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防範與緊急救援及預案編製實用手冊(2)
作者:佚名
2009-04-26 22:31
來源:本站原創
(二)
安全生產法製建設
《 安全生產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 安全生產的 法律、 法規和 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為了保障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為了維護勞動者勞動安全衛生合法權益,為了調整勞動關係,促進社會穩定,就必須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安全生產法製。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沒有完善的安全生產法製體係,安全生產同樣不可能實現。那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建立什麼樣的法製體係呢?
1. 法製體係應以“三方製”為基本原則
“三方製”是指政府、雇員、雇主三方的協商機製,是用以調節雇主、雇員之間勞資關係的手段,是建立以政府為公正的第三方、以國家 法律規範為準則,調節勞資雙方各種矛盾的協調機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具有社會主義特點的市場經濟。既然是市場經濟,就應當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則,調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也應以“三方製”為基本原則。調節過程中,必須考慮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必須考慮用人單位的合法利益。特別是安全生產的法製體係,其立法、執法過程,都必須遵循三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否則法製則難以正常執行。
1)立法必須顧及雙方利益勞動安全衛生 法規 標準要求不可過高,也不可過低。過高雖然能使勞動者享受更高的勞動安全衛生待遇,更少受職業危害因素的傷害,但過高的勞動安全衛生要求,必然要求用人單位更大的經濟技術投入,增加產品的成本,減少贏利,從而影響用人單位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和生存能力;要求過低,雖然能提高用人單位的贏利能力,但可能給勞動者帶來更大的職業風險,造成職業傷害,是廣大勞動者不能接受的,也是與社會的進步格格不入的。恰當的 標準應當是在現實的社會經濟條件下,用人單位經過努力可以達到,經濟上可以接受的;而勞動者在這種勞動條件下,可能的職業傷害風險是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說,我們的勞動安全衛生 法規 標準不一定非和國際 標準統一,而要根據我國企業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以及廣大職工生活狀況和安全要求,即現實社會經濟條件,製訂出用人單位和廣大勞動者都能接受的標準,使用人單位有錢可賺,使勞動者可以接受 02manbetx.com 傷害風險。據此,我國勞動安全衛生立法過程應當充分征求用人單位和廣大勞動者雙方意見。用人單位,具體講就是企業,要考慮各種類型、各種規模、各種所有製、各種行業的具體情況,而勞動者,同樣要考慮上述各類企業的職工代表,也就是工會的意見。隻有雙方都能認可的勞動安全衛生 法規標準,才能夠得到認真貫徹執行,才不會出現“有條件執行,沒條件要創造條件逐步執行”,視法規為可執行可不執行的拖延現象,或者對違反勞動安全衛生法規的“安全欠賬”熟視無睹的麻木思想。
2)執法過程必須遵從“三方製”原則安全生產執法過程的“三方製”原則不僅體現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過程,還應當體現在我國的勞動安全衛生 管理體製上,要使政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或他們的代表組成的 管理體係,在執法過程中形成相互協調又相互製約的機製,不能使一方權利至高無尚,另外一方或兩方權利真空的不平衡狀況,這種權利嚴重失衡的情況是滋生腐敗的肥沃土壤。因此,有執法監察,就應有 法律監督;有 管理,就應有 管理監督,以監督行政執法部門是否公正,是否廉潔。
2. 安全生產必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1)有法可依
要使我國安全生產納入法製軌道,就必須有完整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規體係,使各級領導、政府機構、企業經營管理者和廣大職工都能在安全生產法規範圍內從事正常的經濟管
理、生產經營活動,使人人都能做到有法可依。
我國現行的安全生產、勞動安全衛生法規主要包括: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有關 法律、法規、條例等,以及國務院及有關政府部門製定的有關 01manbetx 、規定、通知、決策、辦法等和國家標準局頒布的有關技術標準和管理 01manbetx 。法規規定的範圍包括:在工作時間方麵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麵對勞動者的保護;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
基本內容包括: 安全技術法規、勞動衛生法規和 安全管理法規。
總法規和配套法規就是根據《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點,理順我國安全生產、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體係、管理體係和法製體係,進一步明確所有與安全生產有關人員的權利、義務及相互關係,以及對違反法規的懲戒辦法等,使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盡快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迅速擺脫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嚴防死守的被動局麵,用法來控製安全生產局麵。
2)有法必依
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必須有法律的權威,隻要是立法機構頒布執行的或《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賦予法律效力的,都必須立即嚴格執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執行,或延緩執行,任何違法違規行為都應追究其法律責任,受到法律製裁,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3. 安全生產必須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違法,是指違反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 01manbetx 和標準,有的違法行為造成了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後果,則稱為犯罪,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而大量的違法行為,尚未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後果,則隻能算偶然事件,不受刑事責的追究,但應按照國務院、原勞動部、國家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有關文件的規定,追究責任者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對於違法犯罪情況,應當按照法律程序,根據規定追究違法者的刑事責任;對於違法沒犯罪的情況,也應嚴肅追究相應責任;如果檢查發現或者有人向執法部門檢舉或控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執法部門有權要求違法者應訴;如果違法行為成立,必須承諾立即改正,或接受停產整頓、經濟處罰、吊銷營業執照、行政處分的懲罰。
(三)違反安全生產法的法律製裁
違反安全生產法就應當受到相應的懲處或製裁,其主要製裁
形式:
1. 責令改正
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製止,並責令改正。用人單位製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規章 製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2. 經濟賠償
上述情況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3. 罰款
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可以處以罰款。
4. 責令停產整頓
上述情況,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
5. 吊銷營業執照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6. 追究刑事責任
對 02manbetx.com 隱患不采取 措施,致使發生重大 02manbetx.com ,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 02manbetx.com ,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製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拘留、罰款或者警告處分;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公有製用人單位,上述情況還要依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給有關責任人以黨紀政紀處分,如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開除公職、記過、警告等。
第二節 安全管理體製
我國實行“國家監察、行政管理、群眾監督”的 安全管理體製。國務院《批轉勞動人事部、國家經委、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和勞動安全監察工作的報告的通知》中明確規定,要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指導下搞好安全生產;經濟管理、生產管理部門和企業領導必須堅決貫徹“管生產的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特別是在經濟體製改革中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講效益必須講安全;勞動部門要盡快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監察 製度,加強安全監察機構,充實安全監察幹部,監督檢查生產部門和企業對各項安全法規的執行情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應有的監察作用;工會組織要加強群眾監督,對於企業行政領導忽視安全生產,工會要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有關方麵及時改進。國家監察、行政管理和群眾監督三個方麵有一個共同目標,就是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層次、不同的方麵來推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貫徹,協調一致搞好安全生產。
一、國家安全監察
國家監察是指設在勞動部門的勞動安全監察機構,按照國務院賦予的權力進行的安全監察活動,其監察具有法律的權威性和特殊的行政法律地位。勞動安全監察是以國家的名義,並以國家的權力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及企業的安全工作實行法製性監督,糾正和懲誡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保證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貫徹實施。
現在,國家已經製定、發布了大量的安全法規,隻要遵章守法,安全生產就有了基本的保證。然而,這些法規隻規定了人們在生產過程中應該怎樣做、允許怎樣做和禁止怎樣做,卻沒有規定一旦違反了這些法規,造成了損失,將要在法律上承擔責任和受到懲罰,也沒有解決怎樣做才能使之承擔責任和受到懲罰。換句話說,就是隻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而沒有解決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的問題,不能真正發揮出法的強製作用。
為了解決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的問題,就不但要製定、發布大量確定行為規則的法(法律上稱之為實體法或主法),而且還要製定、發布如何執法的法(程序法或助法),還要指派一個有權威的執法機構依據程序法去實現實體法,才能把實體法潛在的強製力變成現實的強製力,真正體現出法製的威力來。國家製定安全監察法規(即程序法),安全監察機構依照此法進行安全監察活動,把法製的威力實際體現出來(即實現實體法),實現監督的職能。在監察過程中及時收集、整理各種信息,反饋給各級決策部門,從而實現有效的控製,達到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行業(部門)管理
行業歸口管理部門與企業主管部門必須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組織管理本行業、本部門經濟工作中,加強對所屬企業的 安全管理。行業(部門)安全管理的主要職責是對行業(部門)所屬企業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進行 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宏觀控製,以提高整個行業(部門)的安全管理和技術裝備水平,控製和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保障職工安全健康和生產任務順利進行。行業(部門)安全管理的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製定本行業(部門)的具體規章 製度和安全規範,並組織實施;
2)實行安全目標管理,製定本行業(部門)安全生產(包括安全、防塵、防毒等)的長期規劃和年度 計劃,確定方針、目標、具體 措施和實施辦法,納入企業經濟承包製的考核內容和企業的升級條件,並嚴格執行;
3)在重大經濟、技術決策中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和內容,組織和指導企業製定和落實安全 措施 計劃,督促企業改善勞動條件;
4)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進、技術改造中貫徹執行主體工程與安全衛生設施同時 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規定,在組織開發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中,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規定;
5)參與組織對本行業(部門)的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 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6)對本行業(部門)所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解決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組織或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協助國家監察部門查處違章失職行為;
7)組織本行業(部門)的安全檢查、評比和考核,表彰先進, 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行業(部門)安全管理包含著監督檢查的職能。有些行業 (部門)設置了安全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業(部門)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工作。這種行業(部門)安全檢查的性質是屬於按行業歸口或行政隸屬關係,自上而下進行的自我監督和業務監督。它與國家勞動安全監察在性質、地位和職權上都有很大不同。
三、工會監督
工會作為勞動關係中的一方工人的代表,有廣泛的群眾性。在各級工會組織中,一般都設有安全生產的工作機構或專(兼)職人員來管理安全工作,對企業,特別是對基層 班組的安全工作起著重要的補充作用。各級工會組織在安全管理工作和保障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方麵發揮重要作用。例如,對職工進行遵守安全生產法令、 製度和安全 01manbetx 01manbetx 的教育,組織並協助行政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及時 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等。
工會組織還可以在監督行政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方麵,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力。例如,企業製定重大 安全技術 措施 計劃,及 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使用等,都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對於行政領導的嚴重官僚主義、忽視安全生產等問題,工會有權提出批評和建議,並督促有關方麵及時改進。在生產中,如遇有領導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生產設備有重大隱患或塵毒危害嚴重,有條件解決而不解決;或發生急性中毒和重大事故以後,險情尚未排除,沒有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或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沒有實行“三同時”,存在嚴重危害職工安全與健康的情況等,工會可以作出決定,支持工人拒絕操作,並督促行政限期解決。由於工會組織和勞動部門一樣,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工作,在安全監督,尤其是對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對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三同時”監督等方麵,能夠比較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發揮重要的作用。
工會是群眾團體,它的監督屬群眾監督,並且通常隻是通過批評、建議、揭發、控告等手段實現,而不能采取國家監察的某些形式和方法,特別是不能采取那些以國家強製的形式表達國家命令的手段,因而它通常不具有法律的權威性。
四、安全生產法中對監督管理的規定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從製度建設上講,也是規範、約束企業安全生產行為,防止乃至杜絕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重要保證。為此,《安全生產法》設專章從以下幾個方麵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
(一)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為了使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為了發揮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的領導、組織作用,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製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係。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報事故情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事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
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負責人接到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
應當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支持、配合事故搶救,並提供一切便
利條件。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
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
延不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
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及監督檢查人員職責
1.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機構職責
針對實踐中存在的行政執法監督部門責任不明、審批不嚴和
監督不力的突出問題,《安全生產法》對行政執法監督的各個環
節、都作了嚴格規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事項,需要審批
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
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
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準。對未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和個人擅自
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
當立即予以取締,並依法查處。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和個
人,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
撤銷原批準。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依照本法規定的對安全生產負有
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
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
查批準(包括批準、核準、許可、注冊、認可、頒發證照等,下
同)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
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不符合有關法
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
批準或者驗收通過。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
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當
立即予以取締,並依法予以處理。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
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撤銷
原批準。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
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互相配合,實行聯合檢查;確需分別進行
檢查的,應當互通情況,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應當由其他有關部
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並形成記錄備查,接
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
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
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
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
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
督管理。
2. 安全監督檢查人員職責
為了保證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能夠切實有效,及時發現並
消除事故隱患,法律應當賦予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必要的職權,
如: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
權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
行為,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再如發現事故隱患時,應當責令
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
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
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
查同意,方可恢複生產經營和使用。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
門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
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1)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
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
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本法和其
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
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
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
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複生產經營和使用。
3)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
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並應當在十五日內
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負有安全生產監
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以下統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
撓。
(三)工會和其他組織安全生產監督職責
在明確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上述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同時,還
對工會組織的監督、社會公眾的監督、基層群眾組織的監督作了
規定。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
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麵的
合法權益。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
提出意見。工會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
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生產經營單位應當
及時研究答複;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生
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
立即作出處理。
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並
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
門應當建立舉報製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
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舉報;受理的舉報事項經調查核實後,應當
形成書麵材料;需要落實整改措施的,報經有關負責人簽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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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製體係應以“三方製”為基本原則
“三方製”是指政府、雇員、雇主三方的協商機製,是用以調節雇主、雇員之間勞資關係的手段,是建立以政府為公正的第三方、以國家 法律規範為準則,調節勞資雙方各種矛盾的協調機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具有社會主義特點的市場經濟。既然是市場經濟,就應當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則,調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也應以“三方製”為基本原則。調節過程中,必須考慮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必須考慮用人單位的合法利益。特別是安全生產的法製體係,其立法、執法過程,都必須遵循三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否則法製則難以正常執行。
1)立法必須顧及雙方利益勞動安全衛生 法規 標準要求不可過高,也不可過低。過高雖然能使勞動者享受更高的勞動安全衛生待遇,更少受職業危害因素的傷害,但過高的勞動安全衛生要求,必然要求用人單位更大的經濟技術投入,增加產品的成本,減少贏利,從而影響用人單位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和生存能力;要求過低,雖然能提高用人單位的贏利能力,但可能給勞動者帶來更大的職業風險,造成職業傷害,是廣大勞動者不能接受的,也是與社會的進步格格不入的。恰當的 標準應當是在現實的社會經濟條件下,用人單位經過努力可以達到,經濟上可以接受的;而勞動者在這種勞動條件下,可能的職業傷害風險是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說,我們的勞動安全衛生 法規 標準不一定非和國際 標準統一,而要根據我國企業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以及廣大職工生活狀況和安全要求,即現實社會經濟條件,製訂出用人單位和廣大勞動者都能接受的標準,使用人單位有錢可賺,使勞動者可以接受 02manbetx.com 傷害風險。據此,我國勞動安全衛生立法過程應當充分征求用人單位和廣大勞動者雙方意見。用人單位,具體講就是企業,要考慮各種類型、各種規模、各種所有製、各種行業的具體情況,而勞動者,同樣要考慮上述各類企業的職工代表,也就是工會的意見。隻有雙方都能認可的勞動安全衛生 法規標準,才能夠得到認真貫徹執行,才不會出現“有條件執行,沒條件要創造條件逐步執行”,視法規為可執行可不執行的拖延現象,或者對違反勞動安全衛生法規的“安全欠賬”熟視無睹的麻木思想。
2)執法過程必須遵從“三方製”原則安全生產執法過程的“三方製”原則不僅體現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過程,還應當體現在我國的勞動安全衛生 管理體製上,要使政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或他們的代表組成的 管理體係,在執法過程中形成相互協調又相互製約的機製,不能使一方權利至高無尚,另外一方或兩方權利真空的不平衡狀況,這種權利嚴重失衡的情況是滋生腐敗的肥沃土壤。因此,有執法監察,就應有 法律監督;有 管理,就應有 管理監督,以監督行政執法部門是否公正,是否廉潔。
2. 安全生產必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1)有法可依
要使我國安全生產納入法製軌道,就必須有完整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規體係,使各級領導、政府機構、企業經營管理者和廣大職工都能在安全生產法規範圍內從事正常的經濟管
理、生產經營活動,使人人都能做到有法可依。
我國現行的安全生產、勞動安全衛生法規主要包括: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有關 法律、法規、條例等,以及國務院及有關政府部門製定的有關 01manbetx 、規定、通知、決策、辦法等和國家標準局頒布的有關技術標準和管理 01manbetx 。法規規定的範圍包括:在工作時間方麵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麵對勞動者的保護;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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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法規和配套法規就是根據《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點,理順我國安全生產、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體係、管理體係和法製體係,進一步明確所有與安全生產有關人員的權利、義務及相互關係,以及對違反法規的懲戒辦法等,使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盡快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迅速擺脫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嚴防死守的被動局麵,用法來控製安全生產局麵。
2)有法必依
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必須有法律的權威,隻要是立法機構頒布執行的或《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賦予法律效力的,都必須立即嚴格執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執行,或延緩執行,任何違法違規行為都應追究其法律責任,受到法律製裁,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3. 安全生產必須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違法,是指違反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 01manbetx 和標準,有的違法行為造成了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後果,則稱為犯罪,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而大量的違法行為,尚未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後果,則隻能算偶然事件,不受刑事責的追究,但應按照國務院、原勞動部、國家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有關文件的規定,追究責任者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對於違法犯罪情況,應當按照法律程序,根據規定追究違法者的刑事責任;對於違法沒犯罪的情況,也應嚴肅追究相應責任;如果檢查發現或者有人向執法部門檢舉或控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執法部門有權要求違法者應訴;如果違法行為成立,必須承諾立即改正,或接受停產整頓、經濟處罰、吊銷營業執照、行政處分的懲罰。
(三)違反安全生產法的法律製裁
違反安全生產法就應當受到相應的懲處或製裁,其主要製裁
形式:
1. 責令改正
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製止,並責令改正。用人單位製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規章 製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2. 經濟賠償
上述情況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3. 罰款
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可以處以罰款。
4. 責令停產整頓
上述情況,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
5. 吊銷營業執照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6. 追究刑事責任
對 02manbetx.com 隱患不采取 措施,致使發生重大 02manbetx.com ,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 02manbetx.com ,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製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拘留、罰款或者警告處分;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公有製用人單位,上述情況還要依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給有關責任人以黨紀政紀處分,如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開除公職、記過、警告等。
第二節 安全管理體製
我國實行“國家監察、行政管理、群眾監督”的 安全管理體製。國務院《批轉勞動人事部、國家經委、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和勞動安全監察工作的報告的通知》中明確規定,要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指導下搞好安全生產;經濟管理、生產管理部門和企業領導必須堅決貫徹“管生產的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特別是在經濟體製改革中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講效益必須講安全;勞動部門要盡快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監察 製度,加強安全監察機構,充實安全監察幹部,監督檢查生產部門和企業對各項安全法規的執行情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應有的監察作用;工會組織要加強群眾監督,對於企業行政領導忽視安全生產,工會要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有關方麵及時改進。國家監察、行政管理和群眾監督三個方麵有一個共同目標,就是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層次、不同的方麵來推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貫徹,協調一致搞好安全生產。
一、國家安全監察
國家監察是指設在勞動部門的勞動安全監察機構,按照國務院賦予的權力進行的安全監察活動,其監察具有法律的權威性和特殊的行政法律地位。勞動安全監察是以國家的名義,並以國家的權力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及企業的安全工作實行法製性監督,糾正和懲誡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保證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貫徹實施。
現在,國家已經製定、發布了大量的安全法規,隻要遵章守法,安全生產就有了基本的保證。然而,這些法規隻規定了人們在生產過程中應該怎樣做、允許怎樣做和禁止怎樣做,卻沒有規定一旦違反了這些法規,造成了損失,將要在法律上承擔責任和受到懲罰,也沒有解決怎樣做才能使之承擔責任和受到懲罰。換句話說,就是隻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而沒有解決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的問題,不能真正發揮出法的強製作用。
為了解決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的問題,就不但要製定、發布大量確定行為規則的法(法律上稱之為實體法或主法),而且還要製定、發布如何執法的法(程序法或助法),還要指派一個有權威的執法機構依據程序法去實現實體法,才能把實體法潛在的強製力變成現實的強製力,真正體現出法製的威力來。國家製定安全監察法規(即程序法),安全監察機構依照此法進行安全監察活動,把法製的威力實際體現出來(即實現實體法),實現監督的職能。在監察過程中及時收集、整理各種信息,反饋給各級決策部門,從而實現有效的控製,達到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行業(部門)管理
行業歸口管理部門與企業主管部門必須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組織管理本行業、本部門經濟工作中,加強對所屬企業的 安全管理。行業(部門)安全管理的主要職責是對行業(部門)所屬企業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進行 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宏觀控製,以提高整個行業(部門)的安全管理和技術裝備水平,控製和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保障職工安全健康和生產任務順利進行。行業(部門)安全管理的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製定本行業(部門)的具體規章 製度和安全規範,並組織實施;
2)實行安全目標管理,製定本行業(部門)安全生產(包括安全、防塵、防毒等)的長期規劃和年度 計劃,確定方針、目標、具體 措施和實施辦法,納入企業經濟承包製的考核內容和企業的升級條件,並嚴格執行;
3)在重大經濟、技術決策中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和內容,組織和指導企業製定和落實安全 措施 計劃,督促企業改善勞動條件;
4)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進、技術改造中貫徹執行主體工程與安全衛生設施同時 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規定,在組織開發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中,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規定;
5)參與組織對本行業(部門)的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 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6)對本行業(部門)所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解決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組織或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協助國家監察部門查處違章失職行為;
7)組織本行業(部門)的安全檢查、評比和考核,表彰先進, 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行業(部門)安全管理包含著監督檢查的職能。有些行業 (部門)設置了安全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業(部門)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工作。這種行業(部門)安全檢查的性質是屬於按行業歸口或行政隸屬關係,自上而下進行的自我監督和業務監督。它與國家勞動安全監察在性質、地位和職權上都有很大不同。
三、工會監督
工會作為勞動關係中的一方工人的代表,有廣泛的群眾性。在各級工會組織中,一般都設有安全生產的工作機構或專(兼)職人員來管理安全工作,對企業,特別是對基層 班組的安全工作起著重要的補充作用。各級工會組織在安全管理工作和保障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方麵發揮重要作用。例如,對職工進行遵守安全生產法令、 製度和安全 01manbetx 01manbetx 的教育,組織並協助行政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及時 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等。
工會組織還可以在監督行政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方麵,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力。例如,企業製定重大 安全技術 措施 計劃,及 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使用等,都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對於行政領導的嚴重官僚主義、忽視安全生產等問題,工會有權提出批評和建議,並督促有關方麵及時改進。在生產中,如遇有領導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生產設備有重大隱患或塵毒危害嚴重,有條件解決而不解決;或發生急性中毒和重大事故以後,險情尚未排除,沒有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或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沒有實行“三同時”,存在嚴重危害職工安全與健康的情況等,工會可以作出決定,支持工人拒絕操作,並督促行政限期解決。由於工會組織和勞動部門一樣,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工作,在安全監督,尤其是對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對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三同時”監督等方麵,能夠比較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發揮重要的作用。
工會是群眾團體,它的監督屬群眾監督,並且通常隻是通過批評、建議、揭發、控告等手段實現,而不能采取國家監察的某些形式和方法,特別是不能采取那些以國家強製的形式表達國家命令的手段,因而它通常不具有法律的權威性。
四、安全生產法中對監督管理的規定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從製度建設上講,也是規範、約束企業安全生產行為,防止乃至杜絕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重要保證。為此,《安全生產法》設專章從以下幾個方麵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
(一)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為了使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為了發揮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的領導、組織作用,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製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係。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報事故情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事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
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負責人接到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
應當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支持、配合事故搶救,並提供一切便
利條件。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
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
延不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
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及監督檢查人員職責
1.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機構職責
針對實踐中存在的行政執法監督部門責任不明、審批不嚴和
監督不力的突出問題,《安全生產法》對行政執法監督的各個環
節、都作了嚴格規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事項,需要審批
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
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
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準。對未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和個人擅自
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
當立即予以取締,並依法查處。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和個
人,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
撤銷原批準。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依照本法規定的對安全生產負有
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
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
查批準(包括批準、核準、許可、注冊、認可、頒發證照等,下
同)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
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不符合有關法
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
批準或者驗收通過。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
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當
立即予以取締,並依法予以處理。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
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撤銷
原批準。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
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互相配合,實行聯合檢查;確需分別進行
檢查的,應當互通情況,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應當由其他有關部
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並形成記錄備查,接
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
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
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
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
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
督管理。
2. 安全監督檢查人員職責
為了保證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能夠切實有效,及時發現並
消除事故隱患,法律應當賦予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必要的職權,
如: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
權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
行為,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再如發現事故隱患時,應當責令
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
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
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
查同意,方可恢複生產經營和使用。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
門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
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1)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
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
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本法和其
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
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
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
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複生產經營和使用。
3)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
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並應當在十五日內
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負有安全生產監
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以下統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
撓。
(三)工會和其他組織安全生產監督職責
在明確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上述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同時,還
對工會組織的監督、社會公眾的監督、基層群眾組織的監督作了
規定。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
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麵的
合法權益。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
提出意見。工會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
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生產經營單位應當
及時研究答複;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生
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
立即作出處理。
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並
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
門應當建立舉報製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
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舉報;受理的舉報事項經調查核實後,應當
形成書麵材料;需要落實整改措施的,報經有關負責人簽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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