3人以下,安全保障能力將得到大的提升。礦井平均回采率也將由目前的55%提高到80%,使有限的煤炭資源更多地被利用,提升太原市的煤炭產業水平,並實現循環經濟。
屆時,太原市地方煤礦數量將從2004年底的368座,去年底的181座,“瘦身”到50座,完成建國以來最為深刻、變化最大的一次行業改革。
太原市保留的這50座煤礦,位於古交市的有24座,占到近一半,清徐縣有7座,婁煩縣有8座,上述三個地區集中了保留煤礦的80%,將成為太原市的主要產煤基地,並在發展煤-焦-化、煤-電-材等循環經濟中大顯身手。其餘的主城區將基本退出煤炭產業。按照我省煤炭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全省的煤礦數量也將在現有2600座的基礎上,經過壓減,到2011年隻保留1000座。 按規定時限和標準完成關閉任務的縣(市、區),每關閉一座煤礦市政府撥付轉產資金500萬元,補助20萬元,當地在煤炭產業升級、轉產轉型用地指標、轉產過戶費等方麵還可獲得政府優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